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处置的应急预案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不在预期的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更糟,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应急预案。那么你有了解过应急预案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火灾处置的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火灾处置的应急预案1
为规范和加强本园消防安全管理,做到万一发生火灾时能沉着冷静的指挥,迅速报警,很好的扑灭初起火源或控制火势,同时安全的组织疏散全体师生,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带来的危害,确保师生平安的目标,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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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小组:
1、灭火行动小组:
组长:
组员:后勤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火灾初起时,立即切断电源,尽快到相应地点取下灭火器进行扑救。如发现现场人员需要救护,则应尽力想办法救人。
2、疏散引导组:
组长:
组员:现场任课教师各班班主任
主要职责:当火灾发生时,立即到自己岗位,组织指挥师生按预设的次序和通道有序、迅速、安全撤离火灾现场。
3、通讯联络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一旦发生火警,负责与疏散、救护各组联络,控制校园广播,调动有关人员到指定地点。应立即报警,先报119救火,再报110维持校门外秩序,根据人员受伤害情况报120,同时报区教育局办公室。
4、救护安全组:
组长:
组员:后勤人员
主要职责:当火灾发生时,如有受伤和被困人员,应协助灭火组和消防人员采取救助措施,及时现场救护或移交120急救中心。
三、预防措施
1、开展消防知识的宣传工作
根据消防知识及幼儿园要求,通过广播、幼儿活动、黑板报等形式,宣传消防知识。
2、加强幼儿园消防硬件建设
设置灭火器箱,配置ABC类干粉灭火器,消防斧(消防水带、水枪)等,并设置一个公共消防应急箱,幼儿园重点部位配置灭火器。
3、经常巡查,排除隐患。
对教室的电源、易燃物的存放和用电、用火安全情况经常进行巡查。
四、应急措施
1、发生火灾时,由现场教师向园长或副园长报告,幼儿园领导立即指挥相关人员立即行动,到达预定地点。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迅速到现场和主控室进行指挥。
①切断电源、广播告知。(稳定情绪第一、沉着冷静为要,防止引起全园恐慌)
②呼叫119、110,并根据实际情况呼叫120及镇教管办电话
③打开大门
④灭火行动组到位;扑灭初起火源,关闭门窗,控制火势,为疏散争取更多时间。
⑤疏散引导组到位;疏散线路原则上按幼儿出操线路,特殊情况疏散组可临时根据火灾发生的地点,做出果断的疏散线路决定,并加以引导。
2、撤离顺序:按发生火灾地点,所在班级同层优先原则,先撤离所在班级幼儿,后撤离同层次幼儿(离火源近的班级先撤),再其他层次,这样既确保重点,又便于扑救人员进出。如火灾发生时,由带班老师迅速指挥撤离,配班老师迅速配合组织撤离。
五、有关要求
1、沉着冷静指挥。组织人员按分工合作,沉着冷静,指挥得当。各指挥疏散教师要识大体顾大局,严密控制下楼速度,以免造成楼道挤压,防止幼儿因恐慌而跳楼情况发生,疏散组成员应最后撤离现场。
2、幼儿不得参与救火。幼儿疏散时必须服从教师安排,有序按计划快步撤离,不得参与救火。
3、稳定幼儿情绪。无论幼儿园何处发生火灾,疏散人员都应撤到幼儿园操场、幼儿撤离到安全地带后,不得任意走动,更不得返回火灾区。班主任或指挥教师迅速清点幼儿人数,并向指挥教师汇报幼儿情况。如火灾是发生在幼儿午睡时,教师应马上叫醒幼儿迅速撤离现场,告诉幼儿不需要穿上衣物,为撤离火场争取更多时间。
4、扑灭初起火灾。灭火行动组在火灾初起时,要就近起用灭火器,进行紧急扑救,尽最大努力扑灭初起火源或减弱火势,或关闭门窗控制火势漫延,为幼儿疏散争取更多时间,在幼儿末完全撤离前又能确保自己安全的前提下不得撤离火灾现场。
5、确保通信联络。在火灾发生时,各组要确保通信联络,及时联系,把有关情况报告总指挥。
火灾发生后,幼儿园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关查明火灾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属人为的火灾事故,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火灾处置的应急预案2
1 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全体职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的管理工作和供用电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2 组织机构
为确保公司灭火预案能够顺利、有序、安全的实施,特设立消防指挥部,进行现场指挥,确保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安全疏散组、防护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协调、有序地开展工作。
2.1总指挥:由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主管副经理担任,负责领导指挥灭火、疏散预案的实施。
2.2现场指挥:由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担任。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灭火、疏散预案的具体实施,确保灭火、疏散行动能够按照预案顺利进行。
2.3灭火行动组:
组 长:保卫部主任。
副组长:机关各部室主任。
成 员:机关全体职工组成。
职责:负责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扑救初期火灾,配合专业消防队进行灭火抢险战斗。保卫人员负责为专业消防队提供室内外消防栓的准确位置。
2.4通讯联络组:
组 长:政治工作部主任。
副组长:保卫科主任。
成 员:由义务消防员和机关全体职工组成。
职责:做到报警及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保证各种指令信息能够迅速、及时、准确的传达。
2.5安全疏散组:
组 长:工会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工会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火灾发生部门的领导、工作人员、安全保卫值班人员和公司义务消防员组成。
职责:主要负责疏散着火现场人员、物资,并引导消防车及消防人员进入着火现场。
2.6防护救护组:
组 长:行政工作部、政治工作部主任。
副组长:两办副主任、物流分中心主任。
成 员:保卫人员,火灾发生部门工作人员及义务消防员、汽车班人员联合组成。
职责:负责配合专职消防人员及医护人员救护、抢险,转移火场被困伤员及重要物资、化学危险品等。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看守抢救出来的物资,以保证灭火战斗顺利进行。
2.7后勤保障组:
组 长:物流分中心主任。
副组长:生活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物流分中心、行政工作部、安装公司抢修人员和发生火灾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保障灭火用水和其他灭火物资设施供应,以及灭火后的水、电、现场抢修、恢复等工作。
3 预防措施
3.1公司消防责任人及主抓消防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经常对本部门消防栓、灭火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状态。认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好记录,要懂得正确使用灭火器和消防栓。消防保卫干事每年应组织一次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灭火演练。
3.2机关各单位的工作人员下班前应切断室内电源,关闭空调、微机等用电设施。对本部门防火工作经常检查,做好记录。
4 报警接警处置程序
当值班人员或现场工作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切断与火灾相关的电源、气源、火源,搬迁易爆物品等;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向消防队报警,要讲明起火地点、起火的部位及物资、火势大小、被困人员情况、报警电话号码和行走路线;并派人到约定地点接引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保卫人员、灭火预案专业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到位(接报后5分钟赶到),组织灭火扑救和安全疏散人员、物资工作等。
5 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灭火行动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迅速检查是否切断起火现场电源、火源和气源,检查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启动携带或利用就近配置的灭火器、消防栓等灭火器材进行扑救(油漆、衣物起火应用干粉灭火器扑救;电器起火应用1211气体类灭火器扑救)。如火势较大,暂时扑灭不了,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冷却、隔离等措施,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待消防车队赶到,配合完成灭火任务。
6 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安全疏散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根据预案或总指挥的指令,疏通紧急疏散通道,先疏散现场被困人员再疏散危险品及物资。
7 通讯联络,安全防护及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通讯联络组接到报警后,除留有足够的值班人员外,其它人员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按照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及时通知相关各组,迅速投入灭火战斗,同时注意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准确地将各种指令、情况及信息上传下达。防护组、救护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按照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对现场实行警戒,保证消防车行进畅通无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避免人员伤亡。配合专职消防队员及“120”医护人员抢救火场内被困伤员及重要物资。
后勤保障组接到报警后,应按照预案或总指挥的指令,迅速调集准备灭火所需物资、设备,为完成灭火、疏散救护任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8 现场保护
灭火战斗结束后,防护救护组要派专人对着火现场实施警戒保护,严禁非现场人员进入现场,确保现场的原始状态,并配合调查人员做事故现场的调查工作。后勤保障组在总指挥的安排下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火灾处置的应急预案3
一、预警设备功能:
1、预警设备需要有自动探测能力,能及时发现火灾;
2、预警设备需要有报警功能,能及时发出报警信号;
3、预警系统需要有包括声光报警器、屏幕报警器等设备。
二、预警机制:
1、实现全面覆盖,确保每个区域都能收到预警信息;
2、建立完善的接警预案,确保预警信号能够及时处理;
3、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建立实时反馈机制。
三、预警流程:
1、自动探测设备发现火灾;
2、发出报警信号,同时将监测数据自动发送到后台;
3、后台自动通知预警人员,及时发出警报,启动应急预案。
四、应急预案:
1、尽可能避免损失和死亡;
2、在最短时间内组织灭火救援;
3、适时调整应急预案,协调多个单位进行救援。
火灾处置的应急预案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区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应对一般森林火灾运行机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处置行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林业局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回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区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区境内发生的一般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基本原则
1.4.1在区人民政府和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下,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遵循统一领导、分工协作、逐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1.4.2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一般森林火灾时做出快速应急反应。
1.4.3在处置一般森林火灾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4.4各级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切实做好紧急应对突发一般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一般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1.5启动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本预案。(1)发生一般森林火灾;(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仍未扑灭明火;(3)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4)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5)在敏感时期和敏感地区发生森林火灾;(6)需要自治区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预案启动后,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应急处置一般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各相关支持保障部门应快速反应,按职责分工,配合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好各阶段扑火救灾工作。
2.1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2.1.1机构组成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由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总指挥,区园林管理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区经济发展统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民政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农牧水务局、建设交通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公安分局、区武装部等单位负责人担任。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林业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现场督导组、宣传报道组、技术咨询组。
2.1.2职责
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扑灭森林火灾,具体任务:
(1)综合调度。全面掌握森林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对火灾扑救整体情况进行综合、及时报送指挥决策者和上级领导机关。
(2)后勤保障。协调气象、交通等相关部门,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救援物资等及时到位。
(3)技术咨询。对火场态势及火灾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为扑救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4)宣传报道。按有关规定对火灾扑救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5)现场督导。深入火场一线,协助和指导当地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及时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协调解决在扑火救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2.2相关应急支持保障部门
2.2.1组成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为应急支持保障部门。
2.2.2职责任务
各部门接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火灾情况通知后,应按照预案立即行动,积极配合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好各阶段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主要部门职责如下:
(1)区公安消防大队:组织消防部门在扑火前的统一领导下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2)区财政局:落实扑火救灾经费保障工作。
(3)区建设交通局:落实车辆,确保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快速运输。
(4)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森林火灾发生地请求,落实医疗器械、药品支援和伤员救治、卫生防疫工作。
(5)区民政局:协调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6)公安分局: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侵害森林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治安秩序,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
(7)区园林管理局局:牵头组织对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的调查及责任追究。
3.预警、监测、信息报告
3.1火灾预防
区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进一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监督检查,消除各类火险隐患;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批准有计划地组织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隔离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
3.2火险预测预报
依据自治区气象局中长期气候预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认真分析各重点时期的森林火险形势,向全区发布火险形势,遇有高火险天气时,向全区发布高火险天气警报。
3.3林火监测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利用 望塔、护林员密切监视火场动态。
3.4信息报告
3.4.1预案启动后,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于每日8时、16时及时向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火场综合情况,遇有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
3.4.2出现一般森林火情时,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灾发生的镇(街道办事处)报告后,立即如实向自治区政府和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同时将情况通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成员及有关部门,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3.4.4火灾扑救
4.火灾扑救
4.1应急响应
4.1.1应急响应条件
预案启动条件即为应急响应条件。
4.1.2应急响应行动
(1)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总指挥报告并建议启动预案;
(2)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预案;
(3)各工作组人员上岗到位;
(4)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和预案启动情况;
(5)将火灾情况、启动预案事宜和各单位应承担的任务函告相关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6)召开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成员紧急会议,通报火情,确定扑火救火方案,落实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职责;
(7)根据森林火灾发生地的实际情况,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扑火预备队下达增援命令。
(11)应急结束。
4.2扑火指挥
如发生森林火灾,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级领导要靠前指挥,随着火情趋于严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之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
4.3扑火原则
4.3.1保证安全。保证人员安全,既要避免群众伤亡,还要避免扑救人员伤亡;保证居住地和重要设施安全;保证重要森林资源安全,尽量减少损失。
4.3.2科学扑救。在扑火战略上采取“围、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采用整体围挖、各个歼灭,重点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3.3合理用兵。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经过训练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
4.3.4落实责任。采取分段包干,明确责任,落实扑救,清理、看守分段包干责任制。
4.4应急通讯
区电信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扑救森林火灾时信息畅通。
4.5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采取避险措施,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4.6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在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4.7医疗救护
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由卫生局组织医疗卫生部门及时进行救治。
4.8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
发生火灾后,火灾的组织扑救应以消防总队、驻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专业扑火力量为主,必须时动员当地具有扑火常识且经过专业训练的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和群众等非专业力量参与扑救工作。
4.9火案查处
火灾发生后,由当地公安机关负责案件的查处工作。
4.10应急结束
一般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结束应急期的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5.后期处置
5.1火灾评估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委托自治区林业调查规划院进行实地调查,确定森林资源损失情况。
5.2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森林火灾发生地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按照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时限报送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按照要求,将一般森林火灾突发事件形成调查报告,上报自治区、市林业局。
5.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奖励;对在扑火工作中受伤的人员,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医疗费补助;对火灾肇事者追究责任,由当地司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行政责任和领导责任的追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4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5.5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火灾处置的应急预案5
一、安全现状评估:
1、评估设施情况,避免安全隐患;
2、评估流程,建立管理制度;
3、定期检查设施以确保其维护良好。
二、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安全规定,防止人为原因引起火灾;
2、采取科学的管理方法,防止杂乱无章的管理状况导致火灾;
3、定期进行公共知识宣传,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
三、技术改造:
1、定期更新设备;
2、应采取最先进的.防火技术;
3、以消防为核心,压缩火灾蔓延时间;
四、应急演练:
1、定期举行火灾应急演练
2、熟悉火灾处置预案;
3、提高应对能力。
五、灭火装备和设备管理:
1、确保应急灭火设备完备齐全;
2、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维护;
3、建立设备使用记录和管理制度。
六、应急预案建立:
1、建立完备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人员职责和部署;
2、针对不同火情情况建立不同应对方案;
3、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确保预案有效性。
七、人员消防培训:
1、对员工定期进行消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意识和应对能力;
2、建立员工消防知识库,提供必要的消防知识补充;
3、定期检查员工消防培训情况和效果。
八、火灾事故应对机制:
1、定期修订和完善火灾事故应对机制,提高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2、建立应对火灾事故的协调机制,保证不同部门、单位之间紧密配合;
3、定期进行应对火灾事故的演练和评估,不断改进和提升应急能力。
九、政府支持:
1、政府要发挥领导作用,在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方面给予支持;
2、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和灭火资源,并确保其能够及时到位;
3、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财税优惠政策。
总之,火灾事故的防范和应急预案的建立是非常重要的,需要企业不断加强管理和定期组织演练,保障员工人身安全,防止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通过有效的防范和应急预案手段,可以最大程度上减轻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害。
火灾处置的应急预案6
1、客房部对火灾事故的预防和监控
(1)实行三级负责制,总经理、部门经理、班组逐级委任防火责任人,对在酒店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客房应设置《请勿卧床吸烟》标志,放置《宾客安全须知》,张挂《消防疏散图》,应提示入住客人阅读并掌握一些自救常识;
(3)未经过酒店消防中心批准,各岗人员不得在酒店范围内动火作业,也不得允许本部管理的外来人员动火,对管辖区域内的可燃垃圾要及时妥善清理,不得积存;
(4)客房内不准使用各类明火炉以及大功率的电气设备,却因需要应经酒店消防中心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做好登记;
(5)客人退房后,服务员应及时检查房间内有无遗留火种、危险物品及其它物品。员工在清理地面和烟盅时,要及时熄灭末灭的烟头。
(6)严格遵守巡楼检查制度。楼层服务员至少每隔半小时巡查责任区域一次。检查是否有烟火隐患,如有烟火隐患及时处理。专人专职做好客房部管辖区域消防设施设备、标识和
场所包括客房烟感装置、自动喷淋灭火装置、消防装置、报警装置、防火标志、防火通道的巡查和监控,并做好记录;
(7)不得在充电器附近罢放易燃物品及杂物。使用易燃品前,要确保周围没有明火,条件适宜时才可使用;
(8)楼层服务员由责任阻拦和提示任何人不得进入"禁带火种区"吸烟,严禁在休息室内用火及随地丢弃烟头、火柴等物;
(9)严禁住宿客人使用自备的电热器具;
(10)包租客房、公寓、写字间的长住户,调换住宿人员应事先向饭店声明并履行变更登记手续,不得私自留宿;使用自备的电器设备应得到店方允许,并由饭店指定电工安装;
(11)客房区应适当配置消防逃生器具。客房楼层应设安全出口标志,备有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通道不得堆放杂物;(12)通向楼外的安全门既要确保紧急疏散,又要防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可使用单向锁、电磁门等。楼层管道竖井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楼层封堵,检修孔严禁放置杂物。
2、响应分级
根据火情的大小分为Ⅱ级响应:
Ⅰ级响应:当遇到以部门配合酒店消防中心的力量无法扑灭、控制、且有发展蔓延危险的火灾,并且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的伤亡和财产安全,应由酒店应急指挥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
Ⅱ级响应:根据实际情况,有把握以部门和酒店消防中心的力量可以扑灭的小型火灾,应由部门领导统一协调和指挥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
3、火灾应急处置程序
3.1.火情报警
建筑物内火灾探测器(如烟感、温感)自动向消防监控中心报火警;
酒店内所有的职工一旦发现火灾(一人无法扑灭的火灾)必须进行报警,及时通过手动报警按钮、消防电话或其它电话向酒店消防监控中心报火警,同时报告部门经理,内线电话报警,报警电话××。说明火灾发生的地点、燃烧物质种类、火势状况、报警人员姓名、岗位及部门。
如发现火情时火势已较大,出现蔓延趋势必须迅速报告饭店应急总指挥,经总指挥同意后才能拨打119报警电话。
火灾事故应急联络电话(见附件)
3.2.火情先期处置
(1)如果一人在场,火势很小,并有绝对的把握一下把火扑灭,就先灭火,然后再用电话通知消防中心发生火灾的地点、火灾扑灭的情况。
(2)如果一人在场,无绝对的把握一下把火扑灭,一定要先报警,然后再灭火。
(3)如果火势不大,火场有两人以上在场,由一人去报警,其余的人先进行灭火。
(4)如果说是较大,在场的人员力量不够,应当先把发生火灾区域的门窗关上,防止火势蔓延,然后报警并同时通知部门经理,同时准备好消防器材等候后援人员到达后再进行灭火。
(5)经理到达发生火警的楼层后,如火苗处在初起阶段时,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客房部灭火临时指挥小组,指挥小组设在着火的楼层。部门经理为临时总指挥负责调集体人力、器材,组织楼层全体工作人员按照正确的灭火方式携带灭火抢救器材赶赴现场灭火;
(6)在酒店消防中心确认火情的基础上,全力配合酒店消防人员一起努力控制或消灭火情,其中由电器或线路引发的火灾应及时通知酒店工程部并配合灭火;
(7)客房部应准备足够的湿毛巾,用于客人和灭火人员防烟呛。必要时组织引导疏散局部客人,检查清理楼道和安全门,确保楼道通畅,便于疏散客人;随时解答客人的询问,让客人保持冷静,不要惊慌。检查寻找火源,如有被困人员,应首先配合酒店消防人员立即解救被火围困人员,如允许可及时取走重要的文件资料。
(8)当火情由酒店自己组织力量,可以扑救时,不惊动消防机关。但事后必须报消防机关备案。
3.3.火情失控时处置措施
(1)当火情进一步扩大,以蔓延至其它楼层,本部门已无力控制火情时,部门经理应组织本部门人员在全力保护好宾客及自身的前提下,听从酒店应急总指挥的统一领导和调度,积极配合救援人员及其它相关部门,做好火灾应急疏散工作。
(2)当楼层服务人员获悉酒店消防中心逐层下达的.疏散命令后,必须立即发出疏散信号,按照正确的疏散顺序,顺序依次为着火层与其紧邻的上下层、着火层的上面逐层、着火层以下逐层,在疏散组长统一的领导下,组织疏散客人,并做好客人的安抚工作。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从最近的疏散通道撤离饭店以及不要乘坐电梯等;
(3)客房服务员负责检查疏散情况,检查内容包括是否有未听到疏散通知的宾客、是否留有行动不便的宾客、是否留有未熄灭的烟头和为关闭的灯、主要出口是否畅通。楼层服务员应迅速检查房内有无客人,检查完毕将门关好,在房门上做出"已检查"标志,并做好记录。不要遗漏。
(4)疏散可能助燃的易燃物品和煤气罐、氧气瓶等危险品;
(5)人员撤离疏散到安全地带后,要集中客人,客房部派员配合前厅部、保安部进行登记,核实人数。当检查完所有房间和公共区域并证实没有宾客后,客房服务员立即随其他人一道撤离。
(6)如是客房火灾,灭火后派人留守警戒。
(7)如火灾不是发生在客房部区域内,当班的经理和服务员应随时待命,迅速检查所有的通道是否畅通,并服从指挥,随时准备通知客人疏散。
3.4.善后处理
(1)全面疏散后,客房部要清点自己的人员,检查是否全部撤出危险区域;
(2)配合前厅服务人员做好宾客临时生活的安置工作
(3)在酒店应急办公室安排下做好现场的清理工作,必要时要配合公安机关保护好现场,达到取证要求。
(4)本部门应认真总结本次火灾事故发生和处理的全面情况,并作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经过及处理、事故教训及今后防范措施等。
火灾处置的应急预案7
我行营业室在办公楼的一层,是我行各种电器设备最多、用电量最大、上班时人员最集中的地方,也是我行最容易产生火灾的地方。为确保营业室的.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国建设银行安全保卫工作暂行规定》、《中国建设银行消防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当产生火灾时,当班人员要迅速判明火情,部门经理要指挥员工根据火因、部位不同而采取不同的灭火方法。如属线路起火的,要迅速切断电源,启用干粉灭火器灭火;如属电脑等电器起火的,在迅速切断电源后,要启用1211灭火器灭火。严禁不分起火原因、不分起火部位而乱用灭火器材灭火。
二、如火势过大时,部门经理要临危稳定,依照防火应急预案,指挥当班人员立刻拨打火警电话119和现场报警器求救;出纳员迅速整理现金、会计人员整理重要凭证入柜上锁;其他当班人员在现金和重要空白凭证整理好后尽快打开通勤门,以便疏散人员和救火行动;行内值班领导听到报警后,要立刻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
三、消防队员到达后,义务消防队员要立刻协助消防队灭火,并迅速疏散无关人员,抢救现金、重要资料和财产。
四、火灾扑灭后,保卫人员要立刻组织人员坚持现场秩序,提高谨慎,避免有坏人趁火打劫。
五、保卫人员和营业部负责人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缺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后方能离开。
火灾处置的应急预案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市、区有关消防安全文件精神,为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师生的生命及国家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可能引发事故的原因:
1、学校电路老化或乱拉乱接临时线;
2、违章或不当使用电器;
3、食堂人员操作不当;
4、实验操作不当或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及管理不当;
5、违章点燃明火;
6、乱扔烟蒂、小孩玩火等等。
二、预防措施:
1、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消防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3、加强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组织消防演练,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以及掌握逃生的方法。
4、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栓及消防通道符合要求;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接警报警处置程序:
1、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立即拨打119、110报警外,并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即刻指挥各组行动,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并立即拨打119、110报警电话,并火速报告学校领导。
2、校领导在接到报告后,应即刻向区教育局领导汇报。
四、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校领导接警后,在报警的同时应立即组织灭火行动组灭火;初起火点的.教职员工要就地取材用各种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五、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1、起火点有学生时,发现者和听到报警者(教职员工),应迅速打开通道,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如火势已蔓延,要稳定学生情绪等待救援。
2、疏散引导小组立即到达各指定位置(楼梯口、转弯口等),引领学生快速到达疏散集中地,尽量安慰管理好学生,不使学生走失、走散。
3、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如有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六、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领导小组成员的通讯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
2、通信联络组接警后,应速到达现场,将相关情况通知各有关方面,向有关领导汇报情况,联系引导110到达现场扑救,联系医疗部门实施医疗救护。
3、安全救护组要就地对伤员展开施救,并迅速送伤员到医院救治。
七、现场保护和处理:
1、火灾后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2、火灾发生,领导要到一线指挥,人、财、物要及时到位,迅速传递有关信息,尽最大可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八、组织机制:
1、组织领导: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一旦发生事故,实行逐级负责,校长在由校长指挥,校长不在由分管校长指挥,以此类推。
2、工作小组:
总指挥:z
副指挥:zz
(1)疏散引导组:(东)z(南)z(西)z以及所有有关的第一第二班主任;
(2)安全救护组:(东)z(南)z(西)z以及各校区卫生指导师;
(3)灭火行动组:(东)z(南)z(西)z组织所有在场的无其他任务的教职员工;
(4)通信联络组:z
火灾处置的应急预案9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市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的指导意见,为了提高本公司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害,特别是增强干部职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避免由于突发事件造成混乱局面,现结合本工业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方案。
二、演练时间
20xx年12月10日(星期三)下午15:30。
三、演练地点
工业园篮球场
四、演练内容
1、火情报警;
2、疏散人员;
3、使用灭火器灭火;
5、安全知识培训
6、办公大楼如遇到火灾等突发公共事件时的综合演练。
五、器材准备和通道疏通
1、4kg干粉灭火器十个,手推式干粉灭火器二个
2、10m水带2盘,65cm水枪1支
3、各消防通道不能停放车辆、堆放杂物。
六、演练现场组织分工
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在公司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应急管理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按《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总指挥:
2、副总指挥:
3、现场指挥:
4、报警员:
5、广播员:
6、疏散引导组:
7、灭火行动组:
8、医疗救护组:
9、安全保卫组:
七、演练具体操作程序
(一)召开演练动员会。全体参加演练人员,做好演练准备。
(二)演练科目一:
使用灭火器灭火演练。在篮球场内使用灭火器灭火演练。
(三)演练科目二:
连接室外消防栓灭火演练。在站区前,进行连接室外消防栓灭火演练。
(四)演练科目三:
假设车间二楼发生火灾的`综合演练。
1、火灾报警。
报警员拨打119火警电话,在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的同时,马上报告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汇报:
2、应急响应。
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宣布立即启动火灾发生处置应急预案。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迅速召集全公司应急管理分队集合,迅速组织灭火战斗。
3、广播疏散。
广播员告知“车间大楼二楼”出现火警,播放广播:“全体职工请注意,现在车间大楼二楼发生火灾,全体职工立即按火灾发生处置应急预案展开行动;外来办事人员及大楼工作人员从安全通道立即疏散;应急管理分队请立即到位”。
4、切断电源。
通知电工(由负责)切断大楼主控电源。
5、疏散人员。
二楼人员的疏散,由赵力俊负责。三楼人员的疏散,由xx唐良佳负责。
6、侦察火情。
使用配备的应急照明工具、防护服、呼吸器等装备,从上至下,逐层搜查,侦察火情,查看人员是否疏散。由xx负责。
7、抢救挡案资料。
重要档案资料的抢救转移。由张任华负责。
8、连接水源。
打开大楼室外消防栓,连接水带水枪、消防栓,利用室外消防给水进行灭火。
9、使用室内消防栓灭火。
打开2楼、3楼楼梯间消防栓箱,取出水带水枪,连接好消防栓,准备灭火。
10、使用灭火器灭火。
使用三楼楼梯间的灭火器灭火,
11、现场救护。
xx分成两组抢运救护受伤人员。
12、安全保卫。
禁止不明人员进入站区和危险区域。
13、灭火结束。
灭火结束,消防员清理现场。
八、演练结束
现场总指挥宣布:全站消防安全应急演练结束。
火灾处置的应急预案10
一、防范措施
1.必须建立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配齐合格的消防器材,按照标准安装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标志,并保持完好,随时保证使用。
3.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
4.加强实验室管理,对易燃易爆实验用品要有专人负责保管,随用随领。
5.要有专人经常检查电路电线、电器设备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严格校内用火、用电管理。对食堂、仓库、实验室、图书馆、宿舍等要严格按照防火规定管理使用。
7.加强对寄宿学生的防火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擅自拉设电线或使用学校规定以外的电器。
8.体育馆、食堂等的楼梯、楼道、楼门等严禁堆放杂物,大门不得上锁,保持畅通。
9.向学生传授和普及防火、灭火、逃生知识,每学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疏散逃生演练。学校组织开展集体活动前,要制定防火应急预案。
10.禁止学生到火场救火。
二、组织机构、人员分工与职责:
(一)、指挥部:事发现场最高负责人(Xx)
成员:Xx
职责:
1.及时召集力量,确定现场灭火指挥人,布置救人、抢救物资和灭火,并检查执行情况;
2.根据火情,决定是否通报人员疏散并组织实施;
3.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的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按照统一布置,带领员工贯彻执行。
(二)、按分工、职责下设三个大组:
1.灭火行动组
负责人:Xx
职责:
(1).及时向总指挥、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现场及处理情况,必要时请求援助,并接受其领导,落实指令。
(2).指挥、检查、督促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工作。
第一小组:联络组(人事处)
组长:Xx
职责:负责对事故救援过程中的各职能小组进行联络协调,做好联系社会各救援力量的沟通工作。
成员:Xx等多人
第二小组:灭火组(教务处)
组长:Xx
职责: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全力灭火,关闭防火门,控制火势,保障应急照明,为安全疏散创造条件。
成员:Xx、校志愿消防队等多人
2.疏散引导组
负责人:Xx
职责:
(1).及时向总指挥、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现场及处理情况,必要时请求援助,并接受其领导,落实指令。
(2).指挥、检查、督促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工作。
第一小组:疏散组(德育处)
组长:Xx
职责: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物资转移等工作。接警后,督促所有员工立即离开工作岗位,从安全道路有秩序地撤离。并根据各部门负责人提供的工作人数及访客登记资料核查人员情况。安全撤离后,防止教职员工、学生未经许可重返事故现场。
成员:Xx、班主任等多人
第二小组:警戒组(教科室)
组长:Xx
职责:负责隔离、保护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协助人员抢救和疏散,防止有人借机偷盗和破坏财物。
成员:Xx等多人
3.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Xx
职责:
(1).及时向总指挥、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现场及处理情况,必要时请求援助,并接受其领导,落实指令。
(2).指挥、检查、督促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工作。
(3).负责现场伤员的搜救、损失设备的安全转移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及时控制危险源。
第一小组:水电组(科教室)
组长:Xx
职责:根据现场情况,关闭电源、保证水源。事故后尽快恢复破坏的水、电和通讯设施。
成员:Xx等多人
第二小组:急救组(教技室)
组长:Xx
职责:负责抢救和临时处置事故现场伤员,负责护送重伤员到相应医院救治。有权禁止人员进入情况不明的现场,防止人员伤亡事故扩大。
成员:Xx等多人
第三小组:保障组(总务处)
组长:Xx
职责:根据人员伤亡或失踪情况,负责联络和接待其家属,处理有关赔偿、抚恤等事宜。
成员:Xx等多人
三、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1.火灾发生后,首先通过广播、电话以及喊话等方式、方法向全体师生员工报警;获得火灾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打119报警,并同时向行政值班和校长报告。行政值班人员及时安排人员在路口接消防车。
2.校长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并将学校火灾状况及时向教育局和高新区报告。联络组协助校长做好相关工作。
3.在初起火点现场的`教职员工,要使用消防栓、灭火器材进行灭火自救。
4.全校师生按照学校火灾应急预案要求,各救援小组、人员迅速赶赴指定位置,灭火组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全力灭火,关闭防火门,控制火势,保障应急照明,为安全疏散创造条件。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指挥学生安全撤离到安全区域,在集合地点对学校所有人员进行清点,寻找滞留在现场的人员。
5.急救组应当努力营救事故现场的伤员,并将他们安全转移。
6.警戒组要立即在事故现场和学校周围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现场,保护学校财产安全。
7.火灾扑灭后,必须根据应急总指挥或消防部门的命令方可解除学校周围警戒线和事故现场警戒线。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情监测监控,生活用水的消毒与监测,食品卫生检查监控和被污染环境的消毒处理等工作。
9.了解师生及家属基本情况、做好受伤者及死者家属的稳定、慰问工作。
10.后勤保障组尽快恢复破坏的水、电和通讯设施。
11. 在事件原因未查明之前,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对外发布信息。
火灾处置的应急预案11
一、现场初步判断:
1、确定火灾部位和范围;
2、分类别火情程度和威胁范围;
3、研究火势发展趋势。
二、应对策略:
1、确保人员安全,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2、采取最佳灭火方案;
3、实施紧急疏散方案;
4、救援被困人员;
5、协调公安部门保障交通秩序,避免堵塞现场;
6、建立处理污染物和救护伤员机制。
三、业务流程:
1、及时报警和通知各相关部门;
2、迅速疏散人员,保证现场安全;
3、进行现场指挥和研究灭火战略;
4、协调不同部门和机构进行有效配合;
5、采取应急临时方案。
四、应急处置人员:
1、建立科学的灾害应对指挥和救援体系;
2、分工明确,各人员职责分工明确;
3、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处理效果。
火灾处置的应急预案12
1 总 则
1.1 目的
为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处置体系,切实提高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中共深圳市委XXX市政府关于加快城市林业发展的决定》、《XXX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法律和政策制定本预案。
1.3 遵循原则
1.3.1 以人为本。坚持以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区居民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 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总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上级前线指挥部无特殊情况不越级下达命令。前线指挥部可以指定指挥员具体指挥扑救工作。
1.3.3 分级管理。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先行、逐级抬升”的处置模式,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森林火灾管理组织体系。
1.3.4 分片扑火。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扑火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分区前线指挥部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1.3.5 驻深武警部队独立指挥。根据武警部队具有规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执行灭火任务时,驻深武警部队设立相应的前线指挥部,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
1.4 现状
随着我市森林保护政策的完善,生态公益林和各类公园的建设,林区内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秋冬季节雨水较少,风高物燥,是引发森林火灾的恶劣气象条件。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激发了人们向往大自然、亲近大自然的热情,致使参与登山和野外活动的人员大幅度增加,人为森林火灾隐患增大。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深圳市的重、特大森林火灾;或需要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参与指挥协调;或经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授权,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指挥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1.5.1 发生森林火警和一般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有关部门直接处理。
1.5.2 下列森林火灾事故,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属于区与区交界地区发生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或经济损失巨大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和林区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需要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是负责处置和管理我市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市应急指挥中心是其日常办事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是森林防火专业应急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实施;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掌握火情动态,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是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农林渔业局。
2.2 组织体系框架
2.2.1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成员单位
总指挥: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农林渔业局局长,市城管局分管副局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深圳警备区副司令员,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成员单位:市农林渔业局、市应急指挥中心、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气象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电信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深圳警备区、武警六支队、武警七支队。
2.2.2 市属相关部门职责
市农林渔业局:执行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扑火救灾工作部署;提出并研究审定森林火灾事故的紧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救灾队伍做好处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查处火灾起因,协助维护火场治安秩序;评估灾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拟定事故调查报告并报相关单位。
市应急指挥中心:汇总分析信息,提供应急决策服务,统筹森林火灾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和指挥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城管局:积极做好管辖范围内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并协助市农林渔业局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市公安局: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市公安交警局负责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制等应急保障措施。市公安消防局要积极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市民政局:当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负责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市财政局:及时拨付发生森林火灾所需的应急资金和慰问奖励资金。
市交通局:保证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快速运输。
市卫生局:当发生森林火灾造成有关人员伤亡时,要求市急救医疗中心(120)组织救护人员赶赴火场,并做好灾区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伤员救治等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在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时,通过移动监测系统提供火灾现场附近的气象要素实况和未来气象条件预测,在有作业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密切配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做好通讯保障工作,为发生森林火灾事故提供通讯保障,以各级扑火救灾指挥机构、现场扑火救灾指挥部为保障目标,依靠现有的通讯手段和保障能力予以实施。
市外办:当山火扑救需要境外增援时,要及时组织好外事联络工作。
2.2.3 区扑火指挥机构职责
根据火灾发展情况,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积极组织开展扑救工作,并在扑火现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掌握火情,分析火势,制定和实施扑救方案,组织扑火人员,用最小的代价尽快扑灭山火,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3 预测和预警
3.1 信息监测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利用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的卫星监测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火场火情监视,及时发现火点。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评估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火情信息,并利用各种通讯手段,尽快报告前线指挥部,必要时,派员赴前线指挥部进行现场服务。
3.2 火情报告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火场综合情况,即火灾的位置、过火面积、采取措施、发生时间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火灾情况,由市农林渔业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签后,分别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指挥中心。
3.3 预警级别
按照影响森林火灾的因素,如温度、湿度、降水量、风力等气象因子和林下可燃物载量、树种类别、树龄等森林因子等,森林防火部门和气象部门根据上述情况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第一级要求注意森林防火,第二级要求防止森林火灾,第三、四级要求严禁林区用火。
森林火灾等级分为四级,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为Ⅳ级,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的)为Ⅲ级,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不足1000公顷的)为Ⅱ级,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为Ⅰ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以上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和火灾等级通过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发布,必要时采取人工手段传递预警信息。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区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处置森林火警、一般森林火灾;街道办事处负责森林火灾(警)先期处置;居委会负责火情收集、森林防火宣传等工作。
4.2 基本响应程序
4.2.1 扑火注意事项
4.2.1.1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情发展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地形、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4.2.1.2 现场指挥员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并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
4.2.1.3 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公安消防队、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为主。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可以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商请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及其他扑火力量增援。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老弱病残人员、孕妇、初中学生、小学生参与。
4.2.2 基本程序
4.2.2.1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接到森林火灾事故的报告后,应启动以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公安及区事件主管单位为主体的先期处置机制,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
4.2.2.2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应综合起火地点、时间、原因及火场范围、天气形势、扑救组织等情况,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应急指挥中心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应急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各成员单位按照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
4.2.3 扩大应急
4.2.3.1 根据火场态势,需要增加扑火力量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其他区的扑火队伍和物资实施跨区增援。原则上以各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驻深武警、部队为辅;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低火险区增援为主,高火险区增援为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当时各地火险程度和火灾发生情况,调整增援梯队顺序。各区专业森林消防队的调动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调动命令,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2.3.2 当需要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增援或跨区调动森林消防队员增援时,由发生火灾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批准实施。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接到命令后按照有关规定下达作战任务。
4.2.3.3 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运输。跨区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3 指挥与协调
因重、特大森林火灾处置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启动《XXX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的12个基本应急组中的若干组,及时参与火灾扑救工作。需要省、国家森林扑火力量参与的,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提出,由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协调。
4.4 新闻报道
深圳市森林火灾新闻报道原则上由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组把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核实后方可报道。有关新闻单位派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必须征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现场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
4.4.1 对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的现场采访,由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局统一组织。
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新闻稿件(包括电视新闻)要经过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组的核实,由省林业局签署意见后报国家林业局再统一发布消息。
4.4.2 森林火灾对外报道,由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涉外联络组确定。未经批准的,任何单位不得自行向境外发布消息。
4.5 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明火扑灭后,留守足够人员,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善后处理组继续密切关注火情。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利用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对卫星云图反映的热点像素初步评估火场面积。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成林蓄积量、幼林株数、物资消耗、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情况。
对灾民的疏散、抢救、安置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按部门按行业归口处理;对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难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由市和区民政部门负责。
5.2 社会救济
市民政局和火灾发生地的政府组织好红十字会、义工联等社会团体和国际性慈善组织的社会救助工作,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5.3 保险
建立扑火人员的人身保险制度。根据各保险机构开设的适合深圳突发公共事件特点的险种,确定合理保险费率,并依据合同及时理赔。
5.4 火案查处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特区内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督促龙岗、宝安两区森林派出所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并将调查报告提交给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指挥中心。
5.5 工作总结
各成员单位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狠抓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上报森林火灾情况。
5.6 表彰奖励和惩处
根据调查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各区委、区政府对在处置森林火灾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市、区纪委和监察部门对处置森林火灾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保障措施
6.1 通讯与信息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部门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及供电、供气等有关部门应及时运送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
6.3 应急队伍保障
扑火力量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由市、区、街道办森林消防队伍和市公安消防队为第一梯队;驻深武警、部队为第二梯队;经过训练的扑火力量为第三梯队。各级政府要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坚持重点武装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也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扑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6.4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保证供应足够数量、功能齐全的交通运输工具,并建立健全有关交通运输单位相应的应急机制及保障措施。
6.5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明确承担医疗卫生保障的单位,储备足够的技术力量和医药物资,保证在扑救森林火灾时受伤的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治。
6.6 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要制定发生森林火灾时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同时配备足够的后备力量,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时能随时增加警力,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6.7 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都要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并按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扑救森林火灾时的扑火物资供应。
6.8 经费保障
6.8.1 处置森林火灾所需财政经费,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专项资金拨付渠道予以解决。
6.8.2 各级政府要将森林防火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机具、设备的更新换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加快建设步伐;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森林防火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切实保障。
6.9 社会动员保障
在全社会范围内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宣传和动员,使“保护森林、注意防火”成为全社会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做到群防群治。
6.10 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在紧急情况下,市、区民政部门要开放救助管理站提供紧急避难场所。
6.11 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气象部门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降雨等技术保障;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林业院校和森林防火科研机构的森林防火专家咨询灭火技术或请求现场指导。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个领域能够为森林防火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学者的全面信息,为扑火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 宣传培训和演习
7.1 公众宣传教育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向社会公布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大力宣传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用山火典型案例引导和教育群众;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和以森林景观为主的风景旅游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加强对入山人员的防火宣传;加强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深入基层种养户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真正使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自觉遵守。
7.2 培训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开展一到两次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演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普及人民群众避火安全常识。同时,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武警部队要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力量。
7.3 演习
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进行演习。各区及森林防火任务较重的街道办事处也要按各自的预案进行演习,提高各级森林消防队伍的实战技能,掌握一整套适合本地区扑救山火的方法,增强扑火救灾能力。
8 附 则
8.1 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指导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制定当地扑火预案的基本框架。在实施过程中,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修订,并报市政府批准。
8.2 解释
本预案具体条款内容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8.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 附 录
9.1 各种规范化格式文本
9.1.1 关于启动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请示(附件1)。
9.1.2 森林火灾报告(附件2)。
9.1.3 森林火灾新闻稿(附件3)。
9.1.4 关于发布森林防火戒严通告的请示(附件4)。
9.2 相关机构和人员通讯录
9.2.1 相关单位值班室联系方式(附件5)。
9.2.2 森林防火专家成员表(附件6)。
9.3 处置森林火灾流程图(附件7)。
火灾处置的应急预案13
无论何时,一旦发现有火灾苗头,如烟、油、味、色等异常状态,每一位员工都必须立即向消防监控室报警(注意当现场异味为液化气等易燃气体时,严禁在现场用手机、对讲机、电话报警,应该脱离现场到安全区域后再报警,以防电火花引爆易燃气体),请其派人查明真相,并做好应急准备。
1、目击报警
1.1大厦任何区域一旦着火,发现火情的人员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
1.2如火势初期较小,目击者应立即就近用灭火器将其扑灭,先灭火后报警。
1.3如火势较大,自己难以扑灭,应采取最快方式用对讲机、电话或打碎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向消防监控室报警。
1.4关闭火情现场附近之门窗以阻止火势蔓延,并立即关闭附近的电闸及煤气。
1.5引导火警现场附近的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疏散人员不要使用电梯逃生,以防停电被困。
1.6切勿在火警现场附近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1.7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警现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使用火警现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1.8带电物品着火时,应立即设法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以前,严禁用水扑救,以防引发触电事故。
2、消防监控室报警
2.1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消控设备报警或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通知保安人员赶赴现场确认。
2.2火情确认后立即通报保安当班领班,由其迅速召集人员前往现场灭火、警戒、维持秩序和组织疏散。
2.3立即将火情通报物业经理或值班领导。
2.4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密切观察火警附近区域的情况,如有再次报警,应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确认。如有业主打电话询问,注意不要慌张,告诉业主:“火情正在调查中,请保持冷静,如果需要采取其它措施,我们将会用紧急广播通知您”,同时提请业主关好门窗。
2.5接到现场灭火指挥部下达的向“119”报警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报警,并派人前往路口接应消防车。
2.6接到现场灭火工作总指挥传达的在大厦内分区域进行广播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话(或中英文)进行广播,注意广播时要沉稳、冷静,不要惊慌,语速要适当,语音要清晰。特殊情况下,应派保安员或管理员逐单元上门通报,通报顺序为: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起火层上面2层――起火层下面1层。
2.7详细记录火灾扑救工作的全过程。
3、报警要求
3.1内部报警应讲清或问清:
A、起火地点;
B、起火部位;
C、燃烧物品;
D、燃烧范围;
E、报警人姓名;
F、报警人电话。
3.2向“119"报警应讲清:
A、大厦名称;
B、火场地址(包括路名、门牌号码、附近标志物);
C、火灾发生部位;
D、燃烧物品;
E、火势状况;
F、接应人员等候地点及接应人;
G、报警人姓名;
H、报警人电话。
4、成立临时指挥部
4.1物业经理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赶赴指定地点或火警现场,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成立临时灭火指挥部。
4.2临时指挥部由物业经理、保安部领班、工程主管、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由物业经理任临时总指挥。物业经理尚未到场时,由保安部领班代任总指挥。
4.3临时灭火指挥部职责:
4.3.1根据火势情况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向各部门下达救灾指令。
4.3.2根据火势情况确定是否疏散人员。
4.3.3立即集合义务消防队,指挥义务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并保证消防用水的`供应。
4.3.4在火势难以控制时,应及时下达向“119”报警的指令。
4.3.5根据火势情况,成立疏散组、抢救组、警戒组,组织救人,抢救和保管重要物资及档案,维持现场秩序。
4.3.6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启用紧急广播进行报警。
4.3.7下令将消防电梯降至首层,派专人控制,专供灭火工作之用。同时停止起火区域的其它电梯和中央空调运行。
4.3.8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采用部分或全部断电、断气、打开排烟装置等措施。
4.3.9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领导准确地提供火灾情况和水源情况,引导消防队进入火灾现场,协助消防队灭火,并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安顿疏散人员。
4.3.10火灾扑灭后,组织各部门员工进行善后工作。
5、人员疏散和救护
大厦内发生火情时,各部门员工的任务是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抢救重要物资和维持秩序,危急关头以疏散、救护人员为主。火灾发生后,每一位员工都要牢记自己的首要职责是保护业主、访客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5.1火灾发生后,由疏散组负责安排人员,为业主和访客指明疏散方向,并在疏散路线上设立岗位进行引导、护送业主和访客向安全区域疏散。这时切记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电梯,如果烟雾较大,要告知大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降低身体姿势有序、快速离开。
5.2人员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门、消防通道为主,也可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引导人员疏散。
5.3认真检查起火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各个单元,并关闭门窗和空调。发现有人员被困在起火区域,应先营救被困人员,确保每一位业主和访客均能安全撤离火场。
5.4接待安置好疏散下来的人员,通过良好的服务稳定人们的情绪,并及时清点人员,检查是否还有人没有撤出来。
5.5疏散顺序为:先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后起火层上面2层和下面1层。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为原则(底层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烟火封住,则可考虑向屋顶撤离。
5.6在火场上救下的受伤业主、访客以及扑救中受伤的员工,由抢救组护送至安全区,对伤员进行处理,然后送医院救治。
6、警戒
6.1保安部接到火警通知后,应迅速成立警戒组,布置好大厦内部及外围警戒。
6.2清除大厦外围和内部的路障,疏散一切无关车辆和人员,疏通车道,为消防队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6.3控制起火大楼底层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大楼,指导疏散人员离开,保护从火场上救出的贵重物资。
6.4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引导消防队员进入起火层,维持灭火行动的秩序。
6.5加强对火灾区域的警戒,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调查组对起火原因的勘察。
6.6保证非起火区域和全体业主、访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7、善后工作
7.1火灾扑灭并经公安消防部门勘察后,工程物料部应迅速将大厦内的报警和灭火系统恢复至正常状态。
7.2保安部组织人员清理灭火器材,及时更换、补充灭火器材。
7.3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和大厦财产损失情况,上报灭火指挥部及总经理。
7.4组织员工对受灾业主/用户进行慰问,并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切实帮助。
7.5清洁部组织员工对火灾现场进行清理,恢复整洁,对因逃生或救火损坏的花木进行抢救或补种。
7.6灭火指挥部应召开会议,对火灾扑救行动进行回顾和总结。
7.7由物业经理发动员工,收集可疑情况,配合调查组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并责成消防专管员写出专题报告,分清责任。
火灾处置的应急预案14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目的在于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确保本镇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得当。把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有效地保护我镇的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的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清溪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防火的应急事件处理。
1.4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以人为本,依靠科技;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1.5 预案启动的条件
(1)在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划内的森林火灾.
(2)燃烧时间在一小时以上,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3)森林过火面积已达30亩,尚未控制的森林火灾。
(4)天气干燥,风大,林内可燃物多,火势难于控制的森林火灾。
(5)对工厂、仓库等重要建筑和民居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森林火灾。
(6)火场跨越本镇与其它市、镇行政界线的森林火灾。
(7)需请求市或其它联防单位支持的森林火灾。
2.组织体系及职责
我镇已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清溪镇行政办事中心408室,即清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内。本预案启动后,清溪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着本镇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2.1 指挥部人员组成
指挥长:主管副镇长
副指挥:农办主任 林业站长
成员单位:公安分局、武装部、消防大队、交警大队、财政分局、电信分局、社会事务办、清溪医院、各村委会。
办公室主任:林业站站长
2.2 组织指挥体系
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扑救工作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组织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必须快速响应,努力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2.3 职责
(1)指挥长:在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后,根据前线火情信息反馈,决定启动相应等级的森林防火预案,统观全局,调配打火力量,指挥、协调前线与后勤力量,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
(2)副指挥:接报后,马上赶赴现场,对火场地形地势进行充分了解,制定打火方案。指挥打火队的进攻方向,对火势突发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充分与指挥长进行信息沟通,指挥好后勤人员的'工作安排。组织第二、第三梯队及扑火设备,完成扑火后组织人员整理设备及清理火场。
(3)成员单位:
公安分局:应急预案启动后,迅速组织公安民警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查明火灾原因。
消防大队:迅速反应,派出消防车、消防人员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参加扑火。
交警大队:维持到达火场道路的交通秩序,保证人员、物资运送及时到位。
武装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利用运兵车运送人员、物资到火场。
财政分局:负责将本镇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协调解决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做好应急款项准备工作。
电信分局:负责保障森林防火指挥部与扑火现场的通讯联络畅通。
医院:负责调动药品、器材、组织医疗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及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各村委会:协调做好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后,按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调度,组织本村的“三防”人员迅速进入火场扑救。
3.运行机制
3.1 预防预警机制
3.1.1 森林防火的预防
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提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狠抓森林防火措施的落实,签订防火责任书;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规定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天气和危险区域的巡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抓好全镇生物防火林带的建设,提高防火能力。加强我镇护林扑火队伍的建设和防火基础设施的建设,全面提升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1.2 火险预测预报
根据东莞市气象部门在森林防火期内对我市气候的预报,分析各重点防火期的森林火险形势预测报告,利用电视台向全镇发布。森林火险等级为三级:
(1)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火灾较易发生。
防御指引: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强巡山护林和野外用火的监管工作;充分做好扑火救灾的准备工作,进入林区注意防火;在林区或林缘用火要做好防范措施,勿留火种,乱丢烟头。
(2)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四级):高度危险。林区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
防御指引:
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管制野外火源;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进入防火临戒状态;在重点火险区要设卡布点,禁止带火种进山;停止一切炼山作业。
(3)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森林火灾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防御指引:
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火灾处置的应急预案15
1总则
1.1目的
为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处置体系,切实提高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2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法律和政策,制定本预案。
1.3遵循原则
1.3.1以人为本。坚持以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区居民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及时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的群众,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总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前线指挥部可以指定指挥员负责具体指挥扑救工作。
1.3.3分级管理。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先行、逐级抬升"的处置模式,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森林火灾管理组织体系。
1.3.4科学扑救。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扑救森林火灾的主要力量。组织群众扑救森林火灾时,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和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分区前线指挥部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1.3.5驻深独立指挥。根据武警具有规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驻深武警设立相应的前线指挥部,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依照《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
1.4现状
随着我市森林资源保护政策的完善,生态公益林和各类公园的建设加快,林区内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秋冬季雨水较少,风干物燥,是引发森林火灾的恶劣气象条件。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激发了人们向往大自然、亲近大自然的热情,参与登山和野外活动的人员大幅度增加,人为森林火灾隐患增大。
1.5适用范围
1.5.1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深圳市的以下森林火灾: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较大森林火灾;造成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或经济损失巨大的森林火灾;
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
或经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授权,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指挥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1.5.2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以及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区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街道办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1.5.3下列森林火灾事故,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连续燃烧超过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
有可能向周边城市蔓延的森林火灾;
属于区与区交界地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需要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是负责处置和管理我市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市应急管理办是其日常办事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是森林防火专业应急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实施;
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掌握火情动态,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
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是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城管局。
2.2组织体系框架
2.2.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成员单位
总指挥:分管副市长
常务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
副总指挥: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深圳警备区副司令员,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城管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城管局、市应急办、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和渔业局、市人居环境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委、市电信局、市森林防火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无线电管理局、深圳警备区、武警六支队、武警七支队。
2.2.2市属相关部门职责
市城管局:执行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扑火救灾工作部署;
提出并研究审定森林火灾事件的紧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救灾队伍做好处置工作;
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查处火灾起因,协助维护火场治安秩序;
评估灾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拟定事件调查报告并报相关单位。
市应急办:汇总分析信息,提供应急决策服务,统筹森林火灾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和指挥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公安局: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负责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制等应急保障措施。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队(现役支队)要积极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
在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时,通过移动监测系统提供火灾现场附近的气象要素实况和未来气象条件预测,在有作业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同时在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负责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市财政委:及时拨付发生森林火灾所需的应急资金。
市交通运输委:及时组织落实扑火物资、扑救人员及灾民疏散的运力保障。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制定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确定医疗救护定点医院,组织实施森林火灾等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指挥、协调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急救、伤员转运和院内救治,根据需要组织卫生防疫机构开展疾病防控工作。
市民政局: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救助时,民政部门应当协助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向受灾群众提供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救助。
市无线电管理局:加强对森林防火通信和火场应急通信频率的无线电监测,及时查处相关无线电干扰,为应急通信提供无线电频率资源。
市外事办:当山火扑救需要境外增援时,及时组织好外事联络工作。
其他有关单位: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2.2.3区扑火指挥机构职责
根据火灾发展情况,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积极组织开展扑救工作,并在扑火现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掌握火情,分析火势,制定和实施扑救方案,组织扑火人员,用最小的代价尽快扑灭山火,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3预测和预警
3.1信息监测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利用卫星监测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火场火情监视,及时发现火点。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评估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火情信息,并利用各种通讯手段,尽快报告前线指挥部,必要时,派员赴前线指挥部进行现场服务。
3.2火情报告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火场综合情况,即火灾的位置、过火面积、采取措施、发生时间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火灾情况,由市城管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签后,分别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办。
3.3预警级别
按照影响森林火灾的因素,如温度、湿度、降水量、风力等气象因子和林下可燃物载量、树种类别、树龄等森林因子等,森林防火部门和气象部门根据上述情况将森林火险等级划为5级,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1级,低火险,难燃烧,危险程度低;
2级,较低火险,较难燃烧,危险程度较低;
3级,较高火险,较易燃烧,危险程度较高,限制火种进入林区,禁止野外用火;
4级,高火险,易燃烧,发生火情蔓延快,容易成灾,要求禁止火种进入林区,加强巡山检查,做好防火准备;
5级,极高火险,极易燃烧,发生火灾不易控制,可能引发重大火灾,严禁一切火种进入林区,加强巡山检查,做好充分防火准备,扑火队伍处于战备状态。依次用绿色(1级)、蓝色(2级)、黄色(3级)、橙色(4级)和红色(5级)表示。森林火险等级达到3级以上,应通过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预案适用范围内森林火灾的处置。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以及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区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街道办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4.2基本响应程序
4.2.1扑火注意事项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情发展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地形、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现场指挥员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并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
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公安消防队、武警、民兵应急分队为主。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可以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必要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商请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及其他扑火力量增援。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
4.2.2基本程序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接到森林火灾事件的报告后,应启动以事发地街道办、公安及区事件主管单位为主体的先期处置机制,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及时调动市森林消防支队专业大队赶赴火场,了解火灾发展情况,及时向市防火办领导报告,并积极投入火灾扑救工作。市森林防火办应综合起火地点、时间、原因、天气形势以及火场范围、蔓延趋势和扑救组织等情况,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应急办提出启动本应急预案的建议。应急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森林火灾连续燃烧2小时以上或者森林受害面积超过5公顷,相关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森林火灾连续燃烧达到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或者森林受害面积达到10公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市委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
4.2.3扩大应急
根据火场态势,需要增加扑火力量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其他区的扑火队伍和物资实施跨区增援。原则上以各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驻深武警、为辅;
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
低火险区增援为主,高火险区增援为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当时各地火险程度和火灾发生情况,调整增援梯队顺序。各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的调动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调动命令,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当需要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增援或跨区调动森林消防队伍增援时,由发生火灾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批准实施。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接到命令后按照有关规定下达作战任务。
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运输。跨区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3指挥与协调
因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处置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启动《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的12个基本应急组中的若干组,及时参与火灾扑救工作。需要省、国家森林扑火队伍增援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提出,由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协调。
4.4新闻报道
4.4.1深圳市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的较大森林火灾新闻报道原则上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核实后方可报道。有关新闻单位派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必须征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现场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
4.4.2对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的现场采访,由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局统一组织。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新闻稿件(包括电视新闻)要经过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组的核实,由省林业局签署意见后报国家林业局再统一发布消息。
4.5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明火扑灭后,火灾扑救队伍应当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由所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安排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市森林防火办利用林火监测系统等技术初步评估火场面积。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成林蓄积量、幼林株数、物资消耗、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情况。
对灾民的疏散、抢救、安置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按部门按行业归口处理;
对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难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由市和区民政部门负责。
5.2社会救济
市民政局和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组织好红十字会、义工联等社会团体和国际性慈善组织的社会救助工作,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有病能得到及时有效医治。
5.3保险
建立扑火人员的人身保险制度。根据各保险机构开设的适合深圳突发公共事件特点的险种,确定合理保险费率,并依据合同及时理赔。
5.4火案查处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并指导、督促龙岗、宝安两区森林派出所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并将调查报告提交给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办。
5.5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狠抓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上报森林火灾情况报告。
5.6表彰奖励和惩处
根据调查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各区委、区政府对在处置森林火灾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市、区纪委和监察部门对处置森林火灾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
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保障措施
6.1通讯与信息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部门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有力的通信与信息保障。
6.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及供电、供气等有关部门应及时运送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
6.3应急队伍保障
扑火力量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由市、区、街道办森林消防队伍和市森林消防专业大队为第一梯队;
驻深武警、为第二梯队;
经过训练的扑火力量为第三梯队。各级政府要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坚持重点武装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也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扑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6.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保证供应足够数量、功能齐全的交通运输工具,并建立健全有关交通运输单位相应的应急机制及保障措施。
6.5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明确承担医疗卫生保障的单位,储备足够的技术力量和医药物资,保证在扑救森林火灾时受伤的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治。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要制定发生森林火灾时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同时配备足够的后备力量,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时能随时增加警力,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6.7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都要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并按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扑救森林火灾时的扑火物资供应。
6.8经费保障
6.8.1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专项资金拨付渠道予以解决。
6.8.2各级政府要将森林防火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机具、设备的更新换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加快建设步伐;
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森林防火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切实保障。
6.9社会动员保障
在全社会范围内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宣传和动员,使"保护森林、注意防火"成为全社会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做到群防群治。
6.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在紧急情况下,市、区民政部门要开放救助管理站提供紧急避难场所。
6.11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气象部门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增雨等技术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林业院校和森林防火科研机构的森林防火专家咨询灭火技术或请求现场指导。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个领域能够为森林防火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学者的全面信息,为扑火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公众宣传教育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向社会公布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大力宣传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用山火典型案例引导和教育群众;
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和以森林景观为主的风景旅游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
在高森林火险期内,要在火灾多发区设置高森林火险区警示牌,加强对入山人员的防火宣传;
加强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深入基层种养户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真正使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自觉遵守。
7.2培训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开展一到两次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演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普及人民群众避火安全常识。同时,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武警要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力量。
7.3演习
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进行演习。各区及森林防火任务较重的街道办事处也要按各自的预案和办法进行演习,提高各级森林消防队伍的实战技能,掌握一整套适合本地区扑救山火的方法,增强扑火救灾能力。
8附则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指导各区森林防火部门制定当地扑火预案的基本框架。在实施过程中,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修订,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8.2解释
本预案具体条款内容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文链接:http://www.vanbs.com/v-131-5297.html火灾处置的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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