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保计算方法篇1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基金;会计核算
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在进行会计核算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虽然得到了规范化和合理化的帮助但是由于是新兴事物,仍然存在很多的问题需要进行解决和完善。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个人缴费收入核算错误
农民个人缴费收入是指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在按照规定的缴费标准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进行缴纳的费用,通常按照年为时间单位进行缴费。在记账时,比较容易出现的错误是会计人员没有仔细区分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所缴纳的是当年的费用还是次年的费用,造成缴费上的混乱直接按照收付实现制进行记录,记录为农民个人缴费收入[1]。
(二)利息收入的核算错误
利息收入是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存入银行所获得的利息收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所获得的全部利息应转入财政专户,记账时容易造成的错误为:经办机构只将收入账户和支出账户的利息信息进行记录,未转入财政专户。导致出现错误。
(三)信息化管理
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不断提升和筹资标准的不断上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险金也得到了提升,都给会计核算工作带来了极大的负担,很多农村机构未能实现信息化管理,会计人员的技术又各有不同,所以经常会出现误差,因此,信息化管理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中是极为重要的事情,有了信息化管理的设备,会计人员就能够更加轻松的进行核算,错误率也将大大减少[2]。
(四)双重保险
很多农民在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同时还购买了商业保险,这就造成了双重保险的现象,在商业保险进行理赔的过程中往往会要求当事人提供医院开具的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这就造成了提供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证明有可能是复印件的情况,商业保险在进行赔付之后医疗保险才能进行赔付,如果商业保险进行鉴定的时候不把好关的话,很可能会出现骗保的情况,导致双方保险公司都受到损失[3]。
(五)法律监督
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持续发展,新农合医保的基金数额也逐渐上升,这就使会计监管部门的工作压力变得繁重,但是新农合的管理机构的性质上使自身常常处于被动状态缺乏执法力度和监管力度,当发现问题的时候能做到的仅仅是对补偿进行核算,这一现状大大影响了新农合医保的合理健康的发展。
(六)基金的增值
随着新农合的发展进程,基金也会随之增值,在增值的过程中监管力度不严格,对基金的走势不明确,有明确的规定指出基金除了进行日常赔付之外都应用作国债的购买,但是现在的情况是,只有规定但没有严格的审查制度,使基金成为缺乏保障的一笔巨款。
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核算
(一)加强信息化建设
加快信息化建设,保障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核算时的工作需求,最大限度的减少核算失误,将会计人员的工作量降低,进行信息化建设的作用还有加强对核算方面的监管,及时查找核算部分的失误,减少事后补偿的压力,提高核算的工作效率。近年来我国正在大力开展新农合会计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在这些部门安排了大量的优秀的会计人才,使会计核算方面的工作得到了应有的保障。
(二)双重保险方面的改革
对于双重保险带来的复印件申报的问题,可以采取两种方法进行解决。第一种是让参加新农合保险的人员将原件带到经办处注明复印件上的内容与原件一致并在原件上加盖公章,确认之后将原件还给经办部门,在用复印件进行申报。第二种是参保人员无法提供原件只能提供复印件的时候联系商业保险的有关部门,让商业保险的部门给出证明,以确保原件是用作申请商业保险赔偿而不是盗用他人的原件进行的复印。经审核之后,才可以将复印件作为凭证为其进行赔偿的申请。这样就需要各个保险部门积极进行联系,确保不会出现骗保的问题。
(三)收据管理妥善
要充分发挥财务部门的智能,将新农合医保的收据进行统一管理,有各个地方的乡镇制定日期,指定专人保管,进行统一的收据收集,整理,直到最后的缴销,都要有专门的人员进行严密的监控,避免收据丢失或被污染等问题的出现。保证收据完好的存放。同时有关部门对收款人员也要进行严格的培训,保证收款人员的专业性。
(四)加强监管力度
对于新农合医保的管理工作,必须采取多种手段进行管理,从新农合会计核算工作人员的角度来说一定要加强人员的教育,每一个人员都要加大对工作的认真度,以最仔细的态度进行每一项工作的实施,从而保证错误的减少。另一方面,有关部门也应加紧法律法规的制定进度,让法律法规约束相关行业进行工作发展。双管齐下才能营造一个和谐的新农合会计审核的环境,保障新农合医保的合理健康发展。
(五)规范基金的使用
对于新农合医保的基金增值贬值问题,有关部门要加强控制力度,对基金的动向了如指掌,才能更好的控制基金的走向和使用,控制基金的发放情况,对每一笔基金的变动进行严格的记录,保证每一笔钱的取向都有据可查。
三、规范有关部门的工作方式
(一)规范财政部门的工作
在财政部门进行工作的过程中,由于没能实现信息化建设,加上有关人员自由散漫,导致工作进展缓慢,频频出错,会计部门工作量繁重,导致错误不能及时发现,有关部门对会计核算这一方面的监管力度不够,问题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理,导致错误变为更加严重的错误,这在我国新农合中是经常出现的,所以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从根源上做起,首先可以为财政部门增添人手,将一个人两个人的工作分配给数量更多的人来完成,以确保在团队协作的环境中,互相监督,减少错误的发生几率,保证将错误的数量控制在一个能够得到有效解决的范围内。再一个就是建立起审查部门,专门对已经审核完毕的数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才可以对外,审核出错误就当场解决错误,这一部门应由资历老、业务能力强的会计担任,因为这是一个查缺补漏的环节,只有技术足够优秀的会计才能在进行错误筛选的同时进行修改,减轻其他会计审核人员的劳动量,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要求会计部门减少错误率,这样能够为工作节省很多的人力物力。
(二)加大在进行资金流动时候的监管力度
资金流动一直是在新农合中的一块重地,有时由于记载不明确导致资金去向不明,所以进行严格的监管措施是很有必要的。只有有了严格的管控和严密的审查制度,才能对每一笔资金进行控制,确保基金中的钱不会被擅自使用,全部都用在了该用的地方,使得在新农合中杜绝资金滥用或者资金记录不详的情况发生。只有杜绝了这些情况的发生,才能使新农合进一步发展为更好的为百姓办实事的保障机构。
(三)对农民加强思想教育
新农合进展缓慢主要是因为在农村由于思想传统,不愿意将钱花在未必发生的地方,所以相信医保的人不多,而参与新农合的人有一部分会由于种种原因出现骗保或来回摇摆不定的情况,对会计核算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新农合医保的宣传力度,增加新农合在农村人民中的公信力,让更多的人选择参与新农合医保,以便保障更多的农民。同时对骗保的情况要加以抵制。
四、结论
在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激进的推广过程中会遇到很多的问题和困难,都是现阶段我国新农合工作者需要处理的问题,这种现状下,有关部门要加紧对新农合发展环境的治理,增强人们对新农合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对会计审核部门加派人手并早日实现信息化建设,为会计人员减轻劳动负担,在没有实现信息化建设之前为会计核算部门增派人手,以增加劳动力的方式为会计审核部门减轻劳动量。为新农合的发展建设提供更好的会计核算保障,同时促进新农合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包玉兰.浅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核算[J].西部财会,2015(08):43-45.
[2]郝奋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核算的改善措施[J].现代经济信息,2013(05):207.
[3]刘利.重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影响因素及作用机制研究[D].西南大学,2011.
新农保计算方法篇2
论文关键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审计理念 审计内容 审计方法
一、当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理念分析
社会养老保险。作为当代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项目,是农村居民养老的重要保障,发挥着社会安全网的作用,并体现了政府承担基本社会保障的责任。我国农村养老社会保障发展严重滞后于城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又是农村社会保障中最薄弱的一环。在农村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快于城市的情况下,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已经显得十分紧迫而重要。而当前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工作,是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有效监督,促进其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当前要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就要正视审计现状,树立正确的审计理念。过去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只注重资金的审计。随着当前形势的变化,必须拓展审计目标,丰富审计内容,改进和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审计工作必须从重点关注资金安全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全面审计转变。只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并不能保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检查监督和反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制定与执行问题,对促进完善制度、规范业务管理。更有意义。因而,从宏观上把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把监督检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制定与完善、评价现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效果当作重要工作内容,从政策上、制度上、管理上研究问题,充分发挥审计的评价、促进作用,是当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工作应有的理念。
二、当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的主要内容
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审计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制定情况。主要审计地方政府是否建立起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是否制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障标准、申请审批程序、资金筹集渠道等制度。从目前的情况看,’各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障标准相关制度比较健全,而资金筹集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处在创建阶段,出现的问题较多,因而应作为审计监督的重点。(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落实情况。主要审计各项政策法规是否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有无因执行政策不到位而影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效果的情况。主管部门和经办机构人员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否能够正确把握,是否存在理解上的偏差,是否存在由于片面理解有关文件而导致执行政策不力甚至出现决策、执行失误等情况。
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执行效果。审计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各级财政补贴的落实情况。根据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规定,中央财政、省级财政以及县(区)财政都有一定数量的投入,在审计中就要检查财政资金的落实情况。(2)参保对象应保尽保情况。主要审计是否将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全部并及时地纳入保障范围。这项指标反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3)保障对象对新农保工作的满意程度。可以通过调查问卷或座谈的方式。对地方政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满意度进行主观评估。
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的发放。审计中应重点检查以下问题:(1)资金按时发放情况。主要检查养老金发放是否及时,每年参保对象缴纳的资金是否划入个人账户。(2)资金足额发放情况。主要检查发放给老年人的养老金是否足额,有没有欠账现象。(3)养老金银行发放情况。这项检查,主要了解养老金发放的社会化程度。养老保险社会化程度越高,资金的发放就越及时准确。
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监督管理。审计中应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1)养老金准确核算情况。主要检查管理机构在审批、管理过程中是否按规定定期对经办部门的工作进行审核监督。(2)基层管理机构情况。主要检查各地是否加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机构建设,按照规定设立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工作经费是否具备,业务培训是否进行。(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情况。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面广量大、手续繁琐、程序复杂。单靠工作人员手工操作和管理,难以统一和规范。由手工化管理向信息化管理过渡是新农保工作的必然选择。因此,检查中主要关注地方政府是否进行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是否对基层低保管理人员进行信息网络化培训。
三、当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手段与方法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的具体方法,大体可以分为审查书面资料的方法和证实客观事物的方法,此外还包括审计调查方法。审查书面资料的方法可分为核对法、审阅法、复算法、比较法、分析法;按审查资料的顺序可分为逆查法和顺查法;按审查资料的范围,可分为详查法和抽查法。当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中,应注重审计手段与方法的创新。
1强化结合性审计。发挥整体协作效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涉及到民政、劳动保障、财政、金融等多个部门的相关工作。这就要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要与这些部门相应的审计工作有所结合。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审计工作与各部门的审计结合还存在脱节。单靠社保审计一个部门,无法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工作做全面。只有通过与各相关部门的审计工作有效结合,社保审计工作才能达到一定的审计覆盖面和资金量,取得应有的效果。
2.加快计算机审计技术的开发与运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量大、面广,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和千家万户,因而,社会保障管理的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征收网络化、发放社会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已经初步形成。仅凭手工审计手段很难在浩如烟海的资金信息流中找到违纪违规问题,只有采用计算机审计手段,才能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因此,要探索开展对新农保业务系统和业务数据进行计算机辅助审计的新方法、新路子。
新农保计算方法篇3
【关键词】 新农保基金; 新农保会计目标; 新农保基金会计信息
一、背景
财政部制定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以适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需要,规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新农保基金”)的管理。新农保基金是指通过参保农村居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等渠道筹集的,用于支付符合领取条件的农村居民养老金待遇等支出的专项资金。独立于经办机构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实行专款专用。新农保基金会计以新农保基金为独立的会计主体,确认、计量和报告新农保基金的筹集、支付和管理情况。新农保基金的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目前由于新农保基金会计以政府部门为服务对象,缺乏完善的监督机制,国家审计署对新农保基金全面审计中发现各地仍存在老农保基金占用、挪用和违反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虚领冒领养老保险等问题。如广州已查验出“死亡冒领”农保待遇787人,重复领取养老金者471人,社保基金被骗保、套保涉及金额达5 800多万元,侵蚀了大多数参保者的利益。参保农村居民、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农保基金利益相关者在新农保基金会计治理中有何作用?他们对新农保基金会计信息有无内在需求?目前新农保基金会计信息内容与基金利益相关者的期望差距如何?研究这些问题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新农保基金会计管理。
二、新农保基金会计目标
新农保基金会计是为了平衡各种力量而安排的制度,为新农保基金各个相关利益团体服务。新农保基金会计通过制度角色,借助市场化机制发挥会计治理功能,实现对新农保基金的治理,即缓解信息不对称与问题,克服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最终提高新农保基金使用效率。研究新农保基金会计的目标(或新农保基金会计为谁服务),就是研究与新农保基金相关的各个利益团体及其在新农保基金会计治理中的作用。
(一)新农保基金会计信息服务对象
研究新农保制度内容可知,新农保基金关系到财政部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新农保经办机构(如邮政部门)、参保农村居民、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等。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新农保经办机构(如邮政部门)等是新农保基金管理者或称为内部人;财政部门既是新农保资金提供者又是监督者;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是资金提供者;参保农村居民作为新农保准公共产品消费者,通过个人的缴费获得政府缴费补贴,并在达到领取条件时获取包括政府基础养老金及个人账户金额在内的养老待遇,这对于参保者而言实际上具有投资的意义。新农保资金提供者财政部门、参保者、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与新农保基金管理者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新农保经办机构(如邮政部门)之间存在着契约关系。资金提供者是委托方,管理者是受托方,受托方不仅有责任保证基金的安全,还要保证其增值。
委托方以是否有利于基金的安全、增值为标准,关注新农保基金管理责任履行情况,新农保基金会计信息从制度上客观地说明新农保基金的安全性、增值性和流动性,供参保者、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等进行判断,这实际上是参保者及其他资金提供者以其所缴纳的资源为依据享有的权利。客观和可验证的新农保基金会计信息能够帮助“投资者”监管和有效行使其合法权利,通过建议、审批和监督管理层决策来使基金管理者致力于促进基金增值。
(二)新农保基金会计的目标——受托责任履行情况
在受托责任学派看来,由于社会资源(主要是资本)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资源的受托者就负有了对资源的委托者解释、说明其活动及结果的义务。因此,会计的目标就是向资源的提供者报告资源受托管理的情况。《暂行办法》中也规定新农保基金管理者要定期向财政部门报送财务、统计报表,及时向社会公布基金收支运行情况,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群众监督。针对农村居民居住分散的特点,要大力推行农村居民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同时,要设定按社会保障号供参保农民查询,数据包括基金交纳明细、本金、企业或政府补贴、滚动利息、累计等内容,还要在设立基金专门账户的基础上,为广大农民提供持卡缴费、代扣、领金的平台和窗口,从而实现新农保经办部门和保费银行之间数据的双向传输和无缝对接。目前,各地新农保试点地区纷纷出台地方法规,规范该地区受托责任履行的情况。
可见,新农保基金会计将基金管理的内部信息转化为外部信息,以控制基金管理者(内部人)可能的逆向选择或投机问题,约束基金管理者的机会主义行为,优化新农保契约设计,完善新农保管理机制,降低侵害投资者利益的风险,进而降低基金运行成本。
(三)新农保基金会计信息报告现状
新农保基金会计信息反映的是新农保基金过去的交易、事项及其结果。新农保基金会计的目标是评价基金经办、管理部门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暂行办法》规定新农保基金的管理部门需要定期向财政部门报送财务、统计报表,及时向社会公布基金收支运行情况,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进行公示,同时接受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群众监督。参保农村居民是新农保制度的主角,基于参保农村居民地位的特殊性,他们对新农保基金会计信息需求程度表达了民众监督新农保基金的真实意愿,其满意程度影响着新农保政策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进一步了解新农保基金会计信息报告的现状,笔者通过在广州市的田心村、石基村,平远县的八尺村、石正村四个村进行入户调查(本调查共发放问卷211份,收回有效问卷119份),阅读研究广州市各镇2011年度新农保基金财务报表和查看广东省一线城市关于新农保基金管理的门户网站等三个途径,了解新农保参保者对新农保基金会计信息的需求情况,发现目前新农保基金会计信息报告存在以下问题:
1.参保农村居民对新农保基金会计信息的需求意愿很强。如表1所示,92%的被调查者认为政府应每年对参保者通报新农保基金会计信息,82%的被调查者非常想知道政府对新农保基金的管理状况。同时参保农村居民希望了解新农保基金个人账户情况、新农保基金负债情况、新农保基金结余状况、政府补助情况、村集体补助情况、新农保基金投资情况、基金内部控制情况、基金结余增长变动情况分析等各方面的信息(见表2)。但目前新农保基金的管理者仅对外公布了新农保个人账户结余、新农保基金投资收益、新农保基金预算、各项补助、参保者缴费、养老金支出以及可用于支付的基金结余等情况(见表3)。与参保者需求的新农保基金会计信息相比较,新农保基金财务报表中的信息远远不能满足公众对新农保基金会计信息的需求。
2.新农保基金财务报表中仅提供了定量的会计信息,缺乏必要的定性的文字描述,加重了参保农村居民、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等对新农保基金会计信息理解的难度。
3.查看广州市、深圳市等广东省一线城市关于新农保基金管理的网站可以发现,虽然这些门户网站都具备信息公开的专门窗口,但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仅涉及新农保领取、计算、发放等通知信息,对新农保基金相关的会计信息几乎没有提及,谈不上信息透明公开。
(四)完善新农保会计信息披露的建议
新农保基金是老百姓的“养老钱”,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增值,直接关系着参保农村居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新农保事业能否健康发展。受托责任学派强调会计系统和会计制度的整体完整性,认为只有完善的会计系统和会计制度才能确保会计实务的正确性,目前我国新农保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尚属初级阶段,它不能满足实务中各个利益团体对新农保基金会计信息的要求。增加新农保基金会计信息披露,向各个利益团体特别是参保农村居民供给更多的新农保会计信息,需要从制度层面进一步下功夫。
1.进一步完善新农保基金会计核算的法律法规
我国新农保基金会计核算仅能满足基金管理初级阶段的要求,满足政府对新农保基金会计信息的最基本需求,要满足新农保基金各个利益团体对基金会计信息的要求,进一步衡量服务型政府职能履行情况,必须进一步修订完善新农保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在政府会计概念框架下,构造“新农保基金具体会计准则”,基于新农保基金会计目标和各个利益相关者的需求规范新农保基金会计报告的内容。
要求编制“新农保基金现金流量表”,反映新农保基金货币资金周转情况,揭示基金的流动性,揭示基金投资活动和筹资产生的资金变动情况及原因,有利于管理者合理调度和使用资金。
2.逐步由收付实现制过渡到权责发生制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的权责发生制改革研究在我国已经进行了二十多年,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未能付诸实施。新农保基金会计作为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的一个独立分支,可以首先尝试权责发生制改革,为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积累经验。
新农保基金由收付实现制过渡到权责发生制,确认当期应收而尚未收取的现金,如参保者个人漏交缴费额、政府补贴金额没有及时到位、基金投资收益等;确认当期已发生却尚未支付现金的部分,如已经发生的基金投资损失、已到期基金负债等。这样有利于客观地评价基金管理者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促进基金资产、负债的持续性管理,评价基金财务状况和运营绩效,监管基金,提高基金使用效益。
3.加大新农保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
农民处于社会的底层,知识和能力有限,获取政策信息的渠道相对单一,电视、收音机和村委会宣传是消息的主要来源。因此,农民有时并不能完全理解政策的含义,但同时农民又希望能很好地理解或获得相关信息。在这种矛盾下,政府部门及新农保基金管理部门应在了解参保农保居民对新农保基金会计信息需求的基础上,加强宣传教育,特别是对年轻人的宣传教育,对农民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解释,及时向农民公布新农保基金会计信息,提高农民对新农保基金会计信息的认识,使他们真正了解新农保基金管理部门所做的努力,威慑冒领、虚领新农保基金的任何企图,保障新农保基金安全。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EB/OL].2011.
[2] 刘卫.浅谈依法加强新农保基金管理[J].中国社会保障,2011(12):42.
新农保计算方法篇4
一、概念界定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同步进行,伴随着农村人口的减少和城市居民的增加,在中国由于跳跃式的发展路线,导致不同步,也导致了农村人口在居住地域、从事职业和社会身份上出现分离,使市民化分隔成农村人口―农业转移人口―市民,而农业转移人口向市民的转化迟迟未能完成,所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由此而生。
(一)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市民化是对国家提出的“新型城镇化”具象化的概念,即具体到人口的层面,从微观的角度关注农业转移人口身份转变与职业转变,从民生的角度关注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的问题。我们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定义为:“农业人口向城市不断迁移和集中,并最终转变为市民的过程。”
(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是指农业转移人口向城镇迁移、定居,并在身份、地位、价值观、社会权利、生活方式等方面向市民转化并最终融入城市必须投入的最低资金量。从广义来说就是城镇每增加一个单位人口所产生的成本,但在狭义上区别为公共成本、个人成本和企业成本,由不同的主体进行分担。
二、相关研究
目前,我国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的测算研究尚处于初步探索阶段,未形成普遍认可的成本构成体系和测算方法,对农业转移人口概念的界定模糊,使农业转移人口数量的统计口径不一,这都使得测算结果差异性大,缺乏公认度。已有学者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的测算主要从以下三个角度去研究。
首先,从“人口城市化”角度出发进行城市化成本测算。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中支出,每进入城市1个人,需要总成本为2.5万元/人。建设部调研组认为每新增一个城市人口需要增加的成本为小城市2万元,中等城市3万元,大城市6万元,特大城市10万元;其次,以“农民工市民化”为视角测算市民化成本。陆成林以上下限成本法测算出辽宁省农民工市民化成本在2.49万~7.47万元之间。姚毅基于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视角,用OLS模型估计法,测算出每增加1个城镇户籍人口,所需的财政支出增量为5.34万元;最后,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测算城镇化成本。中国社科院测算出我国东、中、西地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人均公共成本分别为17.6万元、10.4万元、10.6?f元,全国平均13.1万元/人。张广裕在考虑了人口因素的基础上,测算出甘肃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人均成本为9.24万元。王志章用农业转移人口的城乡补贴差额对市民化成本进行测算,计算出将我国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需支付公共成本3.18万元。
三、甘肃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测算
(一)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构成与测算方法
本文参考已有学者的观点,从社会保障成本、随迁子女教育成本、住房保障成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成本、城市生活成本、住房成本六方面入手,以2014年的试点数据为计算依据,计算各指标的人均成本,再运用分类加总求和法将各个指标成本加总,测算出甘肃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人均成本。
(二)甘肃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测算
1. 基础设施建设成本
农业转移人口进入城市后,对各类城市基础设施的需求增加,原有的设施规模承载力有限,需要新增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建设成本由此产生。用公式表示为
基础设施建设成本C1=城镇公共基础设施新增投资/城镇人口(1)
2014年甘肃省城镇公共基础设施新增投资为681.8亿元,城镇人口为1080万人,根据公式(1)计算可知基础设施建设成本C1=6312.96元。
2. 随迁子女教育成本
这里只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随迁子女教育成本进行测算,因为高中及以上教育阶段并不因户籍性质变化而新增财政支出。一般包括教育事业费、教育公用经费以及新建校舍的成本。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数277.33万人,按全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占义务教育学生比例(9.3%)计算,甘肃省接受义务教育的随迁子女人数25.79万人。以城乡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的差额来衡量义务教育经费成本。甘肃省随迁子女教育经费情况如表1所示。
假设新增的中小学生均用新建校舍解决,根据《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对学校校舍建筑面积的标准要求,中小学生校舍建筑面积人均6.16平方米,2014年甘肃省竣工房屋的平均造价为1342.72元/平方米,从中测算出随迁子女增加的校舍成本为8271.16元。
随迁子女教育总成本=随迁子女数量*(城乡中小学生教育经费差额+校舍成本)(2)
随迁子女教育成本C2=随迁子女教育总成本/农业转移人口数量(3)
根据公式(2)、(3)计算得随迁子女教育人均成本C2=927.07元
3. 社会保障成本
农业转移人口在市民化的过程中,不仅要获得身份上的认同,也需要?@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和服务,那么政府在财政支出方面的成本会大幅增加,将这一成本定义为社会保障成本。主要包括养老保险成本、医疗保险成本、失业保险成本、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最低生活保障。
(1)养老保险成本
为使全体人民公平地享有基本养老保障,2014年政府正式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即不再区分城居保与新农保。
本文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的差额衡量农业转移人口的养老保险成本。2014年,省财政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为340711万元,人均1140.07元;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为269138万元,人均217.03元,城乡差距为923.04元,所以增加的转移人口养老保险成本为923.04元。
(2)医疗保障成本
目前,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主要是城市职工医疗保险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则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2014年,甘肃省对新农合和居民医疗保险人均补助标准从280元提高到320元,参加新农合人数1925.92万人,参保率达到了98.26%。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后,转移人口由参加“新农合”变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增加的医疗保险成本就是财政补贴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农合的差额。因为对城乡居民的医疗补助实行统一的标准,所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后政府财政在医疗保障支出方面并不会增加成本,即转移人口医疗保障成本为0元。
(3)其他社会保障成本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障支出包括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后对这些保障的需求增加,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助。2014年,省财政对失业保险的补助为4235万元,年末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62.35万人,人均26.09元;对工伤保险的补贴为5290万元,年末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175.14万人,人均30.2元;对生育保险的补助为5839万元,年末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143.7万人,人均40.63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3576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2460元,城乡差距1116元。
将养老保险成本、医疗保障成本、其他社会保障成本加总求和
就是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成本。即C3=2135.96元。
4. 住房保障成本
农业转移人口进入城镇生活,除了吃穿之外,面临的最迫切问题就是住,但又难以负担高昂的住房成本,所以政府发挥了作用。《甘肃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指出,在保障性住房上,甘肃省将实行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将已建成并分配入住的廉租房同意纳入公共租赁住房范围,已建成未入住的廉租房以及在建的廉租房项目建成后,优先解决原廉租房保障对象住房困难。通常对住房保障成本的计算用如下公式表示为
住房保障成本C4=保障性住房覆盖率*人均住房面积*单位面积造价(4)
“十二五”末,甘肃省保障性住房覆盖率为25.5%以上,根据《甘肃省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新建廉租住房的单套面积控制在50平米以内,按三口之家计算,人均住宅面积为17平米左右,2014年甘肃省竣工房屋的平均造价为1342.72元/平方米,据公式(4)测算得C4=5820.69元/人。
5. 城市生活成本
农业转移人口在转型为城镇居民后,在城市生活用于水电气、交通、通讯、娱乐等方面的日常消费支出,同时扣除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前的人均消费支出,作为其新增的城市生活成本。在这里用城镇居民消费支出与农村居民消费支出的差额来衡量农业转移人口的城市生活成本,由于居住成本单独核算,所以扣除城镇居民的居住支出。
6. 住房成本
尽管部分农业转移人口可以被纳入政府的保障性住房体系,但77.5%农业转移人口要自行购买城市普通商品住房或租房,我们把其住房成本定义为城市人均住房成本,也就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后达到城镇居民居住水平的最低成本,这种成本更接近城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平均建成成本,而非商品房的平均销售成本。
截至2015年年底,甘肃省城镇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1平方米,单位住房面积造价为2138.67元/平方米,则人均住房成本C6=51381.55元。
四、测算结果分析
由表2可知,甘肃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人均总成本约73465.04元/人,财政负担成本为14511.89元,占总成本20%,个人负担成本为58953.15元,占总成本的80%。
公共成本占总成本近20%,支出主要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住房保障两方面,共占到公共成本的79%,根据《甘肃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到2020年要努力实现35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按人均1.52万元计算,若要实现这350万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需公共成本约532亿元,占甘肃省2014年公共财政收入的近3/4,这对甘肃省的财政是一项巨大的考验。
个人成本占总成本达80%,如果按照2014年甘肃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04元来衡量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工作的收入,这一收入只够支付个人成本的一半。其中住房成本达5.13万左右,已占到个人负担成本的87%,主要原因是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的覆盖人群只有25.5%,其余的75.5%农业转移人口需要自己通过购房或租房的方式解决居住问题,个人负担的住房成本必然很多,如果再加上农业转移人口及家属的日常生活成本,还有教育成本等支出,农业转移人口自身面临的压力很大。
五、结论
从城市基础设施、随迁子女教育、社会保障、住房性保障、城市生活、住房成本六个方面对甘肃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进行测算,甘肃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人均总成本约7.41万元/人,其中财政负担成本占总成本20%,个人负担成本占80%。
新农保计算方法篇5
关键词 农业生产;计算机技术;应用;意义;问题;解决方法
中图分类号 S1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7)04-0287-01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先进适用的技术应用到农业生产中,对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产品品质的提高均有一定的效果。20世纪90年代以后,计算机技术发展迅速,在农业、工业等生产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人们的生产及生活均离不开计算机技术,在发达国家,计算机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中,而在我国推广应用还不广泛。因此,在农业生产中广泛应用计算机技术是我国农业未来的发展趋势。
1 计算机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的意义
1.1 提高产量
我国人口数量多,对粮食有更多的需求。我国传统农业主要采取人力、畜力的方式,对天气的依赖性较强,粮食均产较低。农业生产中引入算机技术后,可以从多个方面对农业生产进行监测,控制农作物的生长,最终达到提高产量的目的。
1.2 节约劳动力
我国传统农业主要依靠人力,将大量农民束缚在土地上,生产效率很低,浪费大量的劳力,但是收入却不能保证,受到气候因素的影响较大。而使用了计算机技术后,可节约劳力,在农业生产中降低了个人主观性因素的影响。
1.3 保证粮食生产安全
我国人口数量众多,但总耕地面积不足,人均耕地面积不到667 m2,所面临的粮食生产安全形势严峻。而在农业生产中应用计算机技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我国粮食生产安全,如在选育种子时,如果应用计算机技术,则更为科学、高效。
1.4 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目前,我国不少耕地遭到了严重破坏,据2010年调查资料显示,我国被污染破坏的耕地面积超过933.3万hm2,其污染的原因大部分是灌溉水受污染、耕种不合理、垃圾随意乱埋等。为了实现土地资源的长期利用,保障耕地安全,人们在耕种土地时需要采取科学的方式。因此,有必要在农业生产中应用计算机技术,将先进的高新技术应用到农业中[1-2]。
2 存在的问题
20世纪80―90年代,我国农业部开始将计算机农业的发展列入农业未来发展的专题研究中,发展现代化农业,计算机技术逐渐在我国农业生产中得以应用。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基本上实现了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过渡。作为高新技术,计算机技术在我国农业生产中的应用还不太成熟,农户的综合素质不高,对新事物的接受程度有限,因此计算机技术应用范围不广,使用率不高,与农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还存在不少的问题[3-4]。
2.1 计算机技术的普及程度有限
我国各个地区的经济水平存在较大的差异,计算机技术在不同的行业普及程度不一样,尤其是在农业生产中更低。即使有些农户家中有计算机,但由于其水平有限,对计算机使用、维修方面的知识缺乏,平时也很少使用。
2.2 农业信息技术方面的研究缺乏
农业生产中应用计算机技术的重要工作即实现资源共享、普及农业技术,但是目前我国在农业方面未建立起完善的研究系统,农业方面的人才缺乏,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农业信息网络,科技共享、普及程度不高。此外,由于农业生产中计算机的应用还不成熟,国家监管力度不够,网络上有些农业技术并不科学,由于监管不到位,往往会对农业生产者产生误导作用。
3 解决方法
3.1 提高农业生产者的综合素质
目前,我国农业生产中计算机技术不能广泛普及的一个重要原因为农业生产者的综合素质较低,对新技术接受程度有限。应加大对农户的素质教育,让其认识到农业生产中应用计算机技术的重要作用,提高其计算机应用能力。
3.2 推广普及计算机技术
积极普及计算机技术,加大推广力度,多安排相关技术人员深入到基层,向广大农业生产户宣传农业技术及计算机技术,进一步扩大计算机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范围。
3.3 培养高素质的农业研究人才
政府在农业生产方面要加大对技术的研究力度,培养综合素质高的农业研究人才充实到农业生产中,坚持农业与计算机技术相结合,提前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好预测,以采取合适的应对措施规避风险。
4 参考文献
[1] 于海霞.计算机与农业生产[J].吉林农业,2008(2):5.
[2] 刘凡华.浅析计算机在农业生产上的作用与普及推广措施[J].农业开发与装备,2014(8):90.
[3] 龙江雨.浅析计算机在农业生产上的作用与普及推广措施[J].北方园艺,2010(18):233-234.
新农保计算方法篇6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颁布施行,不仅起到了协调城乡发展的作用,也为广大农民带来了医疗的保障。过去农民求医问药过程中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困难,主要就是由于经济困难而造成的“看病贵”问题,不能够接受良好的治疗,没有全面的医疗保障,使得农民的健康得不到保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建立很大程度上为农民解决了看病难、吃药贵的问题,但随之而来的就是会计财务处理工作的挑战,虽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前已经处于发展阶段,对合作医疗的财务处理也已经逐渐成熟,但却仍然有一些困境存在,会计制度还不健全,财务依据还不充足,导致会计进行财务核算处理时产生困难,因此,应当在实践中寻求账务处理良好办法,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财务流程顺利运行。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会计账务处理的现状
(一)会计制度不健全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施行时间并不长,目前仍然处于进步发展阶段,因此对会计制度的制定仍然还不健全,许多地方目前使用的会计制度还是城镇医疗的会计制度。但城镇医疗制度本身就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不同,无论是管理方式还是财务单据都有所不同,城镇医疗的会计制度同样也不适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就目前来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会计制度较为单薄,横向来说,会计的财务统计功能不够宽泛,适用范围很小,不能应对一些特殊财务状况;纵向来说,会计的分层制度不够合理,虽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服务的都是乡镇村落,但仍然需要对会计进行合理分工,各有分管,不能仅由一两个人来承担整个财务处理过程,纵向管理的不深刻将会导致财务处理的误差产生,从而造成整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财务处理发生漏洞,导致国家经济和合作医疗基金的流失[1]。
(二)账务依据不明确
目前在我国大部分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财务核算数据起始日期都是由会计开始核算财务时起计,一直到第二年的相应日期为止的一年,这样的财务数据核算起止日期计算方法虽然能够一定程度上加强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医疗合作的积极性,拓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范围,但却缺乏计算起止日期的有力依据,实际上是不合理和不科学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会计财务管理仍然存在着时间依据上的混乱,这种情况非常容易导致会计财务处理环节出现问题,影响会计财务处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财务处理造成困扰,也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未来发展进步产生不利影响[2]。
(三)会计基础不牢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面对的是乡镇村落,而这些地方地理位置普遍较为偏远,交通不发达,生活水平差,这就导致了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账务进行处理的会计任免上的困难。有经验的工作人员不愿意到偏远乡镇工作,因此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核算和账务管理的基本都是会计经验不丰富的新手,会计基础不牢固,导致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账务处理上的不方便。
另外,目前我国的会计审核工作也缺乏基础,经常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点,影响会计核算工作的顺利进行,上升到宏观层面,则会产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整体架构的不稳定因素,国家政策不能得到有效的实施,对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造成不利影响。
(四)账务核算难进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会计账务项目较为繁杂,涉及到个人缴费、门诊支出、收入过度等,由于新型合作医疗目前仍然处于发展阶段,会计账务处理的流程尚未成熟,因此对账务的核算造成了很大难度[4]。一些用户不仅参与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也自行购置了其他相关的商业保险,但商业保险的流程需要依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账务核算流程为依据,基本都会要求用户出示看病就医时的原始票据凭证和相关财务账目,而用户为了保证商业保险能够正常使用,只能将相关医疗手续票据进行复印后上交复印件,复印件的风险客观存在,如果商业保险公司对手续票据的审核不严格、不过关,极有可能出现个别用户利用二者之间的差异流程进行虚假报销的现象,会计账务难以进行科学顺利的核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要功能就难以实现。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会计账务处理的办法
(一)健全会计制度
在会计制度方面,为适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进步和发展,需要将原本适用于城镇医疗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制度进行有针对性的改革,结合当今国情和社会发展程度,以及各个地区发展的实际情况,创设和健全全新的适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会计账务处理制度。具体来看,应当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深入研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解决对策,让会计账务处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并且随时提交,建立好账务处理的相关档案,进行信息化的会计账务处理管理,利用计算机对会计账务考察和审核,一旦出现漏洞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保证会计账务处理的有效性和即时性。
(二)明确财务依据
会计账务处理的依据不能与传统形式一样从实施日期时开始,再由第二年该日期截止,应当规范依据,使用整年计算的方式,将每年的一月一日定为会计账务核算的第一日,截止于当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这种改革方式能够让核算日期达到规范的统一,并且更加具有科学性,避免了因日期起止问题而产生纠纷。对会计财务处理依据进行有效严格的管理,才能保证核算日期更加正规,从而有效促进会计账务处理达到理想的效果[5]。
(三)巩固会计基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质与城镇医疗并不相同,因此需要对操作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考核,使其适应新农村合作医疗的账务处理工作。不仅如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会计人员需要重视基金支出与收入以及结余,及时披露现金的来源及出处,保证基金收入对会计收付不产生任何影响,并根据相关依据对用户的个人收入以及扶持收入进行单独披露,确保基金收入并不会影响基金会计信息,严格对会计自身的基础进行规范培训,保证会计人员在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会计账务处理时充分遵照流程。
(四)完善核算项目
各个地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进度不能完全同步,会计账务的处理也同样很难同步[6]。根据规定,应当严格要求各地在进行会计账务处理设置项目,禁止除基金、资产、收入、负债和支出五项之外的会计账务处理项目的制定,完善会计账务项目的核算,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会计账务核算的具体项目达到各地统一的标准,不仅能保障国家对账务的审核查验更加规范有序,同样也能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个会计账务项目的可持续发展,为更广大的农民提供更便捷的农村合作医疗服务。
三、结论
本文主要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会计账务处理进行了相关方面的分析和研究,目前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会计账务处理仍然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有关部门需要及时发觉不足之处并制定对策加以解决,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正常运转,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会计账务处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最终达到为广大农民群众带来医疗卫生福利和减轻农民医疗卫生负担的目的,从而进一步构建和谐社会。
新农保计算方法篇7
受国务院委托,现将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提请*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20*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和*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决定、决议,实现了“*”时期的良好开局,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取得了新的巨大成就,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也比较好。
全国财政收入39343.62亿元(不含债务收入,下同),比20*年增加7694.33亿元,增长24.3%,比预算超收3920.2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本级收入超收2542.47亿元,地方财政本级收入超收1377.77亿元。按规定解决出口退税历史陈欠613亿元后(账务上以退库处理),全国财政收入为38730.62亿元,比20*年增加7081.33亿元,增长22.4%,比预算超收3307.24亿元,完成预算的109.3%。全国财政支出40213.16亿元,比20*年增加6282.88亿元,增长18.5%,完成预算的104.8%。
分中央与地方来看:中央财政总收入21232.31亿元(已扣除解决出口退税历史陈欠613亿元),比20*年增加3971.82亿元,增长23%,比预算超收1960.27亿元,完成预算的110.2%。其中,中央本级收入20449.77亿元,比20*年增加3901.24亿元,增长23.6%,比预算超收1929.47亿元,完成预算的110.4%;地方上解收入782.54亿元,比20*年增加70.58亿元,增长9.9%,比预算超收30.8亿元,完成预算的104.1%。中央财政总支出23482.26亿元,比20*年增加3222.27亿元,增长15.9%,完成预算的105.7%。其中,中央本级支出9991.56亿元,比20*年增加1215.59亿元,增长13.9%,完成预算的104.9%;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13490.7亿元,比20*年增加20*.68亿元,增长17.5%,完成预算的106.3%。新建立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0亿元。中央财政赤字2749.95亿元,比*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950亿元减少200.05亿元,占GDP的比重下降为1.3%。20*年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控制在35381.68亿元的限额以内。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1706.87亿元,支出1706.87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31771.55亿元,比20*年增加5186.77亿元,增长19.5%,完成预算的107.3%。其中,地方本级收入18280.85亿元,比20*年增加3180.09亿元,增长21.1%,完成预算的108.2%。地方财政总支出31004.14亿元,比20*年增加5137.87亿元,增长19.9%,完成预算的104.7%。其中,地方本级支出30221.6亿元,比20*年增加5067.29亿元,增长20.1%,完成预算的104.8%;上解中央支出782.54亿元,比20*年增加70.58亿元,增长9.9%,完成预算的104.1%。地方财政收支相抵,结余或结转767.41亿元。上述预算执行数字在决算编制汇总后,还会有些小的变化。
20*年中央预算执行主要情况是:
(一)依法加强收入征管,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20*年,国民经济保持了增长速度较快、效益较好、物价水平较低的态势。在此基础上,各级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积极实施科学管理,全面清理和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控制减免税,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都保持了较快增长。财政收入形势好主要是经济形势好的反映,也表明财政收入机制渐趋完善,财政发展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协调性。需要说明的是,除经济形势好、效益提高这一关键因素外,财政收入较快增长也存在一次性、政策性和超常规因素。主要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国有商业银行股改后利润增加,所得税大幅增收;开征石油特别收益金;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集中入库;受固定资产投资和工业生产增长较快、资源性产品价格上扬等影响,相关行业税收超常规增长。剔除这些因素,财政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情况是基本相适应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根据《预算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的要求,中央财政超收收入2573亿元(未扣除解决出口退税历史陈欠),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体制规定,增加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231亿元、增加教育支出16亿元外,主要用于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解决历史欠账和削减财政赤字,以增强财政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具体是:增加社会保障支出241亿元;增加石油特别收益金专项支出372亿元,用于对农渔林等行业因油价上涨增支的补助,以及能源开发、节能、环保等方面的重大项目支出;增加预算内经常性投资10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加专项支出135亿元,用于公路建设、购置储备油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增加“三奖一补”资金、对农牧民补助、缉私经费补助、口岸专项转移支付35亿元;增加出口退税指标613亿元,用于解决剩余出口退税历史陈欠;减少中央财政赤字200亿元;预留20*年调整工资及相关支出130亿元。为更加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保持中央预算的稳定性和财政政策的连续性,安排500亿元新建立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安排使用纳入预算管理,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20*年中央财政预计超收收入安排使用的情况,国务院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综合运用多种财税手段,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20*年,根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在实施稳健财政政策过程中,进一步调整和丰富了政策手段,并有促有控,增强财政调控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一是积极调整和完善相关税收政策。从20*年4月1日起,对消费税的税目和税率进行了1994年以来最大规模的有增有减的调整。将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减除标准和内资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由800元/人月提高至1600元/人月。调整了资源税政策。调整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扩大了“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取消出口退税和降低退税率的范围,同时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对部分“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加征出口关税,降低部分资源性产品进口关税。东北地区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等税制改革工作也稳步推进。税收政策的调整和完善,对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合理引导消费和间接调节收入分配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相机调整中央政府投资规模并优化使用结构。20*年中央政府投资总规模1254亿元(含超收安排100亿元),主要用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事业、环境生态、西部大开发等方面的项目,适当开工建设关系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同时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合理把握预算下达进度,严格投资管理,加强监督,提高了投资使用效益。三是调整规范住房土地收支管理的财税政策。将20*年实施的个人购房转手交易征免营业税期限由2年延长至5年。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来源。有针对性地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和使用管理政策,制定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相关政策,初步遏制了房地产市场中的投机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促进了节约集约用地。四是研究实施有利于节能和开发新能源的财税政策。针对石油价格高企的新形势,积极研究促进发展石油替代能源的措施,制定支持生物能源发展等扶持政策,发展替代能源的财税政策体系初步建立。同时积极推进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开征石油特别收益金。这些措施与其他调控措施相配合,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向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
(三)加大财政支农力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20*年财政支持“三农”具有力度大、政策实、措施多、机制新的特点,公共财政的阳光越来越多地照耀到农村。20*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各项支出共3397亿元(不包括用石油特别收益金安排的对种粮农民综合直补120亿元),比20*年增加422亿元,增长14.2%。一是全面取消农业税。同时,取消了农业特产税,制定出台《烟叶税暂行条例》,这标志着国家与农民的传统分配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革,有利于农民减负增收和休养生息,有利于农业的长远发展。中央和地方财政分别安排转移支付782亿元和250亿元。与改革前的1999年相比,农民减负约1250亿元,人均减负约140元,农场农工负担也进一步减轻。农村税费改革进入农村综合改革的新阶段。二是加大补贴政策实施力度。中央财政新增120亿元补贴资金,适时对种粮农民因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导致的增支实行综合直补,7.28亿种粮农民直接受益,并根据石油价格调整情况,拨付渔业等行业补贴资金85.9亿元。全国粮食直补资金达到142亿元,比20*年增加10亿元,其中13个粮食主产省(区)126.8亿元,均占本省(区)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中央财政安排良种补贴41.5亿元、农机具购置补贴6亿元,其中,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比20*年增长100%。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及时拨付补贴资金59亿元。全面推广“一卡(折)通”,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民的银行卡或存折中,并启动中国农民补贴网建设,加强补贴管理。符合我国国情、综合补贴与专项补贴相结合、管理比较规范的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初步建立,保障和促进了粮食安全生产。三是顺利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从20*年春季学期开始西部地区率先进行改革,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同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安排公用经费补助,启动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中部地区每个省选择一个县于秋季学期开始试点,东部地区大部分省份也主动实施改革。中央和地方财政分别安排资金150亿元和211亿元,并对部分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直达学校,平均每学年每个小学生减负140元、初中生减负180元。这一改革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说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在此基础上,大力支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并在全国十个省份启动“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试点,为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四是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范围。据统计,全国50.7%的县(市、区)进行了改革试点,参合农民4.1亿人,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由10元提高到20元,省级财政也相应提高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42.7亿元。从制度和机制上缓解了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五是大力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长远发展。重点支持农村“六小”工程等项目建设,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深入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改造中低产田、扶持产业化经营等,预计新增粮食生产能力29.1亿公斤;中央财政研究确定从20*年起,用4年时间核减农业综合开发债务44.86亿元,进一步调动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中央财政安排扶贫资金137亿元,重点支持贫困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大力支持农业技术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启动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推进“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等。六是积极支持建立多元化的支农投入机制。在全国162个县开展整合支农资金试点,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的规模效益。积极探索建立“民办公助”等机制,调动农民投入的积极性。大力支持农村金融体系建设。20*年,中央财政拨付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保值贴补利息资金29.31亿元,并将试点地区的所得税减免政策延长3年,帮助农村信用社逐步化解历史包袱,增强发展后劲,更好发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力军的作用。这些措施促进了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加快了城乡协调发展步伐。
(四)重点支出得到保障,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切实体现公共财政公共性和公益性的本质特征,财政支出重点向社会事业倾斜,突出加强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一是积极支持就业再就业工作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20*年全国财政就业和社会保障支出4337.65亿元,增长17.3%,完成预算的109.1%。其中,中央财政社会保障支出2010.02亿元,增长22.9%(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20*年全国预算执行情况20*年全国预算(草案)》,以下简称预算草案,第52页)。在东北三省试点的基础上,增加8个省份开展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推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就业再就业政策的合理衔接。大力支持中西部地区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困难地区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认真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实施办法,支持国有困难企业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积极配合研究解决企业干部和军队退役人员的安置问题。特别是面对自然灾害比较严重的形势,中央财政安排并及时拨付各种抗灾救灾资金112亿元,地方财政也积极安排和拨付抗灾救灾资金,有力地支持了抗灾救灾。二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20*年全国财政教育支出4752.7亿元,增长19.6%,完成预算的103.8%。其中,中央财政教育支出536亿元,增长39.4%(详见预算草案第51页)。在重点支持农村义务教育的同时,启动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支持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继续支持实施“985工程”等,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完善以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奖学金等为主要资助手段的高校和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三是支持卫生事业发展。20*年,全国财政医疗卫生支出1311.58亿元,增长26.5%,完成预算的110.7%。其中,中央财政医疗卫生支出138亿元,增长65.4%(详见预算草案第53页)。重点加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支持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基层卫生机构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等。四是支持科技创新。20*年,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全国财政科技支出1260.38亿元,增长26.2%,完成预算的110.2%。其中,中央财政科技支出774亿元,增长29.2%(详见预算草案第50页)。进一步优化投入结构,增加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的投入,加大了对公益性科研机构的支持力度。出台激励性的财务制度,制定税收优惠、政府采购等财税政策措施,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五是支持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20*年,全国财政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834.53亿元,增长18.6%,完成预算的108.5%。其中,中央财政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123亿元,增长23.9%。主要用于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点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全国文化信息共享、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等工程。六是支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完善天然林保护工程政策,积极推进退耕还林后续政策调整等,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支持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全年安排退耕还林400万亩、退牧还草1.5亿亩。大力推进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从20*年起8个省份已全面推开改革试点。这些措施进一步表明我国社会事业正处在一个加速发展的新时期。
(五)着力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认真落实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特别是继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一是加大“三奖一补”政策实施力度。20*年奖补资金规模达到235亿元,比20*年增加85亿元,并完善奖补机制。巩固和扩大了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成果,全国财政困难县的总数已经由20*年初的791个大幅度减少到目前的200个左右,并将持续向好的方向发展。推动了省以下财政管理方式创新,全国28个省份推行乡财县管改革,18个省份推行省直管县改革,为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提供了体制和机制保障。进一步调动了产粮大县生产粮食的积极性,维护了粮食安全。提高了县乡政府的行政能力,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20*年中央财政用于对地方主要是中西部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达到1527亿元,比20*年增加407亿元。三是完善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办法。20*年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达到155.63亿元,并将非民族自治区、州的民族自治县纳入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范围。完善了革命老区、边疆地区、等困难地区转移支付办法。四是支持加强基层政权建设。20*年中央财政安排政法补助专款59.3亿元,帮助地方基层政法部门进一步改善执法办案条件。安排监狱体制改革经费9.25亿元,推动监狱体制改革。特别是为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从20*年开始,用两年时间支持解决全国98086个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的问题,中央财政20*年已安排4.9亿元。此外,首次实现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统一,大力支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这些措施提高了地方特别是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
(六)大力支持各项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及支持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又取得新的重要进展。一是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进展顺利。实施了公务员、军人、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港澳地区内派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相应调整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企业离休人员和援外出国人员工资生活待遇,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优抚对象和城市低保对象等的待遇水平和生活补助标准,并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部分退休早、基本养老金水平相对偏低的人员予以倾斜,这是历史上提高幅度以及中央财政补助规模最大的一次。同时,全面清理整顿了公务员津贴补贴,建立并逐步完善了监督制约机制。二是大力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250亿元,支持93户国有企业实施政策性破产,妥善安置职工41万人。核定经费补助基数48.1亿元,初步完成第二批74户中央管理企业分离办社会工作任务。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也顺利起步。同时,出台一系列财税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推动外贸改革和实施“走出去”战略。三是积极推动金融体制改革。摸清了金融类国有资产底数和分布情况。制定了国有股权益上缴政策、国有股减持政策和所得税政策,支持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顺利改制上市。四是稳步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这是建国以来我国财政收支分类统计体系最为重大的一次调整,也是我国政府预算管理制度的又一次深刻创新。新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充分体现了国际通行做法与国内实际的有机结合,有利于更加清晰完整地反映政府收支全貌和职能活动情况,对进一步提高政府预算透明度,强化预算管理与监督,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五是不断深化其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结余资金管理加强,绩效考评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定员定额试点不断完善,项目预算实现滚动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扩大到所有中央部门及所属6100多个基层预算单位,实施改革的预算资金达到4600多亿元。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本级,270多个地(市),1000多个县(区),超过16万个基层预算单位也实施了此项改革。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进展加快,改革范围不断扩大。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达到3500亿元,在节能、环保等方面较好发挥了扶持和导向作用。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中央国库现金管理稳妥开展,国债余额管理顺利实施,金财工程建设步伐加快。这些措施有力地推动了传统预算管理制度向现代预算管理制度转变,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
(七)严格依法理财,财政管理进一步规范。扎实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依法理财贯穿财政工作的始终。一是财政法律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将在本次大会上进行审议,《烟叶税暂行条例》、《车船税暂行条例》、《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已由国务院或修订。《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正式,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开始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建立了科学规范的彩票公益金分配制度。财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中央财政行政许可事项各项制度及申请等均在网上公示。二是会计等基础建设继续强化。建立了与经济发展进程相适应、与国际标准趋同的会计、审计两大准则体系。同时实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完善继续教育制度。研究提出了我国政府会计改革战略框架总体设想。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监管加强,业务领域进一步扩大。三是财政监督成效明显。初步建立了实时监控、综合核查、整改反馈、跟踪问效的财政监督机制,重点监督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支出使用情况。共查处有问题资金911亿元,挽回损失150亿元。四是整改工作不断加强。国务院对于全国人大有关决议和审计报告所提意见和问题高度重视,要求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认真落实审计决定,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目前,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已认真进行了整改。审计发现的中央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大部分已得到整改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有关整改情况国务院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
20*年中央预算执行和财政经济运行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经济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对“三农”、教育、卫生等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仍需加大。二是对解决涉及国计民生问题的投入力度仍需继续加大,如: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农村低保制度尚未完全建立,部分地区还存在“上学难、上学贵”以及“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等等。三是经济发展的代价较大,对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扶持政策措施仍需加强。四是部分地区基层财政还比较困难,基层公共服务的财政保障能力需继续提高。五是财政资金损失浪费等现象时有发生,财政收支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水平仍有待提升。我们将增强紧迫感、使命感,着力深化改革,优化支出结构,完善相关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高财政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根据中央对20*年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面临的新形势,20*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调控,完善措施,继续实施稳健财政政策,着力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以人为本,突出重点,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支持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加大力度,健全制度,规范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着力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勇于探索,敢于创新,积极深化各项改革,着力完善财税体制机制,更好地让全体人民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和公共财政阳光。
根据上述总体思路,20*年预算的主要指标安排如下:中央财政总收入24421.08亿元,比20*年增加3188.77亿元,增长15%。其中,中央本级收入23590.3亿元,比20*年增加3140.53亿元,增长15.4%,这个增幅高于税务、海关部门的税收计划420亿元,执行中如果完不成预算收入,则通过调入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解决;地方上解收入830.78亿元,比20*年增加48.24亿元,增长6.2%。中央财政总支出26871.08亿元,比20*年增加3388.82亿元,增长14.4%。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1062亿元,比20*年增加1070.44亿元,增长10.7%;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15809.08亿元,比20*年增加2318.38亿元,增长17.2%。中央财政收支相抵,赤字2450亿元。中央财政国债余额限额37865.53亿元,比20*年增加2483.85亿元。汇总中央和地方财政收支安排,20*年全国财政收入44064.85亿元,比20*年增加5334.23亿元,增长13.8%。全国财政支出46514.85亿元,比20*年增加6301.69亿元,增长15.7%。财政收入按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安排,既考虑了我国经济社会较快发展的趋势和近几年收入增长的实际,也考虑了各种减收因素,是积极稳妥的。
需要说明的是,提交大会审议的20*年预算草案及指标是按照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的,为便于代表审议,我们另行在20*年预算草案表中对20*年预算执行数按新科目作了相应调整。
20*年中央财政重点支出安排和主要财税政策如下:
(一)继续适当减少中央财政赤字,调整和优化政府投资使用方向与结构。宏观调控是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客观需要。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经济发展的新形势,20*年中央财政赤字调整为2450亿元,比20*年预算赤字减少500亿元,预计占GDP的比重继续下降到1.1%。中央政府投资总规模安排1304亿元,比20*年预算的1154亿元增加150亿元。其中,国债项目资金规模调整为500亿元,比20*年减少100亿元;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规模调整为804亿元,比20*年预算增加250亿元。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国债项目资金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的使用方向与结构,向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倾斜,重点用于改善农村公共服务。
(二)强化各项支农惠农财税政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扎实贯彻“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把支持解决“三农”问题作为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20*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各项支出共达3917亿元,比20*年增加520亿元,增长15.3%。一是严格执行增加投入政策。新增政府投资主要用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确保用于直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投入比20*年有所增加。继续落实新增教育、卫生、文化支出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提高车购税支出用于农村的比重。土地出让收入在确保足额支付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后,重点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倾斜,逐步提高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二是加大支农补贴力度。中央财政安排良种补贴55.7亿元、农机具购置补贴12亿元,分别比20*年增加14.2亿元、6亿元,并将科学改进补贴政策和方式。进一步完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办法,探索建立粮食综合补贴制度。落实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稳定农民种粮收益。三是支持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央财政安排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支出30亿元,用于鼓励已经建立制度的地区完善制度,支持未建立制度的地区积极探索建立制度。各地区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可能,确定低保对象范围、标准,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四是促进现代农业建设。把发展生产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中央财政安排经费5亿元,用于农业技术推广。安排试点补助9亿元,支持测土配方施肥。安排补助资金3亿元,促进农业产业化及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安排农业综合开发支出115亿元,并引导地方财政和社会资金投入,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综合效益。安排补助资金10亿元,完善“民办公助”机制,支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支持畜牧业健康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安排经费11亿元,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新型农民科技技能培训,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者素质。五是扩大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暂不具备条件的省份也要扩大市、县改革试点范围。认真清理化解乡村债务,扩大化解乡村债务试点范围,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优先化解举办农村义务教育等公益事业形成的债务。全面落实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政策。六是创新财政扶贫开发机制。安排扶贫支出144亿元,比20*年增加7亿元。总结完善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扶贫资金分配激励机制、贫困县进退机制,提高扶贫开发成效。七是支持农村文化事业发展。中央财政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3亿元,比20*年增加47.13亿元,增长37.4%。安排资金25亿元,加快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切实提高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水平,支持解决农民群众“听广播难、看电视难”的问题。以农村基层为重点,积极推进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八是促进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中央财政安排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保值贴补利息资金19.56亿元,支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0亿元,选择部分农业保险基础较好的农业大省,支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同时,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注重发挥政府资金的带动作用,引导农民和社会资金投入农村建设,加快构建多元化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三)大力推进机制和政策创新,着力支持解决“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教育影响人生走向,涉及千家万户,惠及子孙后代,关系国家未来。20*年,中央财政安排教育支出858.54亿元,比20*年增加252.49亿元,增长41.7%(详见预算草案第51页)。一是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在巩固西部地区改革成果的基础上,20*年中部和东部地区也全面推行,对全国1.5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落实免除学杂费政策,并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同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中央财政相应安排资金279.8亿元。继续支持开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试点,深入研究建立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二是全面建立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并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20*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95.1亿元,用于扩大政策受益面,提高资助标准。争取在“*”期间建立起系统、科学、公平、有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不起学”的问题,促进教育公平。同时,突出政策导向,资助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向农村地区倾斜,向职业教育倾斜,向国家最需要的专业倾斜,促进教育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培养社会需要的多元化合格劳动者,引导和促进就业,避免“千军万马走独木桥”。上述政策和机制的全面实施,标志着我国已从义务教育这个基础环节和经济困难学生这个贫困群体入手,着手建立比较完善的财政保障政策体系框架,将更加有效地解决“上学难、上学贵”这个突出问题。中央财政还将大力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和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四)多种措施和政策并举,积极支持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健康关系人民群众幸福生活,是人全面发展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20*年,中央财政安排医疗卫生支出312.76亿元,比20*年增加145.36亿元,增长86.8%(详见预算草案第53页)。一是实施免费防治重大传染病政策。努力做到能预防的预防,能治疗的治疗,能监控的切实加强监控。将可以通过接种疫苗有效预防的法定重大传染病纳入国家免疫规划范围,并在原来免费救治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患者的基础上,将救治效果好的麻风病等纳入免费救治范围。加大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保障力度,支持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提高传染病防控水平。改变过去以地方财政为主负担法定重大传染病防治资金的机制,实行以中央财政负担为主的新机制。这一政策不仅可以使更多患者直接受益,而且将更好地控制疾病的传播,使全社会受益。二是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步伐。2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80%以上的县(市、区),提前一年基本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继续按每人2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适当补助,地方财政补助标准也要全部提高到每人20元,并不断完善办法,规范管理,确保参合农民真正受益,并且得到越来越多的实惠。三是支持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从20*年开始进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逐步将城镇职工之外的城镇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中央财政将对中西部地区的困难城镇居民参保缴费给予适当补助。同时,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支持做好关闭破产和困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保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有钱看病。四是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20*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投入,支持中西部地区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稳步推进城市医疗救助试点,推动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逐步提高救助水平,加强医疗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切实减轻城乡困难群众看病就医的经济负担。五是大力支持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养的支持力度,力争到2010年将农村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全部轮训一遍,所需资金主要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负担。同时,建立城市社区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中央财政从20*年起对中、西部地区城市社区服务人口分别按人均3元、4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使城市居民安全、有效、方便、快捷地享受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六是大力支持中医药振兴发展。加大支持“名医、名科、名院”建设和适宜中医药技术在基层推广应用的力度,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更好地发挥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同时,大力支持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
(五)突出帮助解决基本民生问题,切实加强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大力支持解决民生问题,是促进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基本的要求。公共财政作为公共资源配置的主体,其最大、最基本的作用就是要体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一是加大社会保障和就业再就业投入力度。20*年,中央财政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27亿元,在去年较大幅度增加的基础上又比20*年增加246.99亿元,增长13.9%(详见预算草案第52页)。二是继续推动其他社保工作。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支持扩大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继续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财税扶持政策,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以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社保基金以及其他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支持做好农民工及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大力支持抗灾救灾,积极帮助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三是继续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严格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国务院确定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确保中央改革规范政策落实到位,切实防止出现新的拖欠。完善企业收入分配政策,调节国有企业管理者与职工的收入差距,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管,规范垄断企业收入分配制度。四是支持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建设。落实预算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以及土地出让收益等各项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通过租金补贴、租金核减和实物配租等方式,着力支持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使困难群体居有其所。
(六)完善财税政策,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环节和突破口,也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一是加大科技投入力度。20*年,中央财政安排科学技术支出881.21亿元,比20*年增长20.1%(详见预算草案第50页)。优化中央财政科技投入结构,继续加大对公益性科研机构的支持力度,推动科研机构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支持重大科技专项的实施。推动建设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二是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利用税收扶持政策,整合资金,鼓励和引导企业增加研究开发投入。促进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创业风险投资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投资。支持关键核心技术及重大技术装备的自主研发和国产化。推进建立产学研有机结合的新机制。拓展政府采购政策对自主创新的扶持功能等。三是稳步推进资源、环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完善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选择电力行业和太湖流域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试点,研究建立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投入,研究出台鼓励废旧物资回收,发展可再生能源、替代能源和新能源等的相关财税政策,完善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排污收费政策,加快建立比较完善的鼓励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财税政策体系。四是完善出口退税和关税政策。巩固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成果,研究实施鼓励资源性和有利于技术创新商品的进口,以及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商品出口的税收政策。支持企业提高运用国际贸易规则的能力。
(七)积极配合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等改革,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有效地发挥财税制度调节国民经济运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的作用。一是积极配合做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立法工作。研究制订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保障《企业所得税法》顺利实施,促进公平竞争和企业做大做强,扩大内需,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二是稳步推进其他税制改革。抓紧研究制定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具体方案及配套措施。出台实施新的资源税制度。力争完成并实施新的耕地占用税。研究开征物业税的实施方案。抓紧完善燃油税改革方案并择机实施。研究修订印花税条例。不断完善房地产涉税调控相关政策措施。三是大力支持深化国有企业、金融体制等改革。继续支持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妥善安置关闭破产企业人员,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加快推进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积极推进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改革,推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四是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试点。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利于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减除国有企业发展中的体制,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支付必要的改革成本,并规范国家与国有企业的分配关系。中央财政将选择中央直管企业和烟草企业,开展编制试点,地方财政也要积极开展试点,并确保试点取得预期成效。
(八)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继续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财税政策,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并不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不仅有利于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也有利于加快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一是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20*年中央财政对地方主要是中西部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将达到1924亿元,对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将达到210亿元,比20*年分别增加397亿元和54亿元。二是发展和扩大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成果。20*年中央财政安排奖补资金335亿元,比20*年增加100亿元。完善“三奖一补”政策,同时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评,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资金使用合理。抓紧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积极推进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等改革。三是认真落实司法经费保障政策。中央财政安排贫困地区公检法补助64.9亿元,比20*年增加5.6亿元,并完善管理制度,建立激励机制。抓紧研究解决诉讼费办法改革后的法院经费保障问题。地方财政也要落实好司法经费保障政策,尽快将司法机关履行职能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予以全额保证。20*年,中央财政安排公共安全支出594.83亿元,比20*年增加131.25亿元,增长28.3%。
另外,为提高我军在高技术条件下的防卫作战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国家和领土完整,适当提高军人待遇,安排国防支出3472.32亿元,比20*年增加524.98亿元,增长17.8%;为加强国际间交流与合作,安排外交支出230.66亿元,比20*年增加62.71亿元,增长37.3%;为加强中央政权建设和支付国债利息,安排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0.53亿元,比20*年增加67.95亿元,增长3.2%。中央财政还将积极保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其他重点支出需要。
三、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20*年预算
根据20*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为确保圆满完成20*年预算,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狠抓税收、非税收入征管,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在大力支持经济发展、做大经济“蛋糕”的基础上,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各种偷骗税等违法活动,严格控制减免税,抓紧清理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坚决制止和纠正擅自出台“先征后返”等变相减免税政策。在全国稳步推进财税库行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进一步强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税种的征收管理。稳步推进税式支出制度改革试点。全面清理和规范非税收入,坚决取消不合理和不合法的非税收入项目,完善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和制度,重点研究制定《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办法》等。将土地出让收支全部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强化土地出让收支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土地、海域、矿产等资源性收入的征收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处置收入,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等纳入财政非税收入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抓好并不断推进开展个人收入与单位的行政权力和管理的国有资产彻底脱钩的试点工作,从源头上促进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努力做到应收尽收,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二)狠抓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水平。及时总结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经验,根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科目设置,研究新科目体系下的预算管理模式。在建立健全支出标准体系等的基础上,在农业部等14个中央部门(企业)开展项目支出按经济分类编制预算试点,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同时,深入研究改进政府预算报表,使政府预算真正做到反映全面、公开透明、便于监督。继续加强结余资金管理,积极推进绩效考评试点,建立健全支出标准体系,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纳入定员定额试点范围,实现实物费用定额与定员定额之间的有效衔接,研究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的机制。中央和省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要扩大到所有基层预算单位,中央级政府性基金、离退休经费和省级政府性基金要纳入改革范围;所有地市力争都实行这一改革,县级也要积极推进。中央部门本级及执收单位都要实施非税收入收缴改革,省级改革的资金范围要扩大到所有非税收入,省以下也要积极推进。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制度体系,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加大推进专项拨款政府采购实施力度,切实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初步建成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加快推进金财工程建设,把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更好地融入到财政管理中,提高预算编制和管理的水平。
(三)狠抓重点支出保障,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都要严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大力调整支出结构,上下共同努力,切实保障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各项重点支出需要,扎扎实实地体现在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中。抓紧推进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争取尽快取得明显进展。严格控制新专款项目的设立,除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文件有明确规定的以外,中央财政新设立专款项目要经国务院批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分配,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努力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尽可能减少项目支出的交叉、重复,真正体现专项转移支付的特定目标。改进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编制,逐步将专项转移支付列入各级地方预算,同时,推进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国库集中支付试点。
(四)狠抓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全面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积极做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评估行业管理条例、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等财税立法工作。认真抓好会计准则、审计准则、财务通则的实施,加强和完善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基础工作,大力推进企业内控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政府会计改革研究步伐。继续实施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加强注册和监管,促进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健全财政监督机制,加大对重大财政政策执行过程的监督力度,着力监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和审计、纪检部门的监督以及社会团体和舆论的监督。牢固树立依法理财和为民理财的意识,预防各类违反财经法规问题的发生。
(五)狠抓勤俭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尽管近年来经济总量越来越大、财政收入快速增长,但仍需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我国还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仍然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很不平衡,生活困难群众数量较多,人民群众的生活还不富裕,国家建设需要办的事情很多,绝不能因为财政收入形势相对好一些就可以大手大脚花钱。要切实按照建立节约型社会和“两个务必”的要求,严格按预算控制支出特别是一般性支出的增长,改革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严格差旅费和会议费管理,对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办会实行定点管理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加大监管力度,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反对铺张浪费,真正把钱用在刀刃上,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新农保计算方法篇8
论文摘要:2009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武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这标志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普惠制养老保障的新时代。然而,新农保还处于试点阶段,需要在实践中检验之后再去普及。因此,本文在充分理解《指导意见》内容的基础上,提出试点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和建议。
2009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确定从2009年10月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2009年试点范围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到2020年前基本实现全覆盖。这一制度是保障9亿农民老后生活的基本制度,必须要有长远考虑和科学计划。《指导意见》确定的新农保政策是在总结我国20多年农保制度探索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形成的,它在许多方面创新了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但是,新农保的《指导意见》毕竟是一个指导意见,它需要在实践中检验之后再去普及。各地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的时候,要方向正确、方法合理、手段得当,尤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坚持新农保的社会保险特征
如图1所示,新农保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和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基本模式。这是新农保两大创新之处。它强调了国家对农民老有所养承担的重要责任,明确了政府资金投人的原则和要求,这是与老农保仅靠农民自我储蓄积累的最大区别之一。
新农保制度的定位是社会保险,而且试点的基本原则已经明确为“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那么,在制度实施中就要检验是否真正做到了这一点。如果现行农保制度实施过程中,偏离了这个方向,违背了这个原则,就要造成很大的改革成本,付出很大的代价,甚至要重蹈老农保的覆辙。
首先,基础养老金应该无条件发放。这样才真正做到公共财政均等化,社会保险全覆盖的目标。尽量取消个人缴费和子女参保等捆绑式条件,否则就要歪曲新农保的真正性质和价值。地方财政的补贴也应该做到均等化,用于激励机制的部分尽量减少,应保持在所缴保费的10%左右,最多不能超过20%左右,更多用于给全体农民的支出,让农民能共同享受到本地区经济发展的成果。通过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解决地区之间和个人之间的差异。
其次,要体现收人再分配和互助共济功能。尤其要重视那些收人低的农民。新农保政策关注重点在于老年农民最基本生活的保障。这对于贫困、家庭结构失衡、生活负担过重的农民最具吸引力。但现实生活的窘迫使他们虽然渴望纳人新农保体系却无力加入。现行农保有偏重有能力缴费群体的倾向。所以,在今后工作中,更注重低收人和没有能力缴费的那部分群体。
最后,由于新农保的最大创新是引入了财政兜底的基础养老金,保证了农民基本生存权利,体现了社会保障的普惠性、公平性和基础性特征。但是由于指导意见规定新农保制度要先在10%的县试点,造成了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之间的不公平。把本来要体现公平和普惠的制度变成了造成地区差异的制度。所以,这种以公平普惠为原则的制度不应该试点,即使试点也不能时间过长。要尽快实现全覆盖,避免造成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之间的不公平,使全体国民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二、养老基金的管理、运营与监督
新农保的《指导意见》对基金管理和运营没有具体规定,在监督方面,也强调政府各机关的功能和责任,归根结底是在基金监督上,自己管自己,自己监督自己。不论怎么管理,怎么监督都跳不出政府的掌控。建议各地在运行中要有一套自己的管理、运营和监督方案,最好是能引用“第三方管理”或“第三方监督”的机制。可以考虑制度统筹在县级,基金管理一次到位实现省级管理。在省一级统一聘请专家组制定运营计划,管理监督运营。
另外,个人账户资金的保值增值是新农保制度的最大“软肋”。从表1可以看出,5年中,1年期存款利率平均为2. 74 %,而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平均为4. 08 % , 1年期存款利率远远跟不上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的幅度。如果在2004年1月存入100元,按1年期存款利率以复利的形式计算,到2009年1月,实际上已经贬值7. 18%,只剩下92. 82元了。
新农保中的个人账户积累额会随着制度的普及而扩大,基金额度越大,保值增值的压力就越大。如果不保证保值增值,其亏损部分只有政府财政负担,或者由农民负担。但是不论谁来承担都会减少制度的吸引力,影响制度的可持续性。江苏省把基金的60%用于投资运营,40%用于风险准备金,其收益率达到了4. 5 %,只有这样才能基本上达到基金保值。
另外,考虑目前保值增值方法和手段等问题的困难,可以考虑用地方政府的补助金来解决保值增值的问题。老农保中,政府补贴2. 5%的利息。这种做法在制度建立初期可以先引用。随着制度的成熟,保值增值的问题解决了,地方政府的补贴可以考虑用在更需要的地方。
三、经办机构能力建设
农保制度从1992年的《基本方案》实施开始,就是社会经办机构中的弱势群体。表现为机构不健全、经费不足、人员能力差等大问题。现在开始新农保的试点工作,不久就要普及所有农村地区。它将是我国覆盖人口最多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需要有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和运营机制。由于制度内容不同,农保无法和城保建立同样的运营体系,所以,农保就要首先在机构建设上,有一套适合农保制度实施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这样才能促进制度的普及,实现全覆盖的目标。
农保制度实行县级统筹,县级农保机构能力建设是最重要的。机构能力建设一方面要有硬件建设,另一方面,农保人才培养、普及宣传、管理信息软件开发等都要同时加大投人力度。政府应该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农村社保管理机构、人员、经费等问题,尽快将人员和工作经费列人同级财政预算。同时,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尤其要加大人员培训力度。要加强信息化建设,研制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提供技术支撑。乡和村一级的建设也不能忽视。把每个环节的机构和人才都准备好,才能使制度顺利普及,达到全覆盖的目标。各级政府应该把农村社保机构的人员和经费列人同级财政预算。
四、建立新农保精确的预算办法和动态调整机制
《指导意见》给出了现阶段的缴费标准和给付标准的计算方法。各地在实施过程中,要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建立养老金浮动机制。包括保费的浮动和养老金的浮动。如果能用地方财政的补贴来建立本地区基础养老金调整基金是最好的选择。
另外,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需要精确的计算,年度财政结算和养老金调整机制都需要专门人才和适当的方法来计算,应该有这样的人才机制和技术机制来支撑本地区的农保制度运营。新农保制度本身包含许多需要算清楚的账。现在我们能看到的,并且能够简单计算出来的是中央财政只需拿出财政收人的1. 8%左右,就可以在2020年实现基础养老保险覆盖全国农民。但这还不仅限于财政的问题,还有如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财政困难地区的财政配套、基层社保人员的缺乏等问题。现在对有关养老保险费用的预算只是一个粗略估算,经济增长速度、农村人口老龄化进程、补贴标准等任何一方面的变动都可能对测算结果产生很大影响。因此建立新农保精确的预算办法和动态调整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五、建立对新农保试点的评估和监控制度
虽然国家颁布了《指导意见》,可是各地在试点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也逐渐显现。例如,地方政府用于制度运作的经费不足、业务的进一步规范化、人才培养、机构体制的改善等。一个制度的完善就是在一步一步解决这些问题过程中逐步完成的。所以各地要及时调查研究试点情况,并及时对制度进行评价分析,并加以改进。同时也要建立合理有效的监控机制。保证试点顺利,尽快普及。
六、新农保制度与其他制度的衔接
新农保制度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又应该是一个具有统一性、协调性和完整性的制度。新农保制度在农村社会保障中的定位、功能明确之后,要与其他制度更好地衔接。比如与五保户制度、农村低保制度以及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其中,新农保的基础养老金与低保制度的衔接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对于领取低保的农村居民,是把他们的基础养老金叠加在低保金之上呢,还是只能领取其中之一?如果只能领取其中之一,那么,他们应该领取低保还是养老金?针对这一问题的解决对策,各地在制定政策过程中需要慎重。对农村居民来说,领低保比领基础养老金合适。一方面低保金的平均额比基础养老金多2元,另一方面,低保户还可以享受其他待遇,如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临时救助。而如果放弃低保去领养老金,就会失去各种叠加救助。基础养老金是政府给农民每个人的基本保障,是普惠和公平。由于基础养老金的财源和低保金一样来自税收,所以,二者没有本质区别。如果基础养老金比低保金高,应该停止低保金,而领取基础养老金。由于现阶段我国低保金比基础养老金高,基础养老金相对较低,建议不退低保,领取低保金,保证低收人者能得到其他救助。当基础养老金达到更高额度,能保证最低生活需求,就要让低保人员强制退保,去享受国家基础养老金。
另外,新农保与城市养老保险和农民工养老保险的衔接也是要尽快做出决策的。最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出台,并于2010年开始实施,这为农保与其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提供了可借鉴的方法和经验,但是,由于农保结构和城保结构存在根本区别,衔接起来要有一定难度,衔接的时候要保证农民的养老保险权益不受到侵害是最需要关注的内容。
总之,整合农村社会保障资源,合理分工各个子项目应承担的责任和应发挥的作用,是新农保制度实施中不可忽视的一项重要任务。
七、进一步完善新农保制度的建议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一部分,是依法要求全体人员强制参保,进行收人再分配,确保基金保值增值的一种制度。换言之,是一种对不同时期的GDP进行合理再分配的社会机制。在中国,城市职工的基础养老金采用一种强制参保的社会统筹基金十个人账户的社会保险方式。而新农保采用自愿参保的税收方式的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方式。后者难以界定是社会保险。因为基础养老金来自于税收支出,相当于政府的老年补贴,与低保制度性质相似。而个人账户部分是自愿参保的完全积累模式,与商业保险制度类似,也不是社会保险。所以说,从制度的性质上来看,城乡是截然不同的两种制度。新农保实际上是在老农保制度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个基础养老金制度。
本文链接:http://www.vanbs.com/v-141-3431.html新农保计算方法范文8篇
相关文章:
辅导员主要工作事迹范文8篇08-15
人物动作描写的片段语句摘抄08-10
用工合同协议书07-26
家长会学生演讲稿09-26
疯狂原始人观后感11-26
描写雾霾天气的英语作文10-14
宿管部申请书10-05
莲文化的魅力作文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