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校园欺凌预案篇1
小学校园防欺凌安全教育实施方案2
近年来,学生之间发生了故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伤害的校园欺负事件,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为了加强对这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湖北省教育厅等11个部门决定开展校园欺专业管理,根据《省教育厅等11个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欺负综合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我校欺负的预防和处理,学校决定开展校园欺负预防和管理。经过研究,特制定了以下方案
一、预防管理目标。
通过这次预防管理,加强师生们的法制教育,认真规范学校纪律,规范学生行为,让学生认识到校园暴力的原因,认识到暴力带来的负面影响。通过适当的引导和暗示,教学生合理控制自己的感情和行为。面对他人的攻击,可以以温和理性的态度处理矛盾,有效地解决危机。学会应对校园欺凌的正确方法,提高防欺凌能力,学会保护自己。
二、预防管理范围。
本校的所有学生。
三、防控欺凌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实施程序。
1、完善制度,制定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制度和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紧急处理预案,明确相关岗位的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责任。
2、宣传教育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学员围绕遵纪守法、平安校园主题,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交流、交流能力。
3、加强校园欺负管理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指导,公布学生救助和校园欺负管理的电话号码,明确负责人。
4.调查和解决学校管理人员、班主任和课堂教师应高度重视学生之间的矛盾调查和工作。班主任和课堂教师应认真调查学生之间的矛盾,解决矛盾,避免矛盾。加强对特殊学生的教育管理,掌握细节,制作文件,积极利用家庭学校的交流平台,开展合作工作。要特别注意学生的课程和心理负担,防止课程负担过重和心理压力引起事故。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发生纠纷、抱怨的人、精神异常的人、暴力倾向和过激行为的人、仇视社会、威胁复仇者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进行细致的调查,属于校内人员的学校要切实工作,逐一制作文件,专家要加强管理,校外人员要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检查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
5.及时处理。要及时发现、查处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协助立案调查。
五、工作要求。
1、重视校园安全工作,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这种事故。加强学校教育教育的正常管理,严防管理疏漏发生事故。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党政领导负责制,形成一把手自己抓住,管理领导具体抓住,相关部门和教职员各部门的职责,各部门的职责
2、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让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按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应立即报告安全工作信息,特别是在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第一时间报告,发生迟报、报告泄漏、报告隐瞒现象的,追究有关负责人。
六、校园欺凌的常见情况。
1、要钱,不加拳脚。
2、以大欺小,以大众欺小。
3、为了小事,大打出手。
4、同学之间因义气之争。
5、长期以暴制暴
七、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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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校园防欺凌安全教育实施方案3
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不少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严重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与处理,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区教育局区教育系统“开学安全第一课”
实施方案的安排,我校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增强守法意识、守纪意识,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二、治理步骤
1.我校首先成立了以校长为首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组织部署
我校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制定本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方案,积极部署,认真组织实施。为此,我校专门召开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
3.完善制度。学校进一步研究、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学习教育。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5.加强预防。学校进一步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6.及时处理。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同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7.宣传到位。向家长发放以“防范校园欺凌”为主要内容的告家长书或召开家长会,向家长宣传本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请家长积极配合专项治理行动,做好家庭教育,共同防范校园欺凌的发生,保护学生身心健康。
三、巩固预防
对专项治理“校园欺凌”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报区教育局。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纳入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内容,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深入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举措。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果,不断减少、力争杜绝校园欺凌的发生。使校规校纪得到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文明、身心健康,校园平安、和谐。
四、工作要求
1.开展好宣传教育,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加强预防,及时发现、调查处置类似事件,有效避免直至杜绝该类事件的发生。
2.认真开展好自查和总结工作并接受主管部门对此项工作的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强化整改,将工作落到实处。
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杜绝校园欺凌的发生。使校规校纪得到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文明、身心健康,校园平安、和谐。
防校园欺凌预案篇2
一、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活动从即日起,至2018年1月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阶段(2017年6月15日前)。各乡镇教育工作站、县直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机制,在本辖区、本学校内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不间断在线巡查学校监控视频等方式开展特殊时间、特殊人群、特殊区域集中开展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苗头性问题全面摸排,将排查出的问题梳理汇总,建立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7月15日前)。各乡镇教育工作站,县直各学校(幼儿园)要坚持问题导向,综合分析研判,堵住安全管理工作各个环节存在的漏洞,集中治理排查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并严格落实站、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从根本上杜绝履职尽责不到位现象,彻底消除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滋生的土壤。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8年1月15日前)。各乡镇教育工作站,县直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完善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的预防、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问题学生”“留守儿童”的关注和关爱力度。要建立档案,形成定期联系和帮扶制度,在做好必要心理疏导的基础上,用法律、道德、纪律、规章等约束学生的不良行为,最大限度的防止校园欺凌、暴力事件的发生。
二、重点内容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各乡镇教育工作站,县直各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职责,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机制,把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强化源头管控作为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重要保证;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做好预防校园欺凌、暴力工作的工作书面,并把预防校园欺凌、暴力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同教学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认真开展法制教育。各学校要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紧密联系学生的思想实际,引导学生明是非、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持强凌弱;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要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做到珍爱生命;要密切家校联系,切实加强家庭教育,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发生。
(三)扎实进行专题教育。各学校要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团队会、主体活动、编发手册等形式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题教育,提高学生认识欺凌和暴力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自觉遵守校纪校规;要大力开展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的专题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为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题教育提供理论支持。
(四)规范学校日常管理。各学校要制定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工作制度,并统筹学校安全工作,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校园欺凌和暴力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和事后干预的机制;各学校要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对可能发生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要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并加强管控,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各学校在节假日、课间休息及放学时段等教学管控空白期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及定时巡查制度,用制度提高治学水平,推进依法治校,建设无欺凌和暴力的文明平安校园。
(五)联合校园周边治理。各站、校要联系协调乡镇公安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做好校园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实现人防、物防、技防在防范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方面的深度融合,及时发现并遏制苗头性、倾向性,具有社会性欺凌和暴力事件;大力推进校园及周边区域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覆盖,实现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预测预警、实时监控、轨迹追踪及动态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教育工作站,县直各学校(幼儿园)要把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摆在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专题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负起抓落实的具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实抓细,确保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乡镇教育工作站,县直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安排、周密部署、细化工作、落实责任,对发现的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线索和苗头性动向要发现一起、核实一起,并开展必要的教育和惩戒,做到研判准确,处理得当,坚决遏制责任人“看不见”“就这样”等对校园欺凌和暴力管控失职渎职现象发生,确保本次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彻底、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三)集中排查,全面整改。各乡镇教育工作站、县直各学校(幼儿园)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改,以查促改、查改并进。对排查中发现的可能引发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苗头性问题,及时建立工作台账,逐一制定法制教育、思想引导、问题解决为一体的方案,即要开展思想法制教育,又要注重实际问题解决,切中要害,抓好落实。县教育局对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问题突出的学校,将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进行主要责任人责任追究。
防校园欺凌预案篇3
为了切实做好扫黑除恶和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工作,我校扎实开展了治理整顿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为了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和治理校园欺凌事件的落实,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行政领导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专门研究此项工作,并召开教师大会、学生会,进行宣传,营造氛围,提高大家对此项工作的认识,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完善扫黑除恶工作和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相关制度
我校制定了扫黑除恶工作制度和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制度,建立扫黑除恶工作应急处置预案和预防治理校园欺凌事件相关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了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和扫黑除恶工作的职责。各部门的负责人都能履行职责,发现校园欺凌事件,及时处理,防止事态扩大,近年来无打架斗殴等特大事件的发生。校园风气比较正,得到了广大家长和社会的好评。
三、开展了扫黑除恶和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教育活动,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1、各班召开了扫黑除恶和预防校园欺凌事件主题班会,同学们以知识问答等形式,了解了校园欺凌是一种极不文明的行为,明确了同学们的认识。
2、给全体师生开展普法法律知识讲座,增强了全体师生的法制观念。
3、利用心理健康课、安全教育课对学生进行校园欺凌的知识教育。
4、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了扫黑除恶和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使全体教职工了解预防校园欺凌的措施和方法,增强了处置能力。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1、校园在对学生宣传教育渗透不足,学生对扫黑除恶和防欺凌领悟不够,需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渗透。
2、校园学生矛盾纠纷彻查力度不够,常出现小的矛盾纠纷,需加大力度。
3、在对学生宗教法制渗透教育方面较少,需加强力度。
五、发现欺凌事件,及时处理
防校园欺凌预案篇4
为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确保学生身心安全、健康成长,依据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教育为先
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促进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特别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
(二)坚持预防为主
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加强欺凌事件易发场所监管,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
(三)坚持保护为要
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切实保护被欺凌学生的身心健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帮助被欺凌学生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四)坚持法治为基
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实施“零容忍”,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三、实施内容及措施
(一)明确学生欺凌的界定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二)建立健全协调机制
市教体局会同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市教体局综治办负责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学校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注“三位一体”工作合力,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舆情。各学校要重点抓好校园内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各部门要加强协作,综合治理,做好校园外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三)加强预防措施
1.广泛宣传
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学习本实施方案,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利用多种渠道向全社会宣传有关法治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了解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学生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学生欺凌的社会舆论压力和震慑力。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电子屏幕、黑板报、校报、橱窗、校园网等向师生及家长广泛开展反欺凌教育宣传。并主动联系新闻媒体共同发布反学生欺凌绿色报道倡议书,营造开展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2.加强教育
各学校要结合实际,通过量化考核等手段,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及家庭教育。
一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各学校要紧密联系中小学生的思想实际,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引导中小学生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惜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
二要加强法治教育。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三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推进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要充分发挥学校群团组织、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心理疏导和干预。
四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在强化学生校规校纪教育基础上,结合典型案例,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团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反欺凌签名仪式、参观实践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正确面对欺凌行为。全面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专题教育和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
五要加强家庭教育。采取有效途径要求家长注重家风建设,加强对孩子的管教,注重孩子思想道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行为发生。要通过组织社区、学校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3.严格学校日常管理
一要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可吸纳学生代表)。
二要建立健全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
三要严格落实校园门卫、请销假、考勤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加强不良倾向学生、宿舍、晚自习等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管理,杜绝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被带入学校。
四要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干预。
五要对发现的欺凌事件线索和苗头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对早期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立即控制,实施必要的教育、惩戒,做到防微杜渐。
六要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做到校园重点场所、公共区域24小时无空挡。通过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
4.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
市综治部门将对中小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区域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等方式进行综治责任督导和追究。公安机关将在治安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学校周边设置警务室或治安岗亭,积极配合学校排查发现学生欺凌隐患苗头,并及时预防处置。通过加强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问题,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及时干预,震慑犯罪。
5.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
各学校要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积极与学校沟通情况,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管教,特别要做好孩子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护、教而不当。要落实监护人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未成年学生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6.定期开展排查
要定期开展涉校学生矛盾隐患排查,设置并公布学生欺凌治理举报电话,发动教职工、学生干部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隐患,积极化解学生矛盾纠纷,及时处置苗头性问题。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良的学生,要采取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等方式开展一对一帮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
7.加强关爱保护
特别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女童的关爱和保护,健全困境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和家校联系制度,不让弱势学生群体及所有青少年学生受到欺凌伤害。
(四)依法依规处置
1.严格规范调查处理
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2.妥善处理申诉请求
市教体局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负责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比较清晰的,应以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为准;确需复查的,由市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15日内完成,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进行认定,提出处置意见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学生。
市教体局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接受申诉请求并启动复查程序的,在复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备案。涉法涉诉案件等不宜由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受理的,明确告知当事人,引导其及时纳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
3.强化教育惩戒作用
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公安机关根据学校邀请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未成年人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对构成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按专门(工读)学校招生入学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
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教育部门和学校及时联络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市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学生欺凌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审判等工作。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要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对依法应承担行政、刑事责任的,要做好个别矫治和分类教育,依法利用拘留所、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场所开展必要的教育矫治;对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等处分,必要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工读)学校。
对校外成年人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关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4.注重保护学生身心安全健康
建立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及时逐级报备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学校和家长要及时沟通,对严重的欺凌事件,要向市教体局报备,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组织专业人员对涉及学生进行心理咨询教育和安抚。相关部门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止泄露有关学生隐私及其家庭信息,防止事态蔓延,坚决避免被欺凌学生受到二次伤害。
(五)建立长效机制
各学校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
1.健全宣传引导机制
结合普法工作,长效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推广防治学生欺凌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方法。对已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正面宣传和引导。
2.完善培训机制
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中小学校长、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和教师等培训中将增加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的内容。培训纳入相关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3.建立考评机制
将本区域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平安学校创建工作考评,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
4.落实问责处理机制
把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专项督导结果作为评价市直学校、乡镇联校年度工作以及乡镇政府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形成依法治理机制
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制度,明确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及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教育。
四、职责分工
教育部门负责对学生欺凌治理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牵头做好专门(工读)学校的建设工作,是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的牵头单位。
综治部门负责推动将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
人民法院负责依法妥善审理学生欺凌相关案件,通过庭审厘清学生欺凌案件的民事责任,促进矛盾化解工作;以开展模拟法庭等形式配合学校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人民检察院负责依法对学生欺凌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开展法律监督,并以案释法,积极参与学校法治宣传教育。
公安机关负责依法办理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实施学生欺凌侵害学生权益和身心健康的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强化警校联动,指导监督学校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引导社会力量加强对被欺凌学生及其家庭的帮扶救助,协助教育部门组织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为中小学校提供专业辅导,配合有关部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和帮扶工作。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建立未成年人司法支持体系,指导协调开展以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共青团组织负责切实履行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并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建立预防遏制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未成年人维权热线,提供相应法律咨询、心理辅导;在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中长效开展法治宣传、自护教育,使团、队员成为防治学生欺凌行为的重要力量。
妇联组织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学生欺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残联组织负责积极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学生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残疾学生遭受欺凌的风险防控,协助提供有关法律服务。
学校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扎实开展相关教育,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的各项措施、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置流程,及时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指导、教育家长依法落实法定监护职责,增强法治意识,科学实施家庭教育,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管教工作。
五、工作要求
深入细致部署。各学校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根据治理内容、措施及分工要求,明确负责人和具体联系人,结合本学校、本部门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加强督导检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联合有关部门,对学校按要求开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等办法措施、在校规校纪中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开展培训、及时处置学生欺凌事件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防校园欺凌预案篇5
一、督查时间及对象:
9月24日 上午:梨塘小学 下午:北塘小学
9月25日 上午:南塘小学 下午:三兴小学
9月26日 上午:八局小学 下午:丰城小学
二、督导情况:
(一)校园防欺凌教育工作
1.所有学校均成立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所有学校均建立了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
3.所有学校均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有公开的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但只在校内公式的:梨塘小学,与阳光服务电话共用的:南塘小学、北塘小学,未公开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三兴小学、丰城小学、 八局小学。
5.在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和疏导做得好的学校有:梨塘小学 丰城小学 北塘小学,建议多开展一些团辅或集体学习或讲座。
6.所有学校均开展以校园欺凌为主题的专题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7.进行了问卷调查并形成典型问题台帐的学校有:南塘小学、北塘小学、梨塘小学。进行了专题问卷调查但没有形成典型问题台帐三兴小学。没有专题问卷调查但对校园欺凌进行了排查的学校:丰城小学、八局小学。
8.针对典型问题或个案均能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
(二)食堂湿垃圾处置
1. 所有学校都建立了湿垃圾日明细台账。除南塘小学台账做得规范,其他学校台账都存在信息不全。
防校园欺凌预案篇6
>> 日本中小学校园欺凌问题研究现状及防治对策 关于中小学校园欺凌的调研报告 对中小学校园欺凌现象的分析与思考 中小学校园暴力预防对策 国外中小学校的快乐教育 中小学校园规划的思考 教育部启动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杜绝校园暴力 中小学校长培训实效性提升的制约因素与应对策略 浅谈中小学校长专业发展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中小学校教育质量监控的问题与应对策略 中小学校园网络文化的影响及优化策略 构建中小学校园网的思路与策略 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的成因及对策分析 中小学校园集体舞开展弥补美育的对策分析 中小学校园足球活动开展对策的探析 辽宁省中小学校园足球开展的对策研究 谈成都市农村中小学校园足球发展现状及应对策略 日本中小学校园欺凌的现状及其对学生个人造成的危害 浅析中小学校园网络安全及其应对措施 再谈京剧进中小学校园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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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校园欺凌预案篇7
2016年11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积极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身心安全,强化教育惩戒威慑作用,并实施科学有效的追踪辅导;要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加强平安文明校园建设,提高学校治理水平,推进依法依规治校,建设无欺凌和暴力的平安文明校园,切实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新闻背景
2016年两会期间,多名两会代表提出应出台反校园暴力法,校园暴力事件成为两会热议的话题。一年间,校园暴力事件一波接一波地闯入公众的视野。2016年1月,山东德州某初中一短发女生被打视频在网络上传播。视频中,施暴的长发女生一直扇该短发女生耳光,一边打一边吼:“会说话吗?”整个过程中,多名同龄孩子围观,并拍下视频;被打者一直都没有说话,也没有还手。安徽马鞍山某中学的两名男生以打人为乐,脚踹掌掴另一男生,并不时爆出粗口,另有学生用手机拍摄,不时发出笑声。2月,湖北孝感某镇学区通报,该区管辖内学校发生一起校园暴力事件,打人者罗某和被打者兰某曾经是同学,听说兰某说其坏话,已经休学的罗某放学后在没有教师的教室质问殴打兰某,并强迫另一学生拍下视频。4月,重庆某中学的一名学生在学校天台被打,几个打人者身着同一服装,还有人在旁边拍摄视频,后被值周领导制止。5月,山东日照某中学内,一学生在厕所内被另外一名身体强壮的男生殴打,旁边站着十几个穿着校服围观的同学……
2016年11月1日,教育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全国妇联联合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分积极有效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切实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3部分11条。
《意见》出台后不久,北京市中关村二小霸凌事件引起人们的关注,并在网络上持续发酵。海淀区教委在关于“中关村二小学生受伤害事件”的回应中称:孩子是家庭的未来,也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孩子的身心健康不仅是家长所期盼的,更是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海淀区教育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确保不再发生校园伤害事件,确保每一名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将增强全体教育工作者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下一步,我们将与专业部门合作研究制定海淀区中小学生校园欺凌和暴力防范工作方案,加强学校教职员工的培训与指导,与全社会有识之士一起,共同关爱孩子的身心健康,保护好孩子幼小的心灵,引导孩子正确做人、做事,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为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共同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016年12月8日,安徽省灵璧县司法局组织普法志愿者深入灵璧县广志外国语学校开展《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宣讲活动。普法讲师团成员马林所长首先向广大师生解读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他用鲜活的案例和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广大学生懂得了中小学生应当知晓的基本法律知识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要求广大学生提高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普法讲师团成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张老师根据《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用现场互动、提问、游戏等形式对广大学生进行了心理辅导,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广志外国语学校葛校长表示,将尽快制订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制度,并将其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统筹考虑,健全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
本刊点评
防校园欺凌预案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校园安全,为庆祝建党100 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及时发现整改、防范化解各类影响校园安全的风险隐患,严防涉校涉生案件事故的发生,依据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省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黑办发电〔2021〕27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电〔2021〕179 号)要求及实验中学2021年度安全管理工作的要点,我校结合实际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汇报如下:
1、校园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制,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和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成立微型消防站、义务消防队、实验中学扫黑除恶、反校园欺凌、食品安全与卫生综合治理等组织机构,确保全体师生工作、学习、生活的稳定环境。
2、学校安防建设情况
实验中学制定并严格落实值班、巡逻、防范守护、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等安全保卫制度,工作台账完整;按照省厅、地教育局及学校自身需求,配齐配强专职保安员,保安员不存在超龄和无证上岗的问题,安全防卫器械器材配备到位;校园封闭化管理、围墙、护栏等实体防范设施建设达标,校园门口设有符合要求的防冲撞设施;校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达标,并且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落实公安等相关部门在上下学等重点时段有派出所执勤人员,落实门卫值守制度,并且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车辆及物品的出入登记、安全检查制度。
3、校园周边治理情况
校安卫办联合辖区派出所、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落实对校园周边网吧、KTV、无证摊贩等治安、卫生乱点的治理,对校园周边等重大安全隐患认真排查,做好校内外人员互相扯皮,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点加强对学生之间矛盾纠纷的摸排和校园周边重点人员管控情况。
4、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实验中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形成有效的消防安全监管网络和体制;落实领导干部带班检查和重要岗位24 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
作档案、消防安全隐患台账以及消防应急预案;落实“双重机制”及“四个一”要求,完善清单与台账,确保消防设施设备齐全有效,消防通道的畅通。
5、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情况
学校结合地区和季节特点,成立食品安全与卫生综合治理机构,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学校食堂、商服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严格执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积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严密防范夏季食源性疾病,坚决守住校园食品安全底线,保证芊芊学子的饮食健康。
6、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到岗到人;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 排查,对于危化品的使用建立台账、建立有效的实验室准入机制和定期安全培训机制。 对危化品仓库进行整改升级,加装防水防爆隔离门,实行双人双锁制;按装监控探头,升级通风换气系统,确保危化品存储的可靠性,杜绝隐患的发生。
7、防溺水落实情况
学校安卫办联合政教处,开展防溺水专题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深入开展防溺水“六不”宣传,介绍相关安全常识;强化家校沟通,将教育部《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以致家长公开信形式发放到每一位学生家长手中。
8、防校园欺凌落实情况
学校开展防范学生欺凌专题教育,聘请专家对学生进行防欺凌主题讲座,瞄准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方案;健全完善防范学生欺凌责任机制、预防机制、考评机制、问责机制,全面提高防治工作水平。
9、防灾减灾开展情况
学校准备充足的校园防汛排涝设施设备;并且对易倒塌的校园内树木、宣传版、墙体附着物等进行加固处理;建立学校防汛应急队伍;储备充足的防汛应急物资;按要求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练。
10、安全隐患自查整改情况
每月定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工作,记录台账,隐患整改及时到位。
11、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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