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后果,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编制应急预案。怎样写应急预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
我镇地处皖南山区,地质构造比较复杂,属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灾害点位于镇村小河里组,灾害类型为滑坡,规模主轴长100米,最大宽为300米,估计厚5―10米,体积1.68万立方米,诱发原因为强降雨,威胁小河里组25户130人,约125万元财产。
一、防治方案
滑坡是斜坡上的土体或者岩体,受地下水活动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响,在重力作用下,沿必须的软弱带整体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而造成的,我镇拟对该地质灾害点进行重点防治。首先在滑坡位置竖立醒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标志牌,同时发放群防群测“明白卡”,加强农户个性是受威胁对象的防治意识;其次,做好对该灾害点的监测工作,设定监测人,做好日常监测数据的纪录,雨季尤其是强降雨期间加强监测,防患于未然;再次,要治理灾害点的地表条件,要植树种草,禁止乱砍滥伐,保证植被覆盖率,同时适当削方减载,采取支档、避让等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二、应急预案
(一)灾前预警
一方面根据县气象局的异常暴雨天气预报发现监测点出现异常变化时,由办公室提前通知灾害易发点的职责人,发出预警;另一方面根据监测人对灾害点的监测状况进行统计,决定出险情时发出预警。预警方式为鸣锣,同时向受害点群众发出警告,要求尽快疏散,尽可能搬离灾害点,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组,由镇长任组长,明确职责,统一部署救灾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明确分工职责,服从组织领导,保障救灾效率。
(三)防灾措施
根据小河里滑坡的地理位置及交通条件,确定险情发生后的'撤离路线为向滑坡体的两侧疏散,最后在龙山村路集中,要有组织有纪律地在监测人汪四清的带领下,尽快逃离灾害点,严禁向灾害体运动前方撤离,尽可能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防灾机构组成
1、灾害调查组:由国土所牵头,负责灾情调查上报和监测点的建立,危险区、段、点的确立。
2、宣传教育组:由中学及中心小学牵头,负责防治知识宣传、灾情收集报道。
3、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具体负责救护工作,首要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4、秩序维护组:由司法所、派出所组成,负责秩序维护,组织疏散、保护财产等。
5、后勤保障组:由民政所及财政分局组成,负责对灾后状况进行统计上报,并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援助,尽量减少人民的财产损失。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
为有效处置我乡境内发生的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县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本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地质灾害是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地质灾害按其危害程度划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个等级,其中小型地质灾害为:因地质灾害死亡3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三)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特大型、大型、中型、突发性地质灾害由省、市、县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小型突发性地质灾害由乡政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县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配合。
二、机构和职责
(一)乡地质灾害抢捡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谢芳菲任组长,曾博、朱喜珊任副组长,聂佳枫、刘军文、林向军、洪春林、傅建斌、肖志武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国土资源所),林向军兼办公室主任。
(二)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乡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配合上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大型、中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做好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需要,紧急调集抢险的应急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根据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门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1.乡党政办公室:负责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联络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调度全乡人力、物力及相关的后勤保障工作。
2.乡原国土资源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及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会同乡有关单位做好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的部署工作;组织地质灾害调查;负责对发生或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建筑物或建筑工程进行危房检查,组织指导群众安全转移。按照有关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报告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和处置结果。
3.乡原水管站:组织和督促对水库周边、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工作;及时向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和村委会通报降雨信息,汛期动态。
4.乡原民政所:及时掌握灾民安置动态,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乡政府对灾区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及时向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5.乡林业派出所:负责做好社会治安工作,防止因突发性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发生。
6.乡卫生院:及时赴灾区投入抢救治病和防疫工作;及时向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7.其他有关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参与抢险、救助工作。
三、监测和预报
(一)建立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和群测群防网络,形成覆盖全乡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在上级行政职能部门指导下建立与防汛网络、气象监测网络互联,及时传递地质灾害险情和汛情的`信息网络。
(二)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接到地质灾害紧急情况或险情报告,立即摸清情况,并向乡人民政府报告,还应向县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报告。
(三)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基层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乡、村、组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并及时向乡人民政府和乡国土资源所报告。
(四)乡人民政府及时将降雨信息和防灾要求通知到各村、由村及时组织通知到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内的群众;各村委会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发现地质灾害险情,乡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
四、应急处置工作
(一)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的处置
当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发生后,乡政府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初步判定地质灾害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立即将灾情向县政府和自然资源局报告,同时越级上报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市自然资源(厅)局,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积极配合上级组织力量救灾,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二)小型地质灾害的处置
小型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乡人民政府将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判定地质灾害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在1小时内将灾情向县政府和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五、善后处置工作
(一)地质灾害工作发生后,乡各级组织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情绪,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及时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和处置善后工作,民政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做好救灾物资调配和灾民安置工作。文化广播站及时准确、客观地报道抢险救灾的工作情况。
(二)乡直各单位、村民委员会及村民小组,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
(三)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应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相应的补偿。
(四)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表彰。
(五)对不及时按本预案报告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不服从指挥调度,不认真履行职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
(一)本预案在本行政区内公布,同时送县自然资源局备案。
(二)根据需要每年适时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预案演练。
(三)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计划和预算。
(四)本预案由乡人民政府组织,乡国土所负责解释。
(五)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3
一、应急预案演练的目的
在x市xxx县黄河岸边xxx小禾村黄土滑坡行将产生的紧急情形下,能够迅速、高效、有序的安全撤离险区群众,做好地质灾害的防灾避灾和抢险救灾应急工作。通过这次演练,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一旦临灾能迅速有序安全撤离避让,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缺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应急预案演练的任务
本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的任务是:xxx小禾村黄土滑坡遭受连续降雨、强降雨等因素的诱发,滑坡有可能产生速滑趋势的紧急情形下,及时启动《x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xxx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县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市县各相干部门各司其职,用最短的时间组织滑坡危险区内的36户174名群众快速有序安全撤离,尽快采取防灾减灾有效措施。
三、应急预案演练的原则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工作遵照:
1、以人为本、避让为主的原则。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3、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的原则。
4、部门配合、分工协作的原则。
四、应急预案演练背景
小禾村黄土滑坡位于黄河边滑坡处于黄土前缘大陡坡,出露地层为全新统上更新世Q2―3黄土,上部Q2黄土层厚2―3米,下部Q3可见4层古土壤,土体结构疏松,垂直节理发育。坡体为单层结构土体斜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4
为切实做好我校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确保大风、暴雨、洪涝和地质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组织抢险救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条例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演练预案。
一、地质灾害抢修工作方针
地质灾害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二、领导成员及职责
1.如发生地质灾害和出现严重地质灾害险情时,xx小学立即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领导小组。
副组长: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小学全体教师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达的地质灾害防治救灾任务。
2.领导小组内设综合协调组、现场抢修组、鼓励学生撤离组、治安保卫组、各工作组共同组成及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校长xx负责。
主要职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非政府险情或灾情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明确提出应急严防对策、措施。负责管理协同、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检查各项应急工作;有关信息搜集、汇总呈报和现场联络等工作。
(2)现场抢险组:由教务主任xx、安全管理员xx和少先队辅导员xx负责。
主要职责:非政府抢险救灾队伍和必要的'设备,救治被压埋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非政府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财产迁移至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私自非政府避灾撤离。
(3)引导学生疏散组:由生管老师及各班班主任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管理清点班级学生人数并非政府本班学生存有秩序逃亡。
(4)治安保卫组:由体育教研组xx、数学教研组组长xx、语文教研组组长xx和门卫xx负责。
主要职责:快速成立现场治安队伍,保护校园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非政府现场维护,撤离灾情校园内毫无关系人员,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3.担负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的老师和个人,必须服从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领导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三、险情汇报和抢修处理程序
(一)险情汇报
一旦出现地质灾害或者存有地质灾害险情,学校必须秉持昼夜24小时值守制度。辨认出灾情须向当地xx和村中心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或教育局值班人员汇报,同时立即启动应急买盘预案。
(二)抢险处理程序
1、当地质灾害险情出现时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根据险情拟定抢修方案、实行必要措施,并指派教师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其他各组按照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2、当重大险情发生时我校地质灾害抢险协调领导小组协调各成员单位协同行动。
3、迁移信号、路线及地点当险情出现时,由学校向全体师生收到险情信号,并按选定的线路、地点展开应急撤离,保证师生生命安全。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5
为提高管理处应对道路突发地质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安部《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程序规定》、《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安徽省公路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安徽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管理处辖段内道路突发地质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管理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公路管理处为主的管理体制。
4.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参与应对工作的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
三、应急指挥体系
应急指挥体系由道路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急办公室、监控中心(信息中心)、现场处置组组构成。
(一)应急指挥部组成
1.为加强道路突发地质灾害的防御和处置能力,管理处结合实际,成立管理处道路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长:副指挥长:成员:
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设在,同志兼任应急办公室主任。应急指挥部负责落实及督促其他部门应对道路突发地质灾害急处置工作。
2.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集团公司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检查落实情况;
(2)统一指挥管理处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1)负责24小时值班接警工作;
(2)负责管理处地质灾害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分析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提出报告和建议;
(3)组织协调各应急工作组工作;
(4)传达、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策、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5)根据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工作组的要求,负责应急处置的具体日常工作;
(6)负责收集、汇总地质灾害信息及应急工作组、现场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信息;
(7)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监控中心(信息中心)
应急状态时监控中心在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如下:
(1)实施24小时值班接警工作;
(2)接收、处理上级和应急协作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跟踪监测管理处地质灾害应急信息,实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3)第一时间与医疗单位、消防单位联系,确保及时救助,保障生命安全;
(4)负责信息系统通信保障工作,负责交通突发事件预测、预警支持系统正常运行工作;
(5)协助应急办公室收集、汇总地质灾害信息及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信息;
(6)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由管理处内相关部门组建,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工作组分为六个应急工作小组,各组人员名单由应急办公室拟定,应急指挥部审定,各组人员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当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Ⅱ级(含)以上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应急工作小组成员由组长召集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长因故缺位时由应急指挥部指定人员担任。
1.综合协调小组
由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
(1)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
根据应急指挥部和其他应急工作组的要求,统一向省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和相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文件;
(2)负责收集、处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
(3)按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筹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突发事件影响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4)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
(5)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事故救援小组
由管理处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1)按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的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现场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和指挥,保障作业安全;
(3)当地质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由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级部门或其他部门统一指挥时,服从指挥,积极配合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有关情况;
(5)指定专人负责与各应急小组沟通联络,协调应急工作,并及时组长汇报情况;
(6)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交通管制小组
由路政稽查科负责人任组长,路政、施救人员及有关部门组成。
(1)在地质灾害救援期间组织、协调实施交通管制措施,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清障救援工作;
(2)组织、协调疏通地质灾害导致的道路、收费站堵塞,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疏导交通工作;
(3)负责公路通阻情况统计及公路滞留人员数量上报工作,尽最大努力对滞留在高速公路上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
(4)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道路抢通小组
由养护科负责人任组长,养护人员、养护应急小分队以及其他部门人员组成。
(1)负责组织抢修地质灾害损毁的道路、桥梁、隧道、收费站等公路设施,保证公路畅通,组织、协调应急队伍的调度和应急设备及物资的调配;
(2)负责联系、协调行业内应急力量及社会力量参与公路抢通工作;
(3)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通信保障小组
由中控室负责人任组长,中控室有关人员组成。
(1)负责信息系统通信保障工作;
(2)负责通信保障工作;
(3)保障应急指挥部下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文件的传真和告知工作;
(4)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6后勤保障小组
由经营科负责人任组长,经营科、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
(1)负责应急状态期间24小时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2)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7.总结评估小组
由处领导任组长,由其他应急工作小组及有关人员组成。
(1)调查、核实险性或灾情,同时会同有关人员对险情或灾情进行实时监测,查明灾情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
(2)对突发地质灾害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应急指挥部提交总结评估报告;
(3)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协调小组、交通管制小组、道路抢通小组、通信保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与事故救援小组沟通联络,协调应急工作,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情况。
事故救援小组、交通管制小组、道路抢通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在地质灾害预警状态或应急响应行动终止时自动解散;综合协调小组、通信保障小组、总结评估小组在相关工作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宣布解散。
四、预警预防
(一)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各个单位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同时与省、市的国土资源、水利、气象、地质等部门密切合作,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
(二)预测、预警信息
1.信息内容
地质灾害险情出现的时间和地点、地质灾害类型、灾害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威胁对象和范围
2.信息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6
根据国土资源部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结合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及省地质灾害调查队调查,预测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提出预防和防治措施,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我镇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决策和依据,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灾害损失。
一、基本情况
(一)
孕灾环境
红白段横跨多个大地构造单元,北西、南东两侧发育,北川――映秀大断裂和江油――灌县大断裂,中间则密集平行分布众多次发生断层,又被后期平移断层切割,形成网络分布格
局,岩层破碎,节理裂隙发育,受长期地质营力的作用,特别是“5.12”地震后,岩体稳定的力学结构受到破坏。
该地区属中山沟谷切割地貌,高差大,地形陡,沟谷多呈“V”字型,水系发育,呈树枝状,水位随季节变化,汛期受暴雨影响陡涨陡落。
该区域植被覆盖率70%左右,局部受人类工程活动影响,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严重。
(二)诱发因素
人类工程活动和降雨量,降雨强度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控因素。
(三)危险对象
区内工矿企业、居民点众多,交通线路原水系分布,旅游景点初具规模。地质灾害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已制约国民经济建设的发展。
根据以上因素,结合地质灾害调查成果,预测如下:
地质灾害发生的次数、规模及危害均将有所增加,红白是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1、松林村四组――木瓜坪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该地区地形陡峻,地质构造作用强烈,矿山开采工程活动频繁,暴雨集中且强度大,洪水冲刷侵蚀作用强烈,特别是“5.12”地震后,该区域极易诱发和产生地质灾害,应特别注意广青路沿线、赵家坪滑坡、岳家山泥石流、干河口滑坡、马槽滩泥石流、将军岩崩塌、水磨沟地面塌陷等不稳定地质灾害。该地区地质灾害具有类型多、规模大、稳定性差、治理难等特点,严重危害矿业生产、农林生产、交通建设和职工居民安全。
2、红白镇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该区沿石亭江和通溪河分布,受区域地质构造影响岩体破碎,()完整性、稳定性较差。残坡积松散堆积物覆盖厚度大,河流、水位在汛期陡涨陡落,易引发滑坡。应密切注意椅子框潜在崩塌,石岗坪潜在滑坡及金河磷矿子弟校滑坡。瞿家山地裂缝有大规模滑坡发生的先兆,应加以注意。
3、峡马口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红钟公路新修段危险性斜坡群,红金公路新修段危险性斜坡群,桦头尖――红星煤矿一带的泥石流等。
以上各区地质灾害的发生是明显的季节性,降雨量和降雨强度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控因素,地质灾害的发生主要集中在6-9月的汛期,要特别注意6月底-9月上中旬的`区域性暴雨和局部暴雨对该区的影响,可能诱发该地区规模较大的地质灾害。
二、预防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规和要求。
(二)制定地质灾害防御预案,落实预防措施,分户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
(三)建立“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体系。
防御地质灾害是一项社会公益性工作,“群测群防、群专结合”是防御地质灾害的根本方针。大力宣传和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科普知识,使广大干部群众掌握基本的地质灾害识别、监测、预报知识和避让措施,强化防灾、减灾和救灾意识。增强全社会防御地质灾害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在灾情发生时应及时出动,确保汛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及时监测方法得当,组织避险措施得力,险情信息反馈迅速。
(四)完善制度,协调配合,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红白镇已成立地质灾害防御领导机构,完善汛期值班制度,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加强与防洪、气象、地震、救灾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为制定当地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提供正确依据。确保镇、村、组三级之间信息畅通,联系密切。
组织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地区重点地质灾害和危险区进行巡回检查,了解其发展趋势,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预防措施,努力变被动救灾为主动防灾、减灾。
根据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安排以下几条汛期巡回检查路线:
1、红白――西部惊奇欢乐谷;
2、红白――峡马口――钟鼎寺;
3、红白――观通桥――金莲池。
重点预防区域:
(一)赵家坪地面塌陷
1、采空区回填,采区预留保安矿柱,防止塌陷继续下陷和诱发新的地质灾害。
2、坑道闭坑道应严格按规范验收,特别是对采空区的处理,闭坑报告的提交应严格按程序,并要求真实客观反映井下情况。
3、禁止非法进入矿井挖掘残余矿柱。
4、搬迁采空区上部及塌陷影响区居民。
(二)岳家山泥石流
1、首先应要求治理泥石流上游形成区的滑坡、崩塌防止河道两岸的松散残坡积物淤积河道,切断泥石流的物质来源。
2、清理河道中已经淤粉的松散堆积物,保证水流畅通,避免洪水直接冲刷坡积物。
3、重要建筑设施前方应修建楔形分流堤,防止被泥石流直接冲击。
4、关停区域内不合法小矿井。
5、未作治理工程时,应以避让为主,建议搬迁泥石流影响区居民,并禁止在该区域修建长久性建筑物。
6、应急路线应由中间向两侧撤离,随时保证道路的畅通无阻。
7、汛期应有雨情、水位、泥位专职值守,定期观测,形成数据体系。并定期上报。
(三)桦头尖泥石流
1、完善群防群测体系,长期应有专人观测雨情及泥位变化。
2、治理分水岭附近的滑坡,可采用坡改梯,坡面种草,坡脚稳拦,以防止大量松散物淤积河道。
3、河道被阻塞段应采用排导的方式,同时岩坡植树种草,减少水土流失。
4、径流区分段设立挡墙,逐级降低泥石流的冲击。
(四)红白镇松林村四组至木瓜坪村
由于“5.12”特大地震后,该区域形成了一个地质灾害带,虽然该村村民已全部搬迁到红白镇集镇区域临时安置,但也严重影响了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综合上述,应采取主要措施如下:
(一)加强领导,增强防危意识;
我镇非常重视该项工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镇有关部门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防危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处理防危工作。
(二)根据各村灾害点情况,全面落实了预防方案和措施,落实了防御责任人,值班报警制度,重点地质灾害长期监测,监测人员要做好记录,建立了镇、村、组三级地质灾害防御体系。把灾害减轻到最低,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组织机构:
为了更好地落实汛期防灾预案、险情巡查、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应急调查等各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和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镇政府决定建立红白镇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队。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指挥长:
副指挥长:
应急分队成员:
红白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系统由红白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以及各村、矿山企业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领导小组和抢险队组成。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7
为确保敬老院全体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敬老院工作正常运行,防范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减少,危害降低,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消防事故,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我乡消防环境建设与准备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各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做好准备,保证完成各级政府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领导组各组员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老人等工作。
(一)通讯组:
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及时告知全体院民,逃离现场)。
(二)灭火组:
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院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抢救组:
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院民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
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栋居住院民的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
1、发现火情,在场人员要立即引导室内人员进行有序疏散,并迅速利用室内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争取消灭于火灾初级阶段。
2、如不能及时控制、扑灭火灾,在场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如切断电源等),防止火势蔓延。
3、在场人员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领导组成员汇报,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协助救火。
4、领导组成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到达火情现场,并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
1.火情发生后,按照灭火预案,管理人员及各工作人员要立即通知领导小组领导,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如发生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并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逐个区域通知人员撤离。
2.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该正确引导撤离院民奔向疏散通道,并将正确的逃生方法告知负责同志,其余人员按照既定位置,统一使用灭火器灭火,并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3.为更好地应付紧急情况,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一切听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
4.紧急疏散的负责同志必须接受基本灭火技术的培训,正确掌握必要的方法,对行动不便的院民及时安排人员帮助其迅速转移,切实保证逃生院民的安全撤离。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8
为切实做好我校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确保大风、暴雨、洪涝和地质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组织抢险救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条例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演练预案。
一、地质灾害抢险工作方针
地质灾害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二、领导成员及职责
1. 如发生地质灾害和出现严重地质灾害险情时,白云小学立即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于xx
副组长:韦xx 姚xx
成 员:xx小学全体教师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达的地质灾害防治救灾任务。
2.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抢险组、引导学生疏散组、治安保卫组、各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校长于以佳负责。
主要职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组织险情或灾情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负责协调、落实并督促、检查各项应急工作;有关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和现场联络等工作。
2)现场抢险组:由教务主任韦昌贵、安全管理员姚福洲和少先队辅导员沈定翠负责。
主要职责: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和必要的设备,抢救被压埋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3)引导学生疏散组。由生管老师及各班班主任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清点班级学生人数并组织本班学生有秩序逃。
4)治安保卫组:由体育教研组吴炳云、数学教研组组长杨天寿、语文教研组组长吴蕾和门卫陈支书负责。
主要职责:迅速组建现场治安队伍,维护校园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组织现场保护,疏散受灾校园内无关人员,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3.担负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的老师和个人,必须服从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领导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三、险情汇报和抢险处理程序
(一)险情汇报
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者有地质灾害险情,学校要坚持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灾情须向当地政府和镇中心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或教育局值班人员汇报,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避险预案。
(二)抢险处理程序
1、当地质灾害险情发生时 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根据险情拟订抢险方案、采取必要措施,并指派教师在第一时间奔赴现场、其他各组按照职责开展工作。
2、当重大险情发生时 我校地质灾害抢险协调领导小组协调各成员单位协同行动。
3、转移信号、路线及地点 当险情发生时,由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出险情信号,并按指定的线路、地点进行紧急疏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9
为了有效防治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抢险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建立高效有序的抢险救灾运行机制,切实做到有备无患,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的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成立中屯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统一领导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协调解决地质灾害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建立应急分队,处置突发灾害
全村建立由村干部为主的`地质灾害应急分队,应急分队职责是:
1、按照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及时赶赴灾害现场参与抢险救灾;
2、及时向领导小组通报现场情况,妥善处理现场各种临时情况,并负责组织现场应急调查;
3、负责应急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
4、承担同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汛期地质灾害防治。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0
为了保障我乡突发性地质灾害防灾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原则:坚持地质灾害防治“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相互配合和衔接,共同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二)适应范围:本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适用于xxx乡(镇)境内崩塌、滑坡、地面沉降、塌陷、泥石流等灾害发生后的应急。
二、地质灾害等级的划分和预案启动的条件及方式
(一)地质灾害等级的划分:按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级:因灾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社会影响较大者。
2、重大级:因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者。
3、较大级:因灾死亡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较大者。
4、一般级: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不大者。
(二)预案启动条件和方式:地质灾害发生后或地质灾害险情出现时,由乡宣布启动本级预案。并进行调查,将调查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按程序进行处理。
(三)抢险救灾应急指挥机构
为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应急指挥工作,成立“xxx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负责全乡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的领导指挥工作。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1
一、应急指挥系统:
领导小组人员
组长:郝江玉张莉
副组长:张雪、甄蕾
组员:刘莹郭振华王红梅张霞
张亚蕾樊庆云李秋琴
二、工作程序:
1.暴雨来临时段,幼儿园值班人员和领导小组人员应当在园内各处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园长报告,启动应急程序。
2.若房屋漏雨,应当切断电源,有秩序地转移室内幼儿及贵重设备。并应当关闭所有门窗。
3.若有雷电,应尽可能地切断除照明以外的重要设施设备的电源,防止电器在雷击是遭到侵袭。关闭所有门窗,关闭电视电脑,拔掉电源线及网线,不接触金属器物,不使用电话,远离树木、潮湿墙壁,避免在空旷场地暴露身体。
4.若暴雨造成房屋进水,园内积水;
(1)应当切断电源,用抽水泵等器具排水,疏通下水道,询问市政部门排水运行情况。
(2)应当尽可能防止厕所进水和溢水,防止水污染。
(3)离园时,应为幼儿搭设临时通道,减少因腿脚浸入污水中受到病菌感染。幼儿及家长在临时通道上行走时,应当有老师在旁边保护或引导。
(4)幼儿园应当组织师生有秩序的`转移,避免拥挤踩踏、堵塞通道。
(5)房屋积水时应当把设备、资料等物品往高处转移。
5.积水退尽后,幼儿园应当和防疫部门一起做好消毒和清洁工作。
6.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受雷击伤害的人员,扑救因雷击引起的火灾。
三、防暴雨雷击事故应急程序
应急程序的要点是:防范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暴雨雷击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是应急对突发事件,控制事态发展,降低事故损失的有效措施。制定本预案的目的就是一旦有突发事件发生,即可启动应急处理预案,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司其职的原则,及时控制局面,努力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1.指挥系统
突发安全事件是由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处理。成立以园长为组长、各班教师为主的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职责
(1)通知、协调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处理事故,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尽量控制伤害情况发展蔓延,帮助控制、处理、调查事故。协助疏散无关人员,保护事故现场。
(3)各班班长按要求及时疏散、管理、安排好本班级的幼儿,稳定幼儿情绪,防止连带事故的发生。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2
我镇地处姚南山区,山高坡陡,地表易受台风暴雨的侵害,因而防御地质灾害工作是事关我镇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为进一步防治地质灾害的发生,根据相关地质情况,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大岚镇防御地质灾害预案。
一、防御地质灾害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和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防御地质灾害的首要任务,抗灾保安全,防患于末然,充分发动群众,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资上、技术措施上做好防御地质灾害准备工作,尽量减少人员伤亡,把灾情损失减到最低限度。
防御地质灾害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各村和企事业单位都要服从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上级防御地质灾害部门的指挥调度。
防御地质灾害工作要讲究团结协作,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对在抗灾抢险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要给予表彰奖励。
二、全镇防御地质灾害形势和准备工作
(一)防御地质灾害形势
由于是山区,山高坡陡,遇暴雨侵袭,地表水流向集中,主流短汇流快。个别山体地质较差,土壤揉和力较差,可能发生泥石流或山体滑坡等灾害。
(二)防御地质灾害准备工作
根据我镇的实际,防御地质灾害主要以防山体滑坡为主,按区域的不同,把全镇分为3个组,14个小组,以联村干部会同各村干部具体落实各村的防御地质灾害工作,落实抢险和安全转移等工作,接受镇防御地质灾害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镇要求各村落实防御地质灾害管理员,做到到岗到位,对有隐患的地质点,分别进行全面检查,落实防御地质灾害工作预案。
1、查明强台风、暴雨袭击下可能出现的危险地段。
2、查明各村村庄在台风暴雨袭击下可能倒塌的房子,预先落实好转移到安全地点的计划。
3、对老弱病残的农户,根据他们的居住状况,预先作出安排。
4、对易出现滑坡的地段,预先安排人员转移。
(三)防御地质灾害重点
本镇已发现重点地质灾害点是新岚村甘竹。
三、组织、领导、职责
1、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2、各村安全责任人及职责
(1)安全责任人:各村村主任为本村第一责任人。
(2)安全责任人职责:落实本村的防御地质灾害专职管理人员,督促管理人员加强对危险地段的巡查,准确、及时掌握本村基本情况,及时上报本村的地质变动情况,做好本村防御地质灾害物资的落实,人员的到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并组织以民兵、党团员为骨干的防御地质灾害队伍,出现险情及时组织抢险
(3)报警员职责:及时掌握地质灾害点情况,准确、迅速汇报险情。
(4)应急队伍指挥员职责:服从镇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的统一指令,及时组织应急队伍到岗到位,准确及时组织队伍抢险,协助各村组织群众转移。
(5)应急队伍职责:根据指令,应急队伍迅速赶到现场,在现场指挥长的指挥下,全力投入抗御地质灾害抢险斗争:
①尽快组织群众转移;
②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组织力量,抢险工程,尽可能避免灾情扩大;
③随时向镇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④协助处理善后工作。
四、镇应急指挥系统
1、镇防御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镇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在上级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统一指挥镇的防御地质灾害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督促各村、各部门做好抗御地质灾害的各项工作,及时向上级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汇报本镇的'情况。
2、镇应急小分队
五、报警联络方法
报警联络由各行政村及时向镇防御地质指挥部汇报,做到即现即报,报警员由各村主任担任,联络方法采用电话联系。
六、质情
1、发布台风、暴雨消息阶段: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在台风到来之前,突出一个“防”字,积极防范,有备无患。
(1)加强值班,密切注视台风动向,做好台风信息的收听、记录工作。
(2)加强检查,要求各村对辖区内的地质危险地段作全面巡查
(3)时刻与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保持密切的联系,掌握台风的动向。
2、发布台风警报阶段,市气象台己发布台风警报,台风正向我市逼近。
镇政府领导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立即到岗到位值班,根据实际,部署抗御地质危害的各项工作。同时,下村检查各村的防御地质灾害的准备工作。
3、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市气象台己发布台风紧急警报,在台风到来时,突出一个“避”字,避其锋芒,及时撤离人员转移物资。
(1)邮电所、变电所落实抢险人员,一旦发生供应中断,迅速组织抢修,保证供电和通讯畅通。
(2)当出现电力、电信、交通中断严重状态时,以村为单位,采取果断措施,动员各村干部、党员担当本单位的防台、防质工作,尽量减少事故发生,做好安全转移等工作。
七、撤离路线、及责任人
由于是山区乡镇,多数村庄在山坡上,只有沿溪的几个村庄遇大洪水时需撤离,一旦发生地质险情,立即组织人员往安全地带撤离,由各村组织人员实施,负责人为村主任和村民小组长。
八、撤离顺序
接到撤离的命令后,由村应急小分队维护撤离秩序,先安排妇女、老人、幼儿先行,青壮年后撤,做到快而稳,年纪较大行动不便的,由青壮年协助往撤离。
九、撤离要求
若接到撤离命令,以避免人员伤亡为原则,按统一指挥,首先照顾老人、小孩先行,由应急小分队和部分壮年村民共同维护撤离队伍秩序,不得抢道。做到快速、安全、有序。
十、灾后恢复工作
1、灾害过后,由镇政府组织人员,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全力抢救,对遇难的人员妥善处理,迅速安置灾民生活。
2、在上级帮助支持下,突击抢修本镇范围内损坏的交通、电力、通信、供水等设施,为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创造条件。同时,组织广大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工作。
十一、工作要求
本方案制定后,进行广泛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特别是预案中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告之他们的工作职责,认真做好镇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分派的各项工作。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正确、快速、高效地处置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地质灾害引起的建筑物、生产经营设施、设备损坏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给产品经销公司和职工生活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企业和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发挥"预防为主"的作用,特编制本预案。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及上级单位相关预案,结合HB公司实际制定: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应对和处置因地震、洪水、泥石流、山体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灾害以及其它不可预见地质灾害造成的建筑物、生产经营设施、设备较大范围损坏事件。
第三条公司因地质灾害而需采取的应急措施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员工及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地质灾害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职工队伍的基础作用;
(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应急综合处置能力;
(三)统一指挥,支援协作。在公司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下,发挥集体优势,视灾情动员全公司或部分单位支援协作,密切配合,开展抗灾救灾、应急救援、抢修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
(四)考虑全局,突出重点。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限制地质灾害事件影响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环境污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
(五)信息畅通,及时准确。采取多种方式,保证信息通道畅通;确保指挥、灾情、设备状态、抢修队伍、物资资源等信息及时、准确、可靠的下传上达;信息报送和对外发布统一归口,数据唯一。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为确保地质灾害应急处理体系有系统、分层次、上下一致、分工明确、相互协调,重大地质灾害发生后,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构成见HB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研究成立地质灾害专项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地质灾害专项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组,必要时组建前线应急指挥部。
第五条公司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公司应成立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总指挥由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或由上级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指定。组长、副组长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指定,成员由公司综合办公室、销售部、物流管理部、市场信息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专项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负责人由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委派,成员由相关单位和部门组成。具体的工作职责如下:
1.根据应急工作需要,专项应急领导小组下设抢险指挥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组、生活保障组、运输保障组、善后处理组、新闻宣传组等工作组;
2.公司组建抢险指挥组,负责地质灾害区域的生产安全、火灾、危化品泄露等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并服从产品经销公司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协调指挥;
3.治安保卫组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及相关部门组成,参与地质灾害区域治安、保卫、消防和人员疏导、疏散和撤离无关人员,对区域实施警戒和管制;
4.医疗抢救组由地质灾害单位相关部门组成,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对受伤人员实施抢救治疗工作;
5.运输保障组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及相关部门组成,协调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物资的运送及抢险作业;
6.生活保障组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及相关部门组成,组织生活后勤保障队伍,实施抢险救援的生活后勤保障;
7.新闻宣传组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及相关部门组成,对外发布地质灾害信息和有关抢险救援的宣传报道;
8.善后处理组由综合办公室和相关部门组成,进行有关善后处理。
第六条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地质灾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2.接受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工作领导,就公司应急处置工作请求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提供应急援助;
3.统一领导公司抗灾救灾、应急救援、抢修恢复工作,研究决定公司抗灾救灾重大部署和决策;
4.宣布公司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决定启动和终止事件响应;
5.发布相关信息。
(二)地质灾害应急办公室及其职责:
1.落实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
2.开展信息搜集、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3.协调公司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负责与政府部门沟通,汇报应急相关信息;
5.协助发布有关信息。
(三)各应急处置工作组及其职责。
各应急处置工作组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负责地质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和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抢险指挥工作组及其职责。
负责现场抢险、抢修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分析设施设备受损情况,制订抢修方案;了解掌握地质灾害的情况和现场抢险进展,及时向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对地质灾害区域的生产安全、火灾、危化品泄露等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五)治安保卫工作组及其职责。
参与地质灾害区域治安、保卫、消防和人员疏导、疏散和撤离无关人员,对区域实施警戒和管制。
(六)医疗抢救工作组及其职责。
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对受伤人员实施救治。
(七)运输保障工作组及其职责。
协调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物资的运送及抢险作业。
(八)生活保障工作组及其职责。
组织生活后勤保障队伍,实施抢险救援的后勤保障。
(九)抢险指挥工作组及其职责。
对外发布地质灾害信息和有关抢险救援宣传报道工作。
(十)善后处理工作组及其职责。
了解地质灾害后员工的安全健康情况,负责地质灾害突发
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十一)公司职责:
1.事发单位及其职责:
(1)接受公司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落实公司专项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2)接受地方政府领导,组织力量积极参加社会应急救援工作,就公司经营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请求地方政府提供应急援助;
(3)宣布启动、解除公司的应急状态,决定实施和终止公司应急预案;
(4)组织领导公司经营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向公司报送应急信息,向社会发布应急相关信息,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应急相关情况。
2.其他单位及其职责。
充分做好参与抢修的物资、车辆、备品备件、抢修队伍、资金等各方面的准备,随时待命,听从公司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调配。
第三章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第七条危险源分析。
地质灾害多发区主要分布于山区及洪涝区等过渡地带,是地震、洪水、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主要分布区。
第八条危害程度分析。
重大及以上地质灾害除造成建筑物、生产经营设施、设备较大范围损坏外,还会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巨大破坏,安全生产受到极大影响。
地震、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对各库站的主要影响有:地震及大面积的洪水、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冲入库站,会造成库站设施损坏,建筑物被损毁,会造成化工及燃气品泄漏、人员伤亡,引发更大的灾害。
第九条事件分级。
按国家地质灾害分级标准及地质灾害对各库站的破坏程度,将地质灾害事件分为Ⅰ级(特别重大地质灾害)、Ⅱ级(重大地质灾害)、Ⅲ级(较大地质灾害)、Ⅳ级(一般地质灾害)。
(一)I级事件。
因地质等灾害造成下列情况之一,公司进入地质灾害Ⅰ级事件状态:
1.国家确定为特别重大地质灾害的事件;
2.造成公司系统员工30及以上人员死亡的;
3.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因素,研究决定进入地质灾害Ⅰ级事件状态的。
(二)II级事件。
因地质等灾害造成下列情况之一,公司进入地质灾害Ⅱ级事件状态:
1.国家确定为重大地质灾害的事件;
2.造成公司系统员工10人以上30人以下人员死亡的;
3.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决定进入地质灾害Ⅱ级事件状态的。
(三)III级事件。
因地质等灾害造成下列情况之一,公司进入地质灾害Ⅲ级事件状态:
1.国家确定为较大地质灾害的事件;
2.造成公司系统员工3人以上10人以下人员死亡的;
3.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因素,研究决定进入地质灾害Ⅲ级事件状态的。
(四)IV级事件
因地质等灾害造成下列情况之一,公司进入地质灾害Ⅳ级事件状态:
1.国家确定为一般地质灾害的事件;
2.造成公司系统员工3人以下人员死亡的;
3.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因素,研究决定进入地质灾害Ⅵ级事件状态的。
第四章预防与预警
第十条风险监测:
(一)公司应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络,了解地震活动趋势,制订应对方案;
(二)公司定期对处于地质灾害地区的库站进行检查,制定并实施防震加固措施,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
(三)报告程序:
1.公司收到本地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地质灾害预警通知后立即向上级单位应急办公室报告,同时发布预警信息;
2.公司应急办公室接到上报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或收到政府职能部门的预警通知后,立即汇总相关信息,分析研判,提出公司地质灾害预警建议,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
第十一条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一)预警分级。
根据地质灾害的级别以及灾害对建筑物、库站可能造成的损坏程度,将地质灾情预警状态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1.Ⅰ级预警。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发布的7.0级及以上地震和特大型地质灾害预报,公司进入地质灾害Ⅰ级预警状态;
2.Ⅱ级预警。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发布的6.5-7.0级地震和大型地质灾害预报,公司进入地质灾害Ⅱ级预警状态;
3.Ⅲ级预警。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发布的6.0-6.5级地震和中型地质灾害预报,公司进入地质灾害Ⅲ级预警状态;
4.Ⅳ级预警。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发布的5.0-6.0级地震和小型地质灾害预报,公司进入地质灾害Ⅳ级预警状态。
(二)预警发布。
公司应急办公室接到地质灾害预警后,立即汇总相关信息,分析研判,提出公司地质灾害预警建议,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
地质灾害预警发布流程图见附件2。
(三)预警行动:
1.Ⅰ级、II级预警行动。
发布地质灾害Ⅰ、II级预警信息后,公司应开展以下工作:
①应急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收集相关信息,及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②做好成立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准备工作;
③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调组织应急抢修、应急物资等准备工作,做好异常情况处置和应急新闻发布准备。
④迅速组织落实各项确保人身、生产生活设施的安全及灾后救灾应急救援措施;
⑤启动应急值班,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并报告公司应急办公室,做好应急新闻发布准备;
⑥要求预警地区立即启动相关预案,全面转入救灾准备工作。
2.Ⅲ级、Ⅳ级预警行动。
发布地质灾害Ⅲ、Ⅳ级预警信息后,应开展以下工作:
(1)公司应急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收集相关信息,及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做好成立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准备工
作;启动应急值班,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并报告公司应急办公室,做好应急新闻发布准备;
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调组织应急抢修、应急物资等准备工作,做好异常情况处置和应急新闻发布准备;
对预警地区启动相关预案,全面转入救灾准备工作。
(四)预警结束。
在地质灾害预报原发布机关做出撤销的决定后,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宣布解除预警,并终止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第五章信息报告
第十二条报告渠道。
公布公司应急值班室联系方式、公司各部室应急值班室联系方式,确保信息报告畅通。
第十三条报告内容:
(一)预警响应阶段,公司向上级单位报告生产运行情况、地质灾害预报动态、地方政府要求、已采取措施等信息;
(二)地质灾害事件发生后,公司向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事件,内容包括报告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告时间、发生时间、地点和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已采取的措施等;
(三)事件响应阶段,公司向上级单位报告生产生活设施设备受损、抢险进展、次生灾害、人员伤亡、余震及发展趋势,应急抢修队伍、应急物资、应急装备需求等情况。
第十四条报告程序:
(一)预警响应阶段,公司应急办公室接到政府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后,1小时内报告上级公司应急办公室和应急领导小组;
(二)公司按照上级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对灾情与恢复的统计要求,统一归口统计汇总灾情信息,按照政府部门、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及时报告综合信息;
(三)事件响应阶段,公司应急办公室汇总后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第十五条报告要求:
(一)公司向产品经销公司和当地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信息,必须做到数据源唯一、数据正确;
(二)发生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后,公司应急办公室应先采用手机或固话方式即时报告,了解相关情况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上级公司应急办报告事件基本情况;
(三)预警和公司Ⅱ级响应阶段执行每天定点零报告制度;
(四)公司Ⅰ级响应阶段执行每天两次定点零报告制度;
(五)公司根据上级公司临时要求,完成相关信息报送。
第十六条公司启动预警或事件响应,但未达到上级公司启动预警或事件响应者,由公司相关部室向上级公司各职能部门汇报专业信息,向公司应急办公室汇报综合信息;报送内容及要求按本章相关内容执行。
第六章应急响应
第十七条响应分级。
根据地质灾害的分级,针对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企业控制事态的能力,按照"分级响应、分层负责"的原则将地质应急响应分为两级。
I级响应:应对Ⅰ级、Ⅱ级事件,公司启动I级响应,统一领导抗灾救灾、应急救援、抢修恢复工作。
Ⅱ级响应:应对Ⅲ级、Ⅳ级事件,公司启动II级响应,由上级公司授权公司领导应急指挥工作。
第十八条应急程序:
(一)I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公司所辖范围内发生I级、Ⅱ级事件时,启动I级应急响应;
2.响应启动:公司启动地质灾害事件响应后,应立即向上级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
3.响应行动:
(1)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召开应急会议,迅速组建公司和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确定并派出前线指挥人员。启用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统一领导救灾、应急救援、抢修恢复工作;
(2)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应急值班,开展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及时向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汇报,与政府职能部门联系沟通,协助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3)各相关部门按照本部门的.应急工作职责开展相应应急行动;
(4)由地质灾害应急领导办公室按"信息报告"的要求收集、汇总并向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信息。
(二)Ⅱ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公司所辖范围内发生Ⅲ级、Ⅳ级事件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
2.响应启动:公司启动地质灾害事件响应后,应立即向上级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由上级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事件响应等级,宣布启动地质灾害II级应急响应;
3.响应行动:
(1)由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授权公司领导应急指挥工作;
(2)公司应急办公室启动应急值班,负责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及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协助开展新闻发布;
(3)各部门按照本部门的应急工作职责开展相应应急行动;
(4)公司应急领导办公室按"信息报告"的要求收集、汇总并向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信息报告。
第七章应急处置
第十九条先期处置。
地质灾害发生后,受灾单位应按预先制定的疏散方案将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立即开展自救、互救。对可以隔离的危险源采取紧急处置,对可以抢救的物质进行抢救,采取尽可能的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同时收集受灾情况并按规定上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立即组织职工疏散,尽最大能力组织或通知职工家属疏散;
(二)特殊岗位职工妥善安排自身工作后疏散,对确因工作需要无法离开危险区的职工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及时调整生产经营方式,隔离故障区域;
(四)主动与政府联系沟通,完成相关工作;
(五)初步收集受损情况,及时汇总并上报。根据需要在安全区域设置办公地点,及时开展抢修工作。
第二十条应急处置:
(一)Ⅰ级响应:
Ⅰ级地质灾害事件发生后,应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公司各部门按照处置原则和部门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及时调整生产运行方式,隔离故障区域;
(2)根据需要在安全区域设置办公地点,及时开展抢修工作;
(3)组织医疗救护、应急抢修在安全地点待命;
(4)储备必要的食品、饮用水及其他生活用品。
(5)必要时请求政府部门支援。
(二)Ⅱ级响应。
Ⅱ级地质灾害事件发生后,应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接受上级公司授权,成立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一领导抢险救灾、应急救援、抢修恢复工作;
(2)启用应急指挥中心,开展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公司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三)应急调整。
公司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视灾情发展、灾情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决定是否调整事件响应级别,并根据调整后的相应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
(四)应急结束。
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上级公司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终止事件响应,并由上级公司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发布终止命令。
1.政府部门宣布地质灾害应急期结束;
2.生产经营及生活恢复正常。
(五)后期处置。
1.恢复生产。
应急响应行动结束后,公司应按照"统筹安排,分级负责,科学规划,快速恢复"的原则,对善后处理、恢复重建工作进行规划和部署,逐级制定详细可行的工作计划,快速、有效地消除地质灾害突发事件造成的不利影响,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2.保险理赔。
公司应及时统计设备损失情况,会同相关部门核实、汇总受损情况,按保险公司相关保险条款理赔;
3.总结改进。
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后,应急办公室应对使用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处置过程进行全面地总结、评估,找出不足并明确改进方向,及时对应急预案的不足之处予以修订。
第八章应急保障
第二十一条应急队伍保障。
公司应按照"平战结合、反应快速"的原则,建立健全应急队伍体系,规范应急队伍管理,加强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做到专业齐全、人员精干、装备精良、反应快速,持续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二条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公司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应急物资装备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确保突发事件所需的物资装备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公司应投入必要的资金,配备应急处置所需的抢险物资。
第二十三条培训和演练:
(一)培训。公司各级人员要加强应急理论知识和技能学习,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地质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和指挥协调能力。要将应急专业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二)演练。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应急处置的能力,不断增强预案的有效性和操作性。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术语和定义。
预警:指根据监测结果,判断突发公共事件可能或即将发生时,依据有关法律或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并提出相关应急建议的行动。
预警分级:指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所划定的警报等级。
应急响应分级:指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等级、影响的范围、严重程度和事发地的应急能力所划定的应急响应等级。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行制定的行动方案。
应急保障:指为保障应急处置的顺利进行而采取的各项保证措施。一般按功能分为人力、财力、物资、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治安维护、人员防护、通讯与信息、公共设施、社会沟通、技术支撑以及其他保障。
应急恢复:指突发公共事件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为使生产、工作、生活、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应急演练:指针对突发事件风险和应急保障工作要求,由相关应急人员在预设条件下,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对应急预案的启动、预测与预警、应急响应和应急保障等内容进行应对训练。
风险:指某一特定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一般地震灾害:造成20人以下人员死亡或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0-6.0级地震所造成的灾害。
较大地震灾害:造成20-50人的人员死亡或较大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0-6.5级地震所造成的灾害。
重大地震灾害:造成50-300人的人员死亡或重大经济损失,且地震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生产总值1%的地震灾害;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5-7.0级地震所造成的灾害。
特别重大地质灾害:造成300人以上人员死亡,或地震直接经济损失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所造成的灾害。
特大型地质灾害: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
大型地质灾害: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中型地质灾害: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小型地质灾害: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第二十五条本预案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六条本预案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1.4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2组织体系和职责
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出现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需要由国务院负责处置的特大型地质灾害时,根据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国务院可以成立临时性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总指挥部,负责特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参照国务院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总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
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相关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3预防和预警机制
地县级人民政府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2.3“防灾明白卡”发放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和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
3.2.4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当地人民政府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3.3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3.3.1速报时限要求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3.3.2速报的内容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5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5.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Ⅰ级)
出现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市(地、州)、省(区、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防治工作,在本省(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省(区、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财政、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国土资源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赴灾区现场指导应急防治工作,派出专家组调查地质灾害成因,分析其发展趋势,指导地方制订应急防治措施。
5.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Ⅱ级)
出现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市(地、州)、省(区、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省(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省(区、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财政、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国土资源部派出工作组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
5.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Ⅲ级)
出现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市(地、州)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市(地、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市(地、州)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灾害出现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市(地、州)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5.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Ⅳ级)
出现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作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县(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县(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灾害出现地的市(地、州)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县(市)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5.5应急响应结束
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6应急保障
6.1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
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武警部队、乡镇(村庄、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等,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费用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执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6.2通信与信息传递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国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6.3应急技术保障
6.3.1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
国土资源部和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6.3.2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科学研究
国土资源部及有关单位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方法、技术的研究,开展应急调查、应急评估、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技术的研
究和开发,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工作力度和投资,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灾演习和培训工作。
6.4宣传与培训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6.5信息发布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发布按《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6.6监督检查
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各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行有效的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负责落实相关责任。
7预案管理与更新
7.1预案管理
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参照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省(区、市)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7.2预案更新
本预案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每年评审一次,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修订或更新后报国务院批准。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更新期限最长为5年。
8责任与奖惩
8.1奖励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8.2责任追究
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9附则
9.1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地质灾害易发区:指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地质灾害危险区:指已经出现地质灾害迹象,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区域或者地段。
次生灾害:指由地质灾害造成的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水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
生命线设施:指供水、供电、粮油、排水、燃料、热力系统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设施。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5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促进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避免或最大程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陕西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西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西安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京昆改扩建JK-C08标辖区内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抢险救灾以及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与完善等工作。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警预报的作用,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以事发地为主,部门联动。
依法依规,群专结合。坚持依法防灾减灾,实行公众参与,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相结合。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组成
项目部成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担任,成员为各部室负责人。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全部,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筹备,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及信息及时上报。
2.2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2.1 应急指挥部职责
根据地质灾害灾险情等级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配合政府做好特大型、大型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中型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分析、调查、判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划定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成员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必要时协调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处理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的其他重要工作。
2.2.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筹备,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及信息及时上报。
2.3 应急小组组成及职责
中型及以上地质灾害灾险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启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灾组、应急调查和监测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灾后重建组等6个应急小组。必要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单位进驻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组织和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各小组组成和主要职责如下:
2.3.1 综合协调组:由应急办牵头,配备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主要职责:组织对地质灾害发生和发展趋势、救灾方案、处置方法、恢复方案等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评估,提出建议,协调成员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2.3.2 抢险救灾组主要职责:发生灾险情时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保护重要设施和基础设施免遭损毁;组织抢修受损毁的基础设施,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次生灾害防治工作,减轻或消除次生灾害。
2.3.3 应急调查和监测组主要职责:调查、分析、预测雨情、水情、灾险情等。发生险情时进行应急调查、监测和发展趋势预测,提出应急抢险救灾措施建议。协助抢险救灾组开展抢险救灾和应急防治工作,减缓或制止险情和灾情的进一步发展。
2.3.4 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发生险情时做好急救准备工作,包括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卫生安全监测设备、救援队伍等。发生灾情时及时调拨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组织医疗救护队,赶赴现场抢救伤员,市区主要医院做好接收伤员的准备、
2.3.5 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储备必要救灾物资,接收、分配和监督救灾物资的管理和使用;做好相应的应急通讯保障工作;调动、物资、设备等用于抢险救灾工作,组织、指导等工作。
2.3.6 灾后重建组主要职责: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的筹集及下拨、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妥善安置灾后人员的'生产、生活。
3.预防预警
3.1开展地质灾害巡查
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制度,组织对本项目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经常性巡回检查,对重点防治区域每年开展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及时消除灾害隐患。成员隐患排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对难以确定的隐患,及时组织专业部门进行现场核查确认。
3.1.1 应急值守
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在主汛期、持续强降雨和暴雨等极端天气时段、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和处置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群测群防、专业监测、突发灾险情等信息渠道畅通,做好灾险情统计汇总上报,随时掌握实时灾险情情况,及早预测地质灾害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区域和不同等级,提出科学防灾减灾对策。
3.1.2 预案演练
组织成员单位按照《突发地质灾害预案》,至少每年开展一次应急预案演练。通过演练,锻炼应急队伍,熟悉应急指挥程序,检验和完善预案。演练结束后,组织实施单位进行演练评估和总结。
3.1.3 宣传培训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多层次全方位地向员工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避险、自救、互救常识,重点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附近的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受威胁人员的防灾、减灾意识及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技能。对应急防治救援人员进行应急预案培训。
4.应急响应
4.1 灾险情等级及响应级别
地质灾害灾险情等级及响应级别表
4.2 先期处置
发生突发地质灾害所在的单位先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组织疏散群众、搜救受灾人员,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依法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减轻事件危害,控制事态蔓延。
4.3 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的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等级时,按照最高预警等级灾种启动应急响应。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由责任主体按照“谁先到达谁指挥,逐步移交指挥权”的原则,统一指挥调度现场处置工作,并视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
4.3.1 Ⅰ、Ⅱ、Ⅲ级应急响应
出现中型及以上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后,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或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紧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出现中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后,立即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部。中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应急工作,由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指挥到位: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到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议室,统一领导指挥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会商报告: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应急工作会商会议,小组成员会商分析当前形势、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提出应急抢险救灾建议。应急指挥部根据会商情况制定应急调查监测、人员转移、抢险救灾等工作方案,决策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向政府报告情况,请求支援。
应急响应:应急指挥部组建综合协调组、抢险救灾组、应急调查和监测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灾后重建组,指挥各组开展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决策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4.3.2 Ⅳ级应急响应
出现小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或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紧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应急工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4.4 信息报送
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的等级,分等级上报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对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灾情及中型以上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市政府,同时抄告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信息快速传达。
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是否为在册隐患点、经纬度坐标、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可能的诱发因素、发展趋势、采取的对策和措施等。地质灾害灾情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或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地质灾害险情包括需搬迁转移人数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发现地质灾害灾险情有新的变化时,随时进行续报。
4.5 指挥调度
出现地质灾害灾险情后,所在地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采取紧急措施时向上一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情况。
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同志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预测灾险情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按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部门,迅速采取防范措施,控制灾险情发展蔓延。
4.6 应急解除
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后,按照“谁启动,谁解除”的原则,依照程序由相关主体宣布或执行。
5.保障措施
5.1 信息平台保障
通过平台语音通信、视频会商、综合协调与应急指挥等功能,实现各级部门对雨情、水情、震情及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的联络畅通,及时准确提供监测预警及灾险情信息。
5.2 应急队伍保障
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
6.善后工作
6.1 工程治理及修复
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完成后,对地质灾害造成基础设施损坏的,相关部门要及时予以修复;对存在危险的地质灾害隐患,组织进行工程治理。
6.4 工作总结
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要在救灾工作结束后,认真对抢险救灾工作进行总结,积累经验、寻找不足,提出改进建议,15日内报告上一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7.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本文链接:http://www.vanbs.com/v-131-1608.html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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