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情况汇报
在学习和工作的日常里,越来越多的事情需要进行汇报,汇报可以是工作开始前的规划安排,也可以是工作完成后的分析总结,那么,优秀的汇报内容都是怎么写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烟花爆竹情况汇报,欢迎阅读与收藏。
烟花爆竹情况汇报1
根据太安办【20xx] 25号文件精神,我乡立即组织开展了全乡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大检查。检查组以分管领导高克芹为组长,工商所执法中队成员全体参加各包点负责人、派出所、司法所抽出干警参加。检查组于6月6日至6月8日对全乡各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了地毯式检查,重点是宋集和郭庙两集镇的经营户。通过检查发现,宋集各经营户均有少量烟花爆竹在出售,其中有证经营的7家、无证经营的3家,未发现三寸以上的'礼花弹存放。郭庙集发现无证经营的4家,有证经营的6家,未发现三寸以上的礼花弹存放。
通过检查,进一步严格管理了烟花爆竹经营市场,使广大经营户更加注重安全管理。有证经营者按规定存放烟花爆竹消除了安全隐患,无证经营者被当场取缔,对查处的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经营产品,一律上缴到派出所销毁处理。决不留下一丝一毫的隐患。
今后将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到安全无小事,彻底消除非法生产。坚决取缔无证经营,使我乡人民群众生活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中。
烟花爆竹情况汇报2
一、领导重视 精心组织
接到上级通知后,码头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通知所有机关人员周日全员上岗,一上班就由镇长组织召开了专项会议进行部署。一是落实了领导班子,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书记负总责,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派出所、工商所、安监站、司法所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站,由党委成员赵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二是成立检查小组,全镇以片为单位,分为三个检查小组,每组10人,由片长任组长,一名副职任副组长,每组安排一辆专职车辆。三是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由镇政府统一下达烟花炮竹专项检查工作任务,明确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的内容和目标,把社会稳定和安全事故与镇、村干部的奖金和工资挂钩,作为各级干部及村级年度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而造成社会不稳定的,限期督促整改。四是落实部门责任。把责任细化到各部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镇政府负责搞好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和工作过程中的指导和监管;镇财政所做好资金调度,镇派出所负责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查处,镇司法所负责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工商所负责烟花爆竹的正常销售,镇安监站负责安全管理和个体作访户的.排查摸底。
二、大力宣传 全面排查
针对我镇经营烟花爆竹情况,我们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我镇启动舆论机制,充分利用会议、标语、横幅、广播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目的、意义,利用21日大集时间,镇政府赶印完成500份宣传资料在集上进行发放,呼吁群众主动上缴非法存放的烟花爆竹和对非法行为进行举报。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对定点经营烟花爆竹的1个体户进行排查。检查组深入到32个村,逐村逐户逐房进行摸底排查,共走访了全镇村内92个小卖部和镇区内43个相关门店。
经检查,卢同凤的烟花爆竹销售定点有存货30箱, 1个五金电料门市存有小鞭炮1箱,是为孩子结婚准备,农村小卖部和农户内都没有销售和存放情况。
三、下一步计划
今后我们将加大宣传和检查力度,一是建立健全网络,每村设一名烟花爆竹专职监督员、信息员,定期汇报有关情况,每村成立由四名干部组成的烟花爆竹巡逻队,专门负责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汇报,立即打击、整治。二是对非法烟花爆竹的生产和销售建立了长效的管理机制,检查组每周在全镇范围内至少开展一次排查和整治,对今后非法经营和存放烟花爆竹人员将依法从严打击。
烟花爆竹情况汇报3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到位
根据上级要求,我局及时召开布置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春节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实行禁燃限放要求,以身作则。并代县政府起草了《昭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做好宣传前期工作。
二、创新宣传载体,宣传发动到位
一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依托昭平新闻、县电视台、移动公司等渠道,以新闻、广播、短信的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烟花禁燃限放工作。二是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资料、宣传海报、悬挂横幅的方式开展宣传。据统计,我局环境监察局人员入户入店发放禁燃宣传手册通告共54000余份,在小巷、主流接到张贴《通告》11000份。三是在局大门口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宣传标语3条,通过移动公司发布禁燃信息。四是结合环境执法检查工作,深入企业,向企业宣传禁燃的意义,发放宣传单等。
三、坚持依法依规,形成禁燃限放工作的强大震慑力
在宣传《通告》的同时,广泛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提升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根据《环保法》、《治安处罚法》等法律依据,做到用好法律武器、法律手段,用足法律依法处理。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禁燃宣传力度,通过进学校、进乡镇、进社区等活动,扩大宣传范围,把禁燃限放宣传成功经验转化为推进昭平建设强大动力,为打造“生态昭平”奠定扎实基础。
烟花爆竹情况汇报4
根据凭祥市安委办有关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文件要求,现将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 精心组织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抓好、抓落实,我们把它纳入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一是落实了领导班子,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书记韦宁负总责,镇长黄礼财任组长,人大主席莫 莉任副组长,全体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内),由施 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小钰为成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二是落实了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初由镇政府统一下达烟花炮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并与各村各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和目标,把社会稳定和安全事故与镇、村干部的奖金和工资挂钩,作为各级干部及村级年度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而造成社会不稳定的,扣除责任人风险金,并限期督促整改。三是落实部门责任。我们以责任书的形式,把责任细化到各部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镇政府负责搞好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和工作过程中的指导和监管;镇财政所做好资金调度,财政再困难,首先要保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经费到位,镇派出所负责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查处,镇司法所负责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工商所负责烟花爆竹的正常销售,镇安监站负责合法厂家的安全管理,销售点的换发证,个体作访户的'排查摸底。
二、大力宣传 全面排查
针对我镇非法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反弹情况,我们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非法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危害性。我镇启动舆论机制,充分利用会议、宣传车、标语、横幅、广播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目的、意义。春节期间全镇共层层召开会议14次,悬挂横幅9幅,书写固定性标语36幅,张贴红纸标语3400张,出动宣传车6次,组织文艺队下乡宣传2次。由于宣传深入,不留死角,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意识,使少数非法销售户自觉停产转业;二是组织了60多人工作队伍,深入到社区,对合法销售商家的安全隐患和非法销售商家进行排查摸底,为整治打击活动提供了依据。同时我们在上石社区居委会等重点部位还确定了专门的信息员,做到了信息准确,掌握及时,发现隐患,立即查处。
三、突出重点 全面整治
非法烟花爆竹销售严重反弹直接危及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打击、取缔非法烟花爆竹销售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春节以来全镇共进行集中整治2次,在镇长、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政府全体干部职工、七站八所工作人员、边防派出所工作人员每天凌晨5时开始深入到上石社区市场整治打击。对从事非法烟花爆竹销售的网点摊位户主,在政府进行了训诫教育,举办了法制培训班3期,使这些非法从业人员提高了认识,转变了观念,并承诺今后不再从事非法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目前我镇烟花鞭炮非法销售点已全部关闭。同时,我们还不断加强对合法生产厂家、合法销售网点的规范管理。通过限期整改,消除了隐患,保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健全网络 长效管理
截至目前全镇没有发生一起烟花鞭炮安全事故,这与我们上下同心、齐抓共管是密不可分的。一是健全网络。我们把各村(居)委会老干部、优秀青年、优秀妇女代表聘请为非法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社会监督员,要求每天一小报,每周一大报。形成一种全民抓安全工作的氛围。二是成立由四名干部组成的烟花爆竹巡逻队,巡逻人员与其它工作脱钩,专门负责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汇报,立即打击、整治。三是我们对非法烟花爆竹的销售建立了长效的管理机制,整治工作小组每个星期在全镇范围内至少开展一次排查和整治,对今后非法销售人员将依法从严打击。
烟花爆竹情况汇报5
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非法运输、销售、燃放的高发期,为确保“亮剑”百日会战行动的顺利开展,伊川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面对自身民爆、剧毒、易制爆企业基数少,安全隐患已全部排除整改到位的情况下,治安大队全体人员放弃节假日休息,在治安大队大队长路辉的带领下自我加压,攻坚克难,补齐短板,开辟新战场,全力整治消除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隐患。
一是不等不靠,主动出击。集中力量深入基层查处一批违法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案件。在治安大队副大队长郑振宇的带领下,针对全县废旧厂房、出租房屋等易滋生非法制贩行为的重点部位进行逐一排查,梳理线索,主动发现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对存在安全隐患较多的派出所下发工作提示函,督促打击除患落实到位。
二是全局联动,齐抓共管。组织各派出所警力及巡逻力量对本辖区容易燃放烟花爆竹较为集中的.乡镇重点区域、场所加强重点时间段的巡逻,对工作开展不力的派出所采取辖区对调互查的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遏制和查处烟花爆竹违法燃放案事件。
三是深化宣传,营造氛围。加大禁燃禁放宣传力度,督促各派出所积极将烟花爆竹禁放通告,面向社会公告,广泛宣传。同时,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组指民警走村入户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禁燃禁放通告。
“亮剑”百日会战开展以来,伊川县公安局共办理烟花爆竹案件28起,行政拘留26人,行政罚款2人、共400元,查处销毁鞭炮、笛音雷、两响炮、闪光雷等共计450余箱;张贴禁燃禁放通告1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200余条,发放宣传单3800余份,出动流动宣传车15辆,为“亮剑”治安整治工作增添新战果。
烟花爆竹情况汇报6
为做好烟花爆竹春节期间经营安全工作,切实保障我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镇安委办于2月10日接贵单位《关于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后,根据文件精神立即开展全镇范围内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督察小组,落实工作责任。成立由镇长陶广元为组长,分管领导董兰为副组长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全镇工作开展情况;各村书记为工作小组成员,负责各村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镇安监办协同市场所完成各项督查任务。
二、开展联合检查,了解市场详情。镇安监办协同市场所、派出所于2月10日下午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开展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是否拥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经营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烟花爆竹储存区域是否合理、销售储存场所是否有消防器材、是否有违规销售行为等方面。
三、取缔非法经营,整顿市场风气。镇安监办于当日查处无证烟花爆竹经营商店一处,非法占道经营烟花爆竹摊点一处,并针对每一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烟花爆竹情况汇报7
现将我区烟花爆竹检查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烟花爆竹检查工作情况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为认真抓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我区于1月30日召开全区禁燃禁放工作推进会,要求各镇街、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吉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加大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巡查力度,整治禁燃区内燃爆行为,全面打响我区禁燃禁放攻坚战。
2、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力度。一是在春节前夕,区应急管理局以新年祝福的形式,发送城区内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短信13000条,呼吁市民遵守《吉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二是深刻吸取2月5日广西融安县发生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区应急管理局以文件的形式下达通知到各镇街、部门单位和烟花爆竹经营网点,要求加强烟花爆竹和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3、深入开展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按照《吉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和全区禁燃禁放工作推进会议要求,从2月4日起,区应急管理局组织人员分批次对各镇街内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开展了执法检查,收缴烟爆数万响,制止燃爆现象十数起。2月5日广西融安县发生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后,区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下达专门通知到区内各烟花爆竹经营网点,要求强化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网点内不得储存超量烟花爆竹制品,网点内及门口附近严禁烟火,同时核查配备的消防器材完整好用,严防事故的`发生。为深刻吸取2月5日广西融安县发生的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区安委办2月8日再次下达通知,要求各镇街组织人员在辖区内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各镇街值班干部均加大了辖区内巡查力度,检查督促了重点小区值班值守情况,巡查了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和小街小巷易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各镇街在巡查中发现有非法售卖烟花爆竹,均及时通知派出所进行收缴。
4、防范未然,抓好消防安全工作。春节期间,消防大队不定期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高层住宅小区等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2月5日,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到区消防大队查看战备执勤装备,检查消防器械是否完备,并慰问在岗执勤的消防指战员。年三十至今吉州区消防大队共接警出动4起,发生火灾2起,救援2起,无人员伤亡,春节期间辖区内消防安全稳定。
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1、组织人员对全区农村公路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共排查出隐患情况:临水、高填方508米、需设置减速带106.5米、标志标牌33块,各类标线3130米等安全隐患;
现重点管养公路的隐患已全面整改:增设波形防护栏508米、减速带、标志标牌、标线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督促镇、街道交通管理站对辖区内管养公路隐患整改及时到位。
2、各重点项目S223、S442、S222以及县乡道路路面排查出近5000余平米破损面板影响通行,春节前已组织人员、机械,利用混凝土及沥青料相结合进行了全面道路抢修,确保了道路安全畅通。
3、制定了20xx年春运期间值班值守,落实了安全管理人,明确具体安全责任人,严格按照值班制度落实并上报。
春节期间,我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和道路交通安全均取得了较好成效,全区安全生产总体情况平稳,一切正常。
烟花爆竹情况汇报8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防止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我乡在辖区内开展了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遏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导精神,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突出重点,依法整治,落实烟花爆竹零售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高度重视,组织到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乡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力以赴做好隐患排查整治,着力消除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乡制发了故仙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方案。
三、专项整治情况
由乡安委会牵头,组织安监站、派出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于1月26日集中对我辖区内的一个烟花爆竹零售摊点进行了专项检查。经检查,各经营户均证照齐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及时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未发现违法问题。又安排包村干部和村干部对我乡36个村进行了全面排查,针对无人居住的房屋、破旧房屋,村外废旧机井房重点排查,没有发现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
我乡将继续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烟花爆竹安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一经发现整改不到位的,将严肃处理,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让老百姓过一个祥和的春节。
烟花爆竹情况汇报9
一、烟花爆竹销售点基本概况
我镇原有烟花爆竹销售点28家(其中有证的13家,无证的15家),自06年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以来,通过几年的整治已取缔无证和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销售点23家。目前全镇持证经营的烟花爆竹销售专店5家,分别是:中洲烟花爆竹店、宾利烟花爆竹店、陈国良烟花爆竹店、明烟花爆竹店、纪群英烟花爆竹店;正在申请办理的3家,分别是:浏阳河烟花爆竹店、柯意时烟花爆竹店、陈海涛烟花爆竹店。
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措施
1、领导重视,精心组织。为了搞好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镇安委会成立了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镇人大副主席为组长,安监、综治办、派出所、工商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全镇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在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下开展。
2、制定方案,明确职责。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印发了《陈贵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任务、重点、方法、步骤及措施,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在整治工作中的职责,强调要重点打击无证销售烟花爆竹、超量储存等违规违法经营店。
3、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灵活、多样。我镇在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的日常检查和监督管理中,采取了多种灵活有效的方式、方法和措施,有力地促进监管工作的开展。如对经营业主责任再明确、面对面的进行法律再教育、在隐患整改措施上再指导、在落实整改承诺上再签保证等,重点解决经营业主在整改过程中放“空档”现象,实行安全隐患督查、倒查制度,强化了对经营业主的约束机制。同时,在特殊时期进行不定期的突击检查,对查找出的隐患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责令业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4、 ,加强监管。我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小组”多次联合“安监办”、综治办、派出所、工商等部门,深入全镇各个街道和人员聚集场所,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当场能够整改的,监管人员积极指导业主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当场下发《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要求经营店所在建制村或社区加强监督巡查,督促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7月11日镇安监办协助市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供销社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我添受村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点进行了查封,并对非法储存的十余万元烟花爆竹依法进行了查扣和转存处理。
5、抓好源头,严把销售许可证审批关。对于新开的烟花爆竹销售店,我们严格按照程序审核把关。先由业主向镇安监办进行申请,镇安监办人员根据申请对销售点进行核实和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向市安监局申报,经安监局相关部门专家领导现场察看,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批准办理烟花爆竹许可证。
三、下一步整治计划
1、加强领导,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继续认真 上级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工作方案,落实整治责任,保障必要经费。定期召开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领导小组会议, 、研究我镇深化整治工作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2、加大整治力度。对没有办理许可证擅自销售烟花爆竹的经营点,坚决没收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并依法予以处罚。对违规储存、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没收储存的烟花爆竹。对超量存放的情况,没收超量烟花爆竹,待经营店符合存放标准后予以返还。
3、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安全基础。镇 部门要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力度,提高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及安全素质,增强职工安全意识;要按照规定建设环境,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4、严把准入关,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经营点销售许可证审核关。对要求申办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经营店,必须严格按照《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审核办法》有关规章和标准执行,经市安监局专家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对于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规定要求或者未办理销售许可证的经营店,坚决予以取缔。
5、加强监管,确保两节安全。要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的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强化现场执法监督,督促经营业主加大整改力度,建立和完善 、部门、村三级烟花爆竹经营 体系,强化 力度,确保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安全万无一失。
安全生产关系到国家的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是构建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前提。我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认真 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入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再接再厉,奋发进取,把我镇的安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确保全面实现我镇安全生产既定目标。
烟花爆竹情况汇报10
按照市地区、行署及区安监局的统一部署及有关文件要求,我县积极、认真地做好春节前后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相关工作,成立了由局长桑杰为组长,安委会办所有工作人员任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小组,负责处理安全检查工作中的相关事宜。领导小组的成立明确了分工,健全了制度,落实了责任,确保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全面落实。现将近期检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和零售网点
1、储存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布局、疏散条件、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保护和维护状况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2、仓库是否存在超量存储、混等级存放等现象。
3、库房安全管理、保卫、值班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建立和执行购进产品质量验收和流向等级制度,是否存在采购非法产品和含氯酸钾产品等问题。
4、零售店是否存在超量储存、无专柜销售现象、安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销售非法产品。
(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
落实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的'责任,建立了有效的信息收集渠道、建立并落实定期排查和例会制度,及时组织“打非”活动,将全镇非法制售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加强宣传。
我县利用广播、宣传车、张贴标语、设立宣传点等形式开展了烟花爆竹的宣传工作,发送传单450余份,在各村交通要道及商店等处张贴了宣传资料。通过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的检查情况来看,我镇各经营烟花爆竹的销售点较为规范,未发现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
烟花爆竹情况汇报11
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全镇召开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烟花爆竹专项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会议总结回顾了20xx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了20xx年第一季度工作任务。根据会议精神,我镇高度重视,现将我镇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贯彻及时。
针对我镇实际情况,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会上,镇长李益传达了会议的主要精神,分析总结了我镇过去一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以后的工作进行了安排。指出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特殊的重要位置,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无小事”的宗旨,切实把此项工作抓实抓牢。
二、完善机制,落实责任。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镇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监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卫生、森林防火,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控,完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并与各村委签订了安全责任书,严厉考核和责任追究,加大对安全的管理力度等。针对各种机制,我镇实施了“一对一”的责任体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加强会议贯彻落实力度使全镇安全生产自上而下,形成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监管,确保安全。
我镇以治理隐患、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贯彻执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学习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农村道路交通、食品安全地质灾害,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查到的隐患做到隐患治理“五落实”.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分管领导带领下联合派出所,国土,村建,文化,交通,食药等相关部门于20xx年1月23至24日进行了综合性安全大检查.
1、对辖区内非煤矿山(砖厂)实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重点监控,抓好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的强制推行工作,严厉打击无证、越层越界开采等行为。要全面落实好防水、防火、防坍塌、防冒顶事故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
2、危险化学品行业,以贯彻新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为重点,主要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等设备运行情况,是否存在未年检情况,压力容器避雷设施安装情况。危险化学品储存及运输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对烟花爆竹经营网店进行规范化指导,严格按照两关闭三严禁的要求,烟花爆竹经销户必须设立专卖店,并且远离火源,明确责任,确保安全,对无经营资格的店主没收其货物并上报相关部门,坚决取缔。
4、制定完善抢险预案,对我镇新增的地质灾害易发点实行专人监管,如遇紧急情况及时上报,加大对相关人员紧急避险意识的宣传和教育,使其在危险情况下能及时撤离,确保人员安全,确保最低损失。
5、与食药所对全镇各食品经营店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特别是对学校食堂及小卖部进行重点检查,如发现过期变质食品坚决没收,及时消毁,并对相关责任人严厉处罚,确保学校师生健康。
6、成立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镇人民政府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各司其职,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管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蓬溪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严格考核,有效遏制了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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