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篇1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全面部署我县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刚才,XXXX副局长传达了《____x县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希望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吉林、上海火灾血的教训警示我们,消防工作绝不能有一丝马虎、不能有半点懈怠、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目的就是要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患于未然,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当前,已经进入冬季火灾高发多发期,各部门必须清醒判断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开展这次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始终紧紧扭住预防火灾事故这个中心不放,牢牢把握消防工作的主动权,立即行动起来,精心安排,严密组织,迅速掀起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高潮。
二、突出重点,全力打响冬季防火工作攻坚战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这次会议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周密组织,扎扎实实地开展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抓好冬季防火工作,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一、全面开展大排查工作。专项行动不仅要查硬件,还要查软件;不仅要查消防基础设施是否到位,还要查消防责任是否落实;不仅要点部位,还要查死点死面。什么地方不放心、就排查什么地方,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要盯住人员密集场所、高层住宅楼、建筑工地等重点部位,盯住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盯住组织机构、责任制度、责任体系等关键环节,盯住应急预案、队伍建设、装备设施等保障措施,全面检查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第二,大排查要各方齐动。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落实目标、落实步骤、落实责任、落实期限、落实措施,要查深、查细、查实。一是政府督查。县政府主要和分管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有火灾隐患不除、寝食难安的责任意识,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检查督导,并定期进行专题调度。二是部门联查。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全面排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组织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不遗漏一个单位,不遗留一处隐患。三是单位自查。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动员社会单位结合“四个能力”建设,广泛开展自查自纠,落实防火巡查措施和隐患整改承诺。
第三、整治工作要彻底。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过程中,各单位要加强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整改力度。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能当场解决的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登记造册,逐一明确整改方案和责任人员,限期整改。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确保火灾隐患及时整改、及时消除。二是加大处罚力度。开展联合执法,对逾期不整改的隐患单位、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以及其它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严厉查处,该关停的关停,该取缔的取缔,该重罚的重罚,始终保持火灾隐患严查、严打、严处的高压态势。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单位的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行动迟缓、落实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仍无改进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四是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结合排查整治,在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上下功夫、求实效,重点建立健全目标责任、经费保障、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解决好制约长远发展的突出问题,打牢社会防控火灾的基础。
三、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确保冬季防火工作取得实效。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做好本系统、本部门消防安全监管的同时,结合全国构筑社会单位“防火墙”、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创建以及“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搞好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觉整改火灾隐患,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查改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引导疏散人员四个方面的能力,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篇2
为预防火灾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增强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根据文件精神,区经贸局决定,在区经贸系统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为目标,以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为契机,以全面排查整治辖区重点工贸企业火灾隐患为重点,采取非常手段和超强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经贸系统火灾形势总体平稳。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行业系统内企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由副局长池传锥任组长,企业股股长王金贵任副组长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督促全行业系统企业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整治范围
5月10日至10月31日,组织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工贸企业“三合一”场所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四、排查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
1.人员密集场所:
(1)宾馆、饭店、百货、农贸市场、超市等公众聚集场所;
(2)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2.“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
(二)排查治理内容
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重点做好以下方面:
1.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责令限期拆除;
2.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责令限期改正。
3.在人员密集场所周围搭建违章建筑,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责令限期改正。
全面排查工贸企业“三合一”场所,重点做好以下方面:
1.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3.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5.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6.消火栓状况,火灾自动报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7.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8.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9.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
10.“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
1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12.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五、时间安排和步骤
(一)部署阶段(5月10日至5月20)
制定实施方案下发至辖区工贸企业,积极开展广泛动员,并部署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21日至9月30日)
集中力量对我区工贸行业系统进行集中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在监督抽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坚决督促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或者存在消防违法行为的,坚决依法进行查处。针对火灾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特别是威胁公共安全、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的单位或场所,督促和指导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时间,确保安全隐患可以及时消除。
(三)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31日)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结束前,区局领导小组将对该工作情况进行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根据此次工作的需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除明确一名主管外,要配备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并明确相应的职责。
(二)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题宣传,为排查整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要以排查整治为契机,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消防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管理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技能。
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篇3
一、工作目标
在近年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全面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古建筑等场所的火灾隐患,进一步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单位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工作责任和整改措施,有效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切实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发生,努力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等活动及社会稳定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
1.人员密集场所:(1)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2)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3)客运车站候车厅;(4)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5)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2.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3.“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
4.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
5.地下空间场所:使用性质为生产加工、旅馆、出租房、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库房、汽车库等的地下空间。
6.文物古建筑:列入国家、省、州、县政府保护的文物古建筑。
7.辖区火灾形势严峻及火灾隐患突出的其他产业、场所。
(二)排查治理内容
全面排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公共场所室内装修、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具体是:
1.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3.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
5.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的设置情况;
6.消火栓状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灭火器材的配置情况;
7.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
8.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9.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的设置位置情况;
10.“三合一”场所和“九小”场所(小旅馆、小餐厅、小商场、小网吧、小学校、小诊所、小歌舞娱乐、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的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情况,消防设施的运行,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
1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12.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县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具体负责全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日常事务。各乡(镇)、各部门也要设立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好本地、本部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隐患治理工作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进行。各乡(镇)、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对本地、本部门工作进行统筹部署,层层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安监、建设、工商、质检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依法查处或移送通报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能立即整改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认真填写《全国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网上追踪系统基本信息表》,并抄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各级公安消防机构重点负责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非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对夜间营业的单位和场所开展错时抽查,牵头组织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各部门报送的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逐一进行核查,运用火灾隐患网上追踪系统,录入火灾隐患数据;公安派出所负责辖区“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的消防安全检查,并对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
四、工作步骤
这次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5日前)
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会议对本地、本部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各乡(镇)及安监、建设、工商、教育、文化、广电、卫生、旅游等职能部门的工作方案,请于5月30日前上报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3211733),并确定具体的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至11月)
1.奥运会前集中排查治理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乡(镇)在动员部署的同时,要及时发动社会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安监、监察、教育、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检等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或本系统监管的单位要逐一进行排查。要突出以节日为重点,强化防火措施,有效预防火灾发生。在此期间,特别要做好州、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的3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整治工作。
2.集中执法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各乡(镇)、各部门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隐患单位制定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对于火灾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在奥运会、残奥会举办期间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3.治理成效巩固时段(8月1日至10月10日)。各乡(镇)要围绕奥运会、残奥会和国庆黄金周期间的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4.冬防排查整治时段(10月10日至11月30日)。各乡(镇)要针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风干物燥,极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的特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严密各项冬防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
各乡(镇)、各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验收,并于20**年12月10日前将验收情况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书面报县消防大队。届时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复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是确保奥运会、残奥会等重大活动消防安全的重要措施。各乡(镇)、各部门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
(二)广泛发动,全面查改
排查是治理的基础,整改是治理的关键。在每一个排查治理时段,各乡(镇)、各部门要广泛发动社会单位、社区、农村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各单位、各社区、各村对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抓紧整改,同时要将隐患情况抄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在单位开展自查整改的基础上,要做好抽查、复查工作,确保社会单位自查整改工作全面开展,不留死角。公安消防机关、公安派出所要做好督促、指导工作,推动本地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平衡发展,同时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各单位上报及监督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逐一录入火灾隐患网上追踪系统,实行动态追踪。
(三)统筹兼顾,有机结合
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要与森林防火、奥运会等消防保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要与加强火灾隐患源头监控结合起来,对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有关部门要严格监管,依法审批,防止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项目进入市场或投入使用;三是要与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结合起来,督促社会单位、社区、农村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最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四)严格执法,确保实效
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篇4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为契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观念,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着力整改火灾隐患,从根本上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增强全社会抵御火灾的能力,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迎接和庆祝建国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以甄文副区长任组长,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张江,区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士连,区公安分局局长李春任副组长,公安、消防、安监、监察、教育、建设、文体、卫生、工商、旅游和广电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李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督查和指导全区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办公室及时汇总上报情况,每半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加强对整治工作的协调。
三、排查、整治的范围及重点内容
排查范围为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重点整治内容:
(一)人员密集场所
⒈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的,应当立即改正。
⒉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应当限期拆除。
⒊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商住楼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应当限期改正。
⒋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应当立即改正;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当限期改正。
⒌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者仓库设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限期改正。
⒍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应当立即改正。
⒎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应当限期改正。
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应当限期改正。
、建筑物内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未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未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未配置消防器材、未安排专人监护,违章作业的,应当立即改正;严禁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在建筑物周围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应当限期改正。
(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⒈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应当限期改正。
⒉城镇燃气的气源厂、储配站、调压站和管道、设备等燃气输配管网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应当限期改正。
⒊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混放的,应当立即改正。
⒋安全布局、消防水源、灭火设施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不符合要求,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应当限期改正。
四、工作步骤
排查整治工作分宣传发动、单位自查整改、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复查、领导小组组织检查、政府挂牌督办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月×日—×月×日)
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学习上级通知精神,明确任务分工,商定全区整治方案,建立起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向社会公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区政府组织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并对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法、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同时,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形式,大力宣传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排查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单位自查整改(×月×日—×月×日)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要按照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对照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属于立即改正的,必须立即改正;属于限期改正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要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单位未依法履行排查、整改火灾隐患职责,发生火灾事故的,对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单位在自查整改结束后,应当填写统一格式的《单位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承诺书》,报本行业或本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报当地街道办事处。
(三)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复查(×月×日—×月×日)
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所管理单位承诺已整改的火灾隐患逐一检查落实;对存在火灾隐患未整改的单位要督促其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确保安全。对复查中发现单位在自查整改中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和拒绝整改的,应当依法依纪给予消防安全责任人或其他责任人员行政、纪律处分。×月×日前,行业或系统主管部门应将单位自查整改汇总情况和部门复查情况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领导小组组织检查(×月×日—×月×日)
区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行业、系统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对上报已整改火灾隐患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上报未整改的火灾隐患单位逐一进行检查,依法责令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能保障消防安全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应当报请区政府依法决定。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责令重新开展自查、复查并上报情况。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易燃易爆单位等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自身确无能力解决的,应当报请街道办事处或区政府协调解块。
(五)政府挂牌督办(×月×日—×月×日)
经区领导小组批准后,对确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在单位的醒目位置悬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警示牌,标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区政府与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与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层层签订督促整改责任书,跟踪督办,直至整改完毕。
五、工作要求
⒈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充分认识这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关系,把这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作为迫切解决的突出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深入排查,严格整治,确保取得实效。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各阶段工作部署,做好登记、汇总、上报工作,并及时与各成员单位交流情况,突出重点,积极研究提出工作措施和建议。公安、安监、监察、教育、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和广电等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做好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充分发挥行业主管作用,迅速行动,明确任务,全力以赴地投入到整治工作中去。
⒉明确时限,狠抓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在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对所管理的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一个不漏地严格检查,摸清底数,找准存在的火灾隐患,分门别类地进行登记,建立档案。在组织检查阶段,要逐一实地查验隐患整改情况,认真对照整改要求进行销案,确保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区领导小组将对各部门、各行业、各系统的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⒊建立长效机制。要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在排查、整治中建立火灾隐患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建立重大火灾隐患公示机制;二是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机制;三是建立政府对行政区域内重大火灾隐患的挂牌督办机制;四是建立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度;五是建立对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机制。
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篇5
***以建设“平安***”为主线,进一步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就此项消防检查工作召开了专门会议,转发了******防字[2006]2号文《*****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春季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园区建立了以主任负总责,副主任负具体负责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并与园区各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全面落实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挺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和减少一般火灾的发生。
二、加大检查力度,彻底整改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和不管安全因素。
2006年**加大检查力度,以春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活动为重点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过程中,***本着对园区人民的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原则精神,下大力气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彻查到底,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坚决责令停业整顿。
三、确保了春季消防目标的实现。
在春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活动中,***制定了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为中心,以火灾事故多发、人民群众关注的公众聚集场所、物资集中、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和单位为重点,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整治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单位的防火条件。督促落实大风天火灾防范措施,实行群防群治,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稳定全区火灾形势。为维护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按照各自职责人工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治工作。对各单位春季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3月16日***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各企业单位的春季消防安全工作,3月19日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制度落实,用火用电仓储安全及值班值宿情况进行了检查;3月22日对电气线路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3月25日对消防队组织训练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我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
四、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果。
在此项工作中,**确定了4项治理重点:1、饭店等公共聚集场所;2、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和物资集中场所;3、经常举办大型活动的单位和场所;4、大型写字楼。研究制定了5项工作措施7项检查标准,并结合园区自身实际提出了“一公布、二明确、三责任、四措施、五联动”的工作方法,分阶段分批次有条不紊地进行治理。在实际操作中,督促各单位按照此次专项治理提出的工作要求和重点,开展自查。对自查出的火灾隐患逐一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人员,落实整改期限,认真彻底整改。通过治理,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各单位建立健全了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各项管理走上了规范化道路。治理期间,**未发生一起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事故,确保了全区火灾形势的稳定。
五、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收效明显
4月2日,***开展了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以劳动密集型企业车间、仓库、餐厅等场所为重点,检查了各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内部防火检查、巡查制度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安全出口、安全疏散设施完整好用情况;火电源管理情况;员工消防培训教育情况。通过检查,使各单位的防火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整体抵御火灾能力进一步提高。在检查过程中***加大了宣传教育力度,使单位业主和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六、全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开展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
此项活动中,**按照***消安委检查方案的统一安排部署,严格确定检查范围及重点,积极推进各单位的火灾隐患自查工作并督促其认真进行整改,圆满完成了对整治范围内5家单位的治理工作。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共收到《单位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承诺书》5份,发现并整改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并签订了《单位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承诺书》,明确了相关人员的责任。在接下来的检查工作中,园区按照管委会的统一部署,对照工作要求,重点检查了前一段时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认真分析工作的薄弱环节,查清工作疏漏,继续深入开展好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使**消防安全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篇6
一、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由乡长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乡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指挥和检查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安办,由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整治目标
通过深入排查、清剿火灾隐患,全面推进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高压整治“两类场所”、“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火灾隐患,打好冬季火灾防控和重大节日活动消防保卫主动仗,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战役行动务必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一般火灾隐患100%整改、重大火灾隐患100%督办,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确保火灾形势平稳。
三、整治部署和工作重点
整个战役从2014年6月25日起至2014年10月20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6月25日)。各村、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和排查整治重点。强化部门协作,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广泛动员有关单位迅速落实“清剿火患”役部署,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7月30日)。各村、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集中排查、联合检查,突出整治重点。
1、2014年7月1日—2014年7月10日
排查整治重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排查超市、饭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是否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是否存在不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电气线路是否存在私拉乱接、老化及敷设不规范等突出隐患。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安全疏散、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值班巡查等消防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
2、2014年7月11日—2014年7月30日
排查整治重点:“三合一”场所和“九小”场所。各村可以与驻村民警联合对辖区内的“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进行逐一排查并建立台帐。严格按照公安厅《关于切实加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要求,重点整治“三合一”场所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全面排查农村个体或者家庭经营的小旅馆、餐馆、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等“九小场所”。重点检查场所是否办理消防审核、验收合格手续;建筑结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2012年8月1日—2014年8月20日
排查整治重点:高层和地下建筑。重点检查以下几项内容:一是地下建筑用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二是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三是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预案;四是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五是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熟悉业务,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六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七是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
4、2014年8月21日—2014年8月30日
排查整治重点:各村要结合消防安全保卫重点,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火灾形势和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针对本地各类重点、敏感、涉及民生以及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开展排查整治。并对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三)总结阶段(2014年10月6日至20日)。各村、各单位要对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排查整治。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细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每个网格要明确落实检查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排查的单位场所要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做到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楚。对排查出的消防违法行为,要现场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在规定日期内进行复查。
(二)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各村、各单位要加大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危害的宣传,发动广大人民群众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篇7
(一)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各县(区)都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行政一把手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及时召开政府常务会议、消防工作会议、消防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协调解决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消防文职雇员的招聘、全年消防工作安排、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消防工作重大问题,与各乡(镇)、有关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签订了消防工作责任书,逐级下达任务,落实责任,督促检查行业主管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做到了领导、工作、措施和责任“四到位”。上半年共召开各类消防工作会议23次,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376份。(三)消防文职雇员的聘用情况。各县(区)消防文职雇员聘用已经县(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共招聘15名(其中崆峒区3名,其余各县均2名)。(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各县(区)把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作为全年消防工作的核心内容,按照“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的工作要求,多次召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会议,制定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全面开展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查处火灾隐患。上半年,共召开火灾隐患专项治理和排查整治工作的会议15次,成立检查组10个,制定检查方案8个,开展检查21次,检查单位476个,发现各类火灾隐患1069条(处),公安消防部门下发各类法律文书96分,督促整改火灾隐患941条(处),有效预防和遏制了火灾事故多发的势态。
(六)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今年,列为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共有七家,分别是平凉国际家具汇展中心、平凉市工贸大世界、平凉阳光浴场、平凉市金桥大酒店、泾川南北商品贸易城、泾城商都、泾川北塬加油网站。崆峒区政府、泾川县政府对上述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十分重视,成立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对整改工作实施督办。目前,平凉工贸大世界火灾隐患已整改完毕,泾川南北商品贸易城投入12.6万元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消防控制柜,实现了整栋大楼自动消防工程的联动,基本整改了存在的火灾隐患,泾城商都投资5万元更换了木质楼梯,增配了灭火器材。国际家具展中心、阳光浴场、金桥大酒店、泾川北塬加油网站重大火灾隐患没有整改。
二、目前存在问题07年上半年县(区)消防工作责任书督查情况通报任书完成情况较好,但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工作要求,仍有一些差距。主要是: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缓慢。从督查情况看,除静宁、崇信专职消防队建设、车辆购置基本完成,7月底具备基本执勤条件外,灵台县营房没有落实,泾川、庄浪两个县消防车辆没有具体落实计划。
(二)消防文职雇员招聘没有完全落实。崆峒区、庄浪、华亭3县(区)文职消防雇员招聘工作仅仅停留在会议研究上,没有实际行动。
(三)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不大。2007年市政府挂牌督办的7个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除平凉工贸大世界、泾川南北商品贸易城、泾城商都火灾隐患基本整改完毕,其余单位整改力度不大,特别是泾川北塬加油网站重大火灾隐患没有整改,导致2007年7月11日丰台乡东街一非法成品油零售部发生火灾,造成经济损失15.39万元。
(四)农村、社区防火工作开展不平衡。农村、社区防火工作进展缓慢,没有全面推开,部分县(区)领导重视不够,职能部门指导不力。职责不明确,消防制度不健全,具体措施不得力,
(五)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没有全面展开。从督查情况看,七县(区)只有华亭县、静宁县公安局传达了省、市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除华亭东华、静宁城关等少数几个派出所工作开展较好外,大部分派出所消防工作仍停留在建立基础台帐、档案层面上,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基本没有开展。
(六)城镇消防规划编制没有完成。庄浪、泾川两县政府所在地的水洛镇、城关镇消防规划没有编制完成。三、今后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拓展消防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种传播媒介和宣传手段,向社区居民和农民群众广泛宣传消防常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消防法制观念。加强对各单位法人代表、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工种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加快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步伐。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加快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克服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切实加快建设进度,必须在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使政府专职消防队投入执勤,真正把这项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抓紧抓好。
(三)加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崆峒区、泾川县、庄浪县政府要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的督办力度,切实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领导,特别是泾川县政府要认真吸取丰台乡东街非法成品油零售部火灾事故教训,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坚决取缔非法成品油零售点,彻底消除重大火灾隐患。
(四)加强城市社区、农村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消防要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建立各种形式的消防队伍,适时开展灭火训练,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五)加大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力度。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是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法定职责,是公安机关提高自身综合能力的需要。各县(区)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健全所长负总责、分管所长具体负责、责任区民警具体实施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所长、消防民警具体工作职责,完善消防法律文书使用、审批和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及民警消防工作量化标准等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分工明确、程序完善、行为规范,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07年上半年县(区)消防工作责任书督查情况通报》,欢迎阅读07年上半年县(区)消防工作责任书督查情况通报。
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篇8
关键词 违法建筑;火灾隐患;整治;问题及对策
中图分类号X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4)110-0056-02
消防安全直接关系着社会大局的稳定和谐,关系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违法建筑中存在着诸多消防安全隐患,是消防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违法建筑所存在的诸多火灾隐患,消防部门应该及时做好火灾隐患的排查,还要督促有关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治,从而将火灾隐患的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笔者联系实际情况,就如何做好违法建筑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探讨如下。
1 违法建筑中存在的主要消防隐患
1)防火间距与消防要求不符
因为是未经过政府部门批准的违法建筑,故此在规划设计方面比较随意、盲目。乱搭乱建的问题比较多,从而就占据了建筑防火空间,导致防火间距不符合消防要求,且没有采用符合防火要求的分隔措施,从而出现连片的火灾,极易造成严重的损失。
2)占用消防车道现象普遍存在
很多临时搭建的建筑会占据消防车道,从而就会影响消防车辆的正常通行,这样就会使消防车辆扑救火灾的时间受到影响。从消防要求来看,消防车道的净宽不能小于3.5m。但是,从现实来看,很多房东为了扩大门面出租面积,就没有考虑到消防通道的需要,从而就容易出现消防通道被占用的现象。
3)多数违法建筑耐火等级不达标
少数单位或个人,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尽可能地降低建筑成本,用一些达不到耐火性能要求的材料,作为防火分隔或承重结构。从违法建筑来看,一般是建在偏远地区,政府的消防设施不够健全。加上少数单位或私营业主往往只是看到眼前的利益,不想增加投资,故此,很多违法建筑内根本就没有配备消防设备。
4)用火、用电缺乏安全措施
因为违法建筑中,很多用电设施安是盲目设置的,电线乱接乱搭现象普遍,很容易出现用电事故。特别是煤气设备不安全,设计不规范,煤气管道路线比较随意,极其容易出现的火灾事故。近年来,很多火灾都是因为漏气、炉具质量差等原因发生的。从违法建筑物来看,因为没有经过正规的规划设计,从而就导致其使用途径的不确定性。一般是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而随时调整其用途的,很多违法建筑都存在随意招租、转卖的情况,通常是一房多用,集经营、生产、仓储、住宿为一体。很多违法建筑中还经常出现非法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的问题,留下了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还将产生爆炸等危险。
5)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房主或经营者都只想在短期内获利,而不想在消防上投入太多的成本。虽然明明知道违法建筑中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需要整改,但在实际整改过程中,则为了应付检查过关为主,采用欺骗性手段,瞒天过海。缺乏健全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培训不到位,对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演练不重视,导致从业人员连简单的消防报警都不会,更谈不上使用消火栓等消防设备进行灭火自救。总之,违法建筑中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没有严格按照消防要求进行规范设计和控制,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使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普遍存在,增加了违法建筑发生消防安全的风险几率。
2 违法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中存在的问题
1)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法规依据
在督促火灾隐患整改时,缺乏强有力的强制性法律法规依据。如《消防法》规定,对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营业性场所,在接到公安消防部门的通知后,逾期仍不整改到位的,一般只能进行警告或罚款,且不能责令其进行“三停”整顿。对于非营业性场所,消除火灾隐患不及时的,只能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或警告。在消防执法过程中,往往无法完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到位,且多数得不到执行。从《消防法》第51条规定可知,如果采取责令停产停业处理,对经济、社会可能会产生较大影响的,要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决定,再由公安消防部门执行。但是,当地人民政府依照什么法律决定,可以停产停业多久,也没有明确规定,这样就导致公安消防机构难以操作到位,从而就影响了火灾隐患及时有效地整改。
2)火灾隐患整改资金落实困难
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可以极大地减少消防安全事故所带来的巨大损失,且能够确保企业更加安全、高效地运行。但由于对火灾隐患危害性的警惕性不高,容易导致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有的企业片面地认为进行火灾隐患整改需要投入不少的资金,会大大增加成本,而没有想到整改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故此,很多企业经营者对消防安全整改的认识不全面,只看到成本的投入,而没有看到效益的产出。从而就导致火灾隐患整改起来困难重重,常常在隐患整改方面,找借口、找理由,能赖就赖,能拖就拖,就是迟迟不整改。
3)责任主体不明确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出现了更加复杂的新情况。业主与物业,房东与租户,租户与转租户,形成了十分复杂的关系,难以区分消防隐患整改的责任主体,无法科学合理地分配消防隐患整改责任,在现实执行中就很容易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从而使消防安全隐患难以落实到位。
4)地方政府还不够重视
少数地方政府只注重经济环境,而对消防建设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用一些地方土政策给消防执法设置门槛,为政府重点工程开绿灯,导致消防监督出现盲区和真空地带。从社会环境来看,片面地认为消防就是消防部门自己的责任,与社会各界没有多大的关系,从而往往是依靠消防部门单打独斗,尚未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共建的大消防机制,没有充分调动社会参与消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 违法建筑火灾隐患整治的有效对策
1)铲除违法建筑的生存土壤
违法建筑火灾隐患频发的根本原因是,这些建筑在建设之初就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没有严格按照建筑消防规定进行设计。因此,要想从根本上消除违法建筑的火灾隐患,就要从治标与治本两方面入手。从治标方面,遏制违法建筑、打击违法建筑行为,从而铲除违法建筑的生存土壤,使违法建筑无立足之地。具体而言,可以从加强宣传教育入手,提高人们对违法建筑危害性的充分认识,让人不愿接受违法建筑;加大建筑市场审批监控力度,完善监督控制体系,使人不能从事违法建筑活动;加大惩处打击力度,让人不敢违。只有长期保持打击违法建筑的高压态势,才能够使两违治理取得实效。另一方面,从治本入手。为什么会有这么多违法建筑,其根本原因就是其背后的暴利链条。只有挖出这些暴利之源,斩断暴利链条,才能够真正起到治本的作用。让合法开发商进入低端价格的房产领域,实行低端房产销售或租赁,打破违法建筑在低端建筑市场的长期垄断的局面,以此淘汰违法建筑商。为此,笔者建议政府必须出台相关扶持和鼓励政策,加强对违法建筑的拆迁、整改治理力度,升高建筑企业入住门槛,严格建筑市场开发商的资质条件审核,加大廉租房、公租房和职工团购房等新产品的开发与推广,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从而使违法建筑无利可图而自动退出市场。
2)完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运行方式
一是加大整改力度。做好日常消防隐患整改巡查机制,采用定期巡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进行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对于乱搭乱建的建筑,乱拉乱牵的电线等,乱挤占和堵塞消防通道的违法建筑,要坚决予以清除。对网吧、垃圾收购站、工厂食堂、私人医疗机构、临时性汽车维修点等属于违法建筑的消防隐患进行重点监控,坚决拆除违反消防规定的违章建筑。拓宽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落实消防投诉举报交办制度,按照责任区划分管理,坚持“谁负责,谁督查,谁落实”的原则,实行督促落实限时整改制度,以确保消防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于未能按时整改到位的相关单位、企业、业主,坚决依法依规采取措施,绝不讲人情,搞姑息迁就。二是构建政府、社会、市场三位一体的消防隐患排查整改机制。构建全方位消防责任机制,由消防部门牵头负总责,组建社会共同参的火灾隐患整治长效机制,构建社会化的消防隐患整改的新格局。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消防部门的职能作用,督促消防责任单位和社会各界履行消防义务和职责。另一方面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全方面多层面的联动机制。这样就能够从根本上减少和遏制火灾隐患反弹的现象。譬如现在采取的排查制度、督办制度、限时整改办结制度等,都是行之有效的措施,值得在实践中不断推广和完善。此外,还可以充分利用经济手段,走火灾隐患整改市场化道路。成立消防评价中介服务机构,逐步建立由中介参与的新模式,可以参考国外经验,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消防管理进行分析与评估,科学合理地评价消防安全体系。督促消防责任单位构建科学高效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根据自身在消防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从而更好地监督消防行为,确保消防整改执行到位,有利于消防安全更加安全、规范和高效地运行。
3)加强消防立法执法建设
一是进一步健全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坚持法制化发展战略是消防发展的必然之路。要将彻底有效地对火灾隐患进行整治,就需要借助法治化手段。所以,笔者建议要切实加快对《消防法》的修订,同时,各级地方政府要出台与之相配套、相适应的地方性消防法规,从而使消防部门、消防单位、社会各界的消防责任能够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明确,使各个责任主体的消防责任更加清晰、具体,从而达到规范社会消防行为,构建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法律责任体系。以国外发达国家来看,很多国家都建立了高效快捷的机制,可以根据情况的发展,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如日本的《消防法》,其修改周期大约为一到两年,有时甚至一年修改3次。美国国家消防协会制定的规范标准,每年都会重新修订出版,这对我国消防法律法规的修订与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二是加强法律、行政责任倒查制度建设。只有不断强化行政责任、法律责任,不断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倒查制度,才能够使消防预防工作具备足够的前瞻性,从前置的关口上做好消防预控,从而将建筑火灾隐患控制在萌芽状态,从根本上降低火灾隐患带来的损失几率和程度。这种倒查机制,不仅强调火灾事故的责任追究,而更加注重的是火灾事故的防范,强调的是火灾的预防控制。通过火灾责任倒查制度,可以使相关责任的人员受到追究,增大消防法律责任的震慑力,从而增强消防部门和企业经营人员的责任意识。这样才能够使企业经营者更好地落实消防责任。
三是加强公安消防部门队伍建设,提高消防执法能力。法律法规制定后,关键是靠执行。消防部门是影响消防法律法规执行效果的关键人员所在。因此,作为一线消防执法员,必须不断学习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全面熟悉地了解相关消防法律法规,提高应用法律的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使法律法规的强制性得到最佳的发挥。在进行消防执法时,必须在遵守法律法规要求、原则的前提下,不能一发现问题就停产停业,而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要求消防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整改到位。这样既能够达到及时有效消除消防隐患的目的,而且维护正常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秩序,确保社会大局的稳定和谐。
4 结论
水火无情,加强消防安全建设是一项特殊而神圣的工作。违法建筑是消防安全事故的多发区域,是消防的重点监控对象。做好违法建筑火灾隐患的排查与整治,是每一个消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针对当前违法建筑中存在的诸多消防隐患和问题,笔者认为只有铲除违法建筑的生存土壤,完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管理机制和体制,构建政府、社会、市场三位一体的消防隐患排查整改机制,不断加强消防立法执法建设,进一步健全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法律、行政责任倒查制度建设,加强公安消防部门队伍建设,提高消防执法能力,才能够更好地为社会和人民的安全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陈景新.浅谈违法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公共安全(学术版),2006,2:104-108.
[2]孙高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探讨[J].安防科技,2011,8:41-43.
[3]冯发勇.浅谈火灾隐患成因和整改对策[J].江西化工,2013,1:169-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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