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篇1
基础设施安全隐患自查报告范文(一)
根据《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9年六安市网络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区宣字〔2019〕23号)的要求,椿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迅速开展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我镇成立了网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具体到人,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工作顺利实施。
二、网络安全现状
目前我镇共有电脑32台,均采用防火墙对网络进行保护,并安装了杀毒软件对全镇计算机进行病毒防治。
三、网络安全管理措施
为了做好信息化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化管理,我镇专门制订了《椿树镇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椿树镇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椿树镇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等多项制度,对信息化工作管理、内部电脑安全管理、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管理、数据、资料和信息的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计算机操作人员管理、网站内容管理、网站维护责任等各方面都作了详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我镇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针对计算机保密工作,我镇制定了《椿树镇镇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椿树镇突发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并定期对网站上的所有信息进行整理,未发现涉及到安全保密内容的信息;与网络安全小组成员签订了《椿树镇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书》,确保计算机使用做到“谁使用、谁负责”;对我镇内网产生的数据信息进行严格、规范管理,并及时存档备份;此外,在全镇范围内组织相关计算机安全技术培训,并开展有针对性的“网络信息安全”教育及演练,积极参加其他计算机安全技术培训,提高了网络维护以及安全防护技能和意识,有力地保障我镇政府信息网络正常运行。
四、网络安全存在的不足及整改措施
目前,我镇网络安全仍然存在以下几点不足:
一是安全防范意识较为薄弱;二是病毒监控能力有待提高;三是对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管理还不够规范;四是遇到恶意攻击、计算机病毒侵袭等突发事件处理能力不够。
针对目前我镇网络安全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以下几点整改意见:
1、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小组成员计算机操作技术、网络安全技术方面的培训,强化计算机操作人员对网络病毒、信息安全威胁的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加强干部职工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方面的学习,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计算机技术水平。
基础设施安全隐患自查报告范文(二)
按照《XX市交通局关于开展全市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的安排部署,10月25日至11月2日,市公路处副处长刘大伦、刘志斌带队赴各县、区(市),采取检查组重点抽查与各县、区(市)自查结合的方式,检查了全市管养的县公路、乡公路和部分村公路XX县乡公路桥梁情况。现将综合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路检查情况
全面检查了县公路68条,抽查和自查了乡公路692条、村公路310条。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线路有958条,需处治隐患4521处,处治隐患里程1587.464公里,需总投资4307.23万元。没有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检查资料已上报省公路局。
二、桥梁检查情况
抽查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桥梁211座(不含村道中小桥),自查管理养护农村公路桥梁499座(不含村道中小桥)。大部分桥梁存在不同类型安全隐患的桥梁。已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管理养护桥梁:二郎小桥、二郎大桥、两河口二桥、两蔑路一桥、梁蔑路二桥、官渡大桥、人仁路孔滩桥、官渡鱼湾大桥、河闪渡大桥、戏子滩大桥、龙塘桥、半坎桥、乐庄桥、盐津河大桥、两河口大桥等,存在的隐患类型主要是超荷、地质灾害、水毁等,隐患程度不一,有的仅需少量人财物即可恢复,有的需列入危桥改造工程维修加固。针对隐患的不同类型和程度,分别采取了设置超载限速标志、落实专人监管、向省公路局上报检查资料等措施。
募溪河桥(XX县)、青杠塘桥(XX县)、进化新桥(XX县)等在建桥梁、危桥维修加固桥梁未发现安全隐患。列入抽查的通村公路桥梁,以及各县、区(市)自查通村公路桥梁,检查中没有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三、安保工程实施情况
根据省公路局“关于XX市农村公路安全保障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黔路复〔2019〕169号文),我市今年18个项目的安保工程计划,中央车购税投资827万元,项目涉及习水、务川、湄潭、仁怀、绥阳、余庆、桐梓、正安、XX县及习赤公司等十个县、区(市),12月底完成钢筋砼护栏14808米,波型护栏74698米,警示墩3589个,禁令和警告标志898套,地名和指路标志18套,标线4194㎡,处治隐患670处,处治隐患里程309k,完成投资827万元。
四、水毁恢复情况
据统计,进入雨季以来,我市有41条农村公路发生水毁,工程量:损毁路基13906 m3/2365m,冲毁路面砂路87000 m2/4428m,砼或沥青路面14261 m2/4428m;桥梁局部毁20米/1座;涵洞全毁18道,局部毁6道;挡墙15908 m3/193处,坍方259342 m3/620处,需恢复资金810.682万元。今年共安排水毁抢险资金320万元,主要修复路基缺口、山体滑坡造成改移线路段截12月底共完成挡墙修复23500m3, 177处,改线3.2公里,恢复水毁线路37条。
检查表明:我市列入管理养护的农村公路及桥梁,安全形势稳定,无安全事故,
五、下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全面了解本辖区内事故事易发路段,建立安保工程数据库。
(二)逐年安排资金消除存在安全隐患的线路。
六、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我市农村公路点多、线长、面广,公路建设中未考虑安保设施,安全隐患治理资金投入少,急需治理隐患较多,为保障公路安全运行,需各级筹措资金治理现有农村安全隐患。建议今后公路改建安全设施应纳入设计。
(二)汛期水毁灾害有突发性和季节性特征。由于无水毁预备资金,发生灾害后不能及时安排资金处治,计划报送后,往往投资不足,造成水毁工程修复不彻底,部分路段只能设置简易警示标志,建议安排水毁预备金。
基础设施安全隐患自查报告范文(三)
根据南信联发[XX]4号文件《关于开展**市电子政务网信息安全与网络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积极组织落实,认真对照,对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网络安全防范技术情况及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对我局的网络信息安全建设进行了深刻的剖析,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了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全局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我局成立了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具体到人。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工作顺利实施。
二、我局网络安全现状
我局的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从一九九七年开始,经过不断发展,逐渐由原来的小型局域网发展成为目前与国家局、自治区局以及县区局实现四级互联互通网络。网络核心采用思科7600和3600交换机,数据中心采用3com4226交换机,汇集层采用3com4226交换机、思科2924交换机和联想天工ispirit 1208e交换机,总共可提供150多个有线接入点,目前为止已使用80个左右。数据中心骨干为千兆交换式,百兆交换到桌面。因特网出口统一由市信息办提供,为双百兆光纤;与自治区统计局采用2兆光纤直联,各县区统计局及三个开发区统计局采用天融信vpn虚拟专用网络软件从互联网上连接进入到自治区统计局的网络,vpn入口总带宽为4兆,然后再连接到我局。横向方面,积极推进市统计局与政府网互联,目前已经实现与100多家市级党政部门和12个县区政府的光纤连接。我局采用天融信硬件防火墙对网络进行保护,采用伟思网络隔离卡和文件防弹衣软件对重点计算机进行单机保护,安装正版金山毒霸网络版杀毒软件,对全局计算机进行病毒防治。
三、我局网络信息化安全管理
为了做好信息化建设,规范统计信息化管理,我局专门制订了《**市统计局信息化规章制度》,对信息化工作管理、内部电脑安全管理、机房管理、机房环境安全管理、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管理、数据、资料和信息的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计算机操作人员管理、网站内容管理、网站维护责任等各方面都作了详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我局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针对计算机保密工作,我局制定了《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并由计算机使用人员签订了《**市统计局计算机保密工作岗位责任书》,对计算机使用做到“谁使用谁负责”;对我局内网产生的数据信息进行严格、规范管理。
此外,我局在全局范围内每年都组织相关计算机安全技术培训,计算站的同志还积极参加市信息办及其他计算机安全技术培训,提高了网络维护以及安全防护技能和意识,有力地保障我局统计信息网络正常运行。
四、网络安全存在的不足及整改措施
目前,我局网络安全仍然存在以下几点不足:一是安全防范意识较为薄弱;二是病毒监控能力有待提高;三是遇到恶意攻击、计算机病毒侵袭等突发事件处理不够及时。
针对目前我局网络安全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以下几点整改办法:
1、加强我局计算机操作技术、网络安全技术方面的培训,强化我局计算机操作人员对网络病毒、信息安全的防范意识;
网络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篇2
一、背景
2004年我市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上线运行,全市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进入崭新阶段。截至2008年底,我市疾病监测信息系统运行良好,疫情报告质量不断提高。全市疫情报告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大部分县(区)硬件设施配置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疫情网络运行稳定,大疫情报告和各专病报告系统工作正常,并能对日常数据进行有效地分析与反馈。2008年,全市网络直报综合质量指标全面达标,居全省第一,其中网络直报报告及时率99.9%,审核及时率99.98%,江西省“零”报告系统日平均执行率99%,全年无重卡,网络直报单位运转率达100%。
2009年是我市传染病实现网络直报的第六年,为了进一步巩固成绩,及时发现网络直报工作各环节存在的问题,使全市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更加规范科学、及时有效,市卫生局拟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质量督导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的
通过现场督导检查,了解基层网络直报实际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进一步明确网络直报工作重点,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质量提供科学依据。
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8月28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年5月9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2003年11月7日卫生部第37号部长令)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06年6月2日)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2006年1月1日)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卫生部第41号部长令)
《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2005试行版)
《南昌市传染病监测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程序》(2009年修改版)
四、检查对象
全市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五、检查方式及范围
(一)检查方式
由市卫生局组织市、县疾控中心有关专业人员对辖区各类机构进行抽查。
(二)检查范围
本次现场督导检查内容主要针对2009年开展,部分内容将涉及2008年(见本方案有关规定)。
被检查的单位主要有: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省级综合医院、市级医院、县(区)综合医院为必检单位,另随机抽取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每一县(区)总检查单位不少于4家。
六、检查内容
(一)卫生行政部门
1. 本辖区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建设和完善情况。
2. 是否为辖区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提高疫情报告质量提供必要经费保障条件。
是否下拨用于传染病网络直报、设备更新维护、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技术培训、督导检查等专项工作经费(要求有拨付手续或正式文件)。
3. 2008年度是否组织开展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质量的督导检查,有无表彰奖励及处罚(要求有方案、记录及总结)。
4. 是否对辖区医疗机构诊疗记录登记进行统一要求与规范,包括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放射科及检验科登记簿等登记项目统一设置及规范使用,发文并进行现场督导检查(要求制定下发的正式文件及现场督导检查记录)。
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结果均记录于附表1-1。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辖区传染病网络直报信息监测管理工作
1.1 建立对异常监控信息的快速反应流程
动态监视本辖区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及时完成报告卡的审核、查重等各项工作;重点建立对异常监控信息的快速反应流程,包括对异常信息快速确认、处理应对等环节,以书面监控记录及相关的检查核实报告为准。异常信息主要包括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可能的传染病暴发与流行、不明原因肺炎以及本地罕见传染病或其它不明原因发病、死亡等。
1.2 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管理
(1)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传染病零缺报情况、报告及时性、审核及时性、重复报告等质量进行检查核实与综合评价,查找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以文字资料为准)。
(2)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综合指数率,以传染病直报系统最近一个月的评价数据为准。
1.3 传染病监测资料分析利用与反馈
(1)是否开展传染病监测资料日、周、月、年周期分析;当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或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是否开展相关的流行病学分析或专题分析报告。
(2)是否及时将常规各项分析报告向辖区报告单位进行反馈(以实际可查的反馈形式为准,如正式发文或网络直报系统反馈)。
2. 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督导检查开展情况
2008年度是否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报告与管理工作检查与评估,对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质量进行督导检查。要求有方案、检查原始记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提出改进措施与建议等总结文件。针对所发现的问题是否开展二次督导检查,以文字资料为准。
2008年度是否开展与传染病网络直报有关的专题调研,要求有调研方案及总结等文档记录。
2008年度是否对同级、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对下级在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及时给予解决或答复,对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要求以电话或其它书面记录为准。
3. 培训下一级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培训下一级专业技术人员情况。本年度对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监测资料分析利用、网络直报系统数据统计规则等业务技术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对下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属地医疗机构相关人员。要求有相关资料和培训会议文档记录。请注重培训知识与内容的更新,要求及时将卫生部下发的有关文件进行培训落实。
4. 网络直报设备配置
网络直报专用台式电脑及笔记本电脑(带无线上网卡)各一台、激光打印机、疫情专用电话。
对各级疾控中心的检查结果均记录于附表1-2。
(三)医疗机构
1. 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使用
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设置及规范使用情况。根据卫生部1996年印发的《全市法定传染病医院报告管理检查与居民回顾性调查方案》相关要求以及医疗机构诊疗登记的有关规定,门诊日志至少要包括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病名(初步诊断)、发病日期、初诊或复诊9项基本内容。门诊日志应由临床医生填写,病名项目应填写诊断的病名,不能填写症状;出入院登记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是否死亡、死亡原因、死亡日期等)10项基本内容。
检查方法:现场查看感染科、急诊、内科、儿科、皮肤科、住院部等与诊疗传染病有关科室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病人登记本,检查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项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有无漏登和缺项。
(2)检验科室、影像诊断科室登记及反馈机制
检验科室登记项目应包括送检科室或医生、病人姓名、年龄、检验结果、检验日期。
影像诊断科室(含放射科、B超室等)检查登记应包括开单科室、检查日期、病人姓名、年龄、检查结果。
检验科室、影像诊断科室是否建立了异常化验结果必须返回送检医生或科室的反馈机制(包括门诊和住院)。
检查方法:查阅检验科室、影像诊断科室登记(包括检验室、放射科、B超室电子登记系统),检查项目是否齐全、登记是否完整;反馈机制以反馈记录或医生签字为准。
(3)医院内传染病疫情分析、通报及处理机制
院内指定有关科室及专人负责本院传染病报告数据的常规分析,分析不同时期医院接诊的主要传染病,并将分析结果在院内及时通报。
院内应制定对可能的传染病暴发事件、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的处理机制与流程。
检查方法:现场查阅相关分析文档及反馈记录、相关的机制与流程。
(4)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院内自查
确定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自查组成员(含分管院长及各临床科室主任等)、周期、自查内容(是否报告、及时报告率)及奖惩等。发现漏报、不及时报告等方面问题时,能够提出针对性处理及整改措施。
检查方法:现场查阅有关自查记录、整改文档及总结(自查组成员签字)。
(5)传染病报告设备
医院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科室拥有网络直报设备(包括网络直报专用计算机、上网设备、报告专用电话或传真机),操作系统齐全(有防病毒软件),并有专人负责管理网络直报密码。
检查方法:现场查看、查阅相关记录、直报人员进行现场操作。
2. 定期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专业培训与考核
医院应定期组织临床医生、新进人员开展关于《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的专业培训,注重培训内容的更新,及时学习卫生部下发有关传染病诊断、报告、防治管理方面的文件。并注意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
检查方法:现场查看、查阅相关培训、考核文档。
3. 传染病报告质量抽查
评价指标包括:传染病报告率、传染病及时报告率、纸质报告卡填写信息准确率、完整率、纸质报告卡填写与网络报告信息一致率。
检查方法:查阅2008-2009年度检查当月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记录,核实传染病报告情况;复印传染病报告卡,核实纸质报告卡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与网络直报信息的一致性。
要求:
①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从内、儿、感染等科的门诊日志及出入院登记本中随机抽查法定传染病病例15例(门诊病例10例,住院病例5例),乡镇级医疗机构抽取5例。若该单位本年度相关记录中,未查到1例法定传染病,请注明门诊量,并注意查明相关原因。
②病例分布应注意包括本年度不同月份的病例,抽查的相同病种不能超过50%。
③病种:仅抽查急性传染病,应注意抽查呼吸道、肠道、虫媒及自然疫源性、血源及性传播传染病等不同传播途径传染病,如麻疹、流脑、霍乱、细菌性痢疾、伤寒副伤寒、疟疾、乙脑、流行性出血热、甲型肝炎、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出血性结膜炎等。不含肺结核、乙肝、梅毒、淋病、丙肝。
④住院病例需查阅病案资料,填写病例的发病日期、诊断日期。
⑤复印10份纸质传染病报告卡,从抽查的15例传染病中查找,不足则另行补充,对补充纸质卡片的要求同上。乡镇卫生院复印5份。
对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分别记录于附表1-3、附表1-4。
七、组织与实施
(一)人员安排
本次督导检查分设3个组,每组3人,组长由市疾控中心有关人员担任,组员由市、县(区)疾控中心专家组成。
(二)日程安排
本次督导检查时间初步定于2009年4月13-17日,督导组成员统一培训时间为4月10日上午。各县(区)的行程安排如下表(可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检查日期检查单位检查人员
4月13日进贤县姜小仙、吴景文、李 芳、青山湖1人
安义县符 艳、胡茂红、东湖区1人
南昌县李 辉、涂正波、新建县1人
4月14日新建县姜小仙、吴景文、李 芳、青山湖1人
湾里区符 艳、胡茂红、东湖区1人
青云谱区李 辉、涂正波、新建县1人
4月15日东湖区姜小仙、吴景文、李 芳、青山湖1人
西湖区符 艳、胡茂红、东湖区1人
青山湖区李 辉、涂正波、新建县1人
4月16 -17日省一、省精、省肿瘤、省血站、市九院、
省中医院、高新区姜小仙、吴景文、李 芳、青山湖1人
省二、市一、省儿童、省人民、市血站、洪都中医院、红谷滩新区符 艳、胡茂红、东湖区1人
省四院、省妇保、省胸院、市二院、市三院、省皮院、市男科、经开区李 辉、涂正波、新建县1人
(三)工作程序
1、到达县(区)卫生局,简要介绍检查方案,明确检查任务及日程安排,听取自查工作汇报;
2、到有关医疗机构现场进行检查,并撰写意见书进行反馈;
3、到县(区)疾控机构进行检查,并就检查组对该区检查意见与建议集中反馈,由组长负责,分管传染病网络直报的领导、科室负责人参加。
(四)备查资料
1.卫生行政部门提供资料清单
(1)本年度用于传染病网络直报、培训、督导检查等相关工作专项经费的拨付手续或正式文件。
(2)本年度组织开展的辖区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报告质量监督检查正式文件、方案、表彰奖励及处罚记录。
(3)制定下发关于规范医疗机构各种临床诊疗登记的相关文件及督导记录。
(4)辖区部分传染病疫情发布原稿。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资料清单
(1)对辖区传染病网络直报数据实时监控记录及异常监测事件反应处理记录。
(2)对辖区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网络报告质量督导检查工作记录、总结。
(3)对辖区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相关培训的工作记录、总结。
(4)各类传染病监测数据质量评价及分析利用报告。
3. 医疗机构检查
(1)院内关于传染病暴发或流行、可疑聚集性症候群、不明原因肺炎或不明原因疾病发病、死亡等异常事件的处理机制与流程的文档及相关记录。
(2)院内传染病疫情常规分析、通报有关记录。
(3)院内传染病报告管理自查工作记录。
(4)传染病报告管理专业技术培训考核等有关记录。
(5)本年度内、儿、感染等科的门诊日志及出入院登记本。
(6)走访检验科、放射科等临床辅助科室,检查登记本及结果反馈流程。
(7)抽查网络直报人员现场操作演示。
(8)调查内、儿、感染等科室医务人员5名传染病疫情报告知识知晓情况。见附件2。
(五)结果反馈
本次督导检查现场结果由督导组成员以《现场指导意见书》予以反馈;综合评估报告由市卫生局以书面督导评估报告形式予以通报。本次督导检查结果将纳入全市疾病控制工作年终考核评比内容。
附件1
南昌市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督导检查及评分表
表1-1 卫生行政部门工作督导检查用表
单位名称:
县(区)卫生局
单位级别:1地市级 2县区级
检查内容检查项目满分评分原则得分
1. 2009年度下拨用于法定传染病监测报告与管理的专项工作经费(要有拨付手续或正式文件)(40分)1.1 专项工作经费:①无 ②有20分①否:0分;②是:满分
1.2 如有,专项经费总额:【
】万元,占疾病预防控制经费总额的比例:【 】%20分①5%以下:(实际比例/5)*满分;②5%及以上:满分
2. 2008年度组织开展传染病报告监测报告与管理的专项工作经费(要有拨付手续或正式文件)(40分)2.1 检查方案:①无 ②有8分①无:0分;②有:满分
2.2 参与检查:①无 ②有8分①无:0分;②有:满分
2.3 检查总结:①无 ②有8分①无:0分;②有:满分
2.4 表彰和奖励:①无 ②有8分①无:0分;②有:满分
2.5 处罚:①无 ②有8分①无:0分;②有:满分
3. 统一规范辖区医疗机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放射科及检验科登记簿登记项目的设置及使用(20分)3.1 制定下发正式文件:①否 ②是10分①否:0分;②是:10分
3.2 组织开展对实际执行效果的督导检查:①否 ②是10分①否:0分;②是:10分
检查单位领导:
检查人:
检查时间:
表1-2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督导检查用表
被检查单位领导
检查人
检查时间
附表1-3 各级医疗机构工作督导检查用表
被检查单位领导
检查人
检查时间
表1-4
县/区
乡镇
医院/卫生院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检查登记表
序号科室
类型
(1)患者
姓名
(2)性别(3)年龄(4)职业(5)疾病
名称
(6)病例
分类
(7)发病日期
(8)诊断日期 (9)是否
录入(10)是否
及时
录入
(11)报告卡填写是否完整(12)报告卡填写是否准确(13)报告卡信息与网络报告信息是否一致(14)备注
(15)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注:①科室类型包括:①内科门诊 ②儿科门诊 ③感染科门诊 ④急诊 ⑤腹泻病门诊 ⑥肝炎门诊 ⑦住院部内科 ⑧住院部儿科 ⑨住院部传染科 ⑩其它,请注明(如呼内、消化内科)
②住院病例的发病日期、诊断日期的信息需查看患者住院病案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
检查员签名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医务人员传染病报告知识知晓情况调查表
单位名称:
县(区)
医院
科
单位级别:1地市级 2县区级
1、最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通过后,于
年
月 日开始施行。(10分)
2、法定传染病分三类,其中甲类传染病
种,乙类传染病
种,丙类
种。(10分)
3、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 、
和乙类传染病中的
、
、
、
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 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 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 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 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 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30分)
4、手足口病为
传染病。(10分)
A、 甲类; B、 乙类; C、 丙类; D、 未纳入法定传染病
5、请列出以下传染病病种:(20分)
甲类(2种):
乙类(5种):
丙类(3种):
6、当一个患者同时患两种传染病时,应填写几张传染病报告卡?(10分)
A、1张 B、2张 C、两者皆可
7、临床医生发现符合不明原因肺炎定义的病例后应如何报告?(10分)
网络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篇3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信网络运行监督管理,保障电信网络运行稳定可靠,预防电信网络运行事故发生,促进电信行业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电信监管部门)对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网络运行维护(包括局数据和软件版本管理等),网络运行安全,安全生产,网络运行事故的预防、报告、处理等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而采取的应急通信保障措施,应对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网络病毒、非法远程控制等网络安全防护措施,为满足特殊通信需求而采取的网络运行安全措施,为防止和减少涉及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而采取的安全生产措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网络运行事故是指由于突发公共事件、人为破坏、施工损坏或网络自身故障造成的电信基础设施损坏、电信网络中断、电信业务中断等情况。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网络运行事故划分见附件一)。
第四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总部及各级分支机构是网络运行维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遵守本办法和有关网络运行维护的行业标准,加强网络运行维护管理,建立健全网络运行维护监督制度,完善网络运行安全条件,确保网络运行稳定可靠。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总部及各级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网络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电信监管部门是网络运行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全国范围内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在本行政区内按照职责分工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网络运行维护责任
第六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总部及各级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网络运行维护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网络运行维护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网络运行维护制度,不断完善网络运行维护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网络运行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网络运行维护工作,对本单位网络运行安全状况进行考核与评估,及时消除网络运行事故隐患;
(五)加强本单位网络规划、建设施工与网络运行维护的协调,防止对网络运行可能造成的危害;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网络运行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七)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网络运行安全和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
(八)及时、如实报告网络运行事故。
第七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总部及各级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网络运行维护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网络运行管理能力,负责指挥、协调网络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各级网络运行维护管理人员应当确保每天24小时沟通渠道的畅通。
各级网络运行维护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网络运行维护知识,熟悉并严格执行有关网络运行维护制度和操作流程,提高网络运行维护技能,增强网络运行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在重大活动及重要节假日期间,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配合电信监管部门采取相应的网络运行安全管理措施,必要时,应当按照电信监管部门的要求,停止相关通信干线和通信枢纽的施工、系统割接、版本升级等工作。
遇有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时,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电信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本企业的网络拓扑图、网络运行基础数据等信息,并接受电信监管部门的指挥、调度以及对网络资源的调配,保障网络运行稳定可靠。
第九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加强电信基础设施的日常巡护和重要部位的重点保护,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防护力量,推广技防应用,不断提高电信基础设施防护能力,防止和减少盗窃、破坏电信设施事件的发生。
第十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预算。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建立本单位网络建设与运行维护的日常沟通机制,对网络运行稳定可靠可能造成影响的施工,建设部门应当提前与运行维护部门协商一致,避免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网络运行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相关网络运行维护行业标准和安全防护行业标准的要求,严格机房出入制度,利用人防、技防等手段,加强机房的封闭式管理。对机房划分区域管理,区域之间设置物理隔离装置,在重要区域前设置交付或安装等过渡区域,重要区域应当配置门禁设施,控制进入人员。
第十二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掌握电信网络的技术特性,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维护手册操作,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做好机房等电信设施的防火、防雷、防水、防潮、防鼠、防虫、防尘、防盗、防静电和防电磁干扰等工作。
第十三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建立网络运行维护岗位责任制,强化值班与交接班制度,加强备品备件和技术档案管理,定期对电信设备的多重节点、多重路由、负荷分担、自动倒换、冗余配置等网络架构保护措施的有效性进行测试与演练,定期对供电、空调、消防、安防等配套设施进行检查与保养。
第十四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定期对电信设备进行测试、清洁、维修,合理调整电信设备配置,做好全程全网的协作配合,定期分析网络运行质量情况,保证电信设备的各项维护技术指标达到相关行业标准,确保网络运行稳定可靠。
第十五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将电信设备、传输线路的运行维护工作外包的,应当严格考查代维企业的资质,签署保密协议,留存操作记录,定期检查和评估代维企业的网络运行维护管理水平,并对代维企业在网络运行维护工作中造成的网络运行事故负责。
第十六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对电话网局数据(如交换网中的路由、局向、电路、信令、计费、控制方式等数据)进行分级管理,并定期备份相关系统文件和局数据文件。
局数据的创建、修改应当设置相应的权限和密码。修改重要局数据或大量局数据时应当制定相关预案并在话务闲时进行,相关局数据修改前应当制作系统备份文件。
第十七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对交换、传输、信令等设备的软件版本进行分级管理,并做好系统文件的备份。软件版本升级前应当制定相关预案,在软件版本升级失败时,能及时倒换恢复。
国际出入口局、长途交换局、TMSC(汇接移动交换中心,下同)、网间关口局、省际传输设备、省际信令设备等的软件版本应当由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总部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定期报送;汇接局、端局、MSC(移动交换中心,下同)、省内传输设备、省内信令设备等的软件版本应当由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省级机构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定期报送。
第十八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总部及其省级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分别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定期报送网络运行基础数据,报送内容应当真实有效。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加强事故隐患的分析与检查,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第三章网络架构保护措施
第十九条本办法所称的网络架构保护措施是指对交换设备、传输设备、传输线路、供电系统等通信设施以及信令网、同步网等支撑网设备所采取的多重节点、多重路由、负荷分担、自动倒换、冗余配置等保护措施。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隐患,确保网络运行稳定可靠。
第二十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对国内长途电话网采取以下网络架构保护措施:
(一)省会城市和具备条件的非省会城市的长途交换局应当采用双节点或多节点方式配置,并通过负荷分担方式来保证业务畅通,避免单一长途交换局瘫痪时导致业务全阻。
省际长途交换局间应当具备两个以上长途路由,省际长途交换局应当与两个以上的国际出入口局相连。
(二)长途电路应当采用物理上的双路由或多路由方式配备,在不同的传输设备和传输线路上相互保护,确保传输路径的可靠,避免单一传输通道阻断时导致业务全阻。
第二十一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对固定本地电话网采取以下网络架构保护措施:
(一)汇接局应当采用双节点或多节点方式配置,并通过负荷分担方式来保证业务畅通,避免单一汇接局瘫痪时导致业务全阻。
汇接局与长途交换局间应当具备两个以上路由。
(二)在条件具备时,端局至长途交换局、汇接局、端局间应当具备双路由或多路由。
(三)局间中继电路应当采用物理上的双路由或多路由方式配备,在不同的传输设备和传输线路上相互保护,确保传输路径的可靠,避免单一传输通道阻断时导致业务全阻。
第二十二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对陆地蜂窝移动通信网采取以下网络架构保护措施:
(一)TMSC应当采用双节点或多节点方式配置,并通过负荷分担方式来保证业务畅通,避免单一TMSC瘫痪时导致业务全阻。
TMSC间及其与国际出入口局间应当具备两个以上路由。
(二)在条件具备时,MSC至TMSC、MSC间应当具备双路由或多路由。
(三)在条件具备时,HLR(归属位置寄存器)应当采用1+1或N+1备份。
(四)局间中继电路应当采用物理上的双路由或多路由方式配备,在不同的传输设备和传输线路上相互保护,确保传输路径的可靠,避免单一传输通道阻断时导致业务全阻。
(五)在条件具备时,基站传输应当采用物理上的双路由或多路由方式配备,在不同的传输设备和传输线路上相互保护,确保传输路径的可靠,避免单一传输通道阻断时导致业务全阻。
第二十三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对卫星通信网采取以下网络架构保护措施:
(一)在条件具备时,重要卫星地球站的发射机等配置应当采用N+1备份。在条件具备时,不同卫星地球站之间应当采用卫星链路备份,避免单一卫星链路阻断时导致业务全阻。
(二)在条件具备时,卫星地球站至其他电信网应当采用物理上的双路由或多路由方式配备,在不同的传输设备和传输线路上相互保护,确保传输路径的可靠,避免单一传输通道阻断时导致业务全阻。
(三)在条件具备时,卫星通信网在组网时应当有备份卫星转发器,避免单一卫星转发器阻断时导致业务全阻。
第二十四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对互联网骨干网采取以下网络架构保护措施:
(一)网络路由设备均须采用双路由或多路由、双归属或多归属方式互为备份,在条件具备时,采用双节点或多节点方式互为冗余。
(二)应当在域名解析服务器等重要服务器使用防火墙和防病毒等软件,具备一定的容错、防病毒传播、防恶意软件、防网络攻击、防黑客攻击及防范其他来自内部和外部各种常见攻击的能力。
(三)域名解析服务器应当冗余配置,在条件具备时,其他应用服务器应当冗余配置,并有相应的数据备份机制,在单一服务器发生故障或进行系统升级时,避免引起互联网业务的中断或系统瘫痪。
(四)应当对重要服务器的各种操作进行权限控制,并保留相应的操作记录。相关服务器应当设置必要的控制策略,尽可能减少相关服务器的共享和开放端口。
第二十五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对网间互联互通采取以下网络架构保护措施:
(一)网间关口局应当成对设置。暂不具备成对设置关口局的,应当通过其他具备关口局功能的交换机疏通网间业务。
(二)网间中继电路应当采用物理上的双路由或多路由方式配备,在不同的传输设备和传输线路上相互保护,确保传输路径的可靠,避免单一传输通道阻断时导致网间业务全阻。
网间中继电路除配备直达中继电路以外,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相互配合,制作相关局数据,预置经由第三方网络转接的迂回电路,避免直达中继电路都中断时导致网间业务全阻。
(三)网间关口局至本网络应当采用物理上的双路由或多路由方式配备,在不同的传输设备和传输线路上相互保护,确保传输路径的可靠,避免单一传输通道阻断时导致业务全阻。
第二十六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对机房供电系统采取以下网络架构保护措施:
(一)机房供电线路应当配置过电压防护设备,并根据需要配置稳压器。
(二)交流电力供应应当采用来自不同主变压器的双路供电,在条件具备时,应当采用来自不同电网的双路供电。
(三)在交流电停电或断电的情况下,应当由蓄电池提供备用电力供应,并立即启动油机发电。
(四)应当定期对蓄电池及油机供电的有效性进行测试。
第二十七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对信令网采取以下网络架构保护措施:
信令路由组中应当设置多个信令路由,包括直达信令路由、准直联信令路由以及采用负荷分担方式的信令路由,保证两个具有信令关系的信令点之间传送信令的可靠性。
第二十八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对同步网采取以下网络架构保护措施:
(一)同步网应当采用主从同步法,网络拓扑结构应当采用三级等级结构。每个同步网节点都赋予一个等级,只容许高等级节点向较低等级或同等级的节点传送定时基准信号。
(二)应当选择稳定可靠、传输性能好的物理路由作为同步网的定时链路。二级和三级节点时钟应当能接收到至少两路来自一级基准时钟的主备用定时信号,其对应的主用和备用定时链路应当选择不同的物理路由。
(三)同步网定时源头的配置应当保证每个同步区均有两个定时基准源。定时基准源可以是以铯钟作为主用的全国基准时钟PRC,也可以是以卫星定位系统作为主用的区域基准时钟LPR。LPR应当至少有两路地面信号作为备用定时信号,其中至少一路能够溯源至PRC。
第二十九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对国际出入口局、国际通信陆海光(电)缆采取的网络架构保护措施另行规定。
第四章网络运行事故处理
第三十条发生网络运行事故后,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修,防止事故扩大,减少社会影响和财产损失。
第三十一条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事故后,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总部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告事故情况,同时其省级机构应当向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报告事故情况。
发生较大事故后,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省级机构应当向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报告事故情况。
发生一般事故后,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省级机构应当向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定期报送。
发生网络运行事故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第三十二条网络运行事故报告分为口头报告、简要书面报告(格式见附件二)和专题书面报告(格式见附件三)三种。
发生网络运行事故后,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总部及其省级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向电信监管部门报告(具体报告时限见附件四)。
第三十三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上报的简要书面报告应当经本企业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领导认定,专题书面报告须经本企业主管领导认定。
第三十四条事故的口头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预计影响范围、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已经或即将采取的措施。简要书面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初步处理措施等。专题书面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事故原因、责任认定、处理意见、防范措施等。
第三十五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排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将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报相关电信监管部门。
第五章网络运行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电信监管部门应当对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网络运行维护责任制、网络运行维护制度、网络运行维护行业标准的执行情况、网络运行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网络架构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测试和演练、对从业人员网络运行安全和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等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根据实际需要,电信监管部门按照网络运行维护行业标准和安全防护行业标准,对网络架构保护措施进行抽测。经抽测,不符合相关行业标准的,由电信监管部门督促相关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进行整改。
第三十八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对电信监管部门依据本办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或检测,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三十九条电信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保守企业秘密,在监督、检查或检测过程中,不得干扰电信网络的正常运行。
第四十条电信监管部门应当配合公安机关,组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信设施的行为,督促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电信设施的防护工作。
第四十一条电信监管部门应当责成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对网络运行事故调查处理,按照相关时限提交简要书面报告和专题书面报告。必要时,电信监管部门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等情况;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四十二条电信监管部门应当建立网络运行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向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通报网络运行情况。
第四十三条电信监管部门应当结合电信行业实际情况,组织对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的从业人员进行网络运行安全和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
第四十四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电信监管部门应当予以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在行业内予以通报批评。
(一)未建立网络运行维护责任制,或者未制定网络运行维护制度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保证网络运行安全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网络运行安全条件的;
(三)未制定和演练网络运行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
(四)未对从业人员进行网络运行安全和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的;
(五)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未同时考虑网络运行安全设施建设的;
(六)未执行网络运行维护行业标准的;
(七)对电信设备、传输线路的代维企业管理不力,引发网络运行事故的;
(八)发生网络运行事故,未及时、如实上报或者对事故调查处理不力的;
(九)未按时向电信监管部门报送网络运行基础数据的;
(十)不配合电信监管部门对网络运行维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及对网络运行事故的调查处理的;
(十一)在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以及公共突发事件时,不执行网络运行安全管理措施或不听从电信监管部门指挥、调度的。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公用电信网与专用电信网之间的网络运行监督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电信运营业重大事故报告规定(试行)》(信部电[2002]114号)同时废止。
附件1:
电信网络运行事故划分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况:
(一)3条以上国际通信陆海光(电)缆中断,或通达某一国家的国际电话通信全阻持续超过1小时;
(二)5个以上卫星转发器通信中断持续超过1小时;
(三)不同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网间电话通信全阻持续超过5小时;
(四)省际长途电话通信1个方向全阻持续超过2小时;
(五)固定电话通信中断影响超过50万户,且持续超过1小时;
(六)移动电话通信中断影响超过50万户,且持续超过1小时;
(七)短消息平台、多媒体消息平台及其他增值业务平台中断服务持续超过5小时;
(八)省级以上党政军重要机关、与国计民生和社会安定直接有关的重要企事业单位相关通信中断。
二、重大事故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不属于特别重大事故的情况:
(一)1条以上国际通信陆海光(电)缆中断;
(二)1个以上卫星转发器通信中断持续超过1小时;
(三)不同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网间电话通信全阻持续超过2小时或者直接影响范围5万(用户×小时)以上;
(四)长途电话通信1个方向全阻超过1小时;
(五)固定电话通信中断影响超过10万户,且持续超过1小时;
(六)移动电话通信中断影响超过10万户,且持续超过1小时;
(七)短消息平台、多媒体消息平台及其他增值业务平台中断服务持续超过1小时;
(八)地市级以上党政军重要机关、与国计民生和社会安定直接有关的重要企事业单位相关通信中断;
(九)具有重大影响的会议、活动期间等相关通信中断。
三、较大事故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不属于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的情况:
(一)卫星转发器通信中断持续超过20分钟;
(二)不同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网间电话通信全阻持续超过20分钟或者直接影响范围1万(用户×小时)以上;
(三)长途电话通信1个方向全阻持续超过20分钟;
(四)固定电话通信中断影响超过3万户,且持续超过20分钟;
(五)移动电话通信中断影响超过3万户,且持续超过20分钟;
(六)短消息平台、多媒体消息平台及其他增值业务平台中断服务持续超过20分钟;
(七)地市级以下党政军重要机关、与国计民生和社会安定直接有关的重要企事业单位相关通信中断。
四、一般事故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不属于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事故的情况:
(一)卫星转发器通信中断;
(二)不同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网间电话通信全阻;
(三)长途电话通信1个方向全阻;
(四)固定电话通信中断影响超过1万户;
(五)移动电话通信中断影响超过1万户;
(六)短消息平台、多媒体消息平台及其他增值业务平台中断服务;
注:“网络运行事故划分”中所称“以上”包括本数,所称“以下”不包括本数。
附件2:
电信网络运行事故简要报告
报告单位(盖章):
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主送单位:
事故发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事故发生地点:
事故基本情况(含事故影响范围):
联系人:
职务:
电话:
事故原因初步判断:
事故处理措施:
附件3:
电信网络运行事故专题报告
报告单位(盖章):
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主送单位:
事故发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事故发生地点:
事故状况:
联系人:
职务:
电话:
事故影响范围:
事故原因:
事故处理过程:
责任认定:
处理意见:
防范措施:
其他:
附件4:
电信网络运行事故报告时限
一、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总部及其省级机构应当在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立即分别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做出口头报告,4小时内做出简要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的2日内做出专题书面报告。
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在接到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省级机构的口头报告后,立即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做出口头报告,并于次日10:00前在“突发事件通信恢复及保障情况每日报告”中书面报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在接到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总部或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的口头报告后,立即上报主管部领导。
二、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总部及其省级机构应当在重大事故发生后,在4小时内分别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做出口头报告,24小时内做出简要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的5日内做出专题书面报告。
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在接到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省级机构的口头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做出口头报告,并于次日10:00前在“突发事件通信恢复及保障情况每日报告”中书面报告。
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省级机构应当在较大事故发生后,在4小时内向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做出口头报告,24小时内做出简要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的5日内做出专题书面报告。
网络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篇4
一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同事的帮助下,我认真履行信息中心各项工作任务,较圆满的完成了本职工作,自身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都有所提高。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汇报如下:
一、思想政治学习情况
始终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关键措施。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认真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准确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穿于工作之中,在政治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夯实业务能力,自学互联网知识、计算机知识,统计知识,提高依法统计能力和信息化发展站位;三是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严格执行干部廉洁规定,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不讲违反党的纪律的话,不做违反党的纪律的事。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信息化工作
1.做好网络维护管理工作。确保了我委政府外网(互联网)、政务专网、卫生专网的正常运行。
2.积极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在委各位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多方沟通协调下,启动了我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建设,我们及时督促跟进,现各项工作按预期顺利进行(时间关系,具体情况略。完成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数据质控平台、平台服务组件部署;对XXX市全员人口系统、电子病历系统、健康档案系统数据、服务资源数据库和决策支持数据库的整合;协调预防接种数字门诊一体化系统和医院健康app对接工作;对XXX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代码审计工作;完成平台界面效果图设计;捋顺调试完培训指导操作)。
3. 及时跟进4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上传数据存在的问题,并协调相关工程师配合医院进行修改,上传数据质量明显提升。(针对4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数据上传存在的问题,我们多次召开座谈会并向省卫计委统计信息中心请示沟通,协调各相关工程师进行分析研究,找解决办法,最终数据质量提升明显)。
4. 组织协调、培训,完成了我市村卫生室信息管理系统的部署,上线运行及使用率全省第一。
5,完成了卫生计生系统综合协调办公系统的部署,并协调市电子政务办对委各单位综合协调办公系统运行的网络进行开通部署。
6. 做好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维护工作。一是对全员人口数据库信息质量进行日常监测;二是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做好信息的比对;三是开展人口基础数据清理清查工作。
7. 完成XXX省出生实名登记系统的维护工作。对各医院出生婴儿进行实名登记。
8. 完成卫生计生系统人员的变更和维护。累计更新录入诚信体系相关信息1500余条。
9.完成了我委软件正版化有关工作。对软件正版化有关制度、台帐进行了规范,对机关正版化软件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登记备案。
(二)做好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1.建立完善意识形态相关制度,规范了各种资料台账。及时修改了《XXX市卫生计生系统网络舆情监测与应对工作机制方案》、《XXX市卫生计生系统网络舆情引导处置流程规范》、《XXX市卫计委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等工作机制,并完善了新闻发言人制度。
2、加强自媒体管理。对我委系统微信、微博、QQ等新媒体进行登记、造册,对委属各单位自媒体进行2次抽查,再次梳理委属各单位自媒体备案情况。
3.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年内新增网评员71人,参与市委网信办下达任务22次,转发、跟帖评论367条(次)。
4. 组织开展了我委系统意识形态安全督导检查2次。拟写上报了《XXX市卫计委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执行情况报告》。
(三)加强网络安全工作
1、精心策划组织了卫生计生系统以“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为主题的网络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门户网站、LED显示屏、横幅等重要宣传方式普及宣传国家网络安全相关知识,各医疗卫生机构也均开展了专题学习)。
2、加强计算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管理。认真开展了卫生计生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对关键基础设施信息进行了登记备案。
3、坚持信息审核发布制度,信息发布实行四级审核,信息发布要填写《卫计委信息发布签发单》方可发布。
4、完成卫生计生系统保密工具的配备和检查
5.请公安网安部门对网站登记保护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网站安全。
6.组织开展我委系统《勒索病毒》防范工作,提出具体防范意见措施,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
(四)加强我委门户网站的维护管理
完善网站管理办法、修改了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做好网站维护和信息审核发布工作,全年共审核、更新发布各类信息2300余条,处理网站公众信箱来信3条,均以经委领导批示相关科室处理解答完毕。定期对网站进行自查,按要求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模块栏目,并将自查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给市政府电子政务办。
(五)依法执行统计调查
1、完成国家卫生统计报表网络直报工作。全年及时完成了月报表、实时报表、临时报表等各类卫生统计报表。
2、完成国家人口计生统计报表网络直报工作。按时完成了季报和年报工作。(根据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和出生实名登记系统各项报表数据,进行认真的审核)
3、完成了我市区划代码国家直报工作。与统计、民政部门沟通协商,按编码规则,及时对新增小区、撤并的街区进行编码调整。
4完成狂犬病疫苗,百白破疫苗数据上报工作
5、完成了国家安排的卫生计生系统人力资源统计调查工作。
(六)统计培训工作
组织开展卫生计生统计队伍培训工作,全年共组织培训4次参加人员200余人次。
(七)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1.牵头完成了我委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收集、公示、上报工作,在我委网站、信用XXX、信用XXX上公示。
2.编制完成上报了我委系统《2018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3.完成了我系统对外公布的服务和监督投诉电话接听情况自查整改。
4.每月2号前定期上报我委扫黑除恶会议学习贯彻情况信息。
5.完成了我委系统《清理规范户外政治性标语广告》工作。
6.完成了我委系统宗教自查工作,下发了《XXX市卫生计生系统宗教自查方案》。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一)存在问题
一是学习自觉性有待加强。二是工作上做细做精还不够,创新意识有待加强。
(二)下步打算
网络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篇5
1
总则
1.1
目的
为提高XXXXXX处理突发信息网络事件的能力,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实体安全、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保护公众利益
,特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XXXX发生和可能发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
1.3
工作原则
(
1)预防为主。立足安全防护,加强预警,重点保护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从预防、监控、应急处理、应急保障和打击犯罪等环节,采取多种措施,共同构筑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
2)快速反应。在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按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
3)以人为本。把保障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公民财产遭受损失。
(
4)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以及“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及联动工作机制。根据部门职能,各司其职,加强协调与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履行应急处置工作的管理职责。
1.4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及《XXXXXX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XXXXXX相关管理规定等,制定《XXXXXX突发信息网络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成立XXXXXX突发信息网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信息网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XXXXXX
副组长:XXXXXX
成
员:XXXXXX
2.2
信息网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
1)负责编制、修订所辖范围内突发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预案。
(
2)通过本系统局域网络中心及国内外安全网络信息组织交流等手段获取安全预警信息,周期性或即时性地向局域网和用户网络管理部门发布;对异常流量来源进行监控,并妥善处理各种异常情况。
(
3)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所辖范围内突发信息网络事件进行应急处置;负责调查和处置突发信息网络事件,
及时上报并按照相关规定作好善后工作。
(
4)负责组建信息网络安全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培训和演练。
3
预警及预警机制
突发信息网络事件安全预防措施包括分析安全风险,准备应急处置措施,建立网络和信息系统的监测体系,控制有害信息的传播,预先制定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的通报机制。
3.1
突发信息网络事故分类
关键设备或系统的故障;自然灾害(水、火、电等)造成的物理破坏;人为失误造成的安全事件;电脑病毒等恶意代码危害;人为的恶意攻击等。
3.2
应急准备
XXXXXX信息中心和各单位信息系统管理员明确职责和管理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应急值班,确保到岗到人,联络畅通,处理及时准确。
3.3
具体措施
(
1)建立安全、可靠、稳定运行的机房环境,防火、防盗、防雷电、防水、防静电、防尘;建立备份电源系统;加强所有人员防火、防盗等基本技能培训。
(
2)实行实时监视和监测,采用认证方式避免非法接入和虚假路由信息。
(
3)重要系统采用可靠、稳定硬件,落实数据备份机制,遵守安全操作规范;安装有效的防病毒软件,及时更新升级扫描引擎;加强对局域网内所有用户和信息系统管理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
4)安装反入侵检测系统,监
测恶意攻击、病毒等非法侵入技术的发展,控制有害信息经过网
络的传播,建立网关控制、内容过滤等控制手段。
4
有关应急预案
4.1
机房漏水应急预案
(
1)发生机房漏水时,第一目击者应立即通知经济信息中心,并及时报告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
2)若空调系统出现渗漏水,经济信息中心负责人应立即安排停用故障空调,清除机房积水,并及时联系设备供应方处理,同时启动备用空调,必要情况下可临时用电扇对服务器进行降温。
(
3)若为墙体或窗户渗漏水,经济信息中心负责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机房安全,同时安排通知办公室
,及时清除积水,维修墙体或窗户,消除
渗漏水隐患。
4.2
设备发生被盗或人为损害事件应急预案
(
1)发生设备被盗或人为损害设备情况时,使用者或管理者应立即报告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同时保护好现场。
(
2)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接报后,通知安保科、经济信息中心及公安部门,一同核实审定现场情况,清点被盗物资或盘查人为损害情况,做好必要的影像记录和文字记录。
(
3)事发单位和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
并将有关情况向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
4)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安排经济信息中心、事发单位及时恢复网络正常运行,并对事件进行调查。经济信息中心和事发单位应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事
态或后果严重的,应向XXXXX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必要时,XXXX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时上报XXXXXX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业务部门。
4.3
机房长时间停电应急预案
(
1)接到长时间停电通知后,
信息网络事件
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通过办公系统
、电话等发布相关信息,部署应对具体措施,要求用户在停电前
停止业务、保存数据。
(
2)停电时间
过长的,
信息网络事件
应急领导小组应
报告XXXXXX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通知办公室,启动备用电源,保证经济信息中心正常运转。
如有必要,XXXXXX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时上报nnnnnn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业务部门。
4.4
通信网络故障应急预案
(
1)发生通信线路中断、路由故
障、流量异常、域名系统故障后,操作员应及时通知本单位信息系统管理员,经初步判断后及时上报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经济信息中心。
(
2)
经济信息中心接报告后,应及
时查清通信网络故障位置,隔离故障区域,并将事态及时报告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通知相关通信网络运营商查清原因;同时及时
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检测故障区域,逐步恢复故障区与服务器的网络联接,恢复通信网络,保证正常运转。
(
3)
事态或后果严重的,
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
及时报告XXXXXX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必要时,及时上报XXXXXX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业务部门。
(
4)应急处置结束后,经济信息中心和事发单位应将故障分析报告,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4.5
不良信息和网络病毒事件应急预案
(
1)发现不良信息或网络病毒时,
信息系统管理员
应立即断开网线,终止不良信息或网络病毒传播,并报告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经济信息中心。
(
2)经济信息中心应根据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指令,采取隔离网络等措施,及时杀毒或清除不良信息,并
追查不良信息来源。
(
3)
事态或后果严重的,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报告XXXXXX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如有必要,及时上报nnnnnn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业务部门。
(
4)处置结束后
,
经济信息中心和事发单位应将事发经过、造成影响、处置结果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
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4.6
服务器软件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
1)发生服务器软件系统故障后,经济信息中心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启动备份服务器系统,由备份服务器接管业务应用,并及时报告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同时安排相关责任人将故障服务器脱离网络,保存系统状态不变,取出系统镜像备份磁盘,保持原始数据。
(
2)经济信息中心应根据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重新启动故障服务器系统;重启系统成功,则检查数据丢失情况,利用备份数据恢复;若重启失败,立即联系相关厂商和上级单位,请求技术支援,作好技
术处理。
(
3)
事态或后果严重的,及时报告XXXXXX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如有必要,及时上报nnnnnn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业务部门。
(
4)处置结束后
,
经济信息中心应将事发经过、处置结果等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一日内报告
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4.7
黑客攻击事件应急预案
(
1)当发现网络被非法入侵、网页内容被篡改,应用服务器上的数据被非法拷贝、修改、删除,或通过入侵检测系统发现有黑客正在进行攻击时,使用者或管理者应断开网络,并立即报告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
2)接报告后,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指令经济信息中心核实情况,关闭服务器或系统,修改防火墙和路由器的过滤规则,封锁或删除被攻破的登陆帐号,阻断可疑用户进入网络的通道。
(
3)经济信息中心应及时清理系统,恢复数据、程序,恢复系统和网络正常;情况严重的,应
上报XXXXXX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并请求支援。必要时,及时上报nnnnnn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业务部门。
(
4)处置结束后
,
经济信息中心应将事发经过、处置结果等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一日内报告
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4.8
核心设备硬件故障应急预案
(
1)
发生核心设备硬件故障
后,经济信息中心应及时报告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并组织查找、确
定故障设备及故障原因,进行先期处置。
(
2)
若故障设备在短时间内无法修复,
经济信息中心应
启动备份设备,保持系统正常运行;将故障设备脱离网络,进行故障排除工作。
(
3)
经济信息中心应在
故障排除后,在网络空闲时期,替换备用设备;若故障仍然存在,立即联系相关厂商,认真填写设备故障报告单备查。
(
4)事态或后果严重的,及时报告XXXXXX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如有必要,及时上报nnnnnn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业务部门。
4.9
业务数据损坏应急预案
(
1)
发生业务数据损坏
时,经济信息中心应及时报告信息
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检查、备份业务系统当前数据。
(
2)经济信息中心负责
调用备份服务器备份数据,若备份数据损坏,则调用磁带机中历史备份数据,若磁带机数据仍不可用,则调用异地备份数据。
(
3)
业务数据损坏事件超过
2小时后,
经济信息中心应及时报告
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时通知业务部门以手工方式开展业务。
(
4)经济信息中心应
待业务数据系统恢复后,检查历史数据和当前数据的差别,由相关系统业务员补录数据;重新备份数据,并写出故障分析报告,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一日内报告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4.10
雷击事故应急预案
(
1)
遇雷暴天气或接上级部门雷暴气象预警,经济信息中心应及时报告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经请示同意后关闭所有服务器,切断电源,暂停内部计算机网络工作,并及时通知市局
(公司)
机关、各直属单位关闭一切网络设备及计算机等,并切断电源。
(
2)
雷暴天气结束后,经济信息中心报经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及时开通服务器,恢复内部计算机网络工作,并通知市局
(公司)
机关、各指数单位及时恢复设备正常工作,对设备和数据进行检查。出现故障的,事发单位应将故障情况及时报告经济信息中心。
(
3)
因雷击造成损失的,经济信息中心应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核实、报损,并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必要时,报告XXXXXX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5
应急处置
发生信息网络突发事件后,相关人员应在
5分钟内向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
导小组报告,
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先期处置,恢复信息网络正常状态。
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无法迅速消除或恢复系统,影响较大时实施紧急关闭,并立即向XXXXXX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
如有必要,及时上报nnnnnn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业务部门。
6
善后处置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和技术专家组成事件调查组,对事件发生原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及应急处置能力、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全面调查评估,根据应急处置中暴露出的管理、协调和技术问题,改进和完善预案,实施针对性演练,总结经验教训,整改存在隐患,组织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7
应急保障
7.1
通信保障
经济信息中心负责收集、建立突发信息网络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内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应急联络信息。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在重要部位醒目位置公布报警电话,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全体人员保证全天
24小时通讯畅通。
7.2
装备保障
经济信息中心负责建立并保持电力、空调、机房等网络安全运行基本
环境,预留一定数量的信息网络硬件和软件设备,指定专人保管和维护。
7.3
数据保障
重要信息系统均建立备份系统,保证重要数据在受到破坏后可紧急恢复。
7.4
队伍保障
建立符合要求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技术支持力量,对网络接入单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服务。
8
监督管理
8.1
宣传、教育和培训
将突发信息网络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等列为培训内容,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突发信息网络事件的技术准备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防范意识及技能。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市系统范围内的信息网络安全教育,提高信息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8.2
预案演练
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每年不定期安排演练,建立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制度。通过演练,发现和解决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8.3
责任与奖惩
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不定
期组织对各
项制度、计划、方案、人员及物资等进行检查,对在突发信息网络事件应急处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提出表彰奖励建议;对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追究其责任。
9
附则
9.1
预案更新
结合信息网络快速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配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适时修订本预案。
9.2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XXXXXX制定并负责解释。
9.3
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
网络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篇6
――编者
据统计,在中国的网民中,19岁以下的占35.6%。网上色情和低俗内容严重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也危害中国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在全球金融风暴愈刮愈烈,并对各国经济造成越来越深重灾难的同时,在中国,一场由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部、工商总局等国家七个部委联合领导、督办,以“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为切入口的传媒“康复”行动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
“扫黄打非”取得阶段性成果
作为新闻宣传阵地的管理者之一,新闻出版总署面临的工作尤为艰巨。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新闻出版总署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司司长李宝中告诉记者,刚刚过去的2008年是全国出版物市场最“干净”的一年,收缴非法出版物数量等主要数据为近年来首次较大幅度下降,各类非法出版活动得到有效遏制。这一年,全国共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8383.7万件,取缔关闭店档摊点4.6万个,关停印刷复制企业1420家、非法网站1.4万余个,删除网上不良信息49万余条,查获非法光盘生产线8条,查办行政处罚案件25056起、刑事案件328起。从全国查缴非法出版物工作进展来看,有两大突破:一是重视强化日常监管机制建设,二是从查缴非法出版物向追查幕后主犯、向打团伙破网络延伸。如黑龙江破获“5.24”特大制售非法出版物及书刊案,逮捕犯罪嫌疑人10名,已查明该犯罪团伙7个月内制售非法出版物3万册、色情书刊30万册。
李宝中还告诉记者,2008年“扫黄打非”工作呈现3大特点:一是涉及跨区域的大案要案和难以推进的典型案件,都由全国“扫黄打非”办和公安部联合召开协调会督办。二是过去不想办大案、把大案办成小案,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打击的地方,现在思想认识有很大转变,把办案作为“扫黄打非”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了起来。三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协调公检法机关,充分运用现有法律和司法解释,加大对违法犯罪分子的刑事打击力度,依法高限量刑。
此外,网上“扫黄打非”综合治理也成效显著:全年共查办网络“扫黄打非”案件1848起,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网络出版小说案件16起,其中7起属于利用互联网登载、传播色情出版物案件,涉及各类色情网络小说392部(种、款),关闭网站23家,给予263家网站行政警告处分,删除相关链接6774个,遏制了网络传播的势头。2008年在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有3个亮点:一是成功打击了盗版盗印党和国家领导人经典著作以及党和国家公开发行的文件汇编,如北京盗版盗印《文选》案。二是紧抓与国际组织合作打盗版的机遇不放。三是连续不断查处侵权盗版大案,如1月广州市天河区查获一无证图书批销窝点,收缴盗版教辅图书25.3万册,码洋达202万元。
另据了解,2008年在整治“四假”方面也取得了重要进展。全国共收缴非法报刊390.4万份。继2007年底至2008年初开展打击非法出版活动专项行动和整治“四假”专项行动后,又于2008年10月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报刊专项行动。在全面清查报刊市场、严厉打击非法报刊的同时, “扫黄打非”办会同新闻出版执法部门,查处参与违规违法活动的报刊出版单位,纠正处理买卖刊号、一号多刊等违法违规行为,督办了重庆、江苏、辽宁、北京、广东、山西、河北、云南、海南等地查处非法报刊及“四假”重点案件。
而针对利用运输环节贩运非法出版物比较猖獗的问题,2008年5月全国“扫黄打非”办会同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公安部、海关总署、新闻出版总署、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坚决打击利用交通运输渠道贩运非法出版物活动的通知,在交通运输环节建立了部门职责明确的联合封堵查缴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铁路、公路、水路、航空、邮政等运输环节的检查力度,有效切断非法出版物的流通渠道。
还3亿网民一片纯净的网络“天空”
“从2004年6月10日成立至今,举报中心平均每天收到的举报达400多条,高峰时就更多了,达2000条以上,最少时也有200多条。”在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主任李家明看来,近一段时间的打击整治力度更强,深度、广度更大。如过去鲜被曝光的百度、谷歌、新浪、搜狐等国内知名网站这次赫然在列。
据CNNIC最新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8年12月31日,中国网民规模已经达到了2.98亿人。有超过八成的网民对、色情、低俗信息的骚扰表示出强烈不满。为进一步净化网络“天空”,近年来政府开展了一连串的扫黄打非、整治低俗等专项行动。国务院新闻办要求各地在清理整治网络色情和遏制网上低俗之风,全面清理网站各层页面中的低俗内容等方面加大打击力度。从目前记者调查的情况来看,国务院的重要指示均得到了各地的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了有力措施,成效显著。
2008年1~10月,全国依法打击整治网络色情等有害信息专项行动成效显著,发现并清理境内网上各类违法有害信息240余万条,关闭违法网站和网上信息服务栏目2万余个。其中,色情信息160余万条,涉枪涉爆信息30余万条,诈骗、赌博信息20万余条。各地公安机关共破获违法犯罪案件1300余起。其中,色情案件420余起,涉枪涉爆、黑客病毒、网络赌博、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案件860多起。在四川汶川大地震抗震救援工作中,各地还破获网上造谣类案件55起,侦破募捐诈骗类案件10起。
“从今年1月份开始的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是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的,在目前已关闭的1250家网站中,有1085家是根据公众的举报线索查处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络局副局长刘正荣告诉记者说。
据记者了解,国家广电总局连续重拳出击,先后《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关于清理互联网低俗视听节目的公告》、《关于深入开展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广电部门继续加大对违规网站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AVSP)持证机构的管理和检查。广电总局监管中心还加强了对色情低俗影视节目和视频片段网上传播情况的监看力度,监测到未持有AVSP视听节目服务许可并传播 色情、低俗不良视听节目的网站140家。广电总局立即组织地方广电部门并会同电信管理部门,对其中的131家网站予以关停处理,对9家予以行政处罚。在广电总局的指导下,各省广电部门也积极主动开展了对违规视听节目网站的查处工作。
“广电总局积极推进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并取得了初步成效。”据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朱虹介绍,目前广电总局已对307家AVSP持证机构传播视听节目的情况进行了监看和实地检查,发现12家持证机构存在违规问题,对其进行了诫勉谈话。被发现问题的网站都进行了认真整改,组织编辑和内容审核人员进行专题讨论和反省,查找漏洞,重新梳理了对违规内容清除的管理体系,关闭了一些易出现违规问题、管理难度大的频道及栏目。据不完全统计,腾讯网删除低俗视频12841条,土豆网删除低俗节目3214个,PPLive删除低俗节目440个,PPStream删除低俗节目85个,激动网删除低俗视频内容和论坛发帖近万条;六间房网删除低俗视频2300多个,违规评论2500多条;风行在线网关闭了“论坛区“贴图区”等板块。
虽然不是新闻宣传的直接管理者,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部、工商总局等部门均积极结合各自掌握的技术手段与管理特点投入到本次专项行动中。如工业和信息化部认真开展互联网电信业务市场清理整治工作,将互联网接入服务、非法网站手机代收费以及垃圾短信等问题列为此次专项行动清理整顿的重点。公安部则从斩断利益链、杜绝网络“黄源”入手,通过技术手段过滤色情等有害信息,确保从源头消除不良信息的影响。公安部会同各地公安机关,加强网络监管,查处了多起案件。如北京市公安机关组织对百度、谷歌、雅虎等多个单位开展搜索引擎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在短短的一周之,内,就屏蔽有害信息网页1.54亿个,清除有害信息链接700余万条,删除153万张。“搜索引擎是许多网民上网的第一道关口,把这个关口守住,也就卡住了网络色情的‘咽喉’。”一位参与本次行动的负责人说。北京华扬联众广告公司董事总经理苏同同样认为,从长期来看,打击低俗是件好事,有利于网络的健康发展。据苏同介绍,公司所的中国移动、中国银行等广告客户都非常欢迎、认同此次网络整治行动。
传媒“毒瘤”不能根治?
“网络的‘毒瘤’并非一朝一夕能完全清理挖掘干净。”面对全国大大小小210万家网站,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副主任奚伟向记者表示。互联网内的低俗内容是多年形成的,一些信息夹杂在网站深处,从网站主页和开头部分根本发现不了,伪装性很强,有的链接地址长达三四百个字符,对隐藏如此之深的页面,客观上也加大了打击的难度。近年来,随着收费网络文学的兴起,一部分“”为吸引眼球、获取收益’,故意将内容加入作品中以吸引网民浏览,提高点击量。
奚伟告诉记者,眼下很多违法犯罪分子身在境外,或者把服务器转移至境外,并通过经常变换IP地址的方式躲避公安机关的封堵。而网站在国外,如美国、日本都是合法的,不可能根除。“斩不断不法分子的利益链条,网络色情等不良信息就会像割韭菜一样,一茬一茬的,难以除根。”他指出,在被查处的网站中,有相当一批是完全以赚钱为目的的,即纯;再有一部分是门户类网站,其内容包含一定的低俗等不良信息,但更多的是正面的积极的信息。执法机关对此采取的治理手段也不尽相同,对前者要更严厉,直接关闭取缔。
近两年视频网站发展迅猛,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将成为下一代互联网的主要业务,其发展前景在国内外都倍受关注。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田进就此指出,建立网站良性循环发展模式非常重要。“媒体服务的核心是内容,提供更多更好的高品位、高质量、多样化、个性化的节目,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发展繁荣的根本。”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晨则认为,当前加强互联网诚信建设更为紧迫:一是网络媒体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二是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快速发展的迫切需要,三是互联网商务应用的迫切需要。这其中,互联网企业的自律也很重要。如果说互联网发展初期因缺乏规范而泥沙俱下尚可原谅,那么发展到今天再漠视社会责任就说不过去了。贪图一时的点击率是短视行为,只有顺应大多数网民的意愿,维护大多数网民的利益,发展才能持续,才能走得更稳、更远。
“其实,过滤色情、低俗、侵权等不良网络信息,是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实现的。”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特别是通过搜索引擎查询到的相关网页更容易做到,低俗信息屡禁不止主要源于利益驱动。“很多内容低俗的网站,只要交了钱,就能被搜索引擎收录。”他还向记者暗示,自己怀疑2008年12月全国百余家网站签署的《建设诚信互联网宣言》中,网络媒体和互联网从业人员的8项共识能否被完全完整地执行。就此,中国记协书记处书记顾勇华给出了如下解释:现在进入互联网做新闻编辑、传播方、面的新人,很多不是从新闻专业出来的,解决这个问题,短时期内要靠灌输和培训,而长时期则要提供相关的专业服务。
对此,国新办网络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给记者的分析更为全面、深入:网络低俗信息之所以有很强的顽固性、反复性,不易根治,其主要原因一是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一些网站置法律法规和社会责任于不顾,故意低俗内容吸引点击率,屡改屡犯、边改边犯的情况相当普遍;二是一些网站对论坛、博客、播客等互动栏目管理不严,使低俗内容在网上大量传播;三是少数网民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淡薄,不负责任地利用互联网大量传播低俗信息。
在被查处的低俗网站及“四假”中,一部分责任人向记者表示,他们也不想这样做,都是竞争“惹”的祸。“竞争导致了低俗的观点显然站不住脚,这话太不负责任了。”显然,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SMG)总裁黎瑞刚对这种解释并不认同。他认为,竞争不是坏事,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需要竞争。辽源市广电局副局长李秀武也同意黎瑞刚的观点: “在条块分割、四级办台的思路下,全国各地大大小小两千余家电视台的频道加起来超过5000个,竞争不可谓不激烈。但真正立得住口碑好收视率高的频道,没有一个是靠低俗内容搞上去的。”
2009提“扫黄打非”四大重点
在1月16日召开的第二十二次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部长、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组长刘云山部署了2009年工作重点。刘云山强调,今年“扫黄打非”工作要把打击非法出版活动、清除网络低俗和不良信息、遏制各类 侵权盗版行为和查处非法报刊作为重点。要更好地把思想教育、行政管理、依法打击、行业自律、群众参与、技术支撑结合起来,整合各种资源和力量,构筑立体化工作格局。
“20多年的实践证明,开展‘扫黄打非’是一个战略性的决策,是以出版物市场管理形式开展的意识形态较量。‘扫黄打非’的本质是遏制非法传播、清除文化垃圾。”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柳斌杰在会上部署了2009年“扫黄打非”工作重点任务。一是要继续严密封堵和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要对印刷复制行业进行集中整治,对出版物市场及重点地区实施重点监控和反复巡查,严格取缔销售盗版及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和无证照经营者,打击非法预装、销售计算机软件行为,继续在重点企业推行通用软件正版化工作。二是及时屏蔽和删除利用信息网络传播的各类非法有害信息。新闻出版、版权行政部门不仅要坚决整治网络的非法出版,还要密切关注网上舆情信息动向,及时通报和协调外宣、公安、信息部门严密封堵有害信息的流入和传播。三是大力扫除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等文化垃圾。要重点扫除色情书刊、音像制品、卡片类印刷品及动漫游戏,重点清查学校周边的文化产品批发、零售、租赁摊店。四是查处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报刊。各地首先要管好属地内的报刊,不允许一号多刊、一号多报扰乱市场,坚决打击利用境外刊号或私自冒名出版各类报刊。要组织开展报刊出版单位集中检查,对以一号多刊或以承包、合作等方式租赁、出卖报号、刊号的报刊,要限期收回,否则一律吊销报刊出版权。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同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2009年将他们将继续做好记者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将严厉打击假冒记者身份制造假信息、招摇撞骗、敲诈勒索、聚敛钱财和扰乱新闻采访秩序的违法活动。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蒋建国要求从4个方面努力提高工作认识和工作水平。一要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意识。二要抓住各个关键环节,使“扫黄打非”取得实效。三要讲究思想和工作方法,在突出重点的同时,点面结合、以点带面。四要协调好上下左右关系。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强调,各地公安机关要多措并举,深入搜集、掌握非法出版、侵权盗版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继续会同全国“扫黄打非”办,加大案件督办力度。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涉案人员,要及时进行抓捕;对涉案在逃犯罪嫌疑人员,要采取通缉令、网上追逃等方式加大追捕力度,确保其及时归案。会议召开后,各地就深入贯彻会议精神作出部署。辽宁、吉林、黑龙江、山西等20个省区市于全国“扫黄打非”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直接召开本地“扫黄打非”工作会议,传达全国会议精神,部署2009年“扫黄打非”工作。天津、黑龙江、上海、吉林等12个省区市均由“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参加会议,并亲自部署当地2009年“扫黄打非”工作。记者在采访中的感受是,彻底根除“四假”、网络色情等传媒“毒瘤”,彻底斩断不法分子的利益链条,不单要凭借国家机器的强制力,还靠传媒人的自觉自律,否则传媒业无法实现“康复”,更无法完成救赎的全过程。
“今年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规范新闻采访秩序,坚决打击‘假冒记者’以及他们所炮制的假新闻。”3月3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列席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时如此表示。据悉,已经开始的新版记者证的换发将涉及全国各媒体记者近26万人, “我们将利用这个机会,一方面做好对记者队伍的服务、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做好对记者职业操守的监管、督察工作”。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同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网络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篇7
上海P2P管理实施细则:属地存管或会调整6月1日,也正是《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的当天,位于上海的P2P平台诺诺镑客对外公布了即将上线银行存管的消息,存管方为徽商银行。遗憾的是,徽商银行在上海当地并没有办公网点,因此并不符合在本市设有经营实体的商业银行这一要求。
这的确很尴尬。诺诺镑客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目前只能先做好更换存管银行的技术备份,如果细则落地执行,也只能更换符合条件的银行,但这对用户体验和公司投入来说,影响的确很大。
另有一家刚上线了江西银行存管的沪上P2P平台也对记者表示,消息来得措手不及。江西银行在上海也没有网点,投入了几百万上线的存管系统可能是白忙活。该平台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如果上海的行业细则落地执行,对平台而言无论是时间成本还是资金成本都带来较大损失。
据网贷之家不完全统计,截至20xx年6月初,上海当地共有61家网贷平台与17家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但超半数平台的存管银行在沪无网点,其中包括徽商银行、广东华兴银行、江西银行、廊坊银行、厦门银行、新网银行等。
业内认为,监管之所以规定银行存管属地化是为了更方便管理,但对平台而言却比较尴尬,因为很多主流大型商业银行和上海地区银行都不开放存管业务。而从目前积极开展存管业务的银行类型看,城商行和互联网银行的确是主力军,而这类银行恰恰存在网点少或没有网点的特性。
上海目前出台的细则仍是征求意见稿,实质落地实施的细则或有变动的可能。明天上海的行业协会组织了关于征求意见稿的讨论会,这意味着部分实施细则还有商量的空间。诺诺镑客上述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上海P2P管理实施细则:严监管明确5条红线上海金融办昨日发布《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明确,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申请办理备案登记的,应当提交备案登记申请书、股东资料等13项申请材料。对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活动的,除了提交上述申请材料,还应补充提供经营总体情况等6项材料。
夸客金融创始人兼CEO郭震洲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为网贷机构明确了合规经营的依据。
除了上述备案管理部分,限制网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存管银行范围也成为业界关注点。《征求意见稿》指出,平台应当在6个月内选择在本市设有经营实体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商业银行进行客户资金存管。
如果按照上述条款,那么至少有数十家上海的网贷平台或面临压力,要么重新选择存管银行,要么存管银行要在上海开设分支行等物理网点。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存在五类行为将被清除出行业予以明确规定。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取得备案登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海银监局、注册地所在区监管部门可以建议市金融办注销其备案登记,市金融办也可以直接注销备案登记:
一是通过虚假、欺骗手段取得备案登记的;二是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规定的;三是监管部门通过实地调查、电话联系及其他监管手段仍对企业和企业相关人员查无下落的,或虽然可以联系到企业一般工作人员,但其并不知悉企业运营情况也不能联系到企业实际控制人的;四是取得备案登记后6个月内未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或停止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连续满6个月的;五是拒不落实有关监管工作要求的。
上海平台多且活跃,投资人多且辐射至江浙一带,此前出现了中晋、快鹿等问题平台,可以说此次监管细则出台是行业的利好,能有效地驱逐伪劣平台。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接受记者采访表示,此次《征求意见稿》不仅贯彻了之前的《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并进一步落实到业务细化和落地,而且内容更加丰富、更规范,可以起到全国性标杆的示范作用。
上海P2P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保护出借人、借款人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xx]221号)、《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xx年第1号)及相关政策法规、监管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注册的公司法人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按照依法、诚信、自愿、公平的原则为出借人、借款人提供信息服务,维护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直接或间接归集客户资金,不得非法集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借款人与出借人遵循借贷自愿、诚实守信、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原则承担借贷风险。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承担客观、真实、全面、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的责任,不承担借贷违约风险。
第四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依法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信息安全、客户保护等方面制度。
鼓励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引进战略投资者,增强资本实力;支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聘任具有丰富金融从业经验的人员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员工培训教育,持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及职业道德水准。
第五条 在上海市金融综合监管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联席会议)框架下,市金融办、上海银监局共同牵头,会同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市通信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网信办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本市引导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规范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推进各区政府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规范发展与行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市金融办负责对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上海银监局负责对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行为监管;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对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涉及的电信业务进行监管;市公安局负责对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互联网服务进行安全监管,依法查处违反网络安全监管的违法违规活动,打击网络借贷涉及的金融犯罪及相关犯罪;市网信办负责对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内容等业务进行监管。
本市各区政府是辖内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和风险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在市联席会议统一领导下,接受市金融办、上海银监局等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具体承担对注册在本辖区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管、风险处置等相关工作。
第七条市金融办、上海银监局及各区政府应当配备专门力量,切实履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监管职责。
市金融办、上海银监局及各区政府明确承担监管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区监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委托外部中介机构或聘请外部专业人员辅助开展部分专业性工作,并应当将相应费用支出纳入年度预算安排。
第二章备案管理
第八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向注册地所在区监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二)区监管部门通过多方数据比对、信用核查、网上核验、实地认证、现场勘查、高管约谈、部门会商等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提出申请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初步符合备案登记相关规定的,应当在指定的媒体(网站)上就有关事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个月),接受社会监督及投诉举报;
(三)公示期满后,如未发现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形,由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注册地所在区政府出具明确意见,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相关申请材料一并函送市金融办;
(四)市金融办收到有关区政府出具的书面意见,并经征询上海银监局等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后,认为提出申请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符合备案登记相关规定,予以办理备案登记的,应将备案登记情况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
第九条监管部门同意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的行为,不构成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
第十条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申请办理备案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备案登记申请书。应当载明公司基本信息,包括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缴资本、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官方网站网址及ICP备案号、相关APP等移动端平台名称、服务器所在地等;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三)公司章程,以及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信息安全、客户保护、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
(四)经营发展战略规划;
(五)股东资料。包括各股东(股东名册内的股东不得为他人代持股份)名称(姓名)、出资金额、出资比例等情况,以及企业股东及个人股东的信用报告,个人股东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风控、法律合规、稽核审计部门负责人,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人员;下同)资料。包括基本信息、个人简历、学历及相关专业资质证明、信用报告、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七)营业场所证明材料。包括营业场所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公司实际经营地应当与住所相同);
(八)全部分支机构及其所在地、负责人;
(九)合规经营承诺书;
(十)本市公安机关网络安全部门出具的信息系统安全审核回执(需事前向本市公安机关网络安全部门提交符合国家网络安全相关规定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的证明材料);
(十一)与第三方电子数据存证平台签订的委托合同存证的协议复印件;
(十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法律意见书;
(十三)市金融办、上海银监局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区监管部门应当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交的备案登记申请材料齐备时予以受理。
第十一条 在本办法发布前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活动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各区监管部门应当依据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中分类处置有关工作安排,对合规类机构的备案登记申请予以受理,对整改类机构和尚未纳入分类处置范围的机构,在其完成对照整改并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受理其备案登记申请。
在本办法发布前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活动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申请办理备案登记的,除应当提交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申请材料外,还应当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一)在备案登记申请书中说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经营总体情况及产品信息、客户数量、业务规模、待偿还金额,平台撮合交易的逾期及其处置情况,以及原有不规范经营行为的整改情况等;
(二)公司信用报告:
(三)律师事务所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经营情况的法律意见(可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法律意见书合并出具);
(四)公司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五)在财务会计报表附注中按要求披露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经营信息,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经营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六)市金融办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取得备案登记前自行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按照本条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对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区监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备案登记申请材料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市金融办应当自受理有关区政府出具的书面意见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交的备案登记申请材料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做出办理备案登记或不予办理备案登记的决定。
对在本办法发布前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活动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区监管部门、市金融办应当分别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做出相关决定。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信息公示、按要求补正有关备案登记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上述办理时限内。
第十三条合规经营承诺书需对下列事项进行承诺,并由申请备案登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签章确认:
(一)在经营期间严格遵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监管规定,依法合规经营;
(二)同意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及时接入有关监管信息系统,及时报送、上传相关数据;同意并授权合作的电子数据存证服务机构将相关存证数据按要求报送、上传监管部门;同意并授权合作的资金存管银行将资金流数据按要求报送、上传监管部门;同意并授权合作的征信机构将交易数据按要求报送、上传监管部门;
(三)同意监管部门将备案登记、日常监管中报送的相关材料向社会公示;
(四)确保及时按要求向监管部门报送真实、准确、完整的数据、资料;
(五)接受监管部门现场检查及非现场监管措施,并确保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法律意见书,应当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交的备案登记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及其工商登记信息、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基本运营设施、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业务模式合法合规情况等逐项发表结论性意见;为在本办法发布前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活动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还应当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是否符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监管规定,以及原有不规范经营行为是否整改到位等逐项发表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为在本办法发布前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活动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出具的业务经营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客户资金存管、业务经营数据、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重点环节的审计情况、审计意见。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时间,专项审计报告的报告期截止时间,均应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交备案登记申请的前3个月之内。
第十五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取得备案登记后,应当在6个月内完成以下事项:
(一)涉及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的业务资质;
(二)选择在本市设有经营实体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商业银行进行客户资金存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上述每一事项办理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注册地所在区监管部门,向市金融办书面报备。
第十六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发生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注册地所在区监管部门,向市金融办申请备案信息变更登记:
(一) 变更名称;
(二) 变更住所;
(三)变更组织形式;
(四)变更注册资本;
(五)调整业务范围;
(六)变更法定代表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分立、合并、重组,或变更持股5%以上的股东;
(八)设立或者撤并分支机构;
(九)合作的资金存管银行变更;
(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
(十一)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事项。
取得备案登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相关合同、协议等证明材料;涉及第(六)、(七)项变更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第十七条取得备案登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计划终止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应当在终止业务前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通过注册地所在区监管部门书面告知市金融办,并注销备案登记。
取得备案登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依法解散或者依法宣告破产的,除依法进行清算外,由注册地所在区监管部门提请市金融办注销其备案登记。
第三章风险管理与客户保护
第十八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接入本市网络金融征信系统(接入时间应当在取得备案登记后3个月内,条件成熟时应当及时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依法提供、查询和使用有关信用信息。
第十九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其互联网平台及相关文件、协议中以醒目方式向出借人提示网络借贷风险、禁止性行为,明示出借人风险自担,并应经出借人确认。
第二十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建立客户适当性管理制度。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对出借人的年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等进行尽职评估,不得向未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评估不合格的出借人提供交易服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对借款人的年龄、身份、借款用途、还款能力、资信情况等进行必要审查,避免为不适当的借款人提供交易服务。
第二十一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建立客户信息安全保护及投诉处理制度,不得不当使用、泄露客户信息,对客户投诉应当依法、及时答复处理。
第二十二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行业监管制度、自律准则开展信息披露;鼓励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结合自身实际,更加全面、及时地向社会公众、平台客户进行信息披露。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市金融办负责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上海银监局协助、配合市金融办开展相关工作,包括办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及变更、注销登记,组织、指导各区监管部门、相关行业自律组织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经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做好相关风险防范处置等。
上海银监局负责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日常行为监管。市金融办协助、配合上海银监局组织开展合规认定、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检查、投资者保护等行为监管工作。
各区监管部门接受市金融办、上海银监局的业务指导,具体承担对辖内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管职责。
国家有关部门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四条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开展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行业自律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信息披露、产品登记、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的自律规则,以及有关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教育会员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监管规定;
(二)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会员关系,组织相关培训,向会员提供行业信息、法律咨询等服务,调解会员纠纷;
(三)接受有关投诉、举报,开展自律检查;
(四)法律法规、有关行业监管规定及监管部门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五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实行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的隔离管理,并选择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
资金存管机构对出借人与借款人开立和使用资金账户进行管理和监督,并根据合同约定,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进行存管、划付、核算和监督。
资金存管机构承担实名开户、履行合同约定及借贷交易指令表面一致性的形式审核责任,但不承担融资项目及借贷交易信息真实性的实质审核责任。
资金存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行业监管规定报送数据信息并依法接受相关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下列重大事件发生后,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通过注册地所在区监管部门向市金融办、上海银监局报告情况:
(一)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出现重大经营风险;
(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因商业欺诈行为被起诉,包括违规担保、夸大宣传、虚构隐瞒事实、发布虚假信息、签订虚假合同、错误处置资金等行为。
各区监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重大事件的发现、报告和处置制度,制定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地协调处置有关重大事件。
市金融办应当及时将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重大风险及其处置情况报送市政府、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十七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注册地所在区监管部门向市金融办、上海银监局报告:
(一)因违规经营行为被查处或被起诉;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违反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监管部门要求报告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每年度结束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经营情况进行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本公司业务合规情况进行评估,聘请具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本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情况进行测评,并应在上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向注册地所在区监管部门报送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信息安全等级测评报告。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于每月5日前,向注册地所在区监管部门报送上月经营情况统计表、财务会计报表;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向注册地所在区监管部门报送合规经营情况自评报告。
各区监管部门应当在每月10日前,向市金融办、上海银监局报送辖内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上月经营情况汇总统计表、相关财务会计报表;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向市金融办、上海银监局报送辖内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经营情况分析报告。
第二十九条市金融办可以根据本办法和有关行业监管规定,指导各区监管部门对备案登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分类,并可将分类结果向社会公示。
第三十条市金融办、上海银监局、各区监管部门应当会同各有关方面,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社会信用联合激励和惩戒,在行业内促进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诚信氛围。
第三十一条市金融办、上海银监局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推动建设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监管信息系统,逐步将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基本信息、业务信息、信用信息、监管信息、风险预警信息等纳入系统进行动态管理,促进建立健全监管信息共享与工作协同机制。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有关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处罚;有关法律法规未作处罚规定的,监管部门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将其违法违规和不履行承诺等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等监管措施,以及给予警告、人民币3万元以下罚款和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处罚措施;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相关信息按规定报送有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违反法律规定从事非法集资或欺诈活动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工作机制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三条 取得备案登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海银监局、注册地所在区监管部门可以建议市金融办注销其备案登记,市金融办也可以直接注销其备案登记:
(一)通过虚假、欺骗手段取得备案登记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规定的;
(三)监管部门通过实地调查、电话联系及其他监管手段仍对企业和企业相关人员查无下落;或虽然可以联系到企业一般工作人员,但其并不知悉企业运营情况也不能联系到企业实际控制人的;
(四)取得备案登记后6个月内未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或停止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连续满6个月的;
(五)拒不落实有关监管工作要求的。
市金融办应将注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情况向社会公示,并函告上海银监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通信管理局、市网信办等相关部门。
第三十四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设立及经营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损害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的,市金融办、上海银监局及注册地所在区监管部门可将相关情况通报有关部门、报送有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五条出借人及借款人违反法律法规及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六条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日常监管过程中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测评报告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应当按照相关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出具相应文件,并应对其所出具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市金融办、上海银监局及各区监管部门发现相关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可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并移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行业自律组织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业务规则、风险管理、信息披露,以及出借人与借款人保护等相关事宜,按照《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监管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无需办理备案登记。
各区监管部门应当将本辖区备案登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情况,及时告知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市(区、县)监管部门。
第三十九条 在本办法发布前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活动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符合相关监管规定的,除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应当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或有关监管部门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过程中的监管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在规定或要求的整改时限内无法完成整改的,应向注册地所在区监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并说明原因及后续整改计划,经注册地所在区监管部门同意后,应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及时递交申请材料。
第四十条 未取得备案登记或被注消备案登记,但实际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根据违法违规实际情况和情节轻重,按照《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网络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篇8
作为生活中最活跃的因素,也迅速地与网络联系了起来。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虚拟企业的出现,网络财务的广泛等基于Internet的经济活动,在给注册师行业带来巨大冲击的同时,也为其提供了许多新的发展机遇。
一、发展新的审计技术
(一)网上实时报告审计
网络经营环境下,审计的总体目标和范围没有改变。但是,网络与计算机改变了财务会计信息的输入,处理,输出和存储方式,改变了内部控制和组织结构等。在网络条件下,数据由计算机处理,改变了帐务处理程序,摆脱了会计人员的直接干涉,使许多原来的内部控制职能丧失。而且审计线索发生改变,可视审计线索消失。审计证据的形式也由纸质变为磁介质。此外,审计范围的扩大及审计时间间隔的变化等各种因素都要求注册会计师提供实时报告审计。而从根本上来说,实时报告审计的出现是由于网络经济环境下,对信息的时效性要求大大提高了。
在实时审计模型中,通过建立注册会计师与被审单位之间的实时连接,对企业交易,内部控制,企业业务进行实时监督,随时对企业异常情况进行检测,获得实时审计证据;对审计报告随时更新,提供实时的审计报告。审计项目负责人可以在网上制订审计计划,给各审计人员分配审计任务;在网上复核助理人员的工作底稿,随时了解审计项目进展情况,协调各审计人员的工作;草拟和签发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网络审查远距离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调用系统的审计功能或使用审计软件,对系统的磁性经济与会计信息进行抽样、审查、核对和;使用电子邮件向被审单位的银行、客户和供应商等进行函证;在网上复制有关文件或数据等审计证据,编写工作底稿等。若在系统开发时嵌入了审计程序,计算机还可以自动对经济业务进行实时的监控,自动完成部分审计任务。
(二)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
网络经济条件下,很多企业都采用了网络财务软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基于网络技术和远程通讯技术的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Computer Aided Auditing Technique)为注册会计师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方便于网上实时报告审计的工具。
1.利用计算机进行审计管理
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利用计算机完善审计行政管理和内部控制,可以利用计算机编制年度审计计划,记录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安排审计任务和资金分配。
2.建立审计数据库
建立审计数据库可以使审计机构更有效地利用审计资料,完成审计任务。注册会计师可以利用审计数据库随时检索,查询,调阅有关审计管理的资料,历年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工作底稿,国家有关法规、规章和制度。独立审计准则和有关审计规范,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等,建立审计数据库能极大地稳定审计效率。
3.利用审计软件进行审计
对企业的系统,注册会计师可以使用各种CAAT软件进行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CAAT软件大致上分为三大类,项目测试辅助软件、系统测试辅助软件和系统模拟软件。
(l)项目测试辅助软件。它是审计人员为完成个别的审计项目的测试而编制、使用的CAAT软件,一般包括帮助审计人员进行分析性复核的财务指标计算、分析软件,帮助审计人员进行抽样审计的样本提取、计算、评价的软件,问卷调查表统计、计算、分析软件等。
(2)系统测试辅助软件。它是审计人员为完成对企业使用的计算机会计系统而编制、使用的CAAT软件。这些软件一般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对比测试软件,即审计人员从企业计算机会计系统中的原始数据中抽取一个样本数据,将样本数据输入到与企业会计系统类似的CAAT软件中进行处理,把CAAT软件的结果与企业计算机会计系统产生的结果进行对比分析,以判定企业计算机会计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另一种是将用于测试的CAAT软件联接到企业的计算机会计系统中,审计人员检查一些特别准备的测试数据,由企业计算机会计系统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转移到CAAT软件的一个测试文件中去,审计人员检查这一测试文件是否符合预期的结果,从而判断企业计算机会计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系统测试软件也可以把两种类型的CAAT软件结合在一起使用。
(3)系统模拟软件。它是审计人员运用已建立的数学模型在计算机上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模拟,以判断企业经营活动可能产生的结果,从而审查企业各项措施、决策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审计人员也可以模拟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并将模拟结果与企业实际成果进行比较分析,找出存在的差异,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
二、开拓所的业务领域
(一)网誉认证业务
网誉认证业务,即注册会计师按照严格的标准对从事网上商业活动的网址进行检查,评判它是否与自称的商业活动及安全标准相符。若相符,注册会计师就签发表示相符的报告,那么,该网址就拥有注册会计师网上信托的“许可章”。若不相符或与事先对公众所做的承诺协议的有出入,则注册会计师拒绝发布相符的认证报告。因此,凡是能获得并持有网誉认证的个人、企业和其他经济实体,则其资信度、服务质量好,其相应的网址访问率高,客户可信任其进行网上交易。
网誉认证业务最早起步于1998年初,当初主要由美国、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联合共同创办,主要为两国电子商务交易的主体间提供审计验证服务,
其效果非常显著。,五大会计公司——普华水道、德勤、毕马威,安永和安达信均已面向全球开展了网誉认证业务,为其开辟全球会计市场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我国电子商务正处于起步阶段,许多还处于探索之中,因而大力开展网誉认证业务,必将
对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大力开展网管认证业务,一方面,有助于扩展会计事务所的业务范围,为其走出国门,抢占海外市场份额打下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开展网誉认证,也将促进我国电子商务环境更加完善,电子商务市场如若更加健全,健康的方向发展。
(二)对网络财务软件系统的评审服务
网络财务是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财务能够从财务上整合企业电子商务的各项功能。而对国内外各软件厂商纷纷推出的网络软件产品,企业面临着如何选择适宜软件的问题。因此,注册会计师可凭借第三者的身份为企业提供软件评审服务,协助企业选购合适的财务软件。
注册会计师参加信息系统设计和评审验收时,针对审计可视线索消失的趋势,强调在会计数据处理流程中,设置审计控制点,由计算机自动记录有关审计所需线索,提供测试数据和比较标准。注册会计师有权审查系统的全部技术文档资料,以及进行系统测试和评价。在系统总体设计过程中,主要审查系统的合法合规性,安全可靠性,可审计性及可维护性。在系统测试过程中,主要测试形成系统核心的程序功能是否达到原定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是否严密,程序编写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测试数据运行结果是否正确。并应对非法数据的容错功能,以及系统抗干扰和对付突然事故的能力,发生非常事件,遭到破坏后的恢复能力做特别测试。在系统评价过程中,关键是评价系统是否达到了原定设计与开发的目标,其中可审性最重要,如果达不到,有权否决整个系统,即授予在系统设计中的审计一票否决权。在做好事前和事中审计的基础上,也要做好系统设计的事后审计,主要是通过各种符合性和实质性测试的,对系统的运算结果进行审计。特别是,在被审系统的程序有所修改和输入、处理、输出的条件发出变化时,更要做好符合性和实质性测试,并对已经改变了的系统功能再次做出审计评价。
由于软件在最终用户正式启用时已经经过了事前审计,事实上注册会计师为开发南端和用户端分拍了系统审计风险。因此,注册会计师的软件系统评审服务对网络财务的推广具有重要意义。
(三)建立网上虚拟会计师事务所
所谓“虚拟会计师事务所”,即首先由会计师事务所在Internet上申请一个。网址,利用超文本技术和多媒体技术在该网址上建立一个web主页,将事务所的有关信息及业务资料输到上面,信息可以是图片,声音,文档等。虚拟会计师事务所内一般包括:公司概况、电子邮箱、产品介绍、业务范围和用户反馈等栏目。
虚拟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由顾客在任何时间根据自己的需要在Internet上访问。这种优势可在更大范围上满足用户的需要。它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一种与顾客交流信息的新手段。注册会计师只需在计算机终端上利用电子邮件(E-mail)和交互式对话技术就可以与顾客进行深入细致地交谈,了解其对服务的不同需求。这种顾客主导,非强迫性的循序渐进的,同时也是低成本的,人性化的促销是顾主双方都非常愿意接受的。这也给那些规模较小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天地。
三、利用壮大我国的CPA行业
在网络的今天,国际大公司均有自己的独立网站,作为公司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网站的形象也是统一的。在网络上,他们宣传自己的,实力,全球发展分布,行业信息,单位动态;发布自己在全世界各地分支机构的工作机会以便在网络上直接吸引优秀人才加入或将其作为自己的储备人才;凭借自己的技术优势,给客户提供各种咨询服务.为事务所带来丰厚的收人。相比而言,那些商业化的会计,审计站点更加丰富。他们提供的资讯包括行业新闻,新的法规动态,杂志,专业书箱销售等相当广泛的内容。通过提供全员服务以及广告服务,在线销售,在线培训,在线咨询和财务赞助,这些商业会计、审计站点能获得足够的现金流量来生存和发展。
此外,国际五大会计公司纷纷利用Internet发展自己的新业务。安达信咨询公司打算把电子商务纳入该公司的部分主要业务,并将在今后五年投资10亿美元用于网络业务,这标志着安达信咨询公司可能成为从事网络业务的最大公司之一。1999年,普华水道会计公司辞去了200名咨询人员,1000名行政人员,将节约的开支用于增加电子商务专家。作为全球第三大会计及咨询公司的安永会计公司为了转向电子商务,于2000年初也裁减了近400名咨询人员。2000年2月,美国毕马威咨询公司同意成为SAP公司的my.sap.Com伙伴网络的一员,共同帮助开发和销售my.sap.Com公司的产品。毕马威咨询公司此举是通过和其他公司的资源互补来加强自身的网络能力。美国德勤国际会计则与财政部合作,给予其会计准则委员会在线咨询和远程在钱培训。
本文链接:http://www.vanbs.com/v-75-1960.html网络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范文8篇
相关文章:
《阿长与山海经》读后感09-20
参观博物馆实践心得体会08-16
初中数学老师个人读书笔记09-14
童话故事书的读后感09-14
改写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作文08-10
今年湖南衡南县五中录取分数线是多少?09-05
经典花个性诗歌句子说说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