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18日电 商务部18日发布公告,公布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台湾地区和日本的进口共聚聚甲醛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
2024年5月19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台湾地区和日本的进口共聚聚甲醛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调查机关最终认定,原产于美国、欧盟、台湾地区和日本的进口共聚聚甲醛存在倾销,中国大陆共聚聚甲醛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征收反倾销税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5年5月19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台湾地区和日本的进口共聚聚甲醛征收反倾销税。
共聚聚甲醛具有机械强度高、高耐疲劳性、高耐蠕变性等良好的力学综合性能,可以部分替代铜、锌、锡、铅等金属材料,可直接用于或经改性后用于汽车配件、电子电器、工业机械、日常用品、运动器械、医疗器具、管道管件、建筑建材等领域。
本文链接:http://www.vanbs.com/v-146-208.html商务部公布对原产于美欧等地进口共聚聚甲醛反倾销调查终裁
相关文章:
激发数据要素创新潜能(创新谈)06-16
每日一签早安问候语摘录06-02
简单的感慨人生句子36条12-31
小班教师学期工作计划06-16
报送工作总结的通知08-22
铣工实践心得体会02-25
家长学校学习心得体会01-07
工厂车间实习心得体会11-28
清明节安康祝福贺词04-07
24节气雨水的谚语02-19
暑假有趣的事作文12-17
我的自画像一年级作文12-10
2024年北京执业医师医学综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09-14
应聘岗位自我介绍面试05-23
培训考核的方法范文8篇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