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管理建议篇1
一、新形势下研究所税务风险管控的背景及意义
在市场发展的新形势下,研究所的税务风险管控也要与时俱进的发展。税务风险管控对研究所的可持续发展有重要的意义,只有提高税务风险管控水平,才能够保证研究所长期稳定的发展。研究所发展中面临的税务风险是指:研究所日常涉税业务没有按照国家税法规定执行,导致纳税不合规,影响到研究所财务、信誉、经营等各环节的正常运行。一方面实施税务风险管控有助于降低研究所的税务成本,减少研究所不必要的税务支出,通过有效的税务风险管控机制可以进一步提升研究所的核心竞争力,为研究所的发展提供更大的资金保障。另一方面,有效的税务风险管控有助于规范研究所财务管理制度并完善财务管理体系,税务风险管控在合理降低税务成本的同时,还可以减少税制改革及政策变化带来的影响。通过合理的税务风险管控,可以加强研究所税务风险管理,全面提升研究所税务管理水平,并且对研究所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也有着重大意义[1]。
二、新形势下研究所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及面临的主要税务风险
研究所在管理中存在很多风险隐患,而税务风险是研究所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研究所应将税务风险管理贯穿于研究所的经营管理过程中,使税务风险管理发挥应有的作用。在社会不断发展的大背景下,研究所在市场中的发展空间在逐渐变大,也将面临更多机遇,但同时市场的竞争也在不断加剧,为了保证研究所在发展过程中有一定的竞争力,就要求研究所不断的提高税务风险管理能力。研究所的税务管理部门要对税务风险管理工作有深入的了解,明确税务风险管理以风险防控为基础,通过风险防控最大程度的将税务风险降到最低,从而避免税务风险造成的财产损失和声誉损失,保证研究所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当前的研究所税务风险管理工作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一方面税务风险管理工作可以通过信息技术完成税务信息的收集和整理,从而提高税务风险管理的效率,也保证了税务信息的准确性。另一方面,在大数据时代的背景下,纳税人的信用等级也显得极为重要,纳税人信用等级的高低会直接影响研究所日常工作能否顺利进行,例如会影响到对外签订合同、招投标、各项资质申请,甚至会影响研究所日常报税及发票的领用。新形势下研究所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分别体现在重大投资、经营决策、日常经营活动以及税务管理等工作中。就目前的发展分析,研究所面临的税务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税务稽查风险:随着我国营改增政策的推广以及“金税三期”税务系统的不断完善,使得我国税务稽查体制迅速发展,税务局正在逐渐加大税务稽查力度,税务稽查已经成为税务监管过程中一个重要环节。但面对税务稽查的过程中,研究所的税务风险管理工作仍存在较大缺陷。首先,研究所缺乏规范的税务管理流程和完善的体系建设,很难让研究所有效的防范税务稽查风险;其次对于税收政策理解不到位,在纳税申报环节很可能出现纰漏,导致税务风险的产生。除此之外,研究所在日常管理中尚未开展税务自查自纠工作,缺乏税务风险稽查意识。并且研究所对于税务稽查及相关信息的宣传力度不够,使得税务管理人员对税务稽查的重视程度欠缺。第二,税务信息监控风险:就目前研究所的税务管理工作分析,有很多研究所没有建立税务信息监控系统,或者有的研究所有税务信息监控系统,但信息监控系统的建设体制不健全,直接影响了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缺乏税务信息监控系统会导致研究所的税务数据申报及数据统计的准确度降低,无法及时防范税务风险并且无法高效的解决税务风险管理过程存在的问题。第三,税收政策风险:目前在研究所的税务风险管理中存在的最显著的一个问题就是税收政策的不完善,税收政策的不完善会导致管理层面临较大的税务风险,使税务管理工作很难有效的开展。税收政策风险主要包含以下几个内容:首先,税收政策制定的针对性不强,在税收工作中缺乏指导性的意见。其次,税收政策没有与新形势下的税务风险管理要求接轨,导致税收政策制定不完善,在很多方面缺乏实效性。此外,一些税收政策的制定比较模糊,在执行的过程存在较大漏洞,部分研究所在税务政策的运用上有较大的主观性,这也是导致税务风险的关键原因之一[2]。
三、研究所税务风险管理中的问题
(一)缺乏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及税务管理体系建设针对现阶段研究所税务风险管理的现状,存在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就是缺乏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及税务管理体系,税务管理工作应该贯穿于研究所经营发展的各个环节之中,如果缺乏相关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就会导致税务管理工作很难落到实处,也很难发挥相应的作用。首先,导致研究所缺乏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的主要原因是管理者缺乏税务风险管理意识,尚未实现对税务风险的管控和防范,没有将税务风险管理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点。其次,研究所没有建立税务风险管理评价制度,无法准确的评价和考核税务管理工作,不能保证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此外,研究所虽将税务管理工作贯穿于经营发展的过程中,但在采购管理、销售收款及合同管理等方面仍然缺少有针对性的税务管理,并且尚未形成完整的税务风险管理理念、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以及全面的税务管理体系。
(二)缺乏审计与内部稽核监督对研究所进行大量的调查评估之后发现,有些研究所缺乏审计与内部稽核监督,或是审计和内部稽核监督制度缺乏完善性,这都很大程度的影响了研究所税务风险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在研究所的税务风险管理中,必须要有与之相对应的稽核制度和措施,稽核制度应在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如果没有完善的稽核制度,将会导致研究所的税务管理缺乏系统的风险评估,从而使得涉税业务缺乏合规性。除此之外,在当前的研究所内部也没有建立完善的税收稽核监督体系,在研究所的税务风险管理工作中无法发挥相应的作用,从而导致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没有稳固的基础,无法在数据申报前实现风险规避,这都会降低研究所税务管理工作的效率。另外,在研究所内部审核监督中还存在税务数据缺乏真实性的现象,有些研究所虽然在税务风险管理工作中有完善的稽核监督,但是提供的数据却难以保证真实性,由于技术手段落后等原因导致信息失真,严重的影响了税务风险管理工作开展的有效性。
(三)财务人员税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财务人员管理水平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很多研究所的税务管理人员对新的税务政策解读不全面、不彻底,没有及时了解税务系统的最新变化,对税务工作的认识还停留在以往的层面,并且没有结合税务政策的变化及时改进税务管理模式,因此导致税务风险防范工作无法进一步实施。近几年,我国税收政策随着市场环境的发展也在不断变化,这就要求研究所财务人员不断加强对新的税收政策的学习和研究,运用新的税收政策开展务管理工作。但从目前的状况来分析,多数的研究所都缺乏专业的税务管理人才,而且有些税务管理人员对税务政策的解读不到位,无法与全新的市场形势接轨,对新形势下的税收政策的研究不系统、不透彻,因此当研究所遇到税务风险的时候,不能提供合理的风险管理建议和方案。此外,部分研究所财务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对税务风险管理工作认识的比较片面,从而使得税务管理工作的开展不顺利。
四、新形势下研究所税务风险管控的建议
在研究所的日常工作中,需要做好税务风险管控工作,全面提高税务风险管控的质量,确保研究所的长远发展,下面针对新形势下研究所税务风险管控工作如何开展提出了详细的建议和方案,以进一步推动研究所的税务管理工作。
(一)建立和完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在新形势下对研究所税务风险管控的建议,就是建立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完善的税务管理体系是税务管理工作能够有效开展的关键。在建立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的过程中,首先要提高研究所税务风险防范意识,管理层应当充分认识到税务风险管理对于研究所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严格遵守国家各项税法规定,将税务风险管理作为研究所日常管理工作的重点。其次,研究所要形成与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相对应的科学措施,通过系统的指导和人员的实施,建立科学的责任标准和责任处理办法,从而形成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保证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在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过程中还应保证税务风险管理的科学性,避免夸大其词和虚假信息的出现,从而提高税务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和风险防范能力。研究所应进一步完善税务风险管控体系,将税务风险管理工作深入到研究所各个部门的工作之中,使税务风险管理融入到研究所各项重大决策的制定中,并为研究所的各项决策提供可行的风险防范建议[3]。另外,研究所还应加强税务信息系统的建设,通过税务系统和研究所财务信息系统的连接,将存在的涉税风险点添加到研究所ERP系统中,保证各项税务申报数据的准确性以及税务信息系统的完整性,并结合当前大数据时代的信息技术提供全面、有效的财务数据,建立一个更完善、更全面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4]。
(二)强化审计与内部稽核监督强化审计与内部稽核监督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第一,优化内部稽核监督的环境,内部监督的开展要以管理层的参与决策为基准,作为研究所的管理层要对研究所内部稽核监督给予大力的支持,因为研究所的内部环境建设是决定内部稽核监督能否有效实施的前提。因此管理层应将研究所的内部稽核监督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目标。第二,建立和规范税务风险管理岗位职责,岗位职责的确定能够使内部监督稽核工作有的放矢,通过明确岗位职责可以提升全体员工的税务风险管理意识和防范意识,这也是提高内部稽核管理工作实效性的重要措施。同时要不断的提升内部稽核监督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保证内部稽核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三,制定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目标,管理目标的制定可以为内部稽核管理工作指明方向,研究所要根据自身发展方向和经营特点制定具体的发展计划,税务风险管理目标主要包括税务风险防范、纳税申报、税收筹划以及税务自查等方面,在制定税务风险管理目标的基础上也要保证税务稽核监督工作的开展符合税法的相关规定[5]。
(三)提高财务人员税务管理水平,建立良好、有效的税企沟通渠道提高财务人员的税务管理水平是提高研究所风险管控能力的重要措施,提高财务人员的税务管理水平首先要提高财务人员的税务风险防范意识,财务人员必须要深刻的意识到税务风险是影响研究所可持续发展能否顺利实施的重要因素之一,同时还应加强财务人员的税务稽查风险意识,注重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培养,并努力提高财务人员对税务稽查的理解程度,规范研究所税务风险管理。其次,优化税务风险的管理环境,建立良好、有效的税企沟通渠道,良好的税企沟通有助于财务人员对税收政策的全面解读和税收问题的解决。研究所应提高全体员工的纳税意识,将依法纳税知识常态化的渗透给研究所的各管理层,并积极主动与税务机关沟通,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避免因税务政策不清楚而带来的税务风险[6]。在今后的工作中,财务人员应将税收风险管理与风险防范作为税务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五、结论
税务风险管理建议篇2
一、发达经济体推进税收征管现代化的具体做法
1、税收战略以促进纳税遵从为优先目标
发达国家普遍将促进纳税遵从作为税务机关的核心理念和任务目标。包括美国在内的OECD国家通常要求纳税人通过自我税收评定进行自我遵从管理,并通过采取一系列促进纳税遵从的措施,以避免事后的评估和稽查。美国最先确立了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并提出了“纳税服务+税收执法=纳税遵从”的理论。此外,发达国家还普遍推行将纳税遵从和风险管理相结合的纳税遵从风险管理模式,根据税收风险发生特点和规律对纳税遵从风险程度进行分析识别、等级排序、预警监测、应对处理,对不同税收风险等级的纳税人采取差别化、递进式的风险应对控制策略,力求最大限度减少税收流失,提高纳税遵从度。
2、税收征管法律体系相对完善
西方发达国家的税收法律体系通常采用“宪法+税收基本法+实体法”的模式,其中《税收基本法》层级较高,并且相关法律制度衔接严密。如美国的《国内收入法典》集实体法和程序法于一体,共98章9千多条款,明确规定了征纳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再如《德国税收通则》规定:“行政机关或者包括德意志银行、国家银行和债务管理局在内的其他官方机构以及这些官方机构的机关和公务员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他们向税务机关提供情况和出示材料的义务”,这一规定使税务部门比较容易与其他相关部门共享信息数据,对于从源头上消除纳税不遵从动机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3、组织机构设置注重经济效能
一是税务机构设置趋于扁平化。无论是联邦制国家还是单一制国家,各国税务机构的管理层级一般不超过三级,力求以最低的行政成本取得应征税款。作为世界税务机构改革的领头羊,荷兰明确提出税务机构改革要向“以征管程序为基础、减少管理层次、更为扁平化的方向发展”。美国夏威夷州税务局只设局长、副局长各1人,全局人员约300人,年收税额40亿美元。二是按照经济发展水平、税源分布情况、人口密集程度以及其他社会情况来划分经济区域,并相应设置税务机构,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很多国家设立了跨行政区域的大区总部,撤销了一些原来按照行政区划设立的行政区局,对基层税务机关也进行了大幅度合并和裁减,使得各类征管资源能够突破行政区划实现共享。
4、重点税源管理专业化程度高
发达国家十分重视重点税源的专业化管理,通常为不同规模或不同性质的纳税人设置专门的征管机构,采用专门的管理和服务方法。具体做法:一是专门设置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分为以日本为代表的有限职能模式和以美国为代表的全职能模式。二是注重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各国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工作流程均遵循了风险管理五大步骤:风险识别─风险分析排序─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反馈和改进。此外,还有许多OECD成员国的税务机关已将风险评估制度化,致力于在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5、税收征管信息化程度高
发达国家通常由中央政府主导,建立全国统一规范的征管信息平台,通过跨区域、跨部门的系统联网,实现涉税信息的实时传输、共享和利用。通过利用其金融制度和信息技术,发达国家在银行、证券、海关、法院、边防、税务、财政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个部门可以在必要的时候查询纳税人的税收信息。同时,因为普遍推行税务代理制度,税务机关很少与纳税人直接接触,近90%的纳税人都委托中介机构办理涉税事宜,促进了纳税申报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可靠性。据统计,有第三方信息报告的收入,申报准确率达到了96%,而无第三方信息报告的收入,申报准确率约为50%。
二、我国税收征管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问题
1、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整体不高
研究表明我国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普遍不高,且存在大企业普遍高于小企业,东部沿海地区明显高于中西部不发达地区的问题。除了历史、文化的原因之外,还与涉税法规对征纳双方权力义务的规范不到位有关。《税收征管法》未明晰征纳双方权责,这一方面导致征纳双方对权力义务的执行不力,另一方面导致管理弱化现象无法彻底扭转,执法风险不能得到制度层面的有效防范。
2、“以票控税”的控税手段面临挑战
在我国的贸易往来中,常见大量的现金交易以及个人账户替代对公账户支付的行为,这导致交易双方的发票开具与款项支付对应关系游离于金融监管体制之外。再者,我国的贸易市场存在不需要发票的贸易方,其在购买商品时就愿意以不要票为条件压低购货价格,导致销售企业存有多余的发票。某些企业受利益驱使,就会将这些剩余发票的额度对外虚开。另外,电子货币、电子支票和网上银行的出现,以及使用者匿名等问题的存在,加大了通过发票来管理税收和打击逃税的难度。
3、涉税数据采集和应用不足
一方面,税务机关面临缺乏健全的数据采集制度的风险。信息管税所需数据包括税务机关面向纳税人采集的纳税申报数据、生产经营数据和面向第三方采集的涉税数据。但是,涉税法规并未明确第三方提供涉税数据的义务以及不履行义务的相应处罚,第三方出于部门利益的考量有不提供相关信息的主观倾向。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又受到对既有数据分析应用不足的困扰。日常征管中,税务部门的纳税人数据信息化管理还停留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等初级阶段,对税务数据资料的整理、分析和深入加工能力较差,这限制了决策支持和信息管税的发展。
4、组织机构设置不够合理
一是我国现行的税务机构设置是全功能混合型管理模式,这种机构设置是国际上最复杂的一种,对组织协调能力要求很高,具有层级过多、信息传递受滞、中间层级去实体化严重、基层税务人员理论水平不高、容易造成机构臃肿等弊病。二是尚未真正建立针对大企业的税收专业化管理团队。实行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要求在人员配备上以专家型为主,在工作方式上以团队式为主,在团队知识结构上以跨学科、跨行业的复合型为主。而现有的征管组织架构中,对大企业的税收管理仍以非团队式的税管员个体作战为主,没有实现专业分工,也没有形成专业人才培养和成长机制。
三、我国税收征管现代化的路径探索
1、确立纳税遵从优先战略
(1)明晰征纳双方权利义务。首先,从法律层面上明确征纳双方权利义务。在《税收征管法》的修订中,将纳税人的权利义务进一步明晰,充分尊重纳税人主体地位,还责于纳税人。其次,提高税法的权威性和透明度,逐步建立起税制改革及税收政策调整专家论证和公开听证制度,让更多民众和社会专家参与到政策制定和调研中。再次,提高纳税人信用等级的社会认知度。完善纳税人纳税信用评级制度,将纳税人信用等级转化为社会资源。如通过与信贷部门协商,对于拥有良好纳税信用等级的纳税人,信贷部门认可其信用等级资源,允许其得到信贷方面的优惠。
(2)完善以自我评定为基础的纳税申报体系。首先,要落实纳税人自我申报制度。税务机关通过向纳税人提供规范化的政策确定性服务和多元化的办税选择,促进其了解并自愿遵从税法。其次,要形成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税收征管核心流程,基于纳税人自我评定制度,打造“纳税申报 ―税款核算―税款征收―欠税催缴―争议处理”为基本内容的现代征管基本程序。再次,构建税收评定新模式,在受理纳税申报之后,税务机关按照规范的税收评定程序对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评价和确定。
2、重塑税务系统管理架构
(1)逐步实现扁平化管理。纵观世界各国的税务系统,其管理层级一般不超过三级,我国也应实现向扁平固基型架构的转变。建议:一是减少不必要的执行层级,建立总局、省局、市区(县)一体局的三层架构,实现机构扁平化和管控集中化。二是在组织架构设计中不再以职能划分为唯一的标准,应搭建征管组织体系的矩阵式、网络化格局,对于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的特定工作项目,可抽调项目需要的专业人才成立临时项目组。
(2)按经济区域和职能需求设置税务机构。要改变现行按照行政区划均衡设置管理层级和全职能局的做法,突出巩固基层管理和服务工作。建议:一是丰富集中征收的物理涵义。对于经济条件成熟的地区或重点税源企业,实行以省为单位的分片集中申报征收,对于条件暂时不具备的地方,仍通过设立多个征收点或委托相应税务机关受理的方式实现申报征收工作。二是发挥省局数据大集中的优势,以省为单位设立税收信息处理中心,全面提升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水平和层级。三是逐步减少市、县级全职能局。市级管理局定位为省级全职能局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财、物以及政风行风建设,区县级管理局作为税收管理和服务的基础部门,要加强建设。
3、推行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专业化管理模式
(1)以风险管理为导向,按照“搭建风险特征库―初步形成模型―跟踪修正模型―分类采用模型”的动态风险预警体系建立过程来完善相关风险指标。建议:一是搭建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税收风险特征库。对存在管理空白的新兴重点行业,由省局组织力量进行专项调查,深度挖掘,找出行业风险特征及风险类型。二是以数据库为支撑,以风险特征为起点,构建风险管理指标体系。在分行业、分规模类型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初步形成之后,要以信度较高的企业数据、行业数据加以检验,力求指标体系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模型的实用性。三是将风险预警模型推送给纳税评估和税源管理部门,并及时搜集模型使用的反馈信息,对反馈信息加以分类整理,提炼出模型修正需求。四是将检验、修正之后的模型使用条件、范围加以明确,使基层征管中对海量数据依托计算机网络,按照设定的模型进行自动扫描、评估,触发异常点,便于一线税收征管更加有的放矢。
(2)完善重点税源全流程税收风险管理。建议:一是建立和完善重点税源定点联系制度,促使大企业建立健全涉税风险内控体系,提高大企业的税法遵从度。二是完善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设置,推进省市级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实体化进程。借鉴日本模式,赋予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税务风险管理、税务审计、个性化纳税服务等复杂事项的有限职能,暂不强调其全职能定位。三是建立健全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管理中税收管理和稽查部门通力协作机制。通过组织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和稽查部门共同开展工作,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落实各项工作内容,强化重点稽查及行业经验共享。
4、实现“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的跨越
(1)构建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税收征管应用体系。建议:一是优化数据采集平台建设,拓展涉税信息集成范围。依托“金税三期”工程,建成覆盖范围更加广泛的税收征管基础数据库。明确税务机关从其他政府部门以及第三方金融机构、证券管理等部门获取数据信息的权利,并可尝试每年安排一定预算资金,有偿使用某些商业信息资源,如订购某些行业协会数据、证券公司研究报告等。二是加强税收分析与监控,为税收管理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持。借助一定的数学模型和分析方法,对税收收入的来源和税收收入的构成进行全面的监控分析,研究影响税收收入进度和税收收入完成情况的各种因素。
(2)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变革税收征管环境。建议:一是在税务系统内部,上级管理部门可以利用痕迹管理对税收征管执法各个环节的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进行柔性控制,减少税收执法中人为干扰因素。二是推广电子发票。三是最大程度控制现金交易,促进非现金交易习惯形成。四是加强纳税人号码与银行账户的关联性。可将公民的身份证号作为唯一的纳税人识别号或其字段,并将这一号码作为公民在所有银行开户的必要账户号段。
5、加强税收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1)推动人力资源开发方式的转型。建议:一是大力培养税务领军人才,拓宽基层税务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充分重视并加强对税务干部的引导,使之树立勤学习、强技能的职业意识,打造出一支服务型、学习型、技能型的“三型”队伍。二是以绩效激励促进人才成长。对于积极向上、肯学肯干的基层税务干部,要多关心,多支持,为其打通成长通道。
税务风险管理建议篇3
【关键词】 财务; 集中核算; 税务; 风险
广东电网公司正如火如荼地推进财务集中核算,实施财务集约化管理。这对提升企业整体会计基础管理水平和财务核算运作效率非常有利。但在现阶段,企业税务管理仅从核算方面实现了集中,缺乏对公司系统及下属单位税务风险的集中监控和有效管理。维持目前财务集中核算模式下的税务管理状态,将使企业税务风险进一步加大,严控企业税务风险刻不容缓。
一、广东电网公司财务集中核算实施情况
2010年,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积极应对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以战略为龙头,按照“集团化管理模式、一体化管理制度,加强公司的有效管控能力,明晰各层级管理定位和管理关系,提升公司综合效益”的管理定位,开展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推行战略管理。为了逐步构建符合公司整体目标和战略方向的集约高效的财务管理体系,广东电网公司积极探索,于2010年4月开始在地级市供电局实施财务集中核算管理。
(一)会计核算由三级核算体系变为两级核算体系
广东电网公司规范财务组织管理模式,由原来的省、市、县三级会计核算体系压缩为省、市两级会计核算体系,即在一个地级市供电局开设一个会计核算账套,统一会计核算、银行账户开设、资金收付、报表编报、资产价值管理和会计档案管理等以此提升会计基础管理规范化水平和财务核算运作效率。对地级市供电局所辖的直供直管县(区)供电局实行“报账员报账制”或“财务人员派出制”。“报账员报账制”即县(区)供电局设置报账员,报账员负责收集、分类、整理会计核算相关的原始凭证和单据,定期到地级市供电局办理报账手续。“财务人员派出制”即地级市供电局派驻财务人员到县(区)供电局负责分派的财务核算管理工作,远程登录地级市供电局统一核算账套,处理地级市供电局交办的日常会计核算业务,定期将会计资料等移交地级市供电局统一管理。
(二)税务管理仍实行属地管理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规定,地级市供电局实施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后,仍然需要按照属地原则申报缴纳相关税费。地级市供电局财务部设置专门的税务管理岗,集中处理地级市及下属县级分公司税务管理工作,具体按照“统一核算,属地缴纳”的原则开展。
以云浮供电局为例,相关税费具体申报缴纳方式如下: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方式仍由省公司统一汇算清缴;增值税除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及不含电费基金附加的电费收入销项税的15%结转省公司申报缴纳外,其余在各地方申报缴纳,地级市供电局统一汇总申报增值税,编制《广东电网公司云浮供电局本级及所属下级单位应交增值税分配表》,分配比例和分配金额经税务局确认后,方可按属地扣缴税款;其他如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等地方性相关税费仍按照属地原则向各级税务主管机关申报缴纳。
二、企业财务集中核算模式下的税务风险
实施财务集中核算制度,大大提升了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规范化水平和财务核算运作效率。但在目前发展阶段,财务集中核算模式下的税务管理仍然只是侧重于就核算论核算,没有进行有效管理,更不用说从战略的高度进行税务筹划。实行财务集中核算模式后,可能会使得整个公司系统的税务风险进一步加大。
(一)涉税业务范围扩大,税务风险复杂化
供电企业通常是各地税务机关重点监控的对象,经常性的税务稽查或税务审计成了企业的“家常便饭”,税务检查往往对以前年度涉税业务进行全面或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常常进行前后追溯延伸检查。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前企业存在的税务风险仍然存在,无法简单地进行“合并”和“抵消”。财务集中核算后,涉税业务范围扩大了,涉税业务种类增多了,因此,企业税务风险点也相应增加了,税务风险更加复杂化。
(二)企业办税人员精简,税务管理粗放化
实施财务集中核算后,地级市供电局及所属单位只有一个财务核算主体,企业税务管理人员却需要面对多个纳税主体。同时,市局财务部只设一个税务管理岗,受现有岗位人数设置的限制,有一部分税务人员被精简,在核算范围和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大的情况下,企业税务人员的核算工作更加繁重,只能更多地侧重于税务核算,甚至疲于应对各项税务检查、审计,税务管理更加粗放。
(三)报账员身兼数职,弱化了税务管理效果
地级市供电局为统一财务管理需要,对所辖直供直管县(区)供电局实行“报账员报账制”,报账员一人往往身兼数职,集出纳、预算、税务、财务管理等诸多职能于一身,直接影响税务管理实施效果。甚至有些报账员没有从事过财税工作,此时,报账员变成了简单的资料传递员及信息者,无法全面、有效传导及执行税务管理政策,大大弱化了县级企业税务管理实施效果。
(四)税务风险防范意识淡薄,税务风险过程控制不足
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后,有些县级单位领导认为没有了财务部及财务人员,则放松了对企业的税务管理,对税务风险的关注程度就更加少,甚至认为税务工作只是财务部的事情。一旦出现税务问题,往往认为税务人员没有正确计算和缴纳各种税费。另外,企业过分关注事后税务风险控制,发生税务问题后才开始重视,才开始要求“筹划”,税务风险缺乏全过程的有效控制,尤其没有从源头开始控制。
(五)战略决策权上移,纳税筹划空间进一步缩小
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后,很多战略决策都是由省公司统一下达,下级单位只是被动的执行,更谈不上进行税务筹划,即使进行筹划,其空间也非常有限。比如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年金、商业保险等涉税项目由省公司统一决定,工资总额也由省公司统一控制并根据预算情况分月下达,地市供电局只能被动地按要求执行,财务部税务管理人员无法根据本单位职工实际情况进行项目的合理筹划,通常只能在职工薪酬的发放数额及发放时间上进行合理安排。因此,企业纳税筹划的空间进一步缩小。
(六)纳税环境复杂,税务管理面临诸多挑战
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税企征纳双方永远在进行博弈。目前,企业所处的纳税环境比较复杂,税务管理面临诸多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方面,税收政策落后于经济发展,企业统一开展的新业务容易成为整个公司系统的税务风险。电网企业作为国有企业,主观上通常不存在偷、漏税意愿,税务稽查补缴的税费很多是因为税务政策不透明而导致的。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的对南方电网2005―2007年度的税务稽查中关于企业年金补缴个人所得税问题就是最好的例证。2003年在企业设立年金制度还属于新兴业务,但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实是在2009年税务稽查过程中逐步明确的,且其个人所得税计算规定经过了多次更改和修订。据审计署公布的报告称,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及所属公司在2003年至2009年期间为职工缴纳了19.52亿元企业年金,其补缴的个人所得税达到3.3亿元。税法对于新业务的执行规定不明确使企业存在巨大的税务隐患,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后,这种风险将扩大成为整个公司系统的风险。
另一方面,企业面临的税务执法环境更加多样化。随着省公司财务集中核算部署的推进,各地级市所属县级子公司也将纳入财务集中核算范围,一个会计核算主体,多个纳税主体并存。税法的不完善使得税务管理机关更多地运用自由裁量权。在实际中经常出现对同一税务问题不同层级或不同地域的税务机关会给出不同的税务处理观点。面对多样化及不断变化中的税务执法环境,企业税务人员无所适从。
三、企业财务集中核算模式下防范税务风险的对策
(一)增设税务部,提升税务风险管控能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90号)规定,企业可以参照指引,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建立相应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组织结构复杂的企业,可根据需要设立企业税务管理部门。
广东电网公司属于大型国有企业,仅在财务部设置税务管理岗,已不能满足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需要。税务管理部门的增设,不仅在于防范税务风险,更重要的还能为企业带来节税收益。一般来说,企业希望税务部门一年节省的税额能够相当于部门运行费用的3倍―5倍,但事实上,该企业税务部门每年节省的税额往往都是该部门运行费用的10倍。
建议在省公司和地级市供电局层面增设税务部,向县级供电企业派出税务管理人员,用于管控企业涉税业务过程中的税务风险,获取纳税筹划利益。鉴于全财务管理及财务会计依据国家《会计法》及其他各项财经法规,税务管理则依据《税法》等相关税务政策法规,两者不存在矛盾和重复,因此,税务部应与财务部平级设置。
根据《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规定,税务部按需要设置不同岗位,但不同岗位之间仍然要符合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省公司层面建议考虑设置三大中心:税务政策研究中心、税务筹划中心和税务业务中心;地级市层面可以将税务政策研究中心和税务筹划中心合并成税务政策及税务筹划中心、组建政策及税务筹划中心和税务业务中心(见图1)。
税务政策研究中心的职责:负责收集和研究各地税务机关的相关税务政策、法规,及时传导税务政策,减少由于办税人员理解偏差而产生的税务风险,建立健全电力行业税务政策、法规。尤其对于税法还没有明确的新兴业务及税务争议,及时提请主管税务机关明确、开展纳税维权等。
税务筹划中心的职责:参与本单位战略决策,开展税务筹划;对本企业涉税业务进行审议,评估企业税务风险,监督并审核业务中心纳税核算业务。
税务业务中心职责:负责本企业及管辖范围内的纳税核算业务,即税款计算、申报缴纳及发票管理等工作。
(二)加强人才培养,建立高素质税务管理人才队伍
作为大型电力企业集团,应具备一支高素质税务管理人才队伍。税务管理人员懂税法、能正确计算税额还远远不够,还需要熟悉整个电力行业发展特征,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精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程管理、审计及法律等方面的知识,能熟练运用计量经济学、统计分析方法和信息化工具等进行税务风险分析和评估。总之,企业税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企业在加强税务管理人员专业技能培训的同时,应加强对税务管理人员综合能力的培训,并为税务管理人员搭建一个沟通交流的平台,促进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
(三)应用纳税评估方法,实时监控税务风险
企业可以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建立适合电力企业的税务风险指标测算体系,应用企业纳税评估方法,主动开展自我风险监控。笔者认为可以重点进行指标分析及评价,建议关注以下指标,并注重各指标的配比分析。如:各税目的税负率及税负变动率、营业收入变动率、营业成本变动率、营业费用变动率、固定资产折旧变动率、固定资产投资变动率、职工薪酬、福利费变动率等等。
这项工作可以由省公司发起并研究建立切实可行的、适合电力企业的纳税评估指标分析库,由省公司组织定期评估,关注异常指标,根据评估结果对地级市供电局纳税风险进行等级划分,及时反馈预警信息。建议分级控制如表1。
(四)赋予税务管理人员决策参与权,积极开展税务筹划
税务筹划是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灵活运用税收政策,合理安排经济业务,使纳税成本最低或税收利益最大的一种事前谋划。例如,企业所得税筹划,广东电网公司每年有大量的研究开发支出,符合条件的企业研究开发支出享有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优惠,这些完全可以通过事前合理筹划充分享受该政策。2010年广东电网公司积极利用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共节约了几百万元企业所得税。又如个人所得税筹划,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6号)相关规定,企业发放给职工的年终奖可以按全年12个月分摊找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但根据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可知,年终奖发放可以进行纳税筹划。笔者曾实际测算过人事部筹划前年终奖发放方案与筹划后的年终奖发放方案之间的纳税差异,结果显示,经过筹划后的方案节约个人所得税近30万元,人均节税约400元。具体操作是避开年终奖纳税临界点,假设根据人事部绩效考核结果,某职工年终奖为20 000元,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为5 000元。筹划前该职工应纳个人所得税为:20 000 ×10%-105+5 000×20%-555=2 340(元)。筹划后将 20 000元分拆为年终奖18 000元和月度奖2 000元,计算个人所得税额为:18 000×3%+7 000×20%-555=1 385(元),筹划后该职工可获取税收节约利益955元。由此可见,简单的税务筹划也可以带来大的税收利益!但必须看到,税务筹划主要是事前筹划,因此开展税务筹划的关键在于赋予企业税务管理人员更多的决策参与权。但从目前企业税务管理人员的地位和岗位职责来看,企业税务管理人员的权限仍然局限于事后相关税款的计算缴纳。建议企业领导者从项目立项开始就考虑纳税影响因素,让税务管理人员更多地参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享有一定的决策权。同时,税务管理人员应主动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只有这样,企业税务筹划目标才能实现。
(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构建和谐税企关系
电力行业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行业,供电企业作为国有企业,需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不偷税、不漏税、不逃税,做诚信纳税人也是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题中应有之义!供电企业要树立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做诚信纳税的表率,这需要企业主动与税务机关沟通、联系,形成税企良性互动。同时,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争取合法的纳税利益。和谐的税企关系有利于减少税务纠纷及争议,降低纳税成本,对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非常重要。因此,企业需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共创和谐税企关系!
【参考文献】
[1] 林绥,董娅.国有企业为何对税务风险管理“不太感冒”[N].中国税务报,2010-05-10.
[2] 斯蒂芬・卡拉汉,盖瑞・哈雷.建立“三道防线”,让风险防控简单明了[N].中国税务报,2010-06-07.
税务风险管理建议篇4
一、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全年保持了序时进度,提前一个月完成年度收入任务。
今年以来,我们不断加强征管基础建设,强化税源管理,卓有成效地开展纳税评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自查自纠等管理和服务活动,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不断提高,税收收入再创历史新高。截止12月15日,已完成各税收入44800万元,占年度收入指导性计划任务42490万元(政府口径)的105.43%,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了全年收入任务。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征管基础建设,强化税源管理,细化分解组织收入目标
一是开展重点税源调查。由分局长牵头到挂钩乡镇走访重点税源企业,同时将税源调查的情况向地方党委政府及时汇报,争得党委政府对税收收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增强了抓好收入水平的主动性。二是加强税收分析,掌握收入主动权。发动全体干部参与税源调查和分析,切实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深入开展经济税收分析,加强税收预测和预警,开展大企业税源调查,全面掌握分局年纳税收入200万元以上大企业和工业园区的税源规模、生产经营状况、纳税能力、发展变化趋势等情况,通过分析,为组织收入提供前瞻。三是落实组织收入措施,以管促收。加大当期税款催缴力度,继续对新增欠税和留抵抵欠工作进行考核,防止新欠发生。四是明确目标细化落实。根据各乡镇收入任务,结合上年度各税种完成情况,对收入任务进行测算,分解落实到股、到责任人、到重点税源企业,并与相关股签订了收入任务责任状。这些卓有成效的措施都为组织收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卓有成效地开展纳税评估
今年共实施纳税评估88户次,追缴税款610.21万元,加收滞纳金32.02万元。其中专项评估59户次,追缴税款237.21万元。
(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成效显著
我分局共完成2009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784户企业,其中154户核定征收、630户查帐征收。贡献率1.28%,在各分局排名中处于领先地位;预缴率96.51%,超过要求的85%下限,其他各项指标均达到市局预警比例要求。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四)不断提升个体征管水平
在去年个体税收收入增长的基础上,分局又对个体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和新任务。全体个体责任区管理员切实加强基础管理,加强源泉控制,个体征管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一是坚持日常巡查。二是加强政策宣传。三是实行公开办税、优质服务。定期公布纳税人定额、税负及停歇业情况,向纳税人发放服务需求调查表,征求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并逐条进行分析、整改和反馈。四是构建协税网络。加强与工商、地税、公安、社区、村委会之间的协调,定期交流管户信息,防止税源流失。
二、开展了多层次的纳税服务和税务宣传工作
(一)加强学习,树立服务理念。
当前,省局将纳税服务提升到与税收征管同样的高度,将二者一并列为税务部门的核心业务。为实现“始于纳税人需求,终于纳税人满意”的愿景目标,我分局多次组织全体人员对省局及南通市局下发的纳税服务文件进行专题学习,目的就是让广大纳税人切实感受到纳税服务水平提高所带来的方便快捷。
(二)开展特色服务,不断提高纳税服务的有效性。
一是围绕经济建设搞好服务。发挥国税部门的职能,认真搞好税收与经济发展的相关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上级局和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在政策执行、组织收入、加强征管、改进服务等各个方面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加快发展出谋划策;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参与地方招商引资工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二是贴近纳税人搞好服务。充分利用服务热线、新闻媒体、税法宣讲等形式,大力开展税收宣传,为纳税人搞好税收政策服务。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十项服务承诺制、“一窗式”服务制和阳光办税制度,清理合并各种报表,简化规范办税手续,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
三是面向社会搞服务。积极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发挥职能作用,落实国家在残废职工使用、节能节水环保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维护社会稳定;参与各项社会公益事业,服务“三个文明”建设,推行人性化、亲情化服务,关心、理解、方便纳税人。
三、着力加强税务文化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
分局除按照市局规定的教育项目和内容廉政教育以外,今年还结合“岗位风险大家谈活动”专门开展了税务执法和渎职风险专题讲座。
(一)认真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
分局廉政文化建设常抓为懈,坚持依法行政、廉洁从税,时刻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利用多种形式定期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号召分局全体干部严格执行省局“六条禁令”和南通市局“三条铁纪”等规章制度,积极参加“5.10”思廉日、“算好廉政账”主题教育活动,要求分局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当好表率,认真吸取反面典型的深刻教训,提高自己的抵御能力,不断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长城,在诱惑面前不迷失方向,做到警钟长鸣,为税清廉。
(二)开展“身边风险大家谈”活动
一是加强教育,增强执法风险意识。分局支部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上级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大家认识到推行内控机制建设,开展“身边风险大家谈”活动是在全面、科学分析当前税收工作形势的基础上,深化国税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二是开展全员自查,明晰岗位风险。分局对《税收岗位风险自查表》中的岗位职责、岗位风险环节、岗位风险点、风险等级建议、工作目标和防范措施等逐次进行解读,要求全体党员本着自我查找、自我教育、自定措施、自我保护的原则,对照岗位职责、工作规程、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各类考核追究办法等,分析各自岗位的风险点,剖析风险发生的原因,提出岗位风险等级建议,制定自我防范措施。三是严格把关,认真核查,努力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在个人排查分析的基础上,分局支部对每一位党员的风险排查表进行了补充完善和有效整合,将风险管理溶入分局支部日常管理活动之中。通过“个人谈、大家点、领导评”的方法,推动全体党员牢固树立起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意识,积极主动地防范和化解自身的税收岗位风险。
税务风险管理建议篇5
(一)外部因素
1.税收法律制度建设不完善。目前,我国的税收法律体系由多个单行的税收实体法和一部税收程序法构成,由于立法技术、立法水平以及我国特有的经济法制环境造成许多实体法要素不确定,难以准确把握。第一,税收法定主义原则要求,征税行为必须依据法律的规定而执行,但是我国在立法时对某些税种的征税要素规定的过于原则性和简单,由于没有做出具体而明确的规定使得税务机关在税收行政执法过程中自由裁量权过大,征税结果在一定程度依赖于税务人员的主观意思,与税收法定的要义相背离。第二,我国税收立法的层次不高,大部分实体法修改进程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大量旳税收规范性文件对其进行解释或补充,这就形成了立法层次高、出台时间早的行政法规存在着大量的行政解释,有些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形势的税收法规在执法中更容易产生风险。第三,税收征管法亟待修改,部分过于原则的规定应加以明确,避免在实际操作中产生歧义。现行的税收征管法是2001年审议修订的,部分条款因规定不明确导致实际操作不便,如在对纳税人实行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变价处理中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期限,税务机关如对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变价处理不及时,其价值下跌可能不足以抵缴税款,由征纳双方谁来负担由此产生的税款缺口成为争议问题,这样税务机关不可避免地要承担执法风险。2.税收计划制定与管理科学性不高。税收计划的制定与既定税收收人目标相联系,又要与现实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关,其科学性十分重要。但是我国长期以来税收计划都按照基数法的原则来确定,在上年基数上按预计经济增长速度来制定本年计划,在年初时由上级税务机关和当地政府确定,层层下达执行。组织收人本是税收的根本目的,但有的税务机关为圆满完成税收任务,在执法中就出现了“预收”、“空转”、“寅吃卯粮”以及藏富于民等不按法律规定征税的现象,执法风险显而易见。3.信息容量的巨大与不对称。税务机关摄取信息的质量决定税收征管质量的高低,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极易引发潜在的税收执法风险。首先是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对纳税人的涉税情况税务机关掌握不足,单纯通过纳税人自行申报的表格、财务报表和相关资料税务机关没有掌握更深层次的信息,对其存在的虚假申报、偷逃税等问题进行查处时则会给税务机关和执法人员带来潜在的执法风险。其次指税务机关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信息的不对称,税收征管需要多个相关部门的协作,这涉及到工商、金融、建设、房管、公检法、交通等部门之间以及国地税之间、不同地域税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问题,信息不共享、交流不畅等问题则使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处于被动的局面,执法风险不断增大。4.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不强、税收遵从度低。我国的传统文化是基于人治而非法治,对于税收更多的纳税人长期在苛捐杂税的认识下不愿意主动缴纳,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更是受内在利益的驱动,尽量使自己的税收负担最小化,这样造成整体遵从度不高的现状。有的纳税人甚至在税收缴纳过程中与税务人员进行博弈,在利益和风险两个因素中衡量取舍,当偷税的利益大于所受处罚的风险时,纳税人甘受处罚风险而采取各种手段偷欠税款,有的甚至向税务人员行贿,相互勾结骗税,纳税遵从度不高使得税务部门的执法数量和执法频率增加,相应的执法风险增大。5.外部涉税环境的影响。在当前各地都在努力发展经济的大环境下,部分地方为招商引资、搞活地方经济私自出台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在依法治税与发展地方经济出现矛盾时,部分地方政府为保护部门利益,为利润大户的违法行为说情,有的甚至阻挠税收部门的正当执法,从而引发税收执法风险。此外,税收机关的执法强势地位客观长期存在,税务机关和人员对税收执法风险的压力感知不明显,疏于防范的心理随着社会法制环境的改善和纳税人维权意识的增强,税收执法风险也将增大。
(二)内部因素
1.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部分税收执法人员的风险意识比较淡薄,对税收执法风险的关注和考量不够,缺乏深入研究,存在以权代法、以情代法、以言代法,凭感觉、经验、关系执法,执法方式简单,重习惯轻法律、重权力轻责任的随意执法现象,导致征纳双方矛盾激化,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税收秩序,恶化了税收执法环境,无法保证税收执法公平、公正、正确,从而埋下风险隐患。2.税务执法人员执法质量不高。随着税收法制理念的深人和税务培训的强化,税务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重实体、轻程序的情况也有所改善。但由于税收执法人员自身业务素质的差异,对税法及相关法律的理解也客观存在着一定偏差,制作的税收执法文书不严谨、不规范,税收执法中不按照法定程序执行;同时税收执法人员执法道德水平的不同,也使得有人因法治意识淡漠、,有的人员工作态度不认真,敷衍草率,这也就决定了执法风险的存在是必然的。3.税务机关考核监督机制有待加强。征税是一种公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将会产生腐败,因此各国税务机关都十分重视税收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我国税务机关通过“两权监督”和“执法责任制”等制度,明确执法人员的岗位职责,规范执法工作规程,实现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目的。但实际执行中工作岗位职责的具体工作程序和标准不明确、不规范,各环节之间缺乏相互制约,以岗定责工作不到位等问题,使得随意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税收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容易引发税收执法风险。对税收执法责任的监督考核也存在考核难以落实、缺乏必要的激励机制、评议考核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而过错责任追究缺乏力度,税收执法风险给执法人员的压力不足,导致其防范意识不强,防范措施不力。
二、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税收执法风险防范与管理机制
风险管理起源于美国,20世纪50年展成为一门学科,引人风险管理理论来加强对税收执法风险的管理未尝不是一种有益的尝试。税收执法风险管理应遵循风险管理理论的基本原理,建立包括税收执法风险识别、评价和控制和处理等措施的防范与管理机制,以完整的管理理论为基础,以数量分析和信息技术为支撑,以积极、主动的管理提高纳税长效遵从,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税收风险。首先是进行风险识别,即对尚未发生的、潜在的和客观的各种风险系统地、连续地进行识别和归类,并分析税收执法风险产生的原因,要认真分析税收执法的全部工作流程,逐个进行调查分析从中发现潜在风险,找出风险发生的因素,分析风险发生后可能带来的后果和损失。其次,着手建立税收执法风险评价模型,深人剖析税务执法过错案例,寻找可能引起税收执法风险的各种因素和表现并按规则量化,找出风险形成的规律并做出标记、风险指标,按风险级别计算分值并进行警示。
(二)完善税收法律制度
贯彻税收法定主义的前提就是“有法可依”,只有较为的完善税收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税收执法风险才会不断降低。第一,尽快出台税收领域的“宪法性文件”——《税收基本法》,构建完善的税收法律体系。《税收基本法》应以宪法为指导思想,就税收的基本问题及其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管理体制、税收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方面予以明确,并对其他各单行税收法律、法规进行统领、指导和制约。第二,提高税法立法层次,确保税收法律的刚性。对现行法规、规章等进行清理,坚持法律优先的原则,根据法律效力的高低不同,废止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超越职权范围制定的涉税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立法技术,制定较为前瞻的税法文件,减少税收法律变换频率,增强税收立法的严肃性和稳定性。第三,建立统一规范的税收法律解释机制,包括建立税法公告制度,纳税人对税收法律的释疑制度及税收法律法规范本制度,以某种法律形式明确税法的解释机关、解释标准和原则,明确税法的解释权限和解释效力,禁止对税法做扩大解释或类推解释,避免税收执法中的随意性。
(三)建立完善的税收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存在,在执法中税务人员出现差错也是在所难免,这就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降低执法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建立监督制约机制来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发生的有效措施。首先,建立事前监督机制,依据《税收征管法》和《行政处罚法》等规定,建立执法程序及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定期对现行的执法程序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及时发现执法过程程序衔接、规范性文件冲突、操作性不强等导致的税务管理漏洞,尽早对其进行修正,减少系统风险。其次,结合税收征管改革,按照税收征收、管理、稽查、处罚、复议分离和制约的原则,建立健全税务执法系统的内部管理制度,因地制宜地实行专业化管理,科学分解税收执法权,形成互相制约、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制衡关系,防止越权执法或滥用执法权。第三,切实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将纳税人关心的税收热点问题、重大工作措施及时公之于众,对举报案件的查处做到公开、公正,审批事项、审批流程上墙公开,从而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第四,建立轮岗交流制度,对岗位任职达到一定期限的人员进行异地交流,避免由此产生的心理或者“人情网”。同时税务机关拿出一定资金建立廉政基金,对较长期限内未发生执法责任追究的人员予以鼓励,起到事前激励杜绝风险的作用。
(四)提高执法队伍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标准
税收执法风险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其中最为重要的因素就是税收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税务管理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可以保证税收执法行为的规范,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执法的随意性,切实降低并有效化解税收执法风险。税务机关要加强对税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税务人员的法律知识、业务技能、计算机操作技术以及协调能力,同时针对税收管理中易发生违法行为的环节有重点地进行培训。同时,强化税收执法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将防范执法风险与落实执法责任结合起来,通过制度约束其执法行为。大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健全税收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标准,引导税务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与价值观,从根源上杜绝、等行为。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税收法律意识
通过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降低纳税人的奉行成本;通过多种形式的税法宣传力度,提高纳税人的税收遵从意识,提高纳税人的主人意识,加强监督税款的使用方向;健全社会中介服务体系,发挥专业人才和监督作用;通过开展部门协作,进行多部门的信息共享,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管环境。
税务风险管理建议篇6
一、某市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主要做法
1.成立专业化风险管理团队,建立大企业税务风险控制中枢
大企业经营范围广泛,涉税事项复杂,对税收管理与服务的要求高。某市通过遴选的方式,在全市国税系统选调12名人员,组建市风险监控中心,负责任务的整合、分发,起到风险管理中枢的作用。成立情报管理、风险分析识别和风险应对管理三个紧密型团队,明确各团队的岗位职责,在县局把情报管理、风险识别、风险应对管理由征管科扎口管理。
2.成立专业化风险应对分局,构建大企业风险应对系统
大企业作为重点税源户的典型部分,其税务风险天然地与其他重点税源户有着很大的相似性和关联性,某市设立风险应对实施分局,专门负责专业化风险管理团队下发的典型户应对、行业解剖性应对和重大风险应对,形成典型案例分析报告和行业性应对指南,并承担重点税源户的应对实施管理。在县局通过职责调整,组建2个专业化应对分局,分别负责重点税源企业和中小企业的风险应对;在市区分局组建3-4个税源专业化应对科,以此形成网状结构系统,全方位锁定大企业税务风险。
3.成立重点税源管理机构,扁平化实施大企业风险管理
在属地管理模式下,总局、省局、市局、县(分)局均对大企业实施风险管理,业务边界不清,效率低下且很容易影响纳税人的遵从度。某市国税局由国际税收管理处上收原先分散于各地管理的大企业风险管理事项,承担全市列名所有大企业的税收服务、风险分析与识别、评定审计和反避税为主的风险应对实施职责。市局大企业和国际税收管理处和省局大国处对口,对下级风险应对分局具有指导职能。明确各级大企业管理机构业务边界后,市局直接实施管理的大企业占全市税源总量60%以上。
二、大企业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从5年来某市对大企业风险管理的探索过程来看,笔者认为在实际管理中还存在亟待思考解决的问题。
1.人少事多矛盾突出,对大企业管理的基础薄弱
某市国税系统目前有在职干部1015人,比1994年仅增加169人,而管辖的纳税人有近70000户,比1994年增加53400户,特别是“营改增”实施以来纳税人增加7694户,大企业的户数也是连年增加,采取以往“人盯户”“以票管税”的方法越来越管不了,大企业的隐藏在巨大业务量下的细微风险很难被及时发现。
2.大企业风险管理的要求日趋提高
大企业普遍经营规模大,业务复杂,资产重组、股权投资活动频繁,产业结构呈现多层级、跨行业等特点,基层干部风险管理能力与这些大企业财务人员及其税务中介机构的财务水平差距很大,也就很难实施有效的管理,“以弱对强”越来越不好管。
3.税企双方层级管理及信息不对称
对于越来越多的大型企业,尤其是跨地区经营集团企业、股份公司、跨国税源等,不同层级的税务机关在大企业管理过程中很难取得全面的信息和类比分析数据,尤其是在对大企业分支机构实施税源管理时,基层主管税务机关普遍存在“管得着看不见、看得见管不着”现象。
三、进一步优化大企业税务管理的思考
目前,税务机关对于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探索还处于起步阶段,大力推进以风险管理、信息管税等为主要内容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是强化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前进方向,以下几点建议,可供参考:
1.转换工作重点,建立平等互信合作的新型税企关系
将过去事后的监督检查为主的管理模式,逐步向预防和及时发现事前事中风险延伸,做到最大力度地预防风险发生,最快速地发现潜在的遵从风险,最大限度地以共赢方式解决已出现的税务风险。大企业一般内控较强、财务核算健全,纳税遵从能力较高,税务机关应依据大企业的上述特点,促进其主动提升纳税遵从度,以求从一定程度上走出税务管理人员“人少事多”的管理困境。
2.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纵向推进内部职能调整
坚持以解决大企业复杂问题为突破口,提升大企业风险管理水平。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区别于中小企业的显著特点是涉税问题的复杂性,集中体现在大企业跨国交易、税收筹划和内部交易等方面,因此建议压缩管理层级、上升管理重心、优化职能配置,合理划分大企业风险管理职能,进一步实现大企业管理的扁平化。成立针对大企业复杂问题管理的专业化应对团队,上收管理下级重点纳税人的重大复杂涉税事项。同时分级组建大企业风险管理团队,专门负责大企业的风险应对,以及时有效地预防、化解大企业税务风险。
3.以信息化管税为依托,提升大企业风险管理和纳税服务的信息化程度
税务风险管理建议篇7
如何平衡税务风险与税务价值
何谓税务风险
公司税务风险可以理解为:公司的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遵守税收法规而导致公司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具体表现为公司涉税行为影响纳税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结果导致公司多交了税或者少交了税,最终影响到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控制税务风险,要搞清风险来源,其主要来自于:
政策遵从风险:纳什么税的风险;
准确核算风险:纳多少税的风险;
税收筹划风险:纳最少税的风险;
业务交易风险:何时何地如何纳税。这是最难控制的一种风险。
当然,以上四种风险来源并不是彼此孤立的,一项具体的税务风险,往往同时涉及到以上几个方面。要控制风险,就必须要从风险产生的基本元素出发。
对税务价值的理解
税务价值一般包括两项内容:有形价值及无形价值。
有形价值主要指:在合乎法律的前提下合理避税(逃税是非法的),如税收筹划。
无形价值则主要指:良好的税务管理可以帮助公司形成良好的声誉,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有助于公司吸引人才、资本市场融资等。
公司税务策略的选择及运用
公司管理层应当明确地从以下三种税务策略中选择一种,并运用到实践中。
“激进”的税务策略:采取的是一种进攻姿态,他们积极利用一切减少税款和延期纳税的机会来增加收入和利润。 若公司选择此税务策略,风险性大,并有可能会因此受到税务罚款或惩罚。
“保守”的税务策略:相对来说,更加注重公司税务风险。 若公司选择此税务策略,风险性较小,但有可能会因此而缴纳了税企之间尚存争议的税款。
“激进+保守”相结合的税务策略:根据不同的纳税事项、纳税主体,选择不同的税务策略。 若公司选择此税务策略,风险性可控,此策略被大多数公司所采用。
董事会应重点关注税务策略的选择,及与公司重大决策(如:重组、并购等等)有关的涉税决定判断;公司高管需要关注的是:如何将涉税信息政策及时准确地上传下达,部门之间的配合,应对税务约谈;涉税岗位工作人员需关注的是:如何掌握、理解政策的尺度及运用,税务约谈时的注意事项,因为有很多被补缴的税款是被税务约谈诱导出来的。
综上所述,公司税务策略的选择,既要具有前瞻性,同时也要具有可操作性。那就是,在税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效地保护自身的税务价值。
如何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税务管理
建设公司税务管理体系的必要性
税务管理体系是指公司通过建立科学的内部涉税事务管理组织与标准,即建立 “计划、执行、控制、分析、评价”的一整套管理体系,以完善各环节涉税链条,加强税务工作的事前筹划和过程控制,实现公司税务价值的最大化。
随着国家信息化建设的加强,具备“李小龙”式的税务功夫,已不足以应付税务机关信息化的管理和稽查。公司为了提升自身的品牌和声誉,在媒体上表现自己,这些都有可能被录入税务局的数据库中,作为纳税评估的重要指标。在信息化社会中,税务机关只需要一个鼠标就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核实情况。
因此,合理的组织架构是公司税务高效运行的关键;税务管理必须与公司整体管理直接对接、共同运行,从而有效地推动公司税务部门和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建立税务组织结构,也将使公司得到更专业的税务部门和更优化的合作环境,税务部门的人才储备也将更加充足,从而提升税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领先公司的做法
作为公司整体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形势下,公司应积极调整组织结构,改革管理体制,实施税务管理,构建以流程控制为核心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很多公司积极地对税务部门进行了重组,逐步完成流程体系,通过流程的有效运行对涉税事项进行过程控制,最终达到防范涉税风险、创造税务价值的目的。
据统计,目前中国公司集团内部的交易,已经超过了公司集团整个交易额的40%。已经到了有必要对公司集团内合并纳税成员与非合并纳税成员内部交易进行税收管理与规划的时候了。如:中国电信根据萨班斯法案的要求,建立了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对所有的涉税流程都进行了严格的规范;中国银行注重合规性管理和税务风险控制,建立了定期和特殊事项的税务报告制度;中国人寿始终将税务风险列入公司风险管理层级,严格遵循美国萨班斯法案第404条款,确保依法合规纳税,并将集中管理、集中核算作为集团发展的一个趋势。
税务管理的运用,是以税务计划纳入公司的总体战略为前提
在与税务风险的博弈中,公司涉税岗位往往只有几个人(甚至一个人)在处理涉税事务,而税务当局是一个团队;公司往往更关注当期的纳税状况,而税务当局同时还在不同年度进行纵向比对;公司往往局限于自身资料,而税务当局可以对全行业、同地区的公司进行横向对比;公司自身资源不足以支持其进行合理性分析,而税务当局拥有完善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能发现公司申报资料可能存在的疑点。 此外,税务当局还投资了近百亿元的金税三期工程,并建立了纳税评估体系,海关、银行、电力、外汇、媒体、税务的信息得以共享和互通。因此,首先确定税务战略(保守、激进、保守与激进),然后再制定公司整体的税务计划(总经理签署),才能将公司各涉税岗位所需应对的税务风险始终保持在可控的范围内。
公司应将税务计划纳入公司的总体战略,从而有效提高税务计划的重要性。在领先的公司税务部门中,他们将税务计划视为一项最重要的工作。只有实行有效的税务计划,公司才可以实现合理避税。
首先必须认识到,保护公司的现金资产是公司税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如果公司的税务专家有机会参与各项业务的决策,他们会提出有价值的税务建议,这些建议往往可以有效地帮助各个部门实现盈利目标。而在以往,由于在业务决策时忽视了税务负担,这些目标实现起来往往具有较高的难度。
其次,公司应当明示每位高层领导税务计划是他们应尽的职责。这样,各部门的领导会意识到,税务计划员不仅是年终税务文档的编制者,还是部门制定业务决策时的合作伙伴。他们可以向部门领导提出有关各类交易的建议,比如:在销售、采购、合并和收购中如何合理避税。
同时,在进行总体税务计划时,还必须对公司当前各项业务的税务进行评估。这就需要税务部门和各个业务专家进行紧密合作。
忽视税务计划会使公司失去很多利用纳税策略节省开支的机会。这对公司来说是不必要的风险,额外支付高额税款,会浪费本可以支持业务发展和增长的资源。
通过对公司税务部门职责的有效管理,管理层可以对总体税务负担进行有效评估并努力减轻这些负担。最终目标是,找到一种有效的方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公司的应纳税总额降至最低。
税务管理体系的建立要与国内税务环境相适应
国内税务当局的高层一直在倡导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税务政策要公开透明、要为纳税人做好服务。但落实到基层,就会被“打折、曲解”,这就是中国国情,这个现象的好转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对于税法的正确理解应该是由立法、执法、司法三部分共同组成,其中立法由全国人大制定;执法由财政部、税务总局施行;当税务当局与纳税人出现争议时,则由司法部门即法院对此进行判决。但在中国,纳税人大多以为税务当局的规定即为税法,这是不全面的。公司为此也付出了一些代价,并没有在保护自身税务利益方面,主张自己的权利。
税收法律的起草出台,既考虑合法公平,又考虑可操作性,有别于相关刑法等司法规定。其涉及的税点也因此需要贯穿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一件事情可能会有若干个文件涉及到,而且税法的规定是伴随着某项事态的发展而变化和补充的。随着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取消了多项涉税管理项目的审批权,许多公司直观地认为,自身有了更多的纳税事务自由裁量权,公司几乎就没有涉税风险了。笔者则认为,随着公司纳税业务上自的扩大,纳税审批程序减少了,这些项目已经成为税务机关重点检查的内容。因此,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公司所面临的涉税风险实际变得更大。
税务风险管理建议篇8
一、国内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情况分析
(一)国内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情况总结
国内企业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受到国内经济市场变动因素的影响,增加了企业在税务管理中的风险系数和复杂程度。从另一方面,企业在寻求自身发展建设的过程中,在增加投资扩建项目的情况下,加剧了企业在税务征收缴纳过程中的风险难度,而需要具备专业技能、透彻研究税法的财务人员对企业的税务缴纳行为进行总体管理。从国内目前的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情况来看,很多企业仍然没有意识到企业税务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和意义所在,没哟在企业内部建立科学合理的税务风险监督管理机制,从思想上没有形成税务风险管理意识,造成企业承担着过多的税务风险隐患。
(二)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功能体现
由于国内多数企业在内部税务风险监督管理环节的薄弱和不足,从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与运作管理活动,也不利于企业实现经济效益,影响了企业拓展发展空间和抓住发展机遇,甚至给企业的诚信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功能将保证企业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让企业因为在税务申报、核算、缴纳等一系列行为中产生违法行为或者重复纳税行为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避免企业的不规范纳税行为导致企业在经济收益、信誉诚信、违法违规等方面受到的影响和制裁。
二、国内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中的问题分析
(一)国内企业税务风险管理问题形成的外部原因
我国税法制度监督管理的行为,包括有权机关依据国家税法法律规范相关规定,对国内企业全部的税务行为及其行为之间形成的相互关系进行的税收调整。我国正在进行法制社会的全面建设,税务征收缴纳是其中的重要部分,依法纳税是所有企业应当主动承担和履行的义务,为了保证和维护税法的有效实施,为了建立公正、合理、有序的社会税收征收缴纳体系,维护国家的经济利益,国内企业应当做好自身的税务风险管理工作。但是,我们应当看到我国的税法法律法规中仍然有需要改进和提高的部分,法律规范的不健全和经济市场的迅速发展变化之间形成了税法管理的漏洞,为了有效降低企业税务管理中的风险隐患,提高国家的税务征收质量,应当建立科学的税法法律体系。
(二)国内企业税务风险管理问题形成的内部原因
国内企业学习、接受、应用税务风险管理理论和方法的时间还不长,因此国内企业对税务风险管理的实践操作经验尚且不足,在管理过程中的需要学习的内容还有很多。从现阶段国内企业的税务管理情况来看,大部分企业对税收风险管理的概念认识不够清晰,还没有正确认识到税务风险监督管理工作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和实践意义,而仅仅将财务管理工作停留在简单记录和控制费用支出等方面。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税务风险处处存在,企业的税务风险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全面应用贯穿与企业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建立综合税务风险监督管理体系,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行为和税务缴纳计算行为,不断提高企业负责决策人和财务管理人员对税务风险监督管理的认识,构建完善的财务管理内控机制辅助税务风险管理工作,将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工作彻底落实。
三、国内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优化建议
(一)建立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目标
据上文的分析可知,国内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十分复杂,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是一项企业各个纳税环节相结合而得出结论的工作。因此,大企业必须将税务风险和自身情况相结合,建立一系列税务风险管理制度,确立明确的目标,以便于从整体上控制税务风险对企业自身的不利影响。建立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目标,主要是指建立合规性目标、战略性目标以及效率性目标。合规性目标是指企业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各种涉税活动,这是可以有效地使企业在规避风险时免除税务部门的处罚,因此合规性目标是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首要目标。这就要求企业要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避免超出税法范围。战略性目标是指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必须围绕公司发展的整体战略来进行,树立企业良好的市场形象,与政府建立和谐的关系。这就要求企业结合自身发展规律制定出适合自己的发展方案。效率性目标是指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要争取降低税务成本,创造税收价值,从而达到股东权益最大化的目标。企业应该建立起完善的企业管理机制,有效地处理好成本和效益的关系。
(二)建立基础信息系统
作为一个拥有完善税务制度的企业,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的信息与沟通制度是极其有必要的,企业通过对税务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的过程,建立一个能完善税法的收集与更新的系统,及时汇聚整理出企业适用的税法并定期进行更新检查。企业还可以通过计算机系统和网络工具建立内外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企业内、外部信息的通畅,将信息技术应用于税务风险管理的各个部分,建立包含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和内部控制系统各环节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企业日常管理与税务风险管理的信息共享。
(三)着重关注企业的重大事项
对于企业中的重大事项要进行全程监控来降低风险发生的频率。从项目的开端,中途出现的经济问题,还有完成时的税务问题进行跟踪与控制,防止该项目在进行中出现漏洞,造成漏税等情况的发生,尽可能的避免造成税务风险。综上所述,随着市场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发展,国内企业在面临生存挑战和发展机遇的过程中,不断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营管理模式和科学经营管理理论、方法策略,努力寻找适合自身的发展经营管理道路。当国内企业在不断成长的同时,企业经营活动的国际化合作交流需求在增多,企业的内部组织管理结构建设变得多元化、复杂化,给企业税务风险监督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国内企业应当重视财务管理工作中的税务风险监督管理项目,不断提高财务人员对税务风险管理的认识和管理水平,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帮助,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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