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整治措施篇1
【关键词】安全;隐患;闭环;管理
一、管理目标描述
1.管理理念或策略
濮阳公司在对每一处安全隐患按照“一患、一档、一照片”的管理基础上,完善补充了“隐患督办卡”、“隐患整改卡”、“隐患整改照片取证”和“隐患验收表”,确保安全隐患闭环治理。
2.管理范围和目标
2.1管理范围是各专业职能部室和班组。
2.2管理目标是建立健全符合濮阳公司实际的隐患排查工作机制,有效发现和及时消除电网、设备和人员行为中的安全隐患。
3.管理指标体系及目标值
3.1管理指标体系:按照局隐患管理制度和上级隐患治理工作要求,建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工作机制和流程管理,及时整治电网、设备和人员行为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3.2管理指标目标值
序号 指 标 名 称 指标目标值
1 输电事故率 ≤0.2次/百千米·年
2 变电事故率 ≤0.01次/台·年
3 配电事故率 ≤0.5次/百千米·年
4 隐患上报率 100%
5 重大隐患消除率 100%
6 一般隐患消除率 ≥90%
二、管理的主要做法
濮阳公司按照不同季节及上级要求,开展各种安全隐患专项检查,从任务安排上明确责任和分工,制定《濮阳供电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督促各部门,各班组按照方案要求,如实上报隐患,及时整改隐患,做到每一处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消除”,确保隐患治理形成闭环管理,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积极结合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总结经验教训、强化措施落实,确保电网设备安全、健康、可靠运行。
1.管理工作流程图
2.主要流程说明
濮阳供电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按照“排查-建档-督办-整改-验收-销号-归档”的闭环管理工作流程实施。
2.1制定管理制度。为发动全体员工开展隐患排查,鼓励基层和一线人员“多发现、多整改”安全隐患,从而使隐患排查不留疏漏和工作死角,濮阳公司下发了《濮阳供电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该办法对隐患排查的日常巡视、隐患治理、隐患归档等作了详细规定,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有效激励,对因工作不力延误消除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处。
2.2通过各种方式排查隐患。以日常巡视、月度排查、检修预试为主,各类专项隐患排查、春秋季安全检查为突破点,及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隐患并上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从而使隐患排查实现周期化和动态化相结合。安质部对隐患上报次数、排查次数的数据上报准确性进行考核。
2.3各责任单位上报隐患。隐患所在单位发现事故隐患后,按照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报告安质部,汇报隐患名称、隐患地点、发现隐患时间、发现隐患人员及隐患照片取证。隐患所在单位对隐患进行预评估,确定等级。
2.4安质部现场核实、建立档案。安质部接到隐患报告后,对隐患具体情况进行现场核实,按照隐患等级进行复评,按归口专业及发现顺序编号对隐患进行归档编号,建立隐患档案。隐患档案包括:“隐患档案(含隐患取证照片)”“隐患整改督办卡”、“隐患整改卡(含整改结束后照片取证)”、“隐患验收表”。
2.5对责任单位下发“隐患督办卡”。安质部根据《濮阳供电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中隐患整改期限规定,对责任单位下发隐患整改卡,要求隐患责任单位出具隐患整改治理方案,并经生技部审核通过。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方案包括:事故隐患的现状、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重大隐患还应做出防止隐患进一步发展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2.6主管局长审核隐患整改措施。安质部将隐患责任单位回复的“隐患整改督办卡”交由主管局长审核,主管局长对隐患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及所需资金投入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隐患责任单位按照“隐患整改督办卡”各项要求进行隐患整改,审批不通过的,返回责任单位重新制定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方案。对于隐患专项排查及各类安全大检查所排查隐患较多、隐患类型集中的安全隐患,集合相关部室、班组召开隐患排查协调会,制定整改计划、措施及方案。
2.7隐患督办。安质部将通过领导审核的“隐患整改督办卡”整理汇总,下发至隐患整改责任单位,由隐患整改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隐患整改措施方案及期限进行整改。责任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范围。
2.8督导落实整改。安质部牵头,结合生技部及相关部室,成立隐患督导小组,指定专人督导,严格执行督办机制,深入隐患整改单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隐患方案实施情况,及时掌握隐患整改信息,安质部每周对各级各类事故隐患进行梳理,核查事故隐患等级有无遗漏,核定每个事故隐患定级是否准确,梳理统计新增事故隐患和已有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情况,掌握未完成事故隐患现状,使事故隐患的管理做得全面、准确、有效。确保隐患按期整改。
2.9责任单位回复“隐患整改卡”。隐患整改后,责任单位向安质部回复“隐患整改卡”,对具体整改措施的实施、整改后设备(线路)状况等进行详细描述,要求责任单位对隐患整改情况照片取证,保证取证照片的清晰完整及真实性,确认隐患整改到位。
未能按期治理消除的事故隐患,重新进行评估,评估后仍为事故隐患的需重新填写“重大(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表”,重新编号,原有编号销除。
2.10隐患整改验收。隐患整改治理完成后,整改单位向安质部报告隐患整改情况并提出验收申请。隐患治理结果验收在提出申请后三日内由安质部、生技部及相关部门组织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单位填写验收意见,做出验收结论,验收部门确认隐患整改合格,安质部整理归档。
如未能通过验收,则根据是否超过治理周期,确定其继续治理完善或进行隐患再评估,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2.11整理归档。安质部设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兼)责,负责事故隐患的汇总、统计、分析、数据录入、信息报送等工作,对已消除的事故隐患销号,整理相关资料,妥善存档。按月度将安全隐患治理情况进行汇总、统计至“隐患排查治理一览表”,协调解决整改单位在工作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对隐患开展情况分析,在月度、季度安委会会议上通报。
2.12制定改进措施。安质部每月将安全隐患形成原因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制定相应防范措施。针对共性、苗头性、倾向性事故隐患,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治理活动。针对于现场作业对人身安全影响较大的隐患,开展专项行动,进行排查治理。每年综合评价隐患情况,总结梳理工作典型,引导促进各单位进一步深化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确保流程正常运行的人力资源保证
3.1领导职责:局长对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副局长对分管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负责。
3.2部门职责:人资、安质、运维、发策、调度、基建、营销等专业职能部门作为保证体系,是本部门隐患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协调专业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承担闭环管理责任。安质部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部门,主要开展督办、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归口负责相关数据的汇总、统计、分析。
3.3班组职责:负责隐患的排查和上报,开展隐患控制,确保工作现场安全。
4.保证流程正常运行的绩效考核与控制手段
4.1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绩效考核由安全监察部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对考核期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评价。
4.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专业职能部室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范围。
4.3在年度内,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经核实后给予表扬奖励。
4.4制定下发《濮阳供电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对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和隐患,避免人身伤亡,重大电网、设备事故发生者给予奖励。发现相应避免重大及以上事故,奖励10000元,并增加荣誉系数0.5执行12个月;发现相应避免较大事故,奖励6000元,并增加荣誉系数0.5执行6个月;发现相应避免一般事故,奖励2000元,并增加荣誉系数0.2执行6个月;发现相应缺陷避免一类障碍者,奖励500元。
对瞒报事故隐患,或因工作不力未发现或延误消除事故隐患并导致安全事故的,对责任人按管理办法从严处罚。对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成员和相关专责扣发2个月综合奖。
4.5公司安质部负责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奖惩的考核和奖惩工作,发策部、人资部、财务部负责综合奖的核算、扣缴和发放工作;行政惩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三、评估与改进
1.管理评估方法。安质部在月度安全生产例会上通报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年终统一考评。
2.存在的问题
1)电力设施保护宣传不到位,线路及设备遭受外力破坏现象仍有发生;2)基层工作人员专业知识缺乏,大多人员学历较低,知识掌握不够,导致个别隐患不能及时发现上报处理。
四、结论
安全隐患整治措施篇2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条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二条 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安全科应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排除。
第三条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科应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车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第四条 事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职业并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五条 安全科每周应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厂区进行隐患排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第六条 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安全科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第七条 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八条 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或停车,对难以停止使用或停车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九条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科、总公司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以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条 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车间、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十一条 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凡当班组能整改地不准推向车间,凡车间能整改地不准推向公司主管部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第十二条 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公司安全科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 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安全科组织检查验收。
第十四条 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第十六条 安全科每月应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交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报总公司备案。
第十五条 处罚
1、对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处500元罚款。
2、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在整改过程中不制定治理方案的部门主要责任人处500元罚款。
3、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治理,擅自生产作业的部门主要责任人处500元罚款。
安全隐患整治措施篇3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成立由镇政府分管安全副镇长任组长,镇政府职能部门安全办主任、基建办主任、社事办主任荣、社区办主任、招商办副主任、人口办常务副主任、派出所所长、新镇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镇安全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建立动态台帐、情况汇总及总结。各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的领导任组长,安全干部任副组长,建立一支专业队伍,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的专项治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在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要求,在全镇各村、居委、镇直属公司、各部门(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以属地化管理和条块结合为原则,各村、居委、镇直属公司要加强组织和领导,明确分工和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扎实推进。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行动,全面排查和治理隐患,突出抓好隐患整改工作,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要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本镇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三、职责分工和重点内容
(一)职责分工
1、生产安全。主要包括:石油、化工、冶金、有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建材、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商贸企业及其生产、经营、使用、储运等各类重要设备设施。
责任(牵头)部门:镇安全办。协办单位:镇经管办、派出所、新镇派出所。
2、特种设备。主要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责任(牵头)部门:镇安全办。
3、燃气安全。主要包括:燃气管道运营设备设施及违章占压整治,供气运营企业及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等。
责任(牵头)部门:镇安全办。
4、环境保护。主要包括:沿江、沿河化工企业及易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及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
责任(牵头)部门:镇安全办。协办单位:镇水务站、镇经管办。
5、建筑施工。主要包括:“世博”工程设施建设、重大市政工程建设、轨道交通建设、桥隧工程建设、水务建设等各类建筑施工工地及大型建筑施工机械、堤防、水闸、排水设施、防汛设施等各类重要设备设施。
责任(牵头)部门:镇基建办。协办单位:镇水务站、镇经管办、镇城管所。
6、交通运输、城市绿化。主要包括:道路交通、水运等行业(领域)站点、桥梁、场所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城市绿化建设等。
责任(牵头)部门:镇城管所。协办单位:镇安全办、镇水务站。
7、人员聚集场所及消防安全。主要包括: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责任(牵头)部门:派出所、新镇派出所。协办单位:镇经管办、镇社事办、镇文化站。
(二)排查治理内容
各责任(牵头)部门要结合国务院各相关部门下发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贯彻执行及责任制建立与落实情况;二是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三是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四是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五是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六是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等情况;七是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情况;八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九是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十是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暴雪、雷电等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同时,镇安全办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责任单位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督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贯彻执行国务院、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二是去年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三是检查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四是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五是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六是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安全许可制度实施情况;七是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八是全国“两会”、汛期、“奥运会”等重要时段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四、重点时段主要工作
第一时段(3月至4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召开隐患排查治理动员会议,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各责任单位要抓紧整改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3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汛期台风、暴雨增多的特点,加强对防汛设施、病险堤防、地下设施、电力通信设施、建筑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户外广告灯箱、玻璃幕墙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汛、防坍塌、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
2、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运输、特种设备等夏季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加强日常监控和管理,加大对易引发事故重大隐患的治理力度。化工厂、加油站、危险物品运输要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建筑施工要防坍塌垮塌,道路交通要防超载超限超速,水上交通要防碰撞、防泄漏。
3、加强对本镇体育场馆、设施设备以及宾馆饭店、商(市)场、旅游景点和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加以解决和整改,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三时段(1O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坚决查处生产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三超”行为,严格商场超市、宾馆饭店、车站码头、文化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管理,坚决防止火灾及拥挤踩踏事故等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加强对本镇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加大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的力度,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储存和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防止中毒、泄漏、爆炸事故的发生。
2、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防一氧化碳中毒,以及道路和水上交通防滑、防雾、防碰撞等措施。
3、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企业、政府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切实提高对开展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把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作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做好年北京奥运会保卫和维护我镇社会稳定的重大任务,抓紧、抓实、抓好,确保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各村、居委、镇直属公司和各责任(牵头)部门拟定的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于3月30日前报镇政府办公室。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三)突出“四个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一是去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尚未整改的重大隐患;二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三是安全管理基础薄弱,近两年来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企业;四是全国“两会”、汛期、“奥运会”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
(四)坚持“三个全程”,强化监督检查。各村、居委、镇直属公司和各责任(牵头)部门要加强对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对集中排查出的突出问题,要实施“全程跟踪”,督促企业加大投入、落实责任,标本兼治,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隐患治理,要实施“全程指导”,严格督促整改,对整改确有困难的,要及时、主动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服务,确保隐患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对隐患整改,要实施“全程督查”,做到隐患不整改不放过、隐患整改不达标不放过,并加大“回头看”力度,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提请有关部门予以关闭、取缔。
(五)做好“四个结合”,夯实双基工作。一是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年度工作结合起来;二是坚持与检查落实政府责任结合起来;三是坚持与落实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四是坚持与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结合起来。
(六)标本兼治,着力构建“三大机制”。一是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各村、居委、镇直属公司和有关职能部门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二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按照各自职责,实施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确保隐患登记、整改、销号全过程受控。三是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措施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整改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实施责任倒查,严肃处理。
安全隐患整治措施篇4
(山东淄博烟草有限公司,山东淄博255400)
摘 要:烟草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不良作业环境及安全管理缺陷4个方面因素综合作用造成的,笔者利用安全系统工程的方法,从企业安全生产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提出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方法和方案,包括隐患排查、评估、分级、评价和整改,其对企业事故排查、隐患治理、隐患监管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 :事故隐患;安全生产;治理体系
中图分类号:F530.6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5)25-0230-03
0引言
近年来,我国的事故总量依然偏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而且产生了严重的社会影响。因此,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和控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当务之急,特别是烟草企业目前社会各界都广泛关注,保持企业安全稳定尤为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把握事故防范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具有重大意义。2014年3月,国家安监总局起草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改革专题工作方案》,明确规定:制定隐患排查治理试点地区和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和验收标准,6个试点企业之一就涉及到了一家烟草企业。国家烟草专卖局在2015年度安全工作会议上也明确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健全并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防止事故,首先要弄清楚事故为什么会发生,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因素即事故致因因素。随着人类社会生产的发展,事故致因理论也经历了其发展的不同阶段。20世纪60年代,吉布森和哈登等提出了一种新概念:事故是一种不正常的或不希望的能量释放,事故的发生是危险源与引发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事故引起的人体伤害可解释为能量转换造成的机体破坏。例如:机械能的转换可造成外伤,热能、电能、化学能或辐射能可造成烧伤或其他伤害。存在超过一定数量(临界量)的能量或危险物质是事故发生的前提条件,即当意外释放能量超过了人体(或结构、设备、设施)的抵抗力或抗干扰能力就会导致伤害、破坏、损失。按上述理论,事故的发生过程中都有一个危险能量源、能量作用途径和接受者(受害者)。当事故发生时,意外释放的能量所产生的伤害程度,取决于作用于人体(或结构)的能量大小、能量的集中程度、接触能量的部位、能量作用的时间和频率等。由此可见,预防事故的基本要求是消除能量载体、或将人与载体隔离,使能量的有害作用减至最小,或采取控制、限制、屏蔽能量的释放、能量转换和能量接受等有关的措施[1]。当然重大、特大事故频繁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1)一些企业负责人管理滑坡、思想麻痹,对安全生产不认真、不负责,执行力不到位;(2)企业和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对事故隐患的认识不明确;(3)事故隐患的分类、分布不清晰,一些隐患的治理没有标准,治理不到位、不认真、不严格;(4)没有建立重大事故隐患预防和治理体系。安全生产应以事前预防为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正是从事后控制向事前预防转变,由被动接受安全监管向主动开展安全管理转变,从治标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向治本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转变的主要措施。昆山爆炸事故、福建PX项目爆炸等一系列案例显示大量隐患没有及时排查和有效整改是造成当前企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的主要原因。在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时期,往往旧的隐患还未治理的同时又产生了新的隐患,因此,只有及时的排查隐患、治理隐患,做到关口前移、控制源头,才能杜绝事故的发生,实现企业发展的长治久安。
1事故隐患
隐患就是在某个条件、事物以及事件中所存在的不稳定并且影响到个人或者他人安全利益的因素,它是一种潜藏着的祸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生产环境的不良和生产工艺、管理上的缺陷。一、人的不安全行为,它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该因素主要包括负荷超限、心理异常、指挥错误、操作错误、监护失误等十三类;二、物的不安全状态主要有设备、设施、工具、附件缺陷、防护缺陷、电伤害、噪声、振动危害、运动物伤害等;三、不良作业环境主要包括作业场所狭窄、空气不良、给排水不良、强迫体位等。其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可以导致物的不安全状态,物的不安全状态又营造了不良的作业环境,不良的作业环境又会引起人的不安全状态,三者环环相扣,紧密联系。四、安全管理因素是指管理方面的缺陷,涉及到对物的性能控制、对人的失误控制以及违反安全人机工程原理控制等方面,该缺陷将直接导致“人失误”、“物故障”及不良作业环境,进而引发安全生产事故,是构成事故隐患的重要因素。
2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
2.1烟草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重要性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系统为基础,以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为核心,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为抓手,以制定安全标准体系为支撑,以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为保障的一项系统工程,包涵了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明确细化的责任机制、科学严谨的查报标准及重过程、可量化的绩效考核机制等内容。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烟草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的需要。隐患是事故的根源,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是减少事故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就是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关口前移,将工作重点放在建立事故隐患预防上来。要求我们主动排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综合手段来整改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烟草企业实施“依法治安”方略的需要。坚持“依法治安”方略,就必须坚决治理企业内各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程的行为和现象,加快建立正常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防范遏制重大事故的需要。有“患”不治,视“患”不改,迟早会酿成重大事故,给干部职工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给企业形象造成损害。因此,只有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才能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矛盾,才能从源头上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作风建设的需要。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有利于促进安全监管工作重心下移,把监管重心真正放到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上来。因此,要求安全监管人员要深入实际、深入安全生产一线,督促指导基层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在防范事故、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上见到真正成效。
2.2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六要素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包括六个要素,分别是隐患排查、隐患评估、隐患分级、隐患治理效果评价等,其中,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控制预案是体系的保障要素。
2.2.1隐患排查隐患评估之前首先是进行隐患的排查。编制事故隐患排查表是第一步,目前,国家烟草专卖局已统一下发了《烟草企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重点部位现场安全检查表》,涵盖了变配电站、发电机房、库区和烟草制品库房、露天堆场等等31个重点部位,内容全面,标准细致,需要我们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隐患排查标准的专题培训,详细深入地讲解基础知识、具体方法、典型案例等,使企业人员提高认识,提升落实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的能力水平。通常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因此,我们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手段进行隐患排查,对于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的,应对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应报送政府或安监部门。
2.2.2隐患评估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应该对隐患的程度进行评估,隐患的评估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a隐患的现状描述:包括隐患存在的地点、隐患的历史原因、周边情况、目前的控制措施及控制效果、隐患发展的趋势、设备、设施的硬件检测情况等。
b评估隐患的危害:包括隐患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发生事故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影响,运用道化法、事故后果模拟等定量的方法评估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和发生事故后的人员、财务损失等事故后果,这些方法可以定量预测事故波及的半径大小、事故的灾难程度等。
c形成隐患评估的文字报告。
2.2.3隐患分级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评估结果,采用专业小组打分制,最终确定隐患级别。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可将重大隐患分为四级,一级为国家级(实际上也是省级督办),二级为省级,三级为市级,四级为县级,只有分级明确,才能权责分明,从而落实各级事故隐患的督办。针对我们烟草企业,建议采用打分制的方法,将隐患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伤亡人数、财务损失、社会影响等因素按其重要性赋予不同的权重,并依据权重给予打分。
2.2.4隐患治理企业根据隐患排查、评估的结果,制定隐患整改方案,通过实施相应方案,才能及时治理隐患,隐患治理方案的内容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其中隐患治理措施由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等组成。
根据隐患的现状,制定出隐患治理的方案,方案可以从工程技术措施、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缺陷三个方面着手。
a工程技术措施的治理先后次序为:1)直接消除事故隐患设施,达到本质安全化;2)若不能完全消除,则采用先进的工艺、设备、设施、物料替代;3)采用加装监护设施、定期检测硬件设备、人员隔离、个体防护等措施。
b人的不安全行为可以通过人员培训进行控制,人员培训分为内部职工教育培训和外部相关人员的教育。可以通过讲授法、实际操作演练法、案例研讨法、宣传娱乐法等方式方法提升培训效果。
c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出隐患治理责任人、隐患治理的预算和时间弥补管理上的缺陷。
2.2.5隐患治理结果评价隐患治理完成后,应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价,运用隐患评估中采用的道化、事故后果模拟等定量的方法对整改后的隐患进行事故后果评估,据此判断事故隐患发生的概率是否降低,以及事故后果是否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2.2.6隐患控制预案应急救援预案是重大事故预防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制定应急预案,企业负责制定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检验和评估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和程序控制的有效程度,在必要时宜进行修订并定期组织事故预案的演练,以达到控制隐患发生事故的目的。
2.3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在五个方面下功夫
2.3.1在健全责任制度上下功夫。要进一步理顺和细化安全管理部门、各单位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具体职责,建立起从一把手到基层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明确各个层次领导和员工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办事程序,真正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担。
2.3.2在创新监管方法上下功夫。要摸清各单位底数和基本情况,根据单位规模、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安全管理水平和危险有害因素等实际状况,对各单位进行分类分级,在隐患排查内容、治理标准、监督检查频次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监管,提高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3.3在制定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标准上下功夫。要在国家局制定的隐患排查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本企业的规模、特点等方面,并与日常检查内容相结合,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切实可行的自查标准,使企业知道“查什么、怎么查”,使监管部门知道“管什么、怎么管”,使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2.3.4在建立完善信息系统上下功夫。要结合安全信息化建设,加大投入,尽快建立能够接收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实施上级动态监管的综合信息平台,形成安全事故隐患企业自查、自报—上级监督指导—企业整改—整改效果评价和反馈这样一个完整的闭环管理。
2.3.5在建立健全考核机制上下功夫。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强职工安全培训,建立考核奖惩和激励约束机制,提高职工排查事故隐患的意识和能力。加强过程监管,组织和鼓励职工结合本职工作查找各类事故隐患,随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依法依规严厉惩处违反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保证体系的有效运作和工作的正常进行。
3结语
事故隐患治理是烟草企业工作的重点,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更是一个需要多方面密切配合的系统工程,要对危险源、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做到治理有方,不仅要考虑安全技术防护措施,而且要考虑加强管理方面的措施。企业要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各部门应履行有关事故隐患治理管理的职责,从技术措施、治理计划、资金落实使用情况等方面予以支持达到相互之间积极配合。随着烟草企业改革发展,新的隐患将不断产生,只有通过行政手段和技术手段,才能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系统化。
参考文献:
[1]吴宗之论重大危险源监控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J].中国安
全科学学报,2003,13(9):20-23.
安全隐患整治措施篇5
一、工作目标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广大职工进行一次火灾隐患全面普查,摸清隐患存量,分类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研究源头防范和长效管理措施,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实现隐患预防关口前移,切实改善全社会消防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发生。
二、普查整治的重点
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广泛普查的基础上,要结合火灾多发领域的实际,突出普查整治重点,努力实现整治目标。
一是突出人员密集场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今年开展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要求,继续抓好安全出口上锁、疏散通道堵塞等习惯性违法行为的整治。对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的设置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要限期整改;对建筑消防设施缺少或损坏的,要限期增设或修复;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设置铁栅栏等障碍物影响人员疏散的,要坚决予以拆除;对于经常发生习惯性违法行为的部位,要大力推广使用安全推闩、电子门禁系统等技防设施和张贴警示性提示性标牌。
二是突出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要重点抓好自动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和维护保养情况的排查整治。对应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防排烟和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缺少的,要限期增设、安装调试到位;损坏、拆除、停用的要维修、恢复,投入正常使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要落实维保制度,自身无维护能力的要聘请专业的维保单位提供服务。通过普查整治,要使自动消防设施维保率达到90%,完好率达到80%以上。
三是突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药品储存单位。对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药品要按规定储存,并有消防灭火设施。
三、工作步骤
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用六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月)
为切实加强对普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卫生局成立以为组长,为成员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月至20*年月)
具体分三个步骤实施:
一是全面普查。各单位认真抓好本单位的隐患普查。普查中,各单位认真填写《消防安全自查情情况况登记表》(见附件一),于20*年月日前报我局。
二是重点整治。在各单位普查的基础上,我局将结合整治重点,对普查中发现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进行重点复查,逐一督促落实整治措施。
三是抽查验收。20*年月日前,我局对各单位的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组织验收,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未达到整治目标的单位责成书面向我局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说明情况,并继续进行整治。
(三)总结阶段(20*年月)
普查整治结束后,各单位向我局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工作情况。局里在对各单位的重大火灾隐患综合分析后,提出下一阶段整治火灾隐患的对策建议,指导有关单位制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计划和方案,落实整改目标和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充分认识普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各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通过召开会议迅速作出部署。
(三)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确保整治成效
安全隐患整治措施篇6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消除隐患就是保护生命”的观念,深化和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着力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为推进我市“一高两进”三步走战略目标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在年广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事故防御、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工作对象和范围
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交通运输企业和设施;渔业、农机、水利、旅游等单位;医院、学校、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以及其他有关行业和领域。
四、工作分工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街道各科室职责分工如下:
(一)经济发展科负责组织矿山、化工、烟花爆竹、锅炉、压力容器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城市发展科负责地质灾害、建筑施工领域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负责全街道交通、消防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社会事业科负责学校、医院、文体娱乐场所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农业综合服务科负责农机作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年月下旬)。在去年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的基础上,街道各相关科室要对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制定本行业(领域)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具体指导实施意见;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街道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方案,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二)实施阶段(年月下旬至月底)。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本单位进行隐患排查。街道相关科室、各村(社区)要组织、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投入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通过排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并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和建档。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安全隐患坚持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治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隐患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督查验收阶段(年月至月)。迎接由安监和其他有关部门参加的督查组对我街道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的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等。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提高对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烦情绪,切实加强领导,将隐患排查治理与中心工作紧密联系起来。街道各相关科室负责人要亲自部署,要在分管范围内精心组织,认真分析、及时研究和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措施落实、工作迅速、效果明显。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每季进行统计分析,并按照隶属关系,于本季度末前向街道书面报送统计分析表。对重大事故隐患,一经发现立即上报,并逐级上报至市安委办备案。
街道各相关科室、各村(社区)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指导主体。要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工作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的领导、协调、信息报送、数据统计等相关工作。要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记录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五落实”和整改销号情况;完善对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台帐建设。各村(社区)要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信息及数据于每季末报街道办事处。
(三)突出工作重点。街道相关科室、各村(社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把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与日常安全监管结合起来,严把安全生产关;要把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与落实安全生产治本之策结合起来,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积极推行生产经营单位动态分级分类管理,切实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
(四)加大宣传力度。街道相关科室、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要认真核查群众举报的事故隐患,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对隐患举报人进行奖励;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隐患整治措施篇7
一、全市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进展顺利,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周密安排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市长*在《*日报》专门发表了“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署名文章,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提出了要求。市政府两次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市委常委、副市长沈坚更是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紧紧抓在手上,亲自组织、安排部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4月30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察专项行动的的通知》(杭政办发电〔2009〕18号),要求全市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切实做到四个100%,即市政府13个区、县(市)督查100%,各区、县(市)政府对辖区内的乡镇(街道)督查100%、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的村(社区)督查100%,对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督查100%。5月4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又下发了《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杭安委办〔2009〕20号),对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5月14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召开各区、县(市)安委会办公室及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会议,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督查组在杭督查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再部署在动员。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行业领域的特点,严格按照全市隐患排查治理分组部署情况,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和隐患治理力度,保证了隐患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和落实到位,形成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合力。各地、各相关部门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方案,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督查行动的组织实施,分管领导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有力推动了百日督查全方位开展。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市政府两次召开安委会(扩大)工作会议,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根据市政府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的要求,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杭安委办〔2009〕24号)和《关于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具体安排的通知》(杭安委办〔2009〕27号),制定了我市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根据方案的总体部署,全市开展了三个层面的督查行动:
一是区、县(市)综合督查。各区、县(市)根据全市督查行动安排,全力推进辖区督查行动的开展。各区、县(市)由安委会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开展了对街乡政府、行业部门的督查。如上城区对全区32家责任制签约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对3家未及时进行整改的行业主管单位通报批评。江干区围绕“三个百分百”组成3个督查组,在交通安全、危化企业、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萧山区从6月11日起,组成9个督查组到各镇街场,进行高标准、严要求的监督检查。6月16-20日,临安市政府组成10个督查组对全市各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督查。市城建投资组成8个督查组,对系统内重点单位和重点工程进行督查,对发现的22处隐患进行通报批评。市商业资产经营公司对所属21家重点公司近30个重点部位进行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及时消除隐患。
二是各部门专项督查。如市安监局于6月26日在全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联动日”活动,严厉查处一批非法生产、存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市质监局组织开展了特种设备的执法检查,共组成21个检查组,检查326家单位,发现隐患36处,开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3分,对问题严重的3家企业实施处罚。市建委系统针对汛期建筑施工的特点,加强了以防雷电和强降雨为重点的执法检查,共检查233次,检查企业515家,发现隐患5786条,整改5668条。市交通系统加强汛期期间重点水域、水上在建桥梁、重点渡口安全检查和专项暗访,保持每月不少于10天巡查。市交警支队以工程运输车整治为抓手,进一步贯彻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查处涉及工程车的违法行为3.4万余起,暂扣车辆2200余辆;停办通行证的单位28家,停办车辆456辆。
三是市安委会综合督查。6月下旬,市安委会在各地、各部门、各企业普查、自查的基础上,组成3个综合督查组,对各区、县(市)政府、重点乡镇、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进行了认真抽查,重点检查了各地列入省、市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情况,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0家,发现问题89项,截至目前,各企业已落实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已经进行复查验收,并对隐患严重的企业进行了严肃处理。
(三)认真整改,确保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效果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各部门加强督促整改,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一是督促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督查组意见建议。针对督查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我市认真进行梳理,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并以市安委办名义下发通知,督促有关区、县(市)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分别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特别是对督查组反映的企业层面的的问题,要求各地安监部门及时下发整改指令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要求和期限;对一些涉及范围较广、整改时间长、整改难度大的隐患,要求召开现场治理专题会议,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对到期没有整改的,要求采取强制措施,坚决予以消除。截至目前,全市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54份,立案查处1家,停产整顿1家,罚款6万元。国务院安委办督查组指出的380条问题和隐患,已整改落实341条,列入整改计划39条。尚未整改落实的隐患,我市将结合继续进行重点检查督促,确保整改到位。
二是督促重点隐患整改单位积极整改。在层层排查的基础上,逐级梳理和挂牌公布了30家市级工矿商贸企业重点隐患整改督办单位(其中列入省级督办2家)和143家区、县(市)级工矿商贸企业重大隐患整改督办单位,通过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治理要求和督办单位,并加强对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截至目前,列入省、市、区(县、市)三级挂牌督办的173个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中,已有1个省级、15个市级和81个区、县(市)级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尚未完成整改的,采取了全部或局部停产整顿,一时不能停产整顿的企业作出了安全承诺,并加快了治理进度。确保万无一失。
(四)广泛宣传、营造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氛围
在不断推进督查工作的同时,各级、各部门十分重视督查信息的报送工作,把安全生产宣传作为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的前提和基础,一方面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先进方法,提高我们排查治理的水平,特别是在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组在杭督查期间,各新闻媒体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积极宣传百日督查的重要意义和成效,提升市民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知晓度,扩大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影响力。另一方面,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设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栏,及时总结各地、各部门百日督查先进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更好的服务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全市还充分利用竞赛、培训班等形式,大力宣传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如市安监局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竞赛和“寻找你身边的隐患”主题演讲比赛,市旅委、商业资产、园文局等单位举办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为主要内容的企业负责人培训班,宣传学习隐患排查治理知识,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组织落实不够有力,台帐不齐全规范。一些地方的领导对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认识不足,没制定相关的工作计划和建立领导机构,将百日督查等同于一般检查,没有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工作停留在开会、发文件以及一般的号召和要求上,缺乏有效的工作措施和有力的督促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不健全、不规范,没有分门别类进行规范管理,摸底排查建档企业数量较少,企业隐患排查率仍然较低,特别是对面大量广的中小企业的排查还存在一些盲区和死角。
二是部分企业隐患排查不彻底、不深入。一些企业负责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薄弱,对自己的法定职责不甚了解,存在应付思想和走过场现象,甚至对存在的隐患视而不见;有的企业对隐患排查避重就轻,怕上报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增加资金投入和整改压力;有的企业没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缺乏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对存在的隐患不能及时发现。1-6月份,全市排查出的隐患总量虽有较大幅度增加,但平均每家企业排查出隐患数仍只有1条左右,其中8个区、县(市)平均每家企业排查出的隐患数不足1条,个别的甚至不到0.5条。
三是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不够有力,一些事故隐患没有得到及时有效整改。部分单位对排查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虽下达了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但大都没有复查意见书和整改反馈书,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从全市隐患治理统计数据来看,一般事故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整改率不高,全市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中,仍有10%左右、总量约1.2万余条隐患没有完成整改,列入省、市、区(县、市)三级挂牌督办的173个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中,尚有1个省级、14个市级和62个区、县(市)级尚未完成整改。个别单位在整改期间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边整改边发生事故。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强化安全生产督查责任。针对存在问题,改进督查方式方法,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基层和企业进一步搞好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对各类重大事故隐患要抓住不放,死盯死守。对前期隐患排查中,没有上报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企业以及近期事故多发的领域和单位要重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该退出的要坚决退出,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调动各地、各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责任感,确保百日督查行动的连续性和持续性,巩固督查成果。
二是继续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力度。组织发动专家、技术人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广泛参与隐患排查,深挖细掘每一个隐患,同时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政改资金,强化整改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坚决进行治理。对一般隐患做到发现一个,整治一个;对尚未完成治理的省、市、区(县、市)级重大隐患,要加快治理进度,严格落实整改,该停产整顿的要停产整顿,不能停产整顿的,要督促企业制定安全措施,落实安全承诺,确保万无一失。
三是做好日常安全监管工作。针对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突发事件发生,确保安全。同时,针对夏季强降雨、台风、雷电天气活动频繁,防台、抗高温和抗缺电任务艰巨,稍有不慎就容易引发事故的特点,切实抓好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好迎峰度夏和抗缺电工作,对电梯、升降机、电炉、化学反应釜等加强监管,定制度、定人员、定设备、定应急预案,确保夏季用电安全。加强对矿山、水利、电力、化工、建筑施工、地铁工程等重点行业和水库、电站、危房、桥梁、隧道、钱塘江堤以及易发生山体滑坡的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监管监控,认真做好除险加固和隐患治理工作,制定灾害性天气应急应变措施,增强预防暴风雨、台风、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高温和台风季节的安全。要加强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和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以及从事露天作业、高温作业的行业的安全监管。
安全隐患整治措施篇8
一、全市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进展顺利,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周密安排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市长*在《*日报》专门发表了“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署名文章,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提出了要求。市政府两次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市委常委、副市长沈坚更是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紧紧抓在手上,亲自组织、安排部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4月30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察专项行动的的通知》(杭政办发电〔2009〕18号),要求全市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切实做到四个100%,即市政府13个区、县(市)督查100%,各区、县(市)政府对辖区内的乡镇(街道)督查100%、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的村(社区)督查100%,对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督查100%。5月4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又下发了《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杭安委办〔2009〕20号),对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5月14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召开各区、县(市)安委会办公室及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会议,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督查组在杭督查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再部署在动员。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行业领域的特点,严格按照全市隐患排查治理分组部署情况,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和隐患治理力度,保证了隐患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和落实到位,形成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合力。各地、各相关部门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方案,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督查行动的组织实施,分管领导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有力推动了百日督查全方位开展。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市政府两次召开安委会(扩大)工作会议,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根据市政府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的要求,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杭安委办〔2009〕24号)和《关于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具体安排的通知》(杭安委办〔2009〕27号),制定了我市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根据方案的总体部署,全市开展了三个层面的督查行动:
一是区、县(市)综合督查。各区、县(市)根据全市督查行动安排,全力推进辖区督查行动的开展。各区、县(市)由安委会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开展了对街乡政府、行业部门的督查。如上城区对全区32家责任制签约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对3家未及时进行整改的行业主管单位通报批评。江干区围绕“三个百分百”组成3个督查组,在交通安全、危化企业、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萧山区从6月11日起,组成9个督查组到各镇街场,进行高标准、严要求的监督检查。6月16-20日,临安市政府组成10个督查组对全市各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督查。市城建投资组成8个督查组,对系统内重点单位和重点工程进行督查,对发现的22处隐患进行通报批评。市商业资产经营公司对所属21家重点公司近30个重点部位进行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及时消除隐患。
二是各部门专项督查。如市安监局于6月26日在全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联动日”活动,严厉查处一批非法生产、存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市质监局组织开展了特种设备的执法检查,共组成21个检查组,检查326家单位,发现隐患36处,开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3分,对问题严重的3家企业实施处罚。市建委系统针对汛期建筑施工的特点,加强了以防雷电和强降雨为重点的执法检查,共检查233次,检查企业515家,发现隐患5786条,整改5668条。市交通系统加强汛期期间重点水域、水上在建桥梁、重点渡口安全检查和专项暗访,保持每月不少于10天巡查。市交警支队以工程运输车整治为抓手,进一步贯彻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查处涉及工程车的违法行为3.4万余起,暂扣车辆2200余辆;停办通行证的单位28家,停办车辆456辆。
三是市安委会综合督查。6月下旬,市安委会在各地、各部门、各企业普查、自查的基础上,组成3个综合督查组,对各区、县(市)政府、重点乡镇、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进行了认真抽查,重点检查了各地列入省、市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情况,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0家,发现问题89项,截至目前,各企业已落实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已经进行复查验收,并对隐患严重的企业进行了严肃处理。
(三)认真整改,确保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效果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各部门加强督促整改,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一是督促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督查组意见建议。针对督查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我市认真进行梳理,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并以市安委办名义下发通知,督促有关区、县(市)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分别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特别是对督查组反映的企业层面的的问题,要求各地安监部门及时下发整改指令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要求和期限;对一些涉及范围较广、整改时间长、整改难度大的隐患,要求召开现场治理专题会议,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对到期没有整改的,要求采取强制措施,坚决予以消除。截至目前,全市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54份,立案查处1家,停产整顿1家,罚款6万元。国务院安委办督查组指出的380条问题和隐患,已整改落实341条,列入整改计划39条。尚未整改落实的隐患,我市将结合继续进行重点检查督促,确保整改到位。
二是督促重点隐患整改单位积极整改。在层层排查的基础上,逐级梳理和挂牌公布了30家市级工矿商贸企业重点隐患整改督办单位(其中列入省级督办2家)和143家区、县(市)级工矿商贸企业重大隐患整改督办单位,通过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治理要求和督办单位,并加强对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截至目前,列入省、市、区(县、市)三级挂牌督办的173个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中,已有1个省级、15个市级和81个区、县(市)级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尚未完成整改的,采取了全部或局部停产整顿,一时不能停产整顿的企业作出了安全承诺,并加快了治理进度。确保万无一失。
(四)广泛宣传、营造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氛围
在不断推进督查工作的同时,各级、各部门十分重视督查信息的报送工作,把安全生产宣传作为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的前提和基础,一方面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先进方法,提高我们排查治理的水平,特别是在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组在杭督查期间,各新闻媒体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积极宣传百日督查的重要意义和成效,提升市民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知晓度,扩大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影响力。另一方面,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设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栏,及时总结各地、各部门百日督查先进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更好的服务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全市还充分利用竞赛、培训班等形式,大力宣传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如市安监局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竞赛和“寻找你身边的隐患”主题演讲比赛,市旅委、商业资产、园文局等单位举办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为主要内容的企业负责人培训班,宣传学习隐患排查治理知识,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组织落实不够有力,台帐不齐全规范。一些地方的领导对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认识不足,没制定相关的工作计划和建立领导机构,将百日督查等同于一般检查,没有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工作停留在开会、发文件以及一般的号召和要求上,缺乏有效的工作措施和有力的督促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不健全、不规范,没有分门别类进行规范管理,摸底排查建档企业数量较少,企业隐患排查率仍然较低,特别是对面大量广的中小企业的排查还存在一些盲区和死角。
二是部分企业隐患排查不彻底、不深入。一些企业负责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薄弱,对自己的法定职责不甚了解,存在应付思想和走过场现象,甚至对存在的隐患视而不见;有的企业对隐患排查避重就轻,怕上报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增加资金投入和整改压力;有的企业没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缺乏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对存在的隐患不能及时发现。1-6月份,全市排查出的隐患总量虽有较大幅度增加,但平均每家企业排查出隐患数仍只有1条左右,其中8个区、县(市)平均每家企业排查出的隐患数不足1条,个别的甚至不到0.5条。
三是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不够有力,一些事故隐患没有得到及时有效整改。部分单位对排查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虽下达了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但大都没有复查意见书和整改反馈书,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从全市隐患治理统计数据来看,一般事故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整改率不高,全市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中,仍有10%左右、总量约1.2万余条隐患没有完成整改,列入省、市、区(县、市)三级挂牌督办的173个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中,尚有1个省级、14个市级和62个区、县(市)级尚未完成整改。个别单位在整改期间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边整改边发生事故。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强化安全生产督查责任。针对存在问题,改进督查方式方法,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基层和企业进一步搞好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对各类重大事故隐患要抓住不放,死盯死守。对前期隐患排查中,没有上报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企业以及近期事故多发的领域和单位要重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该退出的要坚决退出,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调动各地、各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责任感,确保百日督查行动的连续性和持续性,巩固督查成果。
二是继续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力度。组织发动专家、技术人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广泛参与隐患排查,深挖细掘每一个隐患,同时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政改资金,强化整改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坚决进行治理。对一般隐患做到发现一个,整治一个;对尚未完成治理的省、市、区(县、市)级重大隐患,要加快治理进度,严格落实整改,该停产整顿的要停产整顿,不能停产整顿的,要督促企业制定安全措施,落实安全承诺,确保万无一失。
三是做好日常安全监管工作。针对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突发事件发生,确保安全。同时,针对夏季强降雨、台风、雷电天气活动频繁,防台、抗高温和抗缺电任务艰巨,稍有不慎就容易引发事故的特点,切实抓好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好迎峰度夏和抗缺电工作,对电梯、升降机、电炉、化学反应釜等加强监管,定制度、定人员、定设备、定应急预案,确保夏季用电安全。加强对矿山、水利、电力、化工、建筑施工、地铁工程等重点行业和水库、电站、危房、桥梁、隧道、钱塘江堤以及易发生山体滑坡的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监管监控,认真做好除险加固和隐患治理工作,制定灾害性天气应急应变措施,增强预防暴风雨、台风、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高温和台风季节的安全。要加强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和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以及从事露天作业、高温作业的行业的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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